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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

  • 海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海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8
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8 15:42 项目概况 海口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HZ2020-289
预算金额(万元) 727.2
最高限价(万元) 727.2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0-08-28 至 2020-09-04 , 每天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 2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09-18 09:00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先生0898-6859089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长滨路东三街2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0066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项目联系人 成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00661、6850066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室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0-289

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424,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

(4)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5)需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 2020年9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方式:直接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 2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用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龙珠支行

帐 户:4600100353605300344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18日08:45~09:00。

2、投标保证金为: 48,000.00元,保证金可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项目编号(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

户 名: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帐 户:46050100253700000184

3、公告发布媒介: www.ccgp.gov.cn、www.ccgp-hainan.gov.cn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公安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长滨路东三街2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0898-6859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联系方式:电话: 0898-68500661、68500660;传真:0898-68500661; 财务:0898-68555187;公司邮箱:hnhz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小姐

电 话:0898-68500661、68500660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警务中心大楼食堂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述 警务指挥中心大楼坐落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长滨路 2号,总建筑面积 50074平方米,2014年 11月 1日投入使用至今。楼内现驻有公安 21个单位和市 应急管理中心、数字城管等部门,共约 800人办公。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因工作需要,无论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还 是平时,各单位均常态化安排民警、职工、辅警等人 24小时在岗在位正常工作、 值班备勤。为解决民警、职工、辅警等人因上、下班路途远、工作忙、无法赶点 用餐的问题,较好地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我局在警务指挥中心大楼东辅楼一楼开 设了警官食堂,为大家提供全天候的用餐保障。食堂区域主要有厨房工作间、食 品储藏用房、管理人员用房以及两个大、小餐厅、食堂操作间约共 800平方米, 平时用餐人数最多约 300人左右。 三、项目服务理念 将警务指挥中心大楼食堂打造为暖警恵警工程。 四、项目服务需求 (一)食堂用餐服务保障对象。 因工作需要在食堂就餐的民警、工勤、辅警等人员。早餐约 210人次,午 餐约 300人次,晚餐约 60人次。就餐人次根据市局人员调配情况会有所增减。 (二)食堂服务开放时间。 一年四季从周一至周日全天候 24小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特殊情况需 要临时增加夜餐服务。每天正常开餐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三)服务菜品。 考虑到用餐对象来自全国各地,海南本地人占大多数,服务菜品应以琼菜、 粤菜清淡口味为主,结合暖警恵警的需求和实际,出品提供回民风味、特色菜等 其它菜系,并每季度对服务菜品进行适当调整和更换。 (四)菜品数量与种类 1、早餐供应品种:10-12道。 2、午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9道热菜,其中荤菜 4道(包括禽类及猪、牛、 羊、海鱼等),其它素菜 5道。 3、晚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4道热菜(包括荤菜 2道、素菜 2道),但不能 是当天早上或中午的剩菜剩饭。 4、花色品种多样,要经常更换荤类等,确保原材料新鲜,食品温热可口。 5、出品提供面食等特色菜品。 6、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7、食品价格以采购成本价为准,不允许在食堂服务中赚取差价。 (五)用餐模式 明档自选式。 (六)菜单制定 提前一周制定菜单和价格并提交市局警务保障处审核并内部征求意见及公 示。 (七)人员配置要求 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 32人,包括:食堂主管(1人)、餐厅经理(1人)、 厨师(6人,含面点师)及其他相关人员(24人),配菜工、洗碗工、洗菜工和 服务人员)等。所有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饮食行业健康 证书,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工作人员品行端正,身 体健康,符合餐饮规范的要求。 (八)采购标准要求 1、中标人负责采购所有的食品原料、调料、自制成品等为保障本项目采购 方员工就餐所需的材料,并自觉接受采购方对采购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2.采购的米、面、油、调料、冻品及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杜绝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的 肉类、菜品需保证其新鲜,杜绝变质食材。 (九)经营管理模式和主要耗料费用处理 食堂采取委托管理服务的模式。中标人可利用食堂现有的厨具、餐具及桌椅 等配套设备,日常运营的食材、调味品、辅料、低值易耗品等工作由中标人根据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实际需求自行采购,采购费用由本项目采购人负责解决,具体 额度待签订合同时双方根据实际就餐人员情况协商确定。 (十)监督考核与惩处措施 中标人在食堂管理服务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双 方另行制订的评判标准,采购方每月对食堂管理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 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因服务质量差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 权责令中标人整改,整改之后仍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与中标人解除服务合同。 (十一)规范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机构要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食堂经营管理各岗位职责、 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规范,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堂经营管理卫生标准与要求, 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食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并严格执 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防范制度、杜绝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食堂从业人员统一 着装、做好个人及厨房餐厅环境卫生,以良好的风貌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机构要经常保持与市局的沟通联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 告和反馈信息,尊重市局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局的监督与检查。 五、委托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管理服务费。 六、餐费结算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将人员用餐的定额午餐费及定额午餐费之外的实 际消费转付到食堂服务供应商账户,由供应商按照定额补贴标准充值到每个人员 的饭卡里,用餐时凭个人饭卡结算本人餐费。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须将用餐 人员饭卡中所有未消费金额返还甲方。已开具发票的应扣除相应税费。 七、服务承诺要求 投标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必须达到以下各项指标和要求,并作出书面承诺, 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足额安排人员,并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到岗到位。更 换或录用新人员应报市局警务保障处政审; *(二)杜绝在食堂服务区域内发生消防、水电、燃气、食品卫生等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 *(三)采购的米、面、油、调料、冻品及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 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杜绝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杜 绝使用基因的原材料。采购的肉类、菜品需保证其新鲜,杜绝变质食材; *(四)平时餐具、厨具保持卫生干净,消毒到位;厨房工作间、储藏室、 用餐场所等场地干净卫生,无“四害”; *(五)杜绝食物中出现有害的异物。 八、其他 (一)现场踏勘:为方便各投标人了解项目现场情况,本项目安排统一现场 踏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其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 由,提出任何形式的追加经费或索赔要求。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 担。 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 9月 1日上午 09:00至 12:00。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后,须根据采购人具体时间要求到位, 协助采购人做好食堂厨房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 职工食堂按期起用。 (三)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因服务条件、内容和要求的变化,在签订合同时, 可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 (四)成交人要保持同采购人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和反馈信 息,尊重项目业主方的意见,接受项目业主方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五)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资质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在中 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 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投标人必须如实对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 (七)本预算金额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方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管理费、工 会会费、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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