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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

  • 河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河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03
2020/9/3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名称)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CGZ-2020-064

三、采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

交货期限

交货地点

质量要求

汽修实训、电子商务、厨房设备(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及第三方鉴定机构验收;

四、评标日期:2020年09月0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1

汽修实训(详见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表)

河南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科路交叉口建业凯旋广场B座7楼722室

1798110.00

2

汽修实训、电子商务、厨房设备(详见技术参数)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381 号

2043000.00

3

详见技术参数

信阳市紫阳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

214880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伟、常家明、张晓峰、王华辉、黄俊杰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1]534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7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固始县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376-323812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福彩街196号牧野大厦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7814767816

附件1.中职双高招标文件(定稿).doc

附件2.中标清单.doc

发布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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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编 号:GCGZ-2020-064

采 购 人: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时 间: 二〇二〇年八月

特 别 提 示

1、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先通过“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网站进行注册,然后按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要求准备齐资料,最后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和办理 CA 密钥。

2、投标文件制作

2.1、供应商通过“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网站中心(业务相关)“固始县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2.2、供应商凭 CA 密钥交易系统招标文件(.gszf格式)。

2.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gs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gstf格式)1 份(U盘介质),密封提交。

2.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5、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左侧栏目“投标正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供应商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投标函报价将作为电子开标的唱标依据。

2.6、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2.7、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

2.8、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stf 格式和*.ngs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3、澄清、变更与招标控制价文件的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4、因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目 录

TOC \o "1-2" \h \z \u

7

3

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www.gs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GZ-2020-064

2、项目名称: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第一包:1876330.00元;第二包:2046161.00元;第三包:2156969.00元

4、最高限价:第一包:1876330.00元;第二包:2046161.00元;第三包:2156969.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1

1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1876330.00

1876330.00

2

2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2046161.00

2046161.00

3

3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2156969.00

2156969.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汽修实训、电子商务、厨房设备(详见技术参数)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及第三方鉴定机构验收;

质保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且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2020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9)注意: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每天08: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主体注册。根据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告,办理CA数字证书。

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供应商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stf 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固始县

联系方式:0376-323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福彩街196号牧野大厦

联系方式:17814767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1781476781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固始县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376-3238123

1.1.3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福彩街196号牧野大厦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7814767816

1.1.4

项目名称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1.1.5

项目预算

第一包:1876330.00元;

第二包:2046161.00元;

第三包:2156969.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上述预算价,否则投标无效。

1.1.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7

标包划分

3个标包;

一标包: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二标包: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标包: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1.2.1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专项资金,已落实

1.2.2

出资比例

100%

1.3.1

采购内容

详见技术参数

1.3.2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及第三方鉴定机构验收

1.3.3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1.3.4

质保期

三年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原件备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且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2020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第三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95%,剩余5%合同款做为本项目质保金,系统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1.10

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请书面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统一进行解答。

1.11

偏离

允许投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设备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3

供应商收到澄清后的书面确认时间

登录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确认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

3.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3.5.3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 印章或签字。

3.5.4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gs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ngstf格式一份和word版或PDF格式一份)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要求内容完整并能正常读取数据。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 投标文件 (电子U盘)

供应商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1.1

密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包装袋开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1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日8时3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情况;

(5)按照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CA钥匙解密;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河南省固始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10.1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在开标会时采购人将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以证明其出席。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内容、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情况的。

1.5 付款方式

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投标预备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偏离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供应商须知;

评标办法;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1款和第 2.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综合材料

六、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

七、技术方案

八、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要唯一。

3.2.2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通过采购人及第三方鉴定机构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报价(总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应包括全部货物、预算编制费用、软件、配套安装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第三方检验等一切税金和因此项目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2.3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2.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3.2.5供应商相应自行增加完成本次报价中没有包含的所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应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

3.5.5投标文件的电子U盘应包装密封,具体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5.6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1)供应商通过“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sggzy.cn)”网站中心栏目内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固始县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2)使用“固始县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和非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中心或打开软件后在右上角菜单内领取。

(3)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无法进行电子签章/签名,供应商可将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将作为电子开标的唱标依据。

(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5)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stf 格式和*.ngstf 格式)时,请使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

4.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CA锁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

5.2 开标程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2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

7.3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3.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质疑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6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实名举报。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7处罚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因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采用其他违法行为获取中标的,一旦被有关单位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9.8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0.2采购人应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节能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节能产品的将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发布,属于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优先采用该产品。

10.3采购人应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评标时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将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绿色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发布,属于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优先采用该产品。

10.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5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6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固始县世纪中专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2019-2020年)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质量

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

密封情况

签名

采购控制价: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标包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 式

评审标准

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1.2

资 格

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期内且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

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2020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

查询要求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承诺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社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1.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价

备注:

1.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综合因素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中标后,合同签定前由业主代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实地踏勘现场,如与投标文件描述不一致,业主可以取消中标人资格。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评标时原件备查,评分办法综合实力中涉及的证书、奖项、业绩等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应该包含相对应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详细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表,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和综合因素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注:

价格扣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对所投标的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中型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3%)

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细评审标准

第一包: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分)

细分

计值

报价(分)

30

投标报价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报价做出澄清,若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6%。(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由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0

30

商务部分(分)

22

信誉

1、供应商具有信用等级为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信用评估报告、信用等级证书、网上查询截图(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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