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04 16:01
项目概况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http://myzc.m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7812020000584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 |
最高限价 | 5000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0年09月07日到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http://myzc.my.gov.cn) |
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20年09月07日00:00至2020年09月11日17:00在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http://myzc.my.gov.cn)在线报名后获取。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 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http://myzc.my.gov.cn) |
五、开启 |
时间: | 2020年0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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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公安局 |
地址: | 江油市太平镇诗仙路西段2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朝平;联系电话:0816-35161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胥越妍;联系电话:0816-217832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胥越妍 |
电话: | 0816-217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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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四川聚丰达政采磋(2020)030 号 项目名称: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油市公安局 共同编制 2020 年 09 月 2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二、总则 ................................................................................................................................ 11 三、磋商文件......................................................................................................................... 14 四、响应文件编制 ................................................................................................................. 15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 16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17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 17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7 九、磋商活动组织 ................................................................................................................. 18 十、磋商程序......................................................................................................................... 18 十一、成交 ............................................................................................................................ 18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9 十三、支付货款..................................................................................................................... 21 十四、磋商纪律要求 ............................................................................................................. 22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 23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2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1 报价函 .................................................................................................................................... 42 第一部分 报价..................................................................................................................... 43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 ......................................................................................................... 45 第三部分 商务..................................................................................................................... 46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52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 5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5 3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 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 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 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 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 购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 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 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 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油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江油市公安局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聚丰达政采磋(2020)030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人:江油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次磋商拟对“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和 绵 阳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 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09月 07日 00:00至 2020年 09月 11日 17:00在绵阳 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http://myzc.my.gov.cn)在线报名后获取。电子交易平 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 812、813、816。 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09 月 21日 13: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 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09月 21 日 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解密。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6 栋 502室。 十二、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 6 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 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油市公安局 地 址:江油市太平镇诗仙路西段 212 号 联 系 人:郭朝平 联系电话:0816-351610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胥越妍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无限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 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办法,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和绵阳政府采 购网(http://myzc.my.gov.cn)予以公告。 8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9 是否落实扶持 中小企业政策 是(√)、否( ) 10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政策项目 是( )、否(√)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对获得节能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采购清单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所投产品必须为节能 产品。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 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政策项目 是( )、否(√)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对获得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以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12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无 线局域网产品政策项目 是( )、否(√) 13 是否属于采购 进口产品项目 是( )、否(√) 14 评分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 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 金。 1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7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江油市公安局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 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 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胥越妍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1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胥越妍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20 供应商询问 根据代理协议,供应商询问技术部分由采购人负责回复,技术 部分之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回复。 21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 约定,原则上由采购人予以回复,也可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处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 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必须在获取采购文 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七个工 作日17:00之前)递交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质疑必须采用书面 形式,否则不予受理。 采 购 人:江油市公安局 地 址:江油市太平镇诗仙路西段212号 联 系 人:郭朝平 联系电话:0816-351610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胥越妍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联系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 业园6栋502室。 邮政编码:62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阳市江油市财政局。 联系人:徐小斐 联系电话:0816-3250173 联系地址:江油市纪念碑街东段3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绵 阳市江油市财政局备案。 11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采购主体 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江油市公安局 。 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第三条之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 节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 1.9%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150 0908 0018 8000 39833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如涉及)。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 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的由高到低 推荐,评审得分、报价、技术指标得分都相同的供应商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款规定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处理。 (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14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 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 2、磋商文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 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 15 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三)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四)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 明文件。 16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 (2)报价。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单”“项目报价明细表”。 (3)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 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部分要求)。 (4)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 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 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 和 XXX.BJL)。 在编制电子标书时,粘贴图片使用 JPG格式的文件(图片保证在粘贴到 word 文档中 100%比例下字体清晰,如因供应商上传的图片清晰度使评审专家无法辨 别、不予认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最终的标书文件所占 用的磁盘空间建议小于 300M。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 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 商机构数字证书。 (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 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六)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 供应商必须签字、盖章,项目报价单、项目报价明细供应商须盖章。 (七)供应商还须单独提供纸质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响应 文件”正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字样。响应文件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7 供应商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与使用“绵阳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编制的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用“绵阳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编 制的响应文件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 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 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 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 名为 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 (http://myzc.my.gov.cn)将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 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和 XXX.BJL)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预授权或在磋商现 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除响应文件外,供应商还应准备磋商现场手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 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 加磋商活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特 别提示:不需要进行密封)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 (http://myzc.my.gov.cn)。 (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 18 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九、磋商活动组织 磋商活动由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一)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磋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 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 (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 督。 (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磋商程序 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 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 (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 (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十一、成交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 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19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成交结果 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 评审专家名单。 3、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及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5、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 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点击 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 20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 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 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 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 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 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 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 21 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 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 不妥善处理的。 (六)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七)验收 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 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 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 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 22 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 单位要求办理。 十四、磋商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 1-5 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 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23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 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 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 的规定办理。 (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4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 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 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 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5 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125 号)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 26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 2018(或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注册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可在响 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供应商应提供 2019年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 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2019年以来任意 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 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0年新成立的尚未 交纳税收及社保的企业在文件中作出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承诺函。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据实提交,若提供不全或不实的,响应文件作无 效处理。 2、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7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供应商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 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附件 3: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 行为处以 1000 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00 元以上罚款”)。 30 附件 4: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我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承 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我公司( 公司名称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 名称 )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名称 )身份证号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使用。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 目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 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1、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2、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须同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50万元 3、基本概况 (1)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就餐人员情况为:工作日早餐用餐人数 500-600人, 午餐用餐人数 500-600 人,晚餐用餐人数 60-70;周末、节假日不提供早餐,午 餐用餐人数 50-60人,晚餐用餐人数 50-60人。此次采购项目仅限劳务,不涉及 食品原材料采购等。 (2)采购人负责提供就餐场所、厨房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 承担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硬件设施维修费用、厨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 气等费用以及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品、食堂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 用品费用。 (3)食堂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成交供应商作出计划方案, 报经采购人审定后,由采购人安排施工;材料采购费用采购人直接支付。 (4)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厨具、餐具和饮具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及材料 由采购人支付。对需要维修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先向采购人申报办理审批手续。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 12名服务人员,其中包括厨师长兼厨房管理人员 1名,厨 师 2名,白案厨师 3 名,墩子工 3个,小工 3个。 