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项目概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0]3232号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2.绍兴市柯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服务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③具有餐饮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16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 68号)。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16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 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柯桥区柯桥街道瓜渚东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7573626
质疑联系人:陈国琴
质疑联系方式:18605855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57558810
质疑联系人:913102307590285514
质疑联系方式:139575553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韩永刚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583683
附件信息:
8-27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doc
402.8K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
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绍柯采[2020]3232号)
采
购
文
件
采购人: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2020 年 8 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一、前附表 5
二、供应商须知 7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1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1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13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23
七、提供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25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25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6
十、其他事项 27
附件一:投标函 28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9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0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31
附件五:投标技术方案 32
附件六:投标承诺书 33
附件七:投标提问书 34
附件八:答疑纪要 35
附件九:评标办法 36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
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 2020 年 8 月 27 日
项目概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9 月 18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0]3232号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分别为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二个单位的食堂餐饮服务管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目前可容纳就餐人数约为150人左右,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目前可容纳就餐人数约为80人左右。具体人员配置及就餐人数等,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一年。本次采购预算价共计72万元,上限价为72万元(其中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上限价42万元,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上限价3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2.绍兴市柯桥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服务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餐饮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 18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 18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16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 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1、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7573626
质疑联系人:陆建华
质疑联系方式:18605855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57558810
质疑联系人:俞阳
质疑联系方式:139575553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 :韩永刚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58368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综合说明 | 1.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二个单位的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价:72万元/年 4.采购项目交货地点: 柯桥区 |
2 | 资金来源: 财政 | |
3 | 投标资格: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具有餐饮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5 | 投标保证金:无。 | |
6 |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 | |
7 |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 |
8 | 现场勘察: 自行踏勘 | |
9 | 服务期限: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2.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服务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 |
10 | 采购文件的获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 年 9月 3 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代理机构处购买。 | |
11 | 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4 日 16:00 时前按《采购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注明:投标提问书中需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2 | 采购人澄清(答疑)和修改的时间:2020年9 月 5 日 16:00 时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回复。 |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价格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4 | 投标人应于2020年 9月 17 日下午16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收件人:陈斌,联系电话:13157558810,邮政编码:312000,邮寄之前应先致电代理确认,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0年9月 18 日9:00-9:30时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16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 68号,原绍兴市柯桥区山阴路68号),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 |
15 |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18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68号)。 | |
16 |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 | |
17 | 解释: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
