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TC209901Y)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09901Y 二、项目名称: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
天津音乐学院
2020-2021年度食堂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天津音乐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音乐学院委托,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分为两包: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二楼教工食堂和构件校区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三、项目预算:126万元。第一包: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和二楼教工食堂102万元;第二包:构件校区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2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5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供应商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七)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九)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注:供应商参标时必须携带被授权人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资格要求文件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无需单独提供。要求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及未说明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均可)。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 8月7日至2020年 8月15日9:00时-11:00 时,下午2:00时-4:30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购买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供网上报名和领取文件,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费按照公告,其他事项要求汇至指定账户(2)标书费汇款后,请将报名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开票信息)发送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59789266@qq.com)。审核合格后,报名生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标书费的收据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电话:022-2796980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老师 022-2416001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969807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000
电子邮箱:59789266@qq.com
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110023384
账号:811140101370032305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音乐学院和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注:本表是对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的强调、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投标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1 | 2.1 2.2 | 采购人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2 | 3.1 |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26万元。第一包: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和二楼教工食堂102万元;第二包:构件校区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24万元。 | ||||||
3 | 3.2 3.3 | 项目内容: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招标范围: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要求服务方对食堂进行餐饮管理,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餐厅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分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及工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和二楼教工食堂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1500±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构件校区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600±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 | ||||||
4 | 4.3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参照第一部分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
5 | 6.4 | 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20年 8月7日至2020年 8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 时, 下午2:00时-4: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发售地点:网上报名 | ||||||
6 | 13.2 | 投标人须随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与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 | ||||||
7 | 16.5 | 投标报价: 1、现场勘查时间:自行勘查 2、勘查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3、投标报价至少应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福利、工服、工鞋、员工宿舍、交通、健康体检、督导、培训、综合管理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节假日)、利润、税金等。 4、投标书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 ||||||
8 | 18.1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金额及形式:2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提交。 2、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工作日递交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并取得收据。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获取的“收据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中。 3、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110023384 账号:8111401013700323052 备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 ||||||
9 | 19.1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截止后90 天(日历日) | ||||||
10 | 20.3 | 投标文件签署(实质性要求):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本外,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应 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姓名全称)。 | ||||||
11 | 20.4 |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1份 | ||||||
12 | 25.1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
13 | 25.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1室 | ||||||
14 | 28.1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1室 | ||||||
15 | 34.2 |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 ||||||
16 | 34.3 | 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打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 ||||||
17 | 44.1 | 中标服务费: 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五日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全额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为向天津音乐学院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经天津音乐学院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机关餐厅管理服务。
2. 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和二楼教工食堂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1500±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天津音乐学院构件校区一楼食堂和教工食堂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600±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
3.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餐厅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分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餐厅服务方案供评委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菜单明细、职责和标准等。
3.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4.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
三、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 天津音乐学院2020-2021年自营食堂招标项目。
2.管理服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审核完成度按月支付合同款项对应部分(以实际合同为准)
审核要求:
第一包
第一层级:餐饮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每月售饭刷卡次数达到1.5万次以上(含1.5万次),同时实际收入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则在次月给予餐饮服务公司3万元奖励性补助。每月售饭刷卡次数高于1万次(含1万次)不足1.5万次,同时实际收入金额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15万元,则在次月给予餐饮服务公司2万元奖励性补助。其他情况不予奖励(按照每年10个月计)。
