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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云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02

成交结果公告.docx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0-09-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0-09-0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8-24 成交日期 2020-09-01
成交供应商 云南名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23.9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永槟
项目联系电话 0874-3218199
采购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文艺路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3164826
代理机构名称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4-3218199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530300-2020-0162-0101
二、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名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新时代燃气具酒店用品市场10栋1号

成交金额(万元):23.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猛、耿智鼎、袁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后,按计算金额的75%收取(即¥2700.00元),计价基数为中标价。(中标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0.2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

地址: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文艺路111号

联系方式:0874-3164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永槟

电 话:0874-321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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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WH-530300-2020-0162-0101

采 购 人: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8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1 -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 17 -

1. 总则 - 17 -

2. 采购文件 - 19 -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20 -

4. 投标 - 22 -

5. 开标 - 23 -

6. 评标 - 23 -

7. 合同授予 - 24 -

8. 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 - 24 -

9. 纪律和监督 - 25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5 -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26 -

评审办法前附表 - 26 -

评审办法正文部分 - 28 -

1. 总则 - 28 -

2.评标程序 - 29 -

3、评审标准 - 3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6 -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38 -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1、电子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3、电子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4、电子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澄清、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澄清、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7、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

注: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8、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1、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通过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上传至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同时,应自行核验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进行查看和解密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正确性。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5、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6、该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7、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事宜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望海路支行

户名: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段下对应的虚拟子账号,重新招标项目虚拟子账号会发生变更)

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4、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

a、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b、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所有保证金银行来款记录。如果同时满足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一致;来款金额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来款时间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的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后续各环节中的信息确认与提交操作均需要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确认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保证金退还:

a、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c、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供应商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d、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300-2020-0162-0101

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51200.00元

最高限价:451200.00元

采购需求:消毒柜55台、蒸饭柜7台、单眼电灶3台、双眼电灶5台、绞肉机13台、削皮机10台、保鲜柜8台、冰柜8台、食品留样柜8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小微企业的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认可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认可证书。

(3)关于本地产品的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

(4)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

方式: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17时30分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截图,按顺序扫描为PDF格式并发送至邮箱396173890@qq.com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报名成功确认函及采购文件费收取方式,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无效。(注:本项目需“网上报名”+“邮箱报名”成功才能参与投标);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上发布。

电子采购详细注意事项参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附件。筑龙公司(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服务电话:010-8648380,客服QQ:4009618998。CA办理公司:0871-65315589、0874-35149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文艺路111号

联系方式:0874-3164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永槟

电 话:0874-3218199、1373278207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1.1.3

采购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

1.2.1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消毒柜55台、蒸饭柜7台、单眼电灶3台、双眼电灶5台、绞肉机13台、削皮机10台、保鲜柜8台、冰柜8台、食品留样柜8台

1.3.2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1.3.3

交货地点

沾益区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1.4.1(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小微企业的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认可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认可证书。

(3)关于本地产品的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

(4)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4.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在开标后、符合性评审前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除采购人另行通知,供应商自行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踏勘。

1.10.1

谈判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质疑。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文件当天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文件当天

3.1.1

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的书面修改、补充文件;按谈判小组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3.3.1

谈判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整(?9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望海路支行

户名: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6232813890002036972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电子服务系统注册时所填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4、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

a、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b、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

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所有保证金银行来款记录。如果同时满足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一致;来款金额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来款时间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的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后续各环节中的信息确认与提交操作均需要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成功确认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7、保证金退还:

a、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相关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c、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失败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后由投标人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之后银行自动退还。

d、其他异常保证金处理请参照《保证金操作手册》(见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流程)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年,2019年度,在上述年份要求范围内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的会计年度开始计算。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止。

诉讼及仲裁以已经产生的结果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本人签名,相关执业人员盖执业章。

3.7.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7.5

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册,分别为: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标明“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供应商公章。

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内容。

4.2.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点: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递交时间:2020年9月1日14时30分开始,2020年9月1日15时00分截止。

4.2.3

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谈判小组总人数的1/3(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2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不设最高限价

■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1200.00元

10.3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同同意开标结果。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供应商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0.5监 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曲靖市沾益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1)关于小微企业的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关于本地产品的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都为最低价的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

