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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31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31 16:48

项目概况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3553
项目名称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 8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01日到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上报名
方式: 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联系电话:028-86752259,86955567(信息处)
售价: 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9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地址: 成都市马鞍街1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330810,1804805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1323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老师
电话: 02861323015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2015年天津市政府债券 ta content="杨光" name="author">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073553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川政采磋商〔2020〕49号)

中国·四川(成都)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1796978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5

HYPERlink \l "_Toc1796978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17969787"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3

HYPERlink \l "_Toc1796978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15

HYPERlink \l "_Toc17969789" 第五章 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17969790" 第六章:磋商程序 34

HYPERlink \l "_Toc17969791"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35

HYPERlink \l "_Toc17969792"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40

HYPERlink \l "_Toc17969793" 第九章 质疑投诉 42

HYPERlink \l "_Toc17969794" 第十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17969795" 第十一章 合同草案条款 57

HYPERlink \l "_Toc17969796" 合同主要条款(适用服务) 57

HYPERlink \l "_Toc17969797"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60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8-83330810,18048053156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马鞍街1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http:/ggzyjy.sc.gov.cn/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80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80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项目性质

面向中小企业

6

参加磋商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7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 √)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无效。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举行() 不举行(√) 标前答疑会。

9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0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

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12

磋商保证金

13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4

履约保证金

详见第四章。

15

磋商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8-61323015。

16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8-61323015、028-61323020。

1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20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21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敬老师

联系电话: 028-61323019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5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22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 028-86723190

23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86942669

地址:人民中路三段33号一楼交易受理处

2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27

节能、环保政策体现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

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二、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073553

三、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磋商〔2020〕49号)

四、项目简介:

详见第四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8日17:00,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http:/ggzyjy.sc.gov.cn/)

报名方式: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联系电话:028-86752259(信息处)

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报名成功。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九、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磋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方式

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全体向单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进行磋商。

3.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

4.1报名供应商 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6.磋商有效期

6.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六章。

7.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竞争。

10. 知识产权

10.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0.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4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5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磋商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照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出具货物发票,采购单位通过“财政综合业务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省财政厅政府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申请和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履约保证金

详见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及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中小企业

二、参加磋商供应商、货物、服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磋商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格式四;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是法人(负责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第5条资料。

(6)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新办公场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299号1栋5号。总建筑面积约3121平方米,机动车位:64个,食堂就餐人数约60人。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采购人提供约8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公司用房。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执行,人员、设备等由成交单位根据以上标准配备。采购人采用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集中检查的方式,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

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要求

(一)环境清洁服务内容:

序号

内容

标准

要求

备注

1

道路

目视地面无垃圾、杂物、污渍、积水、烟蒂、痰迹、人畜粪便等;

每天巡回保洁

2

大厅

目视地面无垃圾、杂物、污渍、积水、烟蒂、痰迹等;

每天巡回保洁

每日巡查不低于4次

3

座椅

无灰尘、污渍、积水;

每天巡回保洁

4

垃圾桶

垃圾桶表面无烟头、污迹、灰尘、广告纸、粘附物、乱贴、乱画、蚊蝇滋生;

每天巡回保洁

5

照明

设施

干净、无积灰、无脏污、粘附物;

每周保洁1次

6

公共区域

无垃圾、灰尘、蜘蛛网等;

每天保洁1次

每日巡查不低于4次

7

绿地

无瓜果皮壳、纸屑、饮料盒、碎石等杂物;

每天巡回保洁

8

会议室

无垃圾、灰尘、蜘蛛网等;

无会期间每周保洁1次

会议后及时保洁

9

卫生间

无蚊蝇、无淤塞、无积水、无明显臭味、无破损设施;地面、蹲位、挡板净、粪槽、尿槽干净,墙壁、门窗干净,四周环境干净,男厕小便池一年所需的电池更换;

每天保洁8次

随时巡查保洁

10

玻璃门窗

无灰尘、水印等;

每周保洁2次

11

宣传栏、警示牌、指示牌

无灰尘、污迹、广告纸、乱贴乱划、破损、东倒西歪等现象;

每天保洁1次

12

排水沟

目视干净、无杂草;排水畅通、无堵塞、异味;

每周保洁1次

13

垃圾池

有垃圾统一堆放点,工作日8点30前清理完成所有垃圾;

日产日清

14

机动车停车场

目视地面无垃圾、积水等;

每周清洁1次

15

电梯

电梯目视地面无垃圾、杂物、污渍、积水、烟蒂、痰迹等,配合电梯维保公司做好电梯维护工作;

每天巡回保洁

16

室外围墙

无垃圾、灰尘、蜘蛛网等;

每周保洁1次

(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等日常管理维修养护服务内容:

1.房屋日常维修维护服务内容:

室外排水管道的流通及少量拆换;窨并、雨水井的清理,井盖、井圈的修配;化粪池的清理;明沟、散水坡的养护和清理等;

