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长沙市裕盛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金洲新区姚家坡路046号 | 3920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长沙市裕盛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米面架 | 裕胜 | 1、支架50*50*1.2mm优质不锈钢拉丝方管; 2、配橡胶消声脚套。 3、1200*500*200 | 2 | 1100 | |||
不锈钢存放架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层板:采用SUS304#1.2mm不锈钢板激光切孔; 3、层板配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支架:采用SUS304#38*38mm优质不锈钢拉丝方管,厚度1.5mm;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1200*500*1550 | 1 | 1300 | |||
高身保洁柜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柜体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趟门配滑轮; 5、配可调节不锈钢重力脚。 6、1200*500*1800 | 1 | 2600 | |||
灭蝇灯 | 三川 | 额定功率:2*20W 额定电压:220V 诱灭面积:约50M2 640*100*400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专用高效的灭蝇灭蚊灯管和低损耗,高效安全的升压电路诱杀力强、省电节能、安全可靠、可抽拉式底盘。 | 1 | 135 | |||
单星大盆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横撑38*25*1.2mm厚不锈钢拉丝管。 7、1200*760*950 | 1 | 1898 | |||
平板车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 2、面板不锈钢厚1.2mm; 3、下垫镀锌板2mm; 4、扶手直径38*38*1.2mm圆管; 5、配万向牛筋轮(带刹)。 6、680*900*1000 | 1 | 1200 | |||
双星盆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横撑38*25*1.2mm厚不锈钢拉丝管。 7、1200*760*950 | 1 | 1898 | |||
不锈钢存放架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层板:采用SUS304#1.2mm不锈钢板激光切孔; 3、层板配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支架:采用SUS304#38*38mm优质不锈钢拉丝方管,厚度1.5mm;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1200*500*1550 | 1 | 1300 | |||
侧单星砧板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横撑38*25*1.2mm厚不锈钢拉丝管。 7、500*760*950 | 1 | 2098 | |||
洗地龙头 | 君畅 | 黑色纹面液压管,后把手水枪,水嘴可调节出 水形状,水枪360度活动旋转,10米 | 1 | 2600 | |||
壁挂式电热水器 | 美的 | 电压:220V 功率:2kw 80L | 1 | 2200 | |||
四门双温冰柜 | 雪村 | 外壳为优质不锈钢 制冷:直冷暗管式,环保无氟R600a制冷剂; 总容积:800L; 功率:272W/220V 温度范围:冷藏:-5℃~+10℃;冷冻:≤-15℃ ; 1200*700*1950 | 2 | 4500 | |||
刀具菜墩消毒柜 | 蒿健 | 1、采用全不锈钢材质,全钢结构制造,加粗无磁不锈钢钢筋设计,承重力强; 2、紫外线+臭氧消毒,远红外线烘干,360°无死角,灭菌率高达99%; 3、消毒时间可随意调节,操作更方便; 4、刀具可上锁,更加安全; 5、额定电压:220V; 6、1200*580*1600 | 1 | 2565 | |||
绞切两用机 | 三宇 | 电压: 220V SPN:50Hz 转速: 1400r/min,重量:66kg 功率:1.5kw 绞切量(kg/h):切肉(肉片:400/肉丝:200);绞肉:150 外壳为优质不锈钢,550*400*750 | 1 | 3680 | |||
切丝切片机 | 三宇 | 功率:0.75KW 额定电压:220V/380V 转速:460r/min 切丝/片:200-400kg/h 整机重量:45kg 外壳为优质不锈钢,455*380*610 | 1 | 4200 | |||
不锈钢操作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不锈钢厚1.5mm; 3、下层板不锈钢厚1.0mm; 4、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5、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6、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7、1800*800*800 | 2 | 1950 | |||
单星大盆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横撑38*25*1.2mm厚不锈钢拉丝管。 7、1200*760*950 | 1 | 1898 | |||
不锈钢操作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不锈钢厚1.5mm; 3、下层板不锈钢厚1.0mm; 4、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5、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6、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7、1600*800*800 | 1 | 1860 | |||
单通道打荷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不锈钢厚1.5mm; 3、下层板不锈钢厚1.0mm; 4、门板及侧板不锈钢厚1.0mm; 5、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6、配可调节重力脚; 7、趟门配滑轮。 8、1800*800*800 | 2 | 4568 | |||