2、服务人员要求及职责 (1)对厨师长兼厨房管理人员的要求:男性,不超过 55 周岁,身体健康, 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 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 烹调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岗位职责: ①负责沟通协调,落实采购人需求;全权负责管理采购人食堂各项工作; 34 ②制定本食堂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安排好食堂每日任务,督促食堂服务 人员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正常运作; ③协助采购人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掌握原材 料使用情况,防止物资积压、变质,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④每周周五按照采购人要求拟定下周菜谱,菜谱应合理搭配膳食结构,确保 营养均衡,兼顾就餐人员不同的饮食习惯,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在食堂公示; ⑤负责各种饭菜的加工制作,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控制出品的分量和质量, 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 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保证无过期变质出品,防止食 物中毒,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把好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 ⑦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厨房设备运转、维护和保养工作,防止发生事 故; ⑧严格消防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器具,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⑨收集采购人领导和就餐人员对出品意见和建议,正视出品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的研制、创制新菜式,提高技艺。 ⑩做好其他食堂保障方面的工作。 (2)对厨师的要求:男女不限,不超过 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饮食 餐饮服务 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岗位职责: 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厨师长的带领下负责切配各式菜肴及刻花,保证菜 品基础原料的标准供应,确保砧板的正常工作; ②切配工作中要合理使用原材料,减少浪费,严格控制成本; ③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定期对使用的冰箱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 保持原料的新鲜度,协助做好卫生、安全工作; ④把好验货关,控制原料的配送质量和卫生,合理安排下脚料,确保食品规 范存放,防止积压、变质,杜绝浪费; ⑤努力掌握砧板切配的三种刀法、九种刀功、四种形状,掌握切配料头及水 果蔬菜的装饰艺术和技能; 35 ⑥搞好收尾工作,案板个点卫生、墙面、地面、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⑦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工作; ⑧完成厨师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3)对白案厨师的要求:男女不限,不超过 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 饮食餐饮服务 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职责: ①接受厨师长的管理。 ②负责提供食谱中的面点制作,冒煮米粉、面条等。 ③负责蒸灶的相关工作,如:蒸米饭、蒸扣肉等。 ④做好餐前准备工作。 ⑤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及操作规程。 ⑥做区域卫生工作。 (4)对墩子工的要求:男女不限,不超过 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饮 食餐饮服务 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职责: ①接受厨师长的管理。 ②做好每日用原料的领用和准备工作。 ③熟练掌握刀工技术及干货原料的涨发技术。 ④合理切配原料,综合合理利用原材料。 ⑤做好区域卫生工作。 ⑥负责过程中的各类菜品的盛具。 ⑦完成其他工作相关工作。 (5)对小工的要求:男女不限,不超过 55周岁,身体健康。 岗位职责: 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在厨师的带领下完成原材料、用 具、餐具的清洗及指定区域的洗涤、清洁工作: 负责收清洗工作台、脏炉具、厨具、用具,餐具及厨房设备设施清洗应坚持 先高后低、先上后下、先表后里、先墙面、台面后地面、地沟以及先扫后冲的顺 序,炉头和台面冲水后,要立即抹干水,清洗时,注意水压大小,杜绝操作不当 引起的损坏; 36 负责厨房、餐厅卫生,墙体、地面及餐桌椅要按时清理,保证水台洁净无死 角,地面冲水后立即拖干,保持良好的食品加工和就餐环境; 餐具洗涤要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检查、六摆放,保持平稳、 倒渣、分类、轻拿、轻洗、轻放、轻推,严禁出现餐具上洗洁精没冲洗干净、摆 放不整齐、分类混杂、坏损等现象; 米、青菜、鱼类、肉类的清洗要符合卫生标准,严禁出现烂菜、菜虫、米虫 以及菜心有泥土、鱼类有腮带鳞等现象。 ②做好消毒工作,按时清理、运送厨房、餐厅的垃圾,确保桶内垃圾无积压, 垃圾桶加盖无异味; ③熟悉操作规范、工作标准和服务要求,熟悉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执行安全 操作规范,杜绝带电、带气作业; ④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工作; ⑤完成厨师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2、具体要求 (1)工作要求 ①负责采购人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保障采购人民警、辅警及其他工作人员 的正常就餐和食品安全。 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就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提供自助就餐 服务。 采购人日常就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1:50-13:00;晚餐: 18:00-19:00),特殊情况需调整就餐时间,采购人将提前通知。 ③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提供宵夜、提前开饭、延后开饭等), 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保障。 ④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采购人用餐人员的投诉及 时整改纠正。 ⑤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①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制的 37 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②所有食品加工及送餐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食品原料在符合菜肴烹调要 求的前提下,要充分烧透煮透,防止外熟里生,达不到杀灭细菌的目的; ③切配和烹调要实行双盘制,配菜应使用专用配菜盘、碗,当原料下锅后应 当及时撤掉,换用消毒后的盘、碗盛装烹调成熟后的菜肴,防止配餐过程中造成 的污染; 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食品均需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 72 小 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⑤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正确制作食物的知识,每餐须有普通食物 中毒救治知识的厨师值班,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 治疗,同时报告采购人;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 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方有权以无法 履约为由终止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 (3)个人卫生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驻到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②禁止穿工作服离开食堂做与餐饮服务无关的工作; ③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 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禁止随地 吐痰; ④服务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4)厨房环境卫生要求 ①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 架在卫生许可的条件下贮藏、存放,离墙隔地; ②做好防尘、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 品与杂物隔离存放; ③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 不得混用; ④刀具无锈,每日开餐前彻底清洗刀具、炒锅、手勺、笊篱、抹布等,工用 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 38 ⑤检查调味罐内的调味品是否变质。不得使用老油;酱油、醋、料酒等调味 罐不可一次投放过多,常用常添,以防变质及挥发。精盐、食糖、食品添加剂等 要注意防潮,防污染,开餐结束后调味容器都应加盖; ⑥每餐后清洁用具,归位摆放,清洗汤锅,清理调料。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 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 ⑦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 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⑧保证厨具、饮具、餐具每日三次清洗消毒,无油腻、无水渍;餐台每日三 次清洗消毒,整洁、美观、无锈迹;厨房沟渠、水池每日三次检查、维修、疏通, 保持畅通、无损坏;随时巡视检查水电、煤气设备、消防设施、室内外灯光照明、 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空调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跟踪处理结果,保证使用正 常、安全无故障。 (5)就餐区卫生环境要求 ①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②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③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 全。 (6)对菜品菜式的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的食谱规范制定每周食谱(含早、中、晚餐), 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 早餐:早餐提供稀饭、米粉、馒头、包子、花卷、两种蛋制品、牛奶、两道 开胃菜、两道炒蔬菜、面条等。 午餐:按三荤两素一汤标准出菜,提供一种粗粮或者时令水果,两道开胃菜、 所有菜品做到荤素、咸淡搭配合理。 晚餐:提供稀饭、馒头、包子、花卷、两道开胃菜、两道炒蔬菜、面条、抄 手(饺子)等。 ②应当于每周五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餐厅公示、 实施。 ③采购人不定期组织实施就餐满意度调查,监督问题食堂调整菜式口味以满 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就餐人员用餐满意度,并将用餐满意度调查得分 作为衡量中标方履约服务情况的参考依据。 ④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至少每 个月推出一个新菜品。 39 ⑤菜肴质量:成交供应商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 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 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 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 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 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 3款时令菜;根据就 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7)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①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 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②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 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 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人,并负责整改工作。 ③应随时接受采购人、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 人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④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 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⑤在服务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 中毒事故,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 的经济赔偿。 注:带★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综合考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政策变化因素,如遇最 低工资标准调整等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供应商运营成本增加,由供应商应自行解决,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 2、供应商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和报价,包 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服务、保险、人员服装、招标代理费等所有含税费用。 3、供应商人的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采购人服务的人 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说明原因,经采购人 确认后方可更换。 4、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上岗; 6、服务期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劳资纠纷以及其他意外事 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40 7、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 及时且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人员。 8、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每月 10 日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 采购人收到票据后 7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上个月的费用。