第二层级:每月毛利润(实际收入-进货成本)扣除3%后,剩余金额以餐饮服务费的形式给予餐饮服务公司作为奖励。
第二包
第一层级:餐饮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每月售饭刷卡次数达到3000次以上(含3000次),同时实际收入金额达到2元以上(含2万元),则在次月给予餐饮服务公司5000元奖励性补助。其他情况不予奖励。(按照每年10个月计)。
第二层次:每月毛利润(实际收入-进货成本)扣除3%后,剩余金额以餐饮服务费的形式给予餐饮服务公司作为奖励。
4.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福利、工服、工鞋、员工宿舍、交通、健康体检、督导、培训、综合管理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节假日)、利润、税金等。
5.本项目由供应商进行餐厅餐饮管理服务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6.供应商应对食品安全投保。
7.中标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管理服务的方式和要求
(一)第一包
1.? 预算:102万元。
2.? 工作地点
南校区一楼学生食堂、民族食堂和二楼教工食堂。
3.? 服务范围
负责食堂原材料的计划、验货、保管、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负责教工食堂以及单间的各项服务;
负责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保证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保障任务。
4.? 用餐和售饭方式
(1)学生食堂
学生食堂售饭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开餐、闭餐,可以堂食,也可以采取打包带走的形式。食堂交易必须使用学院账户、学院提供的校园一卡通、支付宝等设备进行交易,严禁现金交易。
(2)教工食堂
教工食堂采用自助形式供餐,一般采用堂食,个别情况下需要为有外带需求的教职工提供打包服务。教工食堂交易必须采用学院提供的一卡通刷卡设备,严禁任何其他形式交易。
教工食堂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需提供临时桌饭工作餐,具体菜品以及服务标准需按照学院安排执行。
5.? 就餐人数
(1)学生食堂:一日三餐,每餐约1500人。
(2)教工食堂:只提供午餐,人数约120人。
6.? 供餐模式、品种和口味
(1)? 学生食堂
提供一日三餐,主要以学生大餐为主,提供丰富多样的平价主食、炒菜、汤粥等,具体定价由学院膳食中心确定。
早点需提供:干食不少于5种,稀食不少于4种,如各种粥品、豆腐脑、豆浆、油条、包子等;提供热菜不少于1种及咸菜不少于4种;以及各种小菜和调味品。
午、晚餐需提供:菜品不少于10种,其中荤菜5种,素菜5种;主食需提供不少于4种,包括包子、馒头、米饭、粗粮等;另需提供风味小吃不少于两种,如云南过桥米线、酸辣粉、老北京炸酱面、牛肉拉面等。
汤粥区:每日汤粥不少于2种,其中1种为免费汤粥。
民族窗口需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少数民族师生饮食风俗和习惯。
(2)? 教工食堂
一般只提供午餐,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菜品不少于5种,其中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需提供不少于3种,包括包子、饺子、面条、馒头、米饭、粗粮等;另每周需提供风味小吃不少于1餐,如肉夹馍、云南过桥米线、酸辣粉、老北京炸酱面、牛肉拉面等;每餐汤粥不少于2种;另需提供水果、酸奶等。
*7.人员及岗位要求:
要求派驻工作人员不少于22人,食堂全体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其中供应商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厨师长持有高级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3名厨师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一名面点师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等级证书。
整体人员配置不低于如下标准: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2人;厨师3人;面点师4人,切配2人,服务员6人,洗消兼库管4 看述人员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拟 j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派驻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投标公司需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第二包
1.预算:24万元。
2.工作地点
构件校区学生食堂和教工食堂
2.服务范围
负责食堂原材料的计划、验货、保管、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负责教工食堂以及单间的各项服务;
负责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保证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保障任务。
3.用餐和售饭方式
(1)学生食堂
学生食堂售饭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开餐、闭餐,可以堂食,也可以采取打包带走的形式。食堂交易必须使用学院账户、学院提供的校园一卡通、支付宝等设备进行交易,严禁现金交易。
(2)教工食堂
教工食堂采用自助形式供餐,一般采用堂食,个别情况下需要为有外带需求的教职工提供打包服务。教工食堂交易必须采用学院提供的一卡通刷卡设备,严禁任何其他形式交易。
4.就餐人数
(1)学生食堂:一日三餐,每餐约600人。
(2)教工食堂:只提供午餐,人数约50人。
5.供餐模式、品种和口味
(1)? 学生食堂
提供一日三餐,主要以学生大餐为主,提供丰富多样的平价主食、炒菜、汤粥等,具体定价由学院膳食中心确定。
早点需提供:干食不少于3种,稀食不少于2种,如各种粥品、豆腐脑、豆浆、油条、包子等;提供热菜不少于1种及咸菜不少于4种;以及各种小菜和调味品。
午、晚餐需提供:菜品不少于8种,其中荤菜3种,素菜5种;主食需提供不少于3种,包括包子、馒头、米饭、粗粮等;另需提供风味小吃不少于两种,如云南过桥米线、酸辣粉、老北京炸酱面、牛肉拉面等。
汤粥区:每日汤粥不少于2种,其中1种为免费汤粥。
(2)? 教工食堂
一般只提供午餐,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菜品不少于5种,其中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需提供不少于3种,包括包子、饺子、面条、馒头、米饭、粗粮等;另每周需提供风味小吃不少于1餐,如肉夹馍、云南过桥米线、酸辣粉、老北京炸酱面、牛肉拉面等;每餐汤粥不少于2种;另需提供水果、酸奶等。
*7.人员及岗位要求:
要求派驻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食堂全体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其中供应商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厨师长持有高级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3名厨师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书,至少应有一名面点师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等级证书。
整体人员配置不低于如下标准:项目经理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切配2人,服务、洗消兼库管1人,上述人员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拟派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派驻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投标公司需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要求
1、餐饮公司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2、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
4、食品原材料、保洁工具、餐具、厨杂、低值易耗及清洁消毒用品由采购人负责,依据情况可由投标人代为购置。
5投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6、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8、管理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员工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人根据食堂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9、招聘的上岗厨师须有相关等级证书:中级(二级厨师或以上)、高级(特级厨师)
10、投标人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
11、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及证件办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
12、使用的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投标人定期操作。
13、采购人负责对相应区域进行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4、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采购人负责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并负责相关费用。
15、投标人负责相应区域环境卫生及餐具的清洁工作。
16、南校区一层食堂民族窗口的经营单位,必须根据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大学清真食堂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进行经营并具有相应资质。
三、采购人提供情况说明
1、采购人免费提供制作场地、餐厅、库管及后厨设备、工具,并提供办公室。
2、采购人免费负责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四、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投标人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劳务服务、住宿、保险(社保五险)等。
五、项目管理要求
1、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2、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
4、投标人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
5、投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6、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7、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9、中标人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六.人员配置
1、供应商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以达到餐厅菜品出品的质量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响应、服务无缝隙和盲区。
2、供应商所有员工均归属供应商,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发生人生意外或事故的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人员进行监督、监管。
七、人员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全面负责派驻项目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等事宜。派遣人员同时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供应商应承诺为采购方的服务工作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的管理服务人员具有为机关餐厅管理服务的经验和酒店服务的管理经验,能够随季节变化适时推出应季菜品,不断推出特色新菜。