18 | 本项目设上限价,本次采购的上限价为72万元(其中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上限价42万元,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上限价30万元)。超过任意一个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二、供应商须知
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合格的供应商
凡符合前附表第3项要求,有生产(或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3联合投标
2.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
2.4.1供应商在获得采购文件后,如有疑问,须按前附表的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澄清、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4.2对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疑问,采购人应在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之前,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
2.4.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2.5现场勘察
2.5.1为使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5.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5.3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2.6采购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供货(含安装调试)合同的依据。如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否则,将视作认同。
2.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共四部分组成。上述投标文件的各部分应装订成册分别单独封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节顺序编制,其他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2.8.1商务标
2.8.1.1投标函(附件一);
2.8.1.2投标承诺书(附件六):
2.8.1.3优惠条件(如有);
2.8.1.3.1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8.1.3.2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2.8.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8.2技术标
2.8.2.1技术评分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及文件复印件(投标文件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8.2.2投标服务方案:投标单位实力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构架、工作规范流程;拟定本项目执行团队名单、职责、工作经验,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长)、优秀的厨师、其他员工等情况;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经营服务方案等(附件五)
2.8.2.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8.2.4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制作
商务、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8.3价格标
2.8.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三);
2.8.3.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2.9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见附件及附表)。采购文件中未提供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可以自拟。
2.10投标文件的份数与正副本
2.10.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前附表第13项。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0.2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1投标文件的密封
2.1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别用独立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字样。密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11.2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12 密封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询标不包括对供应商遗漏文件的索要。
2.13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2.14投标有效期
2.14.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
2.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以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标书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2.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5.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通知送达采购人。
2.15.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5.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日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16投标文件的澄清
2.16.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但不接受供应商任何主动的澄清、说明或辩解。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1小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524587482@qq.com)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6.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7 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2.17.1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采购项目的范围、质量、项目的实施与运用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7.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18错误的修正
2.18.1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18.1.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8.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8.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额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18.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18.2.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8.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8.2.3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18.2.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8.3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18.4投标文件报价,正本与副本不符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18.5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19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单独封装,仅需提供正本一份。包括下列内容:
3.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1.4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4.1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4.1.1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合价)应包括因一个年度内承包本次采购项目供货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利润、税金、保险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4.1.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投标价的总和,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提供的单价及总额价为依据。
