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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机关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CJY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04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CJY-2020-C-33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CJY-2020-C-33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乾旺兴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红桥区龙禧园17号楼底商104-10 102.62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北辰区司法局内;(2)北辰区社区矫正中心(北辰区京津公路245号)楼内,一层至三层及院内;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时限: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超英,何彦博 郭洪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联系方式:85101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联系方式:13821066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 话:1382106623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c7af2fedde0fc803ac13df1774361cd.jpg

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CJY-2020-C-331



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委托,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CJY-2020-C-331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

1.采购预算:103万元整(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

2.主要标的:详见项目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具有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由于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我公司邮箱jyztbgs@126.com并电话通知我公司13821066239。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信息。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支票

备注:保证金截止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若采用支票方式,则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送至招标公司),供应商需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到第一阶段中,便于退保证金。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1)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老师

3)联系电话:13821066239

4)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前台

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双街支行

6)银行帐号:02045801040004010

7)电子邮箱:jyztbgs@126.com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2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30。

4.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

2.联系电话:13821066239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果园北道35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女士 022-85101709

九、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21066239

4.电子邮箱:jyztbgs@126.com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和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内容要求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2020年10月01日起至2021年09月30日。预算资金103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实质性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具有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资信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投标人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 2017 年 8 月至今的成功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4)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包括完成磋商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5)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6)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考虑税费,并在投标报价中明确税率及税金;

(7)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一旦成交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二)时间要求

1. 服务期: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 服务地点:

(1)北辰区司法局内;

(2)北辰区社区矫正中心(北辰区京津公路245号)楼内,一层至三层及院内。

本项目有效期为60天。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季度15日前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服务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六)对投标方的其他要求:

1、如因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投标方应在即日内补齐, 不得空岗。

2、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人员过失,造成招标方财产丢失、损失的,由提供服务的公司负责赔偿。

3、投标方应负责办理服务人员在津务工的就业证、居住证等各种证件。

4、招标方不负责提供服务人员上下班班车。

5、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与招标方无关,均由投标方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6、投标方应对所有服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七)磋商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报名

投标人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标。

(三)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接受审查。

第一步: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内容如下: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具有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上述资格、资信审查内容除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外,在投标文件外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供磋商小组审核。

第二步: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备注:由于疫情期间不能现场聚集,开标过程中不采用最终报价环节,第二阶段商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13分)

1.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 2017 年 8 月至今的成功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提供一个3分,最高9分。

2、派驻服务人员评价(4分)

(1)保洁员:男女不限,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物业保洁行业或酒店客房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提供1名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多0.5分;

(2)秩序维护员:男性,年龄在30-55岁,提供4名持有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国家保安员考试审查合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证》,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复印件,每个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得0.5分,最多2分;

(3)食堂服务部:厨师长1人(年龄55岁以下),且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1名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一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1名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中级中式面点师证书》,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具备合格的证书得1.5分,否则0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77分)

(1)服务方案:(8分)

方案完整、规章制度齐全,有新颖性、专业性强、切实可行性强,满足项目需求,8分;

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规章制度和专业性一般,满足项目需求,5分;

方案仅能满足项目需求,2分;

方案操作性差、有明显漏洞,0 分。

(2)应急预案、应急流程和相关的培训演练方案: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设施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应急制度及培训演练方案。(8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科学性、专业性强,紧急预案实用,切实可行,8分;

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一般,可行性一般,5分;

方案考虑不全面,可行性差,2分;

无方案 ,0分。

(3)管理方案:(8分)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2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4)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方案(8分)

完善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高效的巡视制度。

方案切实可行,思路清晰,不缺项:8分;

方案较好满足要求:5分;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2分;

方案有缺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差:0分。

(5)在服务过程中,投标方设有专人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反馈方案评价(8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8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一般:5分;

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未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2 分;

其他:0 分。

(6)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7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7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4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2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0分。

(7)物业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评价(7分)

物业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7分;

物业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4分;

物业综合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2分;

无相关管理制度:0分。

(8)环境清洁管理服务方案(8分)

完善的环境清洁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有项目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清洁的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重点部位例如卫生间的操作规程。

