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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 山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31
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招标编号:XZDJ-2020-001-01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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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ZDJ-2020-001-01
合同名称: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项目编号:2020-0081
项目名称: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忻州市党纪教育中心
代理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乙方):山西仁信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
招标公告:点击查看招标公告
中标、成交公告:点击查看中标公告
标书样本:标书样本或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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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登记号: 2018-945号

项 目 编 号: [2018-088]G51-C27

采 购 人:忻州市党纪教育中心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

目 录

TOC \o "1-2"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4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32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36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5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业、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088]G51-C2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需满足该包内所有采购需求。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采购预算:248.34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

六、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2、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党纪教育中心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顿奇路二广高速西2公里处

联 系 人:苏杰

联系电话:0350-2035188

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邮政编码:034000

联 系 人:樊华 薛娜

电话及传真:0350-3025593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人应

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

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壹份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份

3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部分),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

8、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9、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格式见第七部分);

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4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4、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的复印件);

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第9.3条, 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 (¥:2483400.00元)

最高限价: DOCVARIABLE VAR002037 \* MERGEFORMAT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 (¥:2483400.00元)

8

现场勘查

(或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组织

9

无效投标情形

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下列序号的规定

3.5/12.2/12.3/13.2/14.1/21.1/21.2/21.3/21.4/21.5A/22.2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6.3.1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6.3.2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3.3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前。

6.3.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6.3.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4 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6.6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4 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份数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保证金

9.3.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9.3.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9.3.1.2投标人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及分包编号,项目编号及分包编号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9.3.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9.3.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4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集采机构存档,集采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3.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对于有备品、备件的货物或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集采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

15.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集采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集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6.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

16.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两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

16.5 集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和集采机构认为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报价或认为应唱出的事项未被唱出或唱出有误,应在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集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6 集采机构将按规定编制唱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项目组织

17.1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 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19.3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 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比较与评价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4. 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 编写评标报告

26.1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 评标过程保密

27.1 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7.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集采机构存档。

八、服务费

31. 服务费

31.1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32. 保密

32.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 披露

33.1 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3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

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5.质疑

3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

35.3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律依据(应标明具体条款);质疑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座机、传真号码、手机、邮箱)、地址;被质疑人名称、提出质疑的日期。

35.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5.5 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35.6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5.8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第四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

2、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岗位人员必备证件:项目经理须具有职业经理人证书,财务须具有会计师资格证,电工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工程部经理(兼电工)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厨师长具有高级厨师资格证,炒菜师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营养师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

二、服务期限

1年(根据财政部财综【2016】54号文件精神,在下年度预算基本不变、服务内容相对固定且服务满意情况下,签订的服务合同可以延续两年)

三、服务地点

忻州市党纪教育中心

四、付款方式

按物业、餐饮服务用工量计算。

五、执行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87号令74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等的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

六、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标准参照全国物业示范标准执行。餐饮服务及客房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酒店标准。服务公司应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

七、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的范围

1、物业管理

项目楼层

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房间数

1号楼(5985.93㎡)

一 层

大厅、客房、公共卫生间

20 间

二 层

会议室、客房、公共卫生间

20 间

三 层

会议室、客房、公共卫生间

20 间

四 层

会议室、客房、公共卫生间

20 间

五 层

会议室、客房、公共卫生间

18 间

六 层

会议室、服务室、贵宾休息室

1 间

2号楼(2352.06㎡)

一 层

办公室、谈话间、大厅、公共卫生间

19 间

二 层

客房、公共卫生间

21 间

三 层

客房、公共卫生间

21 间

3号楼(1133、72㎡)

一 层

谈话间、值班室、医务室、物品寄存、处置室

16 间

二 层

办公室、宿舍、计算机房、空调机房、控制指挥中心、监控室

10 间

5号楼(1226、72㎡)

一 层

活动室、活动中心、公共卫生间

1 间

二 层

办公室、员工宿舍

12 间

室 外(20160㎡)

绿化带

草坪、树木

7906 ㎡

公共区域

停车场、院内道路、中心广场、地下室

12254㎡

2、餐饮管理

4号楼(餐饮楼),该楼建筑面积2449.04㎡,分为上下两层,各配设一个自助餐厅。据往年统计,平均每月接待服务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约150人。