水幕净化一体烟罩控制箱 | 裕胜 | 1、全不锈钢外壳,全电子自动控制; 2、功率:0.75KW/220V。 3、550*520*1540 | 1 | 12525 | |||
燃气汤炉(双头) | 裕胜 | 1.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 2、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3、炉面不锈钢厚1.2MM; 4、侧板不锈钢厚1.0MM; 5、炉体骨架∠40x3mm厚国标镀锌角钢; 6、炉脚下加可调节脚座; 7、内置5寸燃气节能炉头,配熄火保护装置,自然进风; 8、带鼓风机; 9、功率/电压:2*0.5KW/220V。 10、1200*700*500+150 | 1 | 7180 | |||
燃气炒菜灶 | 裕胜 | 1.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 2.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3.炉面不锈钢厚1.5mm; 4.侧板、背板不锈钢厚1.0mm; 5.炉体骨架∠40x3mm厚国标镀锌角钢; 6.面板与钢板中间垫防火保温隔热材料; 7.炉膛:采用全铸铁节能炉膛; 8.炉头:采用节能燃气炉头,配熄火保护装置; 9.炉脚:¢50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 10.配摇摆水龙头; 11.功率/电压:0.5KW/220V。 12.1100*1150*1200 | 1 | 8748 | |||
水幕净化一体烟罩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壳体不锈钢厚1.2mm; 3、配离心扇连外壳(铝叶); 4、挡水板不锈钢厚1.0mm。 5、6400*1200*600 | 6.4 | 3600 | |||
燃气大锅灶 | 裕胜 | 1.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 2.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3.炉面不锈钢厚1.2mm; 4.侧板、背板不锈钢厚1.0mm; 5.炉体骨架∠40x3mm厚国标镀锌角钢; 6.面板与钢板中间垫防火保温隔热材料; 7.炉膛:采用全铸铁节能炉膛; 8.炉头:采用节能燃气炉头,配熄火保护装置; 9.炉脚:¢50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 10.配摇摆水龙头; 11.功率/电压:2*0.5KW/220V。 12、2000*1150*1200 | 1 | 11626 | |||
商用电蒸饭箱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柜体不锈钢厚0.8mm; 3.侧板、背板不锈钢厚0.6mm; 4.浮球水箱,自动进水,防干烧; 5.电热装置:380V/36KW; 6.配重力脚。 7.1405*930*1430 | 1 | 14860 | |||
灭蝇灯 | 三川 | 额定功率:2*20W 额定电压:220V 诱灭面积:约50M2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美观大方,永不生锈;专用高效的灭蝇灭蚊灯管和低损耗,高效安全的升压电路诱杀力强、省电节能、安全可靠、可抽拉式底盘。 640*100*400 | 1 | 135 | |||
炉灶拼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不锈钢厚1.5mm; 3、300*1150*1200 | 1 | 550 | |||
压面机 | 伟基业 | 采用皮带、链条、齿轮三种方式结合传动的方法,有效减少力量在传动过程中损耗的同时大加宽了压面棍之间的工作距离,提升了压棍的转速,使产量最大化,充分发挥面粉面筋的韧性力量,使其应用面更加广范。电压:220V,功率:1.5KW。产量:30kg/h,面棍直径:89mm,面棍长度:238mm,面棍转速:60r/min。 440*320*850 | 1 | 4600 | |||
面粉车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面板不锈钢厚1.2mm; 3、配万向轮; 4、500*500*500 | 1 | 850 | |||
木面案板台 | 裕胜 | 1、台面板为50mm厚优质松木; 2、四脚50*50*1.2mm不锈钢拉丝方管 3、横道38*25mm不锈钢管焊接; 4、配橡胶消声脚套。 5、1500*800*800 | 1 | 2000 | |||
单门发酵柜 | 祥兴 | 电压: 220V SPN:50Hz 功率: 2kw 盘数:12盘;外壳为优质不锈钢,带透视窗;495*670*1585 | 1 | 2380 | |||
和面机 | 永强 | 零件采用不锈钢或电镀处理。电压:380V,功率:0.75KW,容量:15kg。 650*510*710 | 1 | 3850 | |||
饼盘车连挂盆架 | 裕胜 | 1、支架采用30*30*1.2不锈钢拉丝方管; 2、挂盆板不锈钢厚1.5mm; 3、配万向牛筋轮(带刹)。 4、470*630*1520 | 1 | 1300 | |||
灭蝇灯 | 三川 | 额定功率:2*20W 额定电压:220V 诱灭面积:约50M2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美观大方,永不生锈;专用高效的灭蝇灭蚊灯管和低损耗,高效安全的升压电路诱杀力强、省电节能、安全可靠、可抽拉式底盘。640*100*400 | 1 | 135 | |||
趟门式挂墙柜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柜体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趟门配滑轮。 5、1800*350*600 | 1 | 3220 | |||
洗手池连感应龙头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围板不锈钢厚1.0mm; 4、用膨胀螺丝安装固定在墙上; 5、配感应龙头。 6、500*500*300 | 1 | 1449 | |||
灭蝇灯 | 三川 | 额定功率:2*20W 额定电压:220V 诱灭面积:约50M2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美观大方,永不生锈;专用高效的灭蝇灭蚊灯管和低损耗,高效安全的升压电路诱杀力强、省电节能、安全可靠、可抽拉式底盘。 640*100*400 | 2 | 135 | |||
三层餐车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 2、层板不锈钢厚1.0mm; 3、支架采用38*38mm优质不锈钢拉丝方管,厚度1.2mm; 4、配万向牛筋轮(带刹)。 5、930*570*930 | 4 | 1200 | |||
食品留样柜 | 雪村 | 容积:138L; 功率:75W/220V 温度:+10~0℃ 制冷剂:R-134a 柜门:透明材料 柜体:彩钢板 530*495*1380 | 1 | 2108 | |||