4、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购置餐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上班时间,餐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严禁餐厅工作人员在餐厅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八、管理服务方案(技术部分)
1、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杜绝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在餐厅售卖。
2、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3、落实防火,防盗,防毒等餐厅安全制度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天津音乐学院人员对其的工作检查和监督。采购人如发现环境卫生或食品卫生不符合规定,向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逾期未整改的可解除管理服务合同。
4、如发生食物中毒等严重事件,供应商承担赔偿的一切责任。采购人可解除管理合同。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及要求提出高效、合理、细化的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天津音乐学院的需求认知;
2)菜品安排及调配计划;
3)厨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对厨房内设施,设备的维护措施;
4)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
5)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
6)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保证用餐措施;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 前言
1.1 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和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2. 评标依据
2.l 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 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2.3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组织机构
3.1 评标委员会
本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标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在开标前24小时由《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授权产生。
3.2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⑵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4. 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 评标原则
4.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1.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及办法的要求进行。
4.1.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通过综合评审打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出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
4.1.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 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 评标纪律
4.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5. 评标程序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为100分。各评委独立分别对通过初步评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评审及打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条款或服务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具体评标程序及内容如下:
5.1初步评审
5.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
⑴ 投标文件签署及盖章: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及盖章。
⑵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审查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是否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⑶ 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编排有序,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⑷ 投标唯一性:审查投标人是否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
⑸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⑹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1.2 投标人资格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审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内所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各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开标现场未提供实质性要求所提供的所有原件),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以备评委会进行审查。
5.1.3商务评议: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评议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注明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条款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注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经评标委员会初审,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35.1.6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均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后序评标。
5.2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A.商务部分(满分10分)
(1)同类业绩:供应商2018年(含)至今,成功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关业绩(高校食堂),需要提供无遮挡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原件备查);
B.技术部分(满分80分)
(1)管理方案(15分)
针对本项目管理方案综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5分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4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2)食堂餐厅菜品菜色(15分)
结合本项目采购方实际情况,选配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5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满足招标文件:0分
(3)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厨房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的清洁)(15分)
针对现场情况编制保洁服务方案,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好:15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9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一般:4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差:0分
(4)应急预案(15分)
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全面,实用,经济,切实可行:15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9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4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差:0分
(5)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10分)
组织机构针对本项目进行设置,科学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 10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 7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 3分
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不够明确:0分
(6)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 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 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0分
(7)人员培训(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有一方面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内容有两方面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分
(8)投标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
5) 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C.价格部分(满分10分)
⑴ 投标人的评审价格
a. 投标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审核:
计算货物投标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为依据。报价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
若投标报价有明显遗漏,如为非关键部件缺漏项,评标时须将其它有效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如有关键部件缺漏项,则不允许调整评标价,应予以废标。
若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则按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b.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6%的比例扣除。
c.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修正或调整时,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做为投标人的评审价格;无修正或调整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审价格。
⑵ 投标人的价格部分得分
a. 投标人报价等于或超出财政预算按废标处理。