4.1.3各细目单价应报综合单价,包括一切与供货、安装相关的费用。
4.1.4供应商必须填报各项目单项的价款,今后采购量如有增减,其总价款则按实以单项价款调整。
4.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6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不得漏填项目,否则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价格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金额之中。
4.1.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附后,格式不得随意变动,变动者为无效)。
4.3 投标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
4.4.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5项。
4.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4.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4.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第6项。
4.4.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4.4.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5.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4.5.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的;
4.4.5.4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4.5.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4.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4.5.7拒绝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4.4.5.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6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合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5.1项目概况:
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二个单位的食堂餐饮委托服务实行包清工的模式。
2、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的厨房操作场地和机关干部就餐场地,一次性提供餐务服务所需的正常使用的厨房设备,并保障食堂运行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供配。供应商须做到厨房设备的文明使用,合同期满须将能正常使用的厨房设备移交采购人。
3、采购人免费提供供应商工作期间的正常用餐。
4、采购人负责菜肴制作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和进行成本核算。
5、采购人负责餐饮服务外包有关工作的考核和服务费用的支付。
6、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组织、分配、使用和操作管理,为采购人的餐饮做好加工制作、就餐供应和服务保障。
7、当日剩余菜品若完整且具有再利用价值,不得私自处理,应及时报采购人核验,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处理。
5.2 服务范围:
1、服务区域:
服务包含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服务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
(1)食堂主要保障机关职工的早、中、晚三餐的就餐。配备1名厨师长(兼管理员)、1名厨师、1名面点师、4名粗加工人员,共7名。正常供餐时间:(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早餐7:20-8:25;中餐12:00-13:00;晚餐17:00-18:00。(每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早餐7:20-8:25;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开餐时间如需调整按照甲方规定实行。
(2)提供公务接待的用餐服务。
(3)完成重大会议用餐保障及各部门交付的临时性用餐服务。
(4)以上服务供应如果需要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协商调整。
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1)食堂主要保障机关职工的早、中、晚三餐的就餐。配备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2名粗加工人员,共5名。正常供餐时间:(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早餐7:20-8:25;中餐12:00-13:00;晚餐17:00-18:00。(每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早餐7:20-8:25;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开餐时间如需调整按照甲方规定实行。
(2)提供公务接待的用餐服务。
(3)完成重大会议用餐保障及各部门交付的临时性用餐服务。
(4)以上服务供应如果需要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协商调整。
3.其他(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承包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4.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包含质检中心,标准化研究院,食药品中心,河湖所。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价格由四家单位根据就餐人数比例分摊,具体双方签订协议确定。
5.3 菜肴品质方面(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1、丰富菜肴品种,不断推陈出新。根据甲方需求适时更换厨师,每周须推出1-2个创新菜。菜肴精致可口,适合机关干部口味。公务接待按照要求以绍兴特色家常菜为主,保证采购食材的优质,烧制口味的鲜美,供应菜品的多样,全力做好就餐接待服务。配合甲方做好特质菜品的采购,实地考察形成“优质菜品采购圈”,保证随时供应。
2、食堂早餐须提供粥、面条、豆浆、馄饨、包子等早点,每天花色品种不少于12个,另要有6只以上的小菜;中餐菜肴不少于8个品种(四荤四素),另供适量的粗杂粮点心水果等;晚餐菜肴不少于8个品种(四荤四素);中餐菜肴品种在开制“周菜单”时保证每日菜品不同;早餐与中餐的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时令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5.4 人员配备方面(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1、为保证餐厅和包厢的菜肴品种、质量,乙方必须选派高水平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高素质的粗加工人员,服务人数与就餐人数配备比例合理。
实际人数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但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低于7人的总人数要求,配备1名厨师长(兼管理员)、1名厨师、1名面点师、4名粗加工人员,各自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不得低于5人的总人数要求,配备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2名粗加工人员,各自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乙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甲方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和厨师等级证复印件等证件。
4、员工中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5.5 管理要求方面(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
1、人事管理:
(1)抓好队伍组建。建立合适的人力组织结构体系,明确岗位名称、职级、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理顺各部门人员之间的隶属关系;
(2)加强专业培训。有计划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意识和服务保障意识,确保各岗位的操作和服务规范有序;
(3)严格考核机制。结合每一岗位的工作情况,落实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
2、安全管理:
(1)树立防范意识。抓好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零事故,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重视食品安全。从原料验收、洗刷切配、烹饪加工、生熟隔离、冷鲜处理、半成品存储、成品保护等各环节着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因供应商方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强化安全生产。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加强日常规范管理,防止割伤、跌伤、撞伤、扭伤、烧烫伤、触电等常见事故的发生,防止电器失火、烹调起火、抽烟失火、管道起火、加热设备起火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定期邀请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食堂安全检查,查看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3、卫生管理:
(1)抓好环境卫生。落实环境通风、四害消杀、垃圾处理等措施,厨房内部、售餐间和餐厅等各区域卫生保洁要做到定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三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卫生、服务、餐饮质量达到酒店三星级标准,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管理人员对食堂工作检查、监督。
(2)抓好作业卫生。落实炉灶作业、配菜间、冷菜间、点心间、粗加工间、洗涤间等区域的卫生管理,做好洗、切、配等各道程序的作业卫生工作;
(3)抓好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工作衣、帽整洁统一,工号、口罩佩戴到位。
(4)做好食堂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按指定地点分类设置,不得随意放置。
4、成本管理:
(1)加强成本核算。抓好餐饮原料、物料和能耗的综合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
(2)精准数量统计。做好每日各品种菜肴的原料消耗数量、成品数量、销售数量的统计;
(3)控制损耗浪费。结合食堂具体情况,在做好保障的基础上,抓好原材料损耗和能源消耗等加工成本的管控,抓好供需配比和成品浪费等成品和半成品的控制,努力降低损耗,提高绩效,力争代购代销食品无损耗,加工制作食品少损耗,全年实现食堂收支平衡。
5、服务管理:着眼机关食堂服务保障特点,立足餐饮行业的服务规范要求,从服务形象、服务品质、服务规范上不断维护、创新、改进,做好群体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机关干部对餐饮服务的满意率。
6、设备管理:抓好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维护措施,高效使用现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正常损耗、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非正常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餐具的正常年度破损率控制在3%以内,超过破损率乙方负责赔偿。
5.6 监督考评方面
1、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监督考核,餐务涉及的所有区域和操作过程都属于监管范围。
2、采购人从供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设备使用、成本管控、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先进荣誉等方面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并根据检查、测评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奖励、处罚甚至中止托管合同。从中标价中抽取10%作为年度考核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底一次性按实支付,考核细则详见《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每月《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不扣钱,80-89分的每一分扣200元,在70-79分的每一分扣500元,70分以下的的每一分扣1000元,连续2个月以上都是70分以下的将终止合同(涉及到季度或年度等考核的分数不在每个月考核范围内,将相应扣除)。
3、供应商须根据行业规范抓好日常管理,确保采购人食堂原有荣誉续存,争创行业新荣誉。
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者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5、供应商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如果超范围经营,需经双方协商。
5.7 服务费用方面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年度服务劳务报价及管理费报价。供应商的劳务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含相应的税金)、加班费(含节假日加班等)、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投入的间接人员的费用、管理资源投入费用、办公费用、利润以及款项支付过程产生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法用工及用工风险全面承包。
2、采购人根据合同支付供应商的餐饮委托服务费。
3、供应商所涉及的员工聘用、工资福利、考勤考核、劳资纠纷等所有内部管理事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供应商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投标单位应考虑节假日、公务接待、政府重大活动、防台抗寒等突发性应急处置期间加班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实际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中标单价支付人员工资的,则采购人在实际付款时作相应扣除,管理费和税费也相应扣除。
6、附《每月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奖 |
1 | 未按规定穿戴上岗或工作服明显不洁 | 50元/人次 |
2 | 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食堂区域内吸烟,在休息场所打牌 | 50元/人次 |
3 | 下班后没有及时关灯 离开岗位没有关煤气、水龙头且未造成其他影响 | 50元/次 |
4 | 碗、筷、盘等餐具留有食物残渣或不洁 | 100元/次 |
5 | 没有及时清理餐桌与地面卫生 操作间乱堆乱放、地面积水较重 区域卫生没有及时打扫 | 100元/次 |
6 | 不按要求留样 | 100元/次 |
7 | 隔餐饭菜未按规定处理方法上柜供应且未造成其他影响,工作日晚餐蔬菜与中餐重复,双休出现隔夜菜 | 100元/次 |
8 | 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 | 100元/次 |
9 | 与就餐人员、同事等发生争吵 | 100元/次 |
10 | 不按时烹调,影响色泽口味,人为贻误开饭时间10分钟以上 | 200元/次 |
11 | 擅离工作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 | 200元/次 |
12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人员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 500元/次 |
13 | 食材、货物未按规定时间、规定人员验收 | 200元/次 |
14 | 工作人员接受供货商礼品、回扣的 | 1000元/次 |
15 | 人为过意造成原材料浪费 | 原值的2倍 |
16 | 有私自拿食品原材料(含熟食)与其他物品,或做人情 | 原值的5倍 |
17 | 主观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 负全责 |
18 | 没有做好保温措施 | 100元/次 |
19 | 没有足量供餐 | 200元/次 |
20 | 食物中发现各类虫子(苍蝇、蟑螂)、头发丝、清洁球等 | 200元/次 |
21 | 地毯未按时清洗、晾晒(每月至少一次) | 100元/次 |
22 | 违反食堂与其他规定的 | 按有关规定处理 |
23 | 屡次违反规定的 | 加倍处罚 |
24 | 拾金不昧(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 酌情奖励 |
25 | 向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 | 奖200元/项 |
26 | 厉行节约,成效明显 | 酌情奖励 |
27 | 服务满意度在95%以上 | 酌情奖励 |
7、附《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试行)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说明 | |
基础 | 组织 | 组织架构按标书承诺配置,组织架构调整或人员增减,应先报备情况,以不影响经营和服务质量为原则。(1分) | 4 | |
如需更替人员,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1分) |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经营、仓储、员工奖罚等),制订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1分) | ||||
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会议(班组会每周一次;全员会议每月一次)。(1分) | ||||
培训 | 制订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2分) | 2 | ||
员工 | 团队及个人都应自觉维护形象,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1分) | 8 | ||
员工应每年体检,持有健康证。(1分) | ||||
员工上岗前应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熟练操作、文明礼貌。(1分) | ||||
注重个人卫生是每个员工的必备素养。工作中保持服装干净,不披散头发、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1分) | ||||