(4)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5)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关于证明材料要求的说明

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被认定或不能被完全认定,如有虚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3、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开标前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核验: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谈判保证金缴纳回执

4、中标服务费: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后,按计算金额的75%收取,计价基数 为中标价。(中标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公证费

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由成交供应商交至公证机构。。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工期、项目地点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采购项目的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澄清内容。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修改内容。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谈判函及谈判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谈判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表

五、施工组织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服务费用、税金、管理费、合理利润、服务人员等所有费用。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谈判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谈判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谈判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谈判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谈判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谈判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如有):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内容。

4. 投标

4.1 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报送要求(如有):详见采购文件附件2内容。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竞争性谈判会议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

(3)介绍参会人员和单位;

(4)请相关人员核验供应商提交的证书证明原件;

(5)请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外封包密封情况;

(6)请相关监管部门监督工作人员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谈判小组评审、谈判。

(7)主持人宣布有关事项。

(8)竞争性谈判会议结束,宣布散会。

6. 评标

6.1 谈判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 评标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

(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性

评审标准

民事责任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提供)。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无不当履约情况,提交履约情况和诉讼情况申明原件;

(2)无经营不善状况,提供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的信誉承诺原件;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交近1年(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在上述年份要求范围内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的会计年度开始计算;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连续3个月的税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合法经营

在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符合性

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或关键字迹(内容)模糊不清,不能辨认的;

投标报价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明确初次报价的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违法行为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投标担保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合同履行期限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质量保证承诺

明确供应货物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质保期1年包换,二年维修4次及以上的包换,三年免费保修,三年后保修只收取材料费,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书面文件;

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

明确质保期、售后服务方式及相应保证措施,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书面文件;

其他实质性要求

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所有要求;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谈判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的;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供应商与资格审查时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

价格

评审

价格折算

1、小微企业

(1)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3、环保产品:属于环保清单中品目的,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成本价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合理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价

经谈判小组谈判后确定的最终报价为评标价。

其他

评审汇总

推荐顺序

评标结果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成交价

成交人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

条款号

评审程序

其他

谈判

程序

1、谈判小组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3、谈判小组全体集中对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首先要求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模糊不清、错漏之处进行澄清、承诺,并提出相关问题,之后就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谈判,供应商就之前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澄清和承诺,然后报出能够承受的最终价格。

4、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和采购人预算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5、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或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小组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6、供应商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或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小组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7、谈判小组依据本办法,对符合要求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并标明顺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谈判报告和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审、谈判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据相关法规集体研究确定。


评审办法正文部分

1. 总则

1.1评审办法及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2]第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原则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1.3特殊情况的处理

1.3.1评标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标。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3.2谈判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3.3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4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小组应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2.评标程序

2.1组建谈判小组

2.1.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采购人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1.3谈判小组成员签到后,民主推选或选举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评标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与标准

2.2.1谈判小组组长组织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与标准,谈判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谈判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谈判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2.2.2谈判小组确定采购文件及评审办法与标准合法有效的,确定评审因素中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统一评审因素的认定标准。

2.3评标准备

2.3.1谈判小组审查所有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列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偏差,列出涉及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列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需要进行成本判断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成本判断的原则和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3.2谈判小组对列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差,需要询标(含价格修正)的,统一列出书面询标函;

价格修正的原则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3.3供应商应按照询标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补正文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进行认定。

2.4资格性审查

2.4.1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资格性审查标准和办法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4.2谈判小组对资格性审查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4.3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4.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资格性审查标准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的,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程序。

2.5符合性审查

2.5.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5.2谈判小组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

2.5.3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符合性审查标准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6谈判与比较

谈判小组全体集中对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首先要求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模糊不清、错漏之处进行澄清、承诺,并提出相关问题,之后就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谈判,供应商就之前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澄清和承诺,然后报出能够承受的最终价格。

2.8评标结果

2.8.1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8.2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的发布、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谈判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谈判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8.3谈判小组出具谈判报告,并向采购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的顺序成交候选人3名,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3、评审标准

3.1 资格性审查标准

3.1.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符合性审查标准

3.2.1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谈判报告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3.3.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3.2谈判小组评审完成后,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谈判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登记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乙方(供应商)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 话:

售后服务联系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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