紫外线杀菌灯连吊架 | 三川 | 额定功率:2*40W 额定电压: 220V 适用面积:50M2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美观大方,永不生锈,清洁方便、无味、无化学污染;640*100*400 | 1 | 380 | |||
靠背单通打荷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不锈钢厚1.5mm; 3、下层板不锈钢厚1.0mm; 4、门板及侧板不锈钢厚1.0mm; 5、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6、配可调节重力脚; 7、趟门配滑轮。 8、1800*600*950 | 1 | 4568 | |||
趟门式挂墙柜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柜体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趟门配滑轮。 5、1800*350*600 | 1 | 3220 | |||
灭蝇灯 | 三川 | 额定功率:2*20W 额定电压:AC 220~ 诱灭面积:约50M2 阳极氧化防锈的铝合金结构外壳,美观大方,永不生锈;专用高效的灭蝇灭蚊灯管和低损耗,高效安全的升压电路诱杀力强、省电节能、安全可靠、可抽拉式底盘。 640*100*400 | 1 | 135 | |||
单星大盆台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脚管为38*38*1.2mm厚不锈钢拉丝方管; 5、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6、横撑38*25*1.2mm厚不锈钢拉丝管。 7、1200*760*950 | 3 | 1898 | |||
挂墙双层板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面板不锈钢厚1.2mm; 3、用膨胀螺丝安装固定在墙上; 4、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5、1800*300*600 | 2 | 1896 | |||
高身保洁柜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SUS304#不锈钢板; 2、柜体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3、U型加强力加强筋厚度1.0mm; 4、趟门配滑轮; 5、配可调节不锈钢重力脚。 6、1200*500*1800 | 1 | 2600 | |||
双门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可视式玻璃门) | 蒿健 | 1、不锈钢拉丝外箱体、不锈钢内箱体; 2、消毒方式:热风循环; 3、消毒时间:60min,消毒温度150度; 4、功率/电压:4.4KW/220V 5、容积:900L 6、1310*680*1960 | 2 | 9200 | |||
壁挂式电热水器 | 美的 | 电压:220V 功率:2kw 80L | 1 | 2200 | |||
低噪音环保抽风柜 | 德通 | 1、风机外壳及叶片均采用优质镀锌钢板制造成全封闭形式。 2、采用多翼式叶轮结构。运转平稳、噪声低、振动小。 3、蜗舌采用新的消声结构,降低整机的噪声。 4、轴承全部采用外球面滚动轴承。 5、22寸 | 1 | 12000 | |||
电机 | 德通 | 7.5KW/380V | 1 | 1416 | |||
风机减震支架及吊架 | 裕胜 | 1、采用国标镀锌角铁及槽钢; 2、有效减少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 | 1 | 1200 | |||
风机启动保护装置 | 裕胜 | 1、磁力启动器; 2、ABB配件 | 1 | 1200 | |||
不锈钢集烟管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面板不锈钢厚1.1mm; 3、500*500 | 14 | 460 | |||
不锈钢排烟管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面板不锈钢厚1.1mm; 3、500*500(弯头按管道2倍计,三通按3倍计) | 60 | 460 | |||
法兰紧固螺丝及密封胶 | 裕胜 | 1、通体采用3.0MM厚优质镀锌角铁; 2、8*15螺栓 3、500*500 | 25 | 150 |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科蓝环保 | 1、98%以上除油烟效率,低排型达到目测无烟效果 2、技术领先的环氧高频高压变压器,功率强劲,稳定可靠,节能高效 3、具有放电跳停,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 4、Q=24000m3/h | 1 | 48000 | |||
净化器支架及吊架 | 裕胜 | 1、采用国标镀锌角铁及槽钢; 2、有效减少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 | 1 | 1500 | |||
帆布软接 | 裕胜 | 帆布皮革加钢丝 | 1 | 570 | |||
不锈钢接油盘 | 裕胜 | 通体采用SUS3041.0MM厚优质不锈钢贴塑磨砂板 | 2 | 900 | |||
不锈钢墙封板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面板不锈钢厚1.0mm; 3、L6400 | 6.4 | 500 | |||
不锈钢油网 | 裕胜 | 1、不锈钢板为优质SUS304#不锈钢板; 2、不锈钢厚0.8mm。 3、500*500*40 | 12 | 180 | |||
塑料菜筐(圆形) | 裕胜 | 加厚型2.0mm厚塑胶制作,大 | 6 | 90 | |||
塑料菜筐(圆形) | 裕胜 | 加厚型2.0mm厚塑胶制作,中 | 6 | 80 | |||
塑料菜筐(圆形) | 裕胜 | 加厚型2.0mm厚塑胶制作,小 | 6 | 69 | |||
炒勺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 4 | 50 | |||
锅铲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号 | 2 | 45 | |||
刮子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号 | 5 | 8 | |||
不锈钢调味盒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Ф16cm | 12 | 42 | |||
炒瓢(大)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 | 4 | 23 | |||
漏瓢(稀)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稀 | 2 | 45 | |||