员工应按要求着装,并佩戴工帽、口罩、手套、工号牌等。(1分) | ||||
工作时间,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堂人数,不发生缺员现象(3分) | ||||
应急 | 针对突发事件(水、电、气、消防)建立应急预案和台账,并组织培训、演习,面临突发事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1分) | 1 | ||
菜品 | 菜品研发及品质 | 定期做好新菜品的研发及推出,并做好记录。一周内,菜品保持30%品种不重样。(4分) | 8 | |
确保食物出品检验合格。(4分) | ||||
餐厅 | 主动热情,尽职尽责,耐心周到,文明礼貌,服务品质达到四星以上标准。(4分) | 4 | ||
经济 | 原材 | 按采购付款的金额和数量(三方核实后)进行填报,采 | 4 | |
合理制定原材料和采购计划,满足生产需求且不浪费; | ||||
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1分) | ||||
明确物料采购与管理的三方责任,出入库均应有相应责任人的签字确认。(1分) | ||||
节能 | 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根据实际用量做每月分析,提 | 3 | ||
空调使用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设定合理温度,开启时应关闭窗户。(1分) | ||||
电灯使用符合节能减排要求,营业结束时关闭。(1分) | ||||
财务 | 配合采购人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保障盈亏平衡。(2分) | 6 | ||
每日经营情况要求日清月结,账目清晰。(2分) | ||||
生产费用按需申报,不应先产生再核销,严禁自行采购。(2分) | ||||
食品 | 原材料储存 | 按不同种类,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干货、调料、各类生鲜原材料,根据原材料保存要求使用不同箱框,进行分区存放。(1分) | 2 | |
明确仓库中每一种原材料的入库和使用期限,先进先出。(1分) | ||||
成品 | 食物成品、半成品(含洗切后的原材料)隔夜存放,需密封后放进冷柜或冷库,分区存放。(1分) | 2 | ||
食物成品、半成品(含洗切后的原材料)短时存放,需做防尘措施(加盖、保鲜膜等),并分开存放。(1分) | ||||
禁限 | 限用相关食品调料。(1分) | 1 | ||
厨房 | 建立厨房设施设备台账,按设备登记表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1分) | 3 | ||
定期进行电路检查和记录,排除隐患。(1分) | ||||
每日生产后进行岗位消防自查(水、电)消除消防隐患。(1分) | ||||
消防安全管理 | 消防通道不得作其他用途,不得堆放杂物。(1分) | 2 | ||
消防设备要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或做其他用途。(1分) | ||||
消防 | 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整改。(1分) | 3 | ||
向每位员工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位员工应掌握80%以上消防知识。(1分) | ||||
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模拟演习或专题培训,应至少有90%以上的员工参与。(1分) | ||||
清洁 | | 用餐前搞好餐前卫生工作,保持餐厅环境整洁,保证餐具部件等清洁完好,了解每餐客人预订和桌位安排情况。(1.5分) | 4.5 | |
用餐后卫生清洁及下一餐的餐前准备。(1.5分) | ||||
营业结束后关闭包厢,锁好门窗。(1.5分) | ||||
后厨 | 洗菜筐、食物器皿、砧板、刀具等用完即时清理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以供分类使用。(1分) | 10.5 | ||
卫生工具用完要即时清洗,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以供分类使用。(1分) | ||||
定点堆放垃圾,垃圾做相应密封处理(扎袋子、加盖)。(1.5分) | ||||
每日疏通清理排水沟,每周两次大扫除。(2分) | ||||
各操作间相应工作完成后,即时打扫,保持“一干三关”:地面干,门、窗、水电气关;每周进行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2分) | ||||
未经许可,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厨房;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 ||||
冷藏、冷冻柜和库每周进行除霜,每日清洁、整理,并记录当日运行温度。(2分) | ||||
仓库 | 各常温(干货、调料)仓库,按标线摆放物品,每日清 | 1 | ||
垃圾 | 厨余垃圾和泔水走相应的通道进入定点堆放处。(1分) | 2 | ||
垃圾必须当日清运,避免产生异味。(1分) | ||||
厨房 | 切配 | 原材料要走相应通道,进入切配间。(1.5分) | 7.5 | |
蔬菜、肉类要进行分区清洗。(1.5分) | ||||
粗加工工序:一摘二洗三浸泡四清五切,抽样或普检无泥沙及异物。(1.5分) | ||||
蔬菜、肉类要使用不同的砧板和刀具。(1.5分) | ||||
洗净蔬菜、肉类要按规定使用不同器具盛放。(1.5分) | ||||
面食 | 面食间用具要和其他操作间用具分开。(1.5分) | 4.5 | ||
馅料类半成品要按规定密封,和其他原材料分开存放。(1.5分) | ||||
生、熟食品进行分区存放。(1.5分) | ||||
灶台 | 调料按指定区域存放,拆封调料隔夜存放要进行密封处 | 4.5 | ||
操作期间保持灶台整洁清洁。(1.5分) | ||||
制作菜肴符合健康饮食要求,低盐低油。(1.5分) | ||||
冷菜 | 室温控制在22度以下。(1.5分) | 4.5 | ||
人进入冷菜间要进行二次洗手、消毒,并更衣。(1.5分) | ||||
冷菜间制作要求:五专原则--专人、专室、专用工具、 | ||||
洗碗 | 餐具按规定分区进行清洁。(1分) | 4 | ||
餐具洗消要求:一刮二刷三冲四消五保洁,抽检或普检,干净合格。(1分) | ||||
半成品和成品器皿的洗消要求:一刮二刷三冲四消五保 | ||||
各餐具按标识摆放区域进行存放,并做防尘处理,避免 | ||||
餐厅形象和 | 定期巡检前厅各处及门、窗、餐椅等,餐桌椅和物品摆 | 4 | ||
不得在任何墙体、桌面等明显的地方张贴纸张。(1分) | ||||
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并有防范措施。做好危险警告标志及防范措施。(1分) | ||||
委托方接到重要投诉。(1分) | ||||
合计 | 备注:同一扣分点出现问题,可重复扣分,直至该模块分值扣完为止。 | 100 | ||
加减分项 | 食堂经营范围内的服务,委托方收到用餐人的表扬,每 | 1 | ||
经营范围外的行为(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委托方 | 2 | |||
本项目得到市级以上的荣誉,每次加5分。 | 5 | |||
菜品中有石子、叶菜有菜虫、头发扣1分。 | 1 | |||
菜品中有有苍蝇,飞虫类扣2分。 | 2 | |||
菜品中有铁丝、烟头、创可贴、蟑螂等异物,扣5分。 | 5 | |||
员工出现偷窃食材、物品等现象,扣5分,同一现象屡次出现翻倍扣分。 | 5 | |||
员工在加工场所吸烟、在休息场所打牌等,扣2分。 | 2 | |||
不按时烹调,影响色泽口味,或不按时开饭,扣3分。 | 3 | |||
没有做好保温措施,扣2分 | 2 | |||
工作日晚餐蔬菜与中餐重复,双休日出现隔夜菜,扣5分。 | 5 | |||
没有足量供餐,扣5分。 | 5 | |||
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服务态度差受到投诉,扣5分。 | 5 | |||
开饭时未及时添加饭、菜、碗筷等,造成用餐人员等待,扣2分。 | 2 | |||
未按规定着装上岗,不戴口罩,工作服不洁,扣2分。 | 2 | |||
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不够干净,扣2分。 | 2 | |||
不及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器开关,扣1分。 | 1 | |||
总计 | 备注:加减分项,同一加分或扣分点可累计加减分,最高可加 |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6.1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为依据,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2合同组成:
6.2.1 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项目技术文件(包括安装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等其他技术资料)等。
6.2.2 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合同主要条款:
6.3.1质量要求:
优质服务 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表文所有条款要求。
6.3.2 服务期限:
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2.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服务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6.4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5变更:
6.5.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5.2 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6.5.3如发现中标单位有转包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中标单位承担。
6.6 结算原则
6.6.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
6.6.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6.7 付款方式:
6.7.1中标价的10%金额纳入年度考核资金,按年度考核情况按实结算。其余款项从服务开始之日起,按季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扣除或奖励《每月考核内容》的费用】,无特殊情况,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得下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支付的服务费为含税费用,无需再支付税金。(采购人接受分公司发票)。
6.7.2供应商对其为采购人服务的员工按国家相应规定最低档缴纳社保,供应商投标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最低档社保(五险)报价,实际履行服务时如有不符合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为其缴纳相应不超过国家最低档社保费用的商业保险、按标准缴纳残保金,费用差额部分由采购人审核后按实扣除,管理费和税费也相应扣除。
6.7.3实际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未按中标单价支付人员工资的,则采购人在实际付款时作相应扣除,管理费和税费也相应扣除。
6.8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天内
6.9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10 其他
6.10.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七、提供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7.1提供服务的时间:
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2.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服务从2021年3月份开始(到期后在同样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经双方认可,服务合同可续签两次)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8.1开标: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开标。
8.1.2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人主持,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8.1.3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8.1.4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8.1.5 开标顺序为:先查验资信证明文件、其次开商务标、技术标、最后开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商务标、技术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将不再开启价格标。
8.2 评标:
8.2.1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依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审查、评议;
8.2.2 将从以下几方面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
8.2.2.1 供应商详细的服务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8.2.2.2 投标价格是否具有优势;
8.2.2.3 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是否响应,如不响应将被拒绝;
8.2.2.4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业绩及信誉等;
8.2.2.5 售后服务承诺是否完整、真实、可行;
8.2.2.6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真实、整洁。
8.2.3 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 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8.3.1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所需的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进行标书制作和报价。
8.3.2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后,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出现并列时,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8.3.3具体评分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8.4 定标:按本采购文件“8.3定标方式”规定确定中标者。
8.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标。
8.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8.5.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上限价或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5.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6 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8.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认定属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将视为无效:
8.7.1投标文件正本或正本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8.7.2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7.3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7.4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7.5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7.6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封装、提交的。
8.7.7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8.7.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8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8.9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4项。
9.2开标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5项。
9.3开标地点:详见前附表第15项。
9.4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十、其他事项
10.1本标文未尽事宜,另行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形式补充说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执行。
10.2凡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
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 年8月27日
附件一:投标函
(采购人):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编号为 的关于 的采购文件,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填报的报价承接本采购项目的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的任务。
2、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力争使相关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3、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和接受不一定按最低价中标。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6、本次服务质量承诺为 。
7、我单位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单位投(中)标资格。
(一)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撤回投标;
(二)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我单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报价 | 备注 | |
1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须附投标报价明细表 | ||
2 | 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须附投标报价明细表 | ||
总报价(小写) | ||||
总报价(大写) |
注: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小计”相一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 | |||||
序号 | 岗位 | 岗数 | 月薪(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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