成交供应商未 开具上述票据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遇法定节假日 可顺延) 10、食品安全零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环境卫生、清 洁率达 95%,就餐质量保障 100%。如因质量、卫生等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 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出现严重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 或终止合同)。 11、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 进行验收。 4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 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磋商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签字、 盖章。 五、响应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中的项目报价单、项目报价明细表供应商须进行 盖章。 42 报价函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 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 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 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第 ( )包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 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 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 90 天。特殊情况下, 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 标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 能修改响应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43 第一部分 报价 (一)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元 服务报价 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________元 大写:江油市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________元 44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万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单项价格 备注 1 厨师长兼厨房管理人员 2 厨师 3 白案厨师 4 墩子工 5 小工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供应商须按“项目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分项报价合计 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供应商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和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服务、保险、人员服装、招标代理费等所有 含税费用。 45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 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应答 说明 注: (一)具体应答内容按照服务要求如实作出响应,不可漏项。 (二)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 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6 第三部分 商务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 1. 供应商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9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供应商,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1 供应商拟派驻到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 序号 类别 姓名 身份证号 职业资格证书 注:拟派驻到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单位鲜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10%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投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型和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说明: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货物 制造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材料。)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所投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供应商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 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 则不予价格扣除。 ③、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为本企业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 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和成交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中小企业声明函 53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XXX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万元,资产总额 XXX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4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 微型企 业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全称 投标报 价(元) 价格扣除 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供应商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8=栏目 7×10%(小、微企业)。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5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 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二)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 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磋商程序 (一)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56 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 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二)资格性审查 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三)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 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四)磋商 57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的顺序确定。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必须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与磋商小组进行一对一的磋商,本项 目不接受任何非现场形式的磋商,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五)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58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 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八)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的重点复核。 (九)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59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 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 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十)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60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十一)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 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 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 告中予以反映。 (十二)供应商澄清、说明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十三)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三、综合评分 61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服务方案、履约能力、服务响应 时间、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失信行为惩戒等。 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 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分因素】 2 服务 30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 的得 30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带★不参与评分。 【技术评分因素】 3 服务 方案 40 分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编制整体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服务人员绩效管理、原材料的验收、原材料 的储藏与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案 内容完整,符合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 【技术评分因素】 62 30 分(内容不完整、不清晰、描述不合理、 不符合实际情况视同缺项),每缺一项扣 5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供应商应针对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 安全生产、紧急供餐、临时加餐等情况编制 应急预案与措施。方案明确措施详尽的得 10 分(内容不完整、不清晰、描述不合理、不 符合实际情况视同缺项),每缺一项扣 2 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履约 能力 5 分 1、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 目业绩的得 3 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服务评价: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 服务过的单位出具的对其服务满意的反馈材 料,有 1 家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反 馈材料原件和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单位 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5 服务响 应时间 3 分 供应商对出现突发情况时的到场时间进行承 诺,响应时间最快的得 3 分,其余依次递减 0.5 分。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或房屋 租赁合同用以佐证承诺。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承诺函或没 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响应文 件的规 范性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 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7 失信行 为惩戒 0 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
【共同评分因素】 63 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 办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 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 分,每增 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 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 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 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三)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 供应商。 (四)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64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格式参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协 商后可适当调整补充。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 《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 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66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 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67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68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