漏瓢(密)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密 | 2 | 38 | |||
长筷子 | 裕胜 | 采用铁木制作,长度450mm | 4 | 9 | |||
油缸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10寸加厚 | 6 | 56 | |||
砧板 | 裕胜 | 铁木砧板,剁切不出渣铁木砧板,大号方、圆各5块。 | 10 | 80 | |||
不锈钢腰斗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号 | 4 | 90 | |||
切菜刀 | 裕胜 | 优质铁制品,加厚 | 6 | 120 | |||
砍刀 | 裕胜 | 优质铁制品,加厚 | 2 | 150 | |||
不锈钢水瓢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加厚 | 3 | 23 | |||
中铁锅 | 裕胜 | 根据灶头实际尺寸提供,中号 | 4 | 155 | |||
大铁锅 | 裕胜 | 根据灶头实际尺寸提供,大号 | 3 | 220 | |||
竹刷把 | 裕胜 | 竹制品,20cm | 5 | 10 | |||
磨刀石(长方形) | 裕胜 | 天然浆石,大号 | 3 | 10 | |||
大潲水桶 | 裕胜 | 塑胶制品 | 2 | 185 | |||
不锈钢菜勺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2两 | 27 | 45 | |||
不锈钢汤勺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 27 | 38 | |||
不锈钢汤碗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11.5cm双层 | 500 | 15 | |||
调羹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 500 | 5 | |||
不锈钢桶(煮汤)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特厚直径500*500(mm) | 4 | 210 | |||
不锈钢水桶(装碗)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380(直径)*320(mm) | 12 | 160 | |||
不锈钢桶(带提手、装饭菜)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250(直径)*350(mm) | 45 | 155 | |||
不锈钢盆(泡菜)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不锈钢直径60CM | 3 | 100 | |||
不锈钢盆(老师蒸菜)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不锈钢直径40CM | 6 | 86 | |||
不锈钢盆(幼儿蒸菜)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不锈钢直径30CM | 12 | 68 | |||
大号剪刀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号 | 4 | 15 | |||
大号削皮刀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大号 | 4 | 12 | |||
加厚大号塑料筐 | 裕胜 | 塑胶制品,(红绿蓝三色各3个) | 9 | 74 | |||
加厚小号塑料筐 | 裕胜 | 塑胶制品,(绿白二色各3个) | 6 | 69 | |||
大号压力锅 | 裕胜 | 热量循环,快速升温,密封状态,营养不流失。铝制底盘,受热均匀。70mm | 2 | 920 | |||
筷子(幼儿) | 裕胜 | 木制品 | 800 | 5 | |||
筷子(老师) | 裕胜 | 木制品 | 200 | 5 | |||
不锈钢快餐盘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 | 100 | 38 | |||
不锈钢饭碗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 | 100 | 15 | |||
蒸菜盘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600*400(mm) | 24 | 59 | |||
冷热水龙头 | 尼尔美家 | 采用优质黄铜制作,双温 | 8 | 220 | |||
蒸包盘(带孔)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600*400(mm) | 24 | 65 | |||
垃圾桶车(带盖) | 裕胜 | 塑胶制品,φ500mm | 3 | 200 | |||
小型消毒柜 | 康宝 | 电压:220V 功率:180w 容积:18L 消毒方式:中温加热(远红外线) | 12 | 1700 | |||
食品留样盒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 | 30 | 22 | |||
不锈钢装碗、勺篓 | 裕胜 | 采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激光冲孔厚折弯焊接而成,530*380*200 | 16 | 365 | |||
蒸饭盘 | 裕胜 | 304#优质不锈钢,600*400(mm) | 48 | 59 |
黄亮(主任评委)、梁志坚、洪姣(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取比例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 |
联系人:李迪芝 |
电 话:0731-85114789 |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碧云路60号鼎泰坤苑29栋幼幼和城幼儿园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志鹏、王婷、王莎莎 |
电 话:0731-82255989 |
地 址: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
2020 年8 月31 日
长沙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幼幼英才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
政府采购编号:TXCG-202008100078
