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省市边界水文巡测基地气路管路和排风等改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7年9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注册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或前一工作日打印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打印),以证明该注册建造师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无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还须附建造师证书等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市边界水文巡测基地气路管路和排风等改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4-048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06602) 3、预算编号:00-20-351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省市边界水文巡测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以及办公家具、厨房设备采购等。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建设地点:上海市松浦水文巡测基地。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浦水文巡测基地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 7、采购预算金额:2968000.00元(国库资金:296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最高限价:295.9544万元人民币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工 11、项目联系人:陆恺 12、电话:021-62791919-166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1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4 16:00:00至2020-09-11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以电子招标形式进行,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且熟练操作电子投标流程,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9-2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1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1会议室(同时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设备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水文总站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41号 |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 | 邮编:200232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余晔 | 联系人:沈斌 | | 电话:64573026 | 电话:13818692930 | | 传真:57801173 | 传真:021-62791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