(二)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

1)保洁服务的内容

1号楼:客房、服务室、贵宾休息室、会议室,室内卫生保洁,包含地面、墙面、桌面、台面、卫生间、玻璃、物品表面清洁、杀毒杀虫、洗漱用品更换、床品更换,做到一客一换,室内花木浇水,楼层公共通道、门窗、扶手、护栏、台阶、玻璃、垃圾桶保洁,垃圾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2号楼:办公室、谈话间物品的调整、归位、搬迁,地面、墙面、桌面、玻璃、卫生间的清洁服务及卫生消毒,室内花木浇水,楼层公共通道、门窗、扶手、护栏、台阶、玻璃、垃圾桶保洁,房间卫生清洁,垃圾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3号楼:建筑物内各房间地面、墙面、桌面、玻璃、卫生间、设备保洁,物品寄存室物品规整,室内保洁服务及卫生消毒,室内花木浇水,楼层公共通道、门窗、扶手、护栏、台阶、玻璃、垃圾桶保洁,垃圾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5号楼:建筑物内各房间地面、墙面、桌面、玻璃、卫生间、娱乐健身器材及设备保洁,室内保洁服务,室内花木浇水,楼层公共通道、门窗、扶手、护栏、台阶、玻璃、垃圾桶保洁,垃圾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2)绿化及院内卫生清洁的内容

绿化带花草树木修剪、浇水、施肥、杀虫,篱笆清洁、养护、上色。

全院落地面清扫,大门口及引路地面清扫,包含雨水积雪清理,垃圾收集,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3)维修服务的内容

中心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包含雨水沟道、污水井、沉淀池、洗手间、各员工宿舍等排水设施的维护;办公楼低压电缆、低压电气配电设备、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办公区的单体空调、电风扇、冰箱、饮水机、热水循环系统、消毒设施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

4)中心提出的其它工作服务。

2、餐饮管理

1)自助餐一日三餐服务及员工餐服务。完成不定时的客餐服务及加班人员就餐需求。

2)厨房及就餐区域卫生和垃圾清运工作。

3)每日餐就餐人员统计工作,按逐日累计,月底上报有关部门。

4)厨房设备在使用后清洁工作(包括给排水系统、油烟脱排系统、炉台、冷库、冰箱、各类操作台、烤箱、发酵箱、蒸箱、压面机、和面机、洗碗机、消毒柜等)。

(三)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须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公司的各类从业人员应取得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健康证、厨师资格证、会计师资格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等。

3、投标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餐饮管理服务。

4、投标人需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餐饮用具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等。

5、投标人应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管理,技能培训。

6、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没有影响服务工作的残疾、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按照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违法犯罪记录;素质优良、遵章守纪、统一着装。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45岁以下。

办公室人员:包括库管、采购员、财务、文秘,要求从事本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财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部门主管: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面容姣好,年龄在18-30岁之间,大学文化,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OFFICE办公等应用软件。

客房服务员:包括前台接待员、服务员、楼层保洁员,岗位要求为女性,态度端正,任劳任怨。前台接待员、服务员须普通话流畅,年龄在18-30岁,楼层保洁员年龄在18-45岁。

水电维修人员:要求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CM以上,要求熟练使用各类维修工具,掌握水、暖、电、设备设施等的维修技能,其中电工、水暖管道工须持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厨师:包括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凉菜师、洗切配工等,要求熟练使用厨房设备设施,掌握制作各类食品的烹饪技能,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其中,厨师长必须持有高级厨师资格证书,厨房、餐厅等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和健康证。

餐厅服务员:包括传菜、打饭、洗碗、保洁、送餐员等,身高在160CM以上的人数不少于50%;其中接待服务员要求为女性,面容姣好,普通话流利,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35岁之间,至少高中毕业。

除以上人员外的从业人员,年龄要求在18-45岁之间,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物业管理劳务人员资格要求及资金预算

劳务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资金预算(元)

月工资

月合计

年合计

项目经理

1

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
具有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5000

