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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7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项目概况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Z-2020-007(FSJZ)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4000

最高限价(元):45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4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厨房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5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6)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2020 年 9 月 7 日 上 午 0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上虞区颖泰大厦7楼开标室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766082

质疑联系人:陈平

质疑联系方式:13857511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文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4381976

质疑联系人:高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6169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 真:0575-82130212

联系人 :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文件2020.8.27.docx

    552.5K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JGZ-2020-007(FSJZ)










采 购 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 年 八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6

一、总则 9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0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14

五、采购中止的情形 18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0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2

第五部分 谈判细则 25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6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8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委托,现就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谈判项目编号:ZJGZ-2020-007(FSJZ)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中介代理)

三. 谈判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1

454000

厨房设备

454000


四.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磋商。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获取磋商文件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09:30之前获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提示:

1 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 磋商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

六.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 响应文件制作:

1 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0 年 9 月 7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9 月 7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整在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9月7日10 :00 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9月7日10 : 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信封内仅需放入存储备份文件的U盘),由授权代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

九.磋商保证金:无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2. 本项目建议供应商用笔记本制作标书并携带(同时携带CA)至开标现场进行操作。开标时使用的电脑需安装谷歌浏览器、配置win7及以上64位、对应的CA驱动和插件及投标客户端,网络须自备。

3. 供应商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

4. 特别提醒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84381976 13758566617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城北颖泰大厦7楼


2、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76608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11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百官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2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3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4万元。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谈判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

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

8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9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

1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谈判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公告

12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谈判无效。

13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4

谈判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5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16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7

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谈判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谈判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8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谈判文件附件15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6)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计算方式计取。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20

是否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

是否提供演示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

23

是否提供样品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于2020年9月7号9:30前送达至上虞区颖泰大厦一楼大厅。提供样品为电热长龙洗碗机一件。

24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金融支持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26

其他

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 定义

2.1 “谈判文件”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编制的采购文件。

2.2 “谈判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的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文件。

2.3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2.4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3.采购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3.2 本次谈判设定最高限价,不另设最高限价以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

4. 谈判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谈判文件

6.1 谈判文件包括本谈判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 谈判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谈判前48小时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6.3 谈判文件的修改

6.3.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有权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谈判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

6.3.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期。

%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 要求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

1.2 报价

1.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谈判后根据谈判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1.2.2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以及采购需求中未提到的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调试、首次使用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和其他如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报价固定是指供应商所填写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1.2.3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内容且设置关联定位,供应商可查看《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操作: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1 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5 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2商务技术文件,本次谈判需要供应商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

1 项目总体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

2 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

3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4 项目组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

5 类似案例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

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响应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谈判将被追认为无效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 谈判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 二次报价表(此表无需在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填写,作为谈判过程后二次报价时填写。最终报价由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7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

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3个PDF格式分别导入。

3.响应文件有效期

3.1 响应文件未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谈判。

3.2 响应文件上传后,自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

3.3 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1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4.2 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4.3 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

4.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5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6 供应商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

4.7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

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5.1 按谈判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

5.2 响应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写全称。(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

5.3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5.4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响应文件的形式

响应文件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截止期

1.1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可指派授权代表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

1.2采购人因故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销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1.评审

1.1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

1.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45分钟内。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1.3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

1.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供应商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供应商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组建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

2.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

3.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

3.1资格审查

(1)开标后,谈判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谈判无效。并将无效原由告知相关供应商。

3.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符合性不通过,谈判无效。

(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3)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谈判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投标价格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支付的。

(6)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

3.3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谈判

4.1 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谈判活动。

4.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4.3 以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谈判顺序。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

4.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5 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6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最后报价

5.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最后报价高于响应文件商务标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计入评分。

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谈判。

6.修正原则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6.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

7.响应文件的澄清

7.1评审中因响应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8.无效谈判的情形

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8.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8.4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8.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8.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8.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采购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8.8响应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8.9对采购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8.10响应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8.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12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8.1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报价一览表》或《谈判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8.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

8.15供应商拒绝按谈判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

8.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16.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1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16.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16.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16.5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五、采购中止的情形

1.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

1.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2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授予合同

1.成交原则

1.1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并按规定推荐确定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1.2采购人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2.成交通知

2.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7日内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2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预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预成交资格,列入政府采购活动不良诚信行为。

2.3采购人、采购机构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解释权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和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1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更衣、收货、办公室




1

洗手水池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选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水斗δ=1.0mm,配优质落水器及拦渣篮。

规格:410×410×(200+100)

1

2

4格更衣柜

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选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δ=1.0mm。侧板采用δ=0.8mm不锈钢板,加强筋采用δ=1.0mm不锈钢板, 内分二层,配四扇门(带锁)、配挂衣杆、鞋架。

规格:900×400×1800

2

3

落地电子秤

推荐品牌:香山/友声/香海

1.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
2.开机自动置零。
3.零点自动跟踪。
4.累计次数1~30次。
5.电源: 交流220V(±10%)/ 50Hz,

6.量程范围:0~300Kg
7.相对湿度: ≤ 85% RH。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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