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0ZF2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谈判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幼幼英才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TXCG-202008100078,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0ZF24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请你单位于即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00 ~ 11:30,下午 14:30 ~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谈判通知确认函、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20年 8月 25 日 17:00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
电 话:0731-85114789
联 系 人:李迪芝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碧云路60号鼎泰坤苑29栋幼幼和城幼儿园
代理机构: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
电话: 0731-82255989
联系人:张志鹏、王婷
保证金汇至: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银行帐号:431651000018150151484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帐号:582063739204
2020年8月20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幼幼英才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 电 话:0731-85114789 联 系 人:李迪芝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碧云路60号鼎泰坤苑29栋幼幼和城幼儿园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 电话: 0731-82255989 联系人:张志鹏、王婷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 (2020年5月-2020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自行组织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无 |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采购需求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即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0 年 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399916元 |
第二章第17.4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7000.00元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账 号:431651000018150151484 (项目备注: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幼幼英才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 份(电子U盘一个)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长沙市天心区幼幼和城幼儿园长沙市天心区幼幼英才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财富中心906室)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采购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不超过59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汇率表
汇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元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2.5=32.4(万元)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6.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9.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组成
10.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
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3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4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7.5 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8.保证金
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3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24.供应商资格审查
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5.谈判程序
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初步审查
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澄清
28.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符合性审查
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30.谈判
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1.提出成交供应商
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
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