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关于 年加工1万套厨房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博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年加工1万套厨房设备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青阳村二组。建设内容为:在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内技改,项目技改内容包括两个厨房设备生产车间及其附属工程。建成后年加工厨房设备1万套。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割、打磨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收集后存放于固废间,定期外售。焊接工位、激光切割工位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预处理池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古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锈钢边角料、金属粉尘、碎屑等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按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我局委托古蔺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内容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