水管的防冻保暖;给水管道的少量拆换;排污、废水管道的维修、保养、疏通及少量拆换;水嘴、阀门、便器及其零配件的整修、拆换(材料费由供应商承担);屋顶压力水箱的修理、清污等;

灯口、电线、开关、灯管的修换(材料费由供应商承担);线路故障的排除、维修及少量拆除;配电箱、盘、板的安装、修理;电表与电分表的新装及拆换等;

2.共用部位养护服务内容:

自动门、推拉窗、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楼内墙面、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

屋顶、管道、排水沟、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应保障排水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碎裂、缺损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安排专项修理;

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无开裂和松动、无积水,窨井、积水井不漫溢,积水井,窨井盖无缺损。发出损坏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应有安全、引道标志、大堂办公楼示意图、标牌等;楼层电梯厅、消防通道应设有路标及安全指示牌;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保证所有标志、指标牌清晰完整,维护设施得当;

卫生间保持设施完好、正常,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不漏水,地漏畅通不堵塞。保持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平台保证避难设施无损坏、地面平整、密封性好、排水沟畅通无堵塞,发现损坏立即修复;

绿地、花台水龙头出水正常、无滴漏现象;水管无堵塞,无漏水现象,花坛完整;

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应设指示性标识(包括引导标志和功能标识,如:电梯、楼梯、出入口通道、残疾人通道、门牌号、问询处、男女厕所、消防用品、劳防用品、办公用口、工具类物资、有毒有害废弃物存放点标识等);

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内的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设置警示性标识;

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

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准的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应符合GB 2895《安全标志》、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各类标识的格式应统一,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便利、协调、无涂改,文字规范。

3.共用设备设施养护服务内容:

变配电系统:

1)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2)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业主;

3)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4)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

监控系统:

1)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

2)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

3)录入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4)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5)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

6)办公楼的监视监控设施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办公楼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

7)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8)确保监控中心报警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须接听处理)。

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

1)应对各项消防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齐全、功能运行正常;

2)消防灭火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应每季进行信号测试与压力状态检查,清水泡沫灭火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3)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

4)消火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5)消防带每半年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半年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6)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

7)办公楼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办公楼明显位置应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

8)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采购人予以调换或维修;若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及排除隐患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9)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演习;

10)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

给排水系统: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

4)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5)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空调系统:

每半年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保养,定期对空调主机和外机主点螺栓紧固。

公共照明系统:

1)每天一次巡检,路灯、办公大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2)每月一次对泛光照明灯具、霓虹灯、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98%以上的亮灯率;

3)每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到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避雷系统:避雷系统应按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同时应做到:

1)每年检查两次办公楼重要机房的设备防静电地板的接地是否可靠,并对办公楼的各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2)每半年对办公楼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顶层屋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每半年一次对楼层强、弱电间内的接地装置进行检查,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办公楼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的金属物体的接地完好;

3)每月一次对办公楼变配电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对办公楼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良好;

4)主楼所有避雷设施良好。

注:此避雷系统应采购人需求而定,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成交供应商每天24小时受理采购人报修,急修项目30分钟内到达现场,水电急修不过夜,其他维修项目除有约定外2日内修复。

(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

1.门卫:

主出入口应安排1人24小时值岗;

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办事等)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对来访人员用语规范,必要时引导至指定区域;

非办公时间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和车辆应实施详细登记;

任意时间进出的外来车辆应实施详细登记;

对物品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大件物品审验制度,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2.巡视:

明确巡视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度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3个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

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巡视应使用巡更设备,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如无巡更设备,须及时添置;

收到监控中心发出的指令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停车管理: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秩序维护人员应对进出本项目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

停车场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无渗漏、无积水、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

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室内悬挂,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

当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5.安全生产及灾害预防: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燃气、燃油、电力的安全使用知识;

如遇台风、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或有关信息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

——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

——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及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查。

(四)会议服务内容:

管理内容:

1、会前准备

2、会中服务

3、会后清理

质量标准要求:

1、会议服务人员应气质大方,举止礼貌。

2、严格按照会议制度和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3、会前准备充分,确保会议室空调、设备运行正常,会议室整洁,桌椅整齐、会议物资齐备。

4、会议服务服务质量高,会场秩序好,能满足会议服务需求。

5、会议结束后,立即按照会前标准将会议室恢复原状。

(五)职工食堂运营服务内容:

负责制定餐厅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食品贮存管理、食品加工管理、食堂设施设备操作及管理、餐具清洗消毒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食堂除虫灭害管理、食品安全检查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应急处理预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按规定每年度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体检,持当年《健康证》上岗,服务人员用语文明,主动热情,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原材料进货确保达到食品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关于饮食行业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指定分别专人负责食品采购、查验及台帐记录工作,留存采购原材料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采购依据,以备采购人查验;配送八大类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蔬菜、猪肉、豆制品、冷冻食品)的供应商选择应经由采购人认可。