5000

60000

经理助理

1

具有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经历

4000

4000

48000

库管

2

从事本工作两年以上,
财政金融类专业者优先

3200

6400

76800

采购员

1

男性,25-45周岁,大学文化

3200

3200

38400

财务

2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有两年以上从业经历

3200

6400

76800

文员

1

具有大学文化,师范类优先

3200

3200

38400

客房经理

1

大学文化,酒店管理相关证件

4000

4000

48000

客房主管

2

女性,态度端正,
普通话流畅,任劳任怨

3500

7000

84000

房嫂

15

女性,态度端正,
普通话流畅,任劳任怨

3000

45000

540000

总台服务员

4

女性,20-30岁,态度端正,
普通话流畅,任劳任怨

3200

12800

153600

工程部经理
(兼水暖工)

1

男性,具有从事物业管理经历

4000

4000

48000

水暖工

1

男性,具有从事物业管理经历

3500

3500

42000

电工

1

男性,取得电工从业资格证书中级

3750

3750

45000

扫院及绿化人员

3

具有园林绿化工作经历

3000

9000

108000

合计:

36

117250

1407000

备注:1、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应办理健康证,各类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2、经预算,共需物业劳务人员36名,按岗位月工资预算,月支出预算11.725万元,年支出预算140.7万元。

餐饮管理劳务人员要求及资金预算

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资金预算(元)

月工资

月合计

年合计

前厅经理

1

具有餐饮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4000

4000

48000

主管

1


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

3500

3500

42000

厨师长

1

取得烹饪格证书
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6500

6500

78000

炒菜师

2

取得烹饪资格证书

5200

10400

124800

凉菜师

1

取得烹饪资格证书

5200

5200

62400

面点师

2

取得面点师资格证书
具有加工各种煮熟、糕点技能

5200

10400

124800

营养师

1

取得营养师资格证书

5200

5200

62400

打荷

1

从事餐饮厨房工作两年以上

3500

3500

42000

配菜中工

1

从事餐饮厨房工作两年以上

3500

3500

42000

面点中工

2

具有加工各种煮熟、糕点技能

3500

7000

84000

凉菜中工

1

从事餐饮厨房工作两年以上

3500

3500

42000

餐饮服务员

3

从事餐饮服务两年以上
餐饮服务专业知识

3000

9000

108000

餐具保洁员

4

态度端正,任劳任怨

3000

12000

144000

摘菜工

1

态度端正,任劳任怨

3000

3000

36000

员工餐打餐员

1

态度端正,任劳任怨

3000

3000

36000

合计:

23

89700

1076400

备注:1、从事餐饮工作人员应办理健康证,厨师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2、经预算,共需餐饮劳务人员23名,按岗位月工资预算,月支出预算8.97万元,年支出预算107.64万。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服务、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2、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服务方案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服务能力的承诺,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服务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6、售后服务(在服务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服务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8、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1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企业业绩(10分)

具有采购方要求/相关类似/同等规模的成功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及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案例加2分,最高得分为10分。

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

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5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1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E、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人员素质(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文化水平、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为4-2-1分三个档次给分;

2、评标委员会依据队伍配备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服务队伍中业务骨干人员(管理服务人员);相关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分三个档次,分别得6分、4分、2分;

三、服务内容(60)

1、总体方案:考虑项目服务定位和目标;主要服务参考等级;劳务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劳务各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设备与耗材;委托专项服务情况等,经综合评审后,好的得15-11分;较好的得10-6分;一般的得5-1分。

2各项服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服务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a管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1-4分)

b安全文明标准(1-3分)

c服务质量标准(1-3分)

d服务时间安排(1-2分)

e服务范围及内容(1-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材料,评定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劳务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劳务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经综合评审后,好的得15-11分;较好的得10-6分;一般的得5-1分。

4、管理思路及管理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管理思路,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要点,客户服务要点等。依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好的得15-10分;较好的得9-5分;一般的得4-0分。

四、价格分(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订合同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财政厅备案。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二份,财政厅备案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作为退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序号4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

2、投标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财务会计制度……………………………………………………………………

5、纳税记录…………………………………………………………………………

6、缴纳社保记录……………………………………………………………………

7、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8、无违法犯罪声明…………………………………………………………………

9、特定资格条件(若有)………………………………………………………

10、开户许可证……………………………………………………………………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

投标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财务会计制度

(五)纳税记录

(六)缴纳社保记录

(七)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九)特定资格条件(若有)

(十)开户许可证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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