b. 投标人报价未超出财政预算的,投标价格部分采用低价优分法计算得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部分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部分得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审价格)×价格权重(10%)×100
备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⑶ 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5.3 其他
5.3.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3.2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5.3.3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5.4 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内容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有效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为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投标人报价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100%)= 商务得分(10%)+ 技术得分(80%)+ 价格得分(10%)
5.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5.5.1 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三名为经排序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此排序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当确定中标的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5.2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将选择投标报价低者为排序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5.3 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
5.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5.6.1 围标或陪标的。
5.6.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5.6.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5.6.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咨询及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采购项目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人名称见投标资料表第1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资料表第1项。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及服务。
2.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 项目说明
3.1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见投标资料表第2项;
3.2 项目内容:见投标资料表第3项;
3.3招标范围:见投标资料表第3项,投标人须就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4.3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资格和能力,具体见投标资料表第4项。
4.4 投标委托
4.4.1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统一格式,见第六部分),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见第六部分)。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服务合同
6.2 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所补充的一切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见投标资料表第5项。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于开标日期10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做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以传真方式提出,随后将原件提交采购人,下同)向采购人提出。
7.3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
7.4 解答或澄清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解答或澄清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采购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解释,采购人都可能会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
9. 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
9.1 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9.2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
10. 招标文件的解释
1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编制要求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1.2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3 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1.4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1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 除在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保证金收据
(6)? 开标一览表
(7)? 开标分项一览表
(8)? 服务大纲
(9)? 辅助资料表
(10)? 投标人综合情况调查表
(11)?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12)? 目前正在接受的管理任务一览表
(13)?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14)? 招标人须向投标人提供的条件
(15)? 偏离说明一览表
(16)? 真诚投标承诺书
(17)? 中小企业声明函
(18)? 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 投标人还须随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与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具体数量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11项。
13.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一致。
14.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投标人已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应按“偏离说明一览表”填写说明。
14.3 投标文件文字部分必须采用A4纸型,胶装装订,必须编制详细目录,需编辑连续页码,中间不得丢页、少页,并应装订成册。
15.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书、报价表等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要求的部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2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编写,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5.3 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编制:
15.3.1投标人的服务方案须按照招标文件 “项目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⑴ 服务方案阐述及服务实施的详细描述;
⑵ 人员及设备配置清单;
⑶ 服务响应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及评审所要求的内容等。
15.3.2 投标人可提交服务方案说明等资料,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附件。
16. 投标报价与投标响应中的报价方案
16.1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6.2 投标人要按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内容填写各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16.3 所有投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及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5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第7项。
17. 投标货币
17.1 投标书及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采购人将以人民币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形式见投标资料表第8项。
18.2 未按18.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中标服务费后退还。
18.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还。
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包括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8.5.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18.5.2 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
18.5.3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18.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8.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6.2 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8.6.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20.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3.1条规定内容)均应遵守本条。
20.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0.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本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姓名全称)。
20.4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10项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
20.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6 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20.7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姓名)。
20.8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0.9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文件组成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