每日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每周用消毒液对餐具、厨房设备进行彻底消毒一次,保证餐具等物品达到卫生标准;

根据需求,每天提供早、中两顿工作餐,按照采购人工作餐标准(早餐:每周一、三、五供应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鸡蛋;每周二、四供应米粉、面条或者抄手、鸡蛋;午餐:两荤两素一汤(注重营养搭配);每天午餐就餐人数约为50人),每周制订一次食谱并公布,严格按食谱规定的品种制作,并做到营养合理搭配,饭菜供应品种丰富多样,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成本,最大限度保障采购人职工就餐标准,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负责后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厨具、灶具、自助餐加热槽、隔油池、后厨上下水等);负责每年4次(平均每三个月1次)的烟道清洗工作;

餐厅区域每日清洗一次,餐后对区域进行去油去污及消毒处理,保证食堂内走路无打滑现象,且达到无蝇、无蟑螂、无霉变;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负责购置清洁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洗涤用品、包括垃圾袋、清洁剂、洗手液、抽纸等保洁低耗品。

当日食品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备检。

(六)物业服务人员数量配置要求:

项目主管1人(数量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应为物业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从事项目管理3-5年以上工作经验。全面主持本项目的各项工作,负责监控物业服务各项工作运行情况并定期向业主作阶段性总结汇报,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并根据业主所提反馈意见及时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相应调整;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项目运行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能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妥善处理日常和突发的各种事务;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秩序维护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本项目内公共区域日常安全工作及消防工作的管理的巡查,维护所辖项目内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防止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负责院内1个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要求白班秩序维护人员身高1.7米以上,年龄在20周岁至50岁之间;做好来访人员询查和按采购人要求答复常规咨询问题;负责报刊、信件、包裹、特快专递、汇款单、电报等的收、发处理工作准确无误。

环境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服务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所管责任区公共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

会议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

水电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物业公共水电和所有公共设施维修、装修等施工现场的巡查。

食堂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厨师应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食堂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含食堂工作人员)按不低于9人配备,成交供应商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费等;

物业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无不良嗜好。采购人拥有人员的建议选择权;

物业服务履约期间采购人将按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测评。成交供应商及其派驻的物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不擅自传播泄露因工作原因知悉的采购人相关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本项目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失或失窃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同时为主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经济处罚;

物业服务人员上岗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物业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注重维护采购人形象。物业服装、标志符合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遇突发性、应急性任务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成交供应商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履行合法劳动手续。采购人有权查验监督;

成交供应商应当组织安排物业服务人员定期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在岗培训(含政治思想、劳动纪律、职业技能等培训);

采购人不提供与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任何配套设施和物品。物业管理人员所需防护配套设施、物品、环境清洁及绿化养护用品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装配、提供与及时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人员制服、武装带、雨衣、胶鞋、手套、拖帕、毛巾、清洗剂、夜间巡逻应急灯、警棍、对讲机等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所提供装配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达到服务标准;

采购人每年2-3次重要业务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完成保障任务;

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的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须提前向采购人陈明原因,且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相应的人员;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要求时间段内更换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且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七)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作用具自备,工作人员在岗位时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供应商有权按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自行选聘各类人员,所聘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管理和服务知识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所聘人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供应商应自觉履行自己的承诺,达到规定的管理服务水平及质量标准。在管理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合同及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改进工作。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和不足。

管理期满,供应商要完好归还业主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

若采购人有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等事项时,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积极配合。

考核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8%;各类设备维修保养率99%;清洁、保洁率99%;零修、急修及时率100%;维修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98%;维修工程质量回访率≥98%;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完好率100%;道路、照明等完好及使用率98%;保安、车辆管理24小时值班率100%;用户有效投诉率≤5次/年;用户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物业管理满意率85%中,治安案件发生率1次/年以内。

采购人每半年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物业公司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年度考核(满意度测评)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具体考核标准和细则表附后。(备注:本评分细则仅作考核小组实地检查之用)

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物业管理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标准

标准分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一、内部管理

5分

1、质量目标

质量监控自查统计表

缺少一次扣0.2分

2、内部沟通

1、会议记录(纪要)

记录每缺少一次扣0.2分

2、文件收发登记表

3、员工培训

1、培训计划

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0.2分

2、培训记录

3、签到表

4、考试记录

5、培训效果评估

4、维修

1、维修工作单

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0.2分

2、报修工作单

3、服务工作单

4、回访记录

5、工具配备登记表

5、员工着装及工作状态

1、工服

工作时间不着工服或未戴工牌的每人次扣0.1分;工作时间聊天、抽烟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每人每次扣0.1分

2、工牌

3、工作状态

6、主动作为

确保每月至少有1起主动作为事项,并且有方案、有行动、有结果、有记录。

如无,扣0.2分

二、客服管理

5分

1、前台接待

前台接待礼貌规范、不空岗,无投诉

投拆情况属实,每次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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