方案切实可行,思路清晰,不缺项,优8分,

方案较好满足要求,良:4分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中:2分;

案有缺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差:0分。

(9)餐饮管理服务方案(8分)

完善餐饮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餐厅区域内的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原材料采购价格透明,要求从正规超市购买。劳务费实行包干制,计费标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计算。实行自助形式就餐,对接待予以保障,不再另付费用。

方案切实可行,思路清晰,不缺项,优:8分;

方案较好满足要求,良:4分;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中:2分;

方案有缺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差:0分。

(10)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7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4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第三部分. 商务报价部分(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的或无目录的或页码与目录不对应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装订有误的及包封有误的;

(5)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7)投标文件存在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9)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五部分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结果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7)未按照开标规定时间到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后盖上公章,送至本代理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随正本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

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第一阶段文件中如出现报价信息,按废标处理。

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第一二阶段文件应分别密封。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全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需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应具备页码和目录,否则按废标处理;

6.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三)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单位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

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

知书》为准。

(四)其他

1. 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出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4. 投标文件格式须采用第六部分附件的格式,第六部分未涉及的,投标单位可自拟。

5.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6.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单位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

7. 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c.gov.cn)。

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后勤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经研究决定我单位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向社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现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公布如下: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单位以及范围:

(1)北辰区司法局内;

(2)北辰区社区矫正中心(北辰区京津公路245号)楼内,一层至三层及院内;

3.服务内容:项目综合管理、整体全工维修、保安秩序维护、信件收发、清洁保洁及食堂餐饮服务等。

4.建筑面积:北辰区司法局办公场所总面积3260㎡、北辰区社区矫正中心900㎡。

5.食堂就餐人数情况:用餐人数90人。

6.项目预算:103万。

7.服务时限: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甲方支付的物业费含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二、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岗位

名称

人数

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1

3人(含中心1人)

男女不限,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物业保洁行业或酒店客房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

秩序

维护员

7人

男性,年龄在30-55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能适应运行班工作时间。

3

食堂

服务

人员

3人

设厨师长1人(男、年龄55岁以下),其他岗位男女不限,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有效健康证;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合计人数

13人


三、服务项目内容

(一)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门卫:24小时值班。

(2)门前安保:机关楼内、门前、院后的治安维稳服务。

(3)巡逻:夜间机关大楼每2小时巡逻一次。

(4)停车场:地上停车场车辆停放及秩序维持。

(5)每日做好巡检记录。

(6)负责外来人员的问询、登记、引导,做好信件、报纸、杂志、快递等物品的保管、收发工作。

2、服务要求

(1)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脱岗。

(2)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询问,劝阻小商小贩不要在门前乱设摊点。第一时间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阻。

(3)对进出办公场所的各类车辆和人员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4)对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应详细询问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

(5)庭院、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

(6)巡逻时排查各种不安全因素,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对大楼内设置的烟雾感应器、红外线报警器、燃气报警器、卷帘门开关等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后。

(8)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套合理、更换及时、使用有效;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机关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

(9)负责将分送的报纸、杂志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规定及时分送至各部门。

(二)清洁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一楼服务大厅、接待室:地面、墙面、不锈钢大门、消防设施、植物花盆、照明灯饰、开关。

(2)部分办公房间(含值班室):地面、墙面、玻璃内侧、门/窗框、垃圾桶、室内各类家具、办公桌椅、窗台、开关面板、指示牌、垃圾桶等。

(3)会议室:桌椅、沙发、照明灯具、暖通架构、墙面、垃圾桶、窗户玻璃。

(4)公共走道:地面、墙壁、楼梯及扶手、消防设施、照明灯具。

(5)卫生间:地面、墙壁、隔板、便池、照明灯具、面盆、镜面、卫生纸及洗手液。

(6)公共区域石材瓷砖地面、墙面的定期清洁养护。

(7)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窗户玻璃定期清洁服务。

(8)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

(9)值班室床品及所有房间窗帘的清洁服务。

(10)每日做好清洁保洁记录。

2、服务要求

(1)大厅地面无水渍、无垃圾并每半年清洗打磨一次,墙面光滑无灰尘;不锈钢大门无尘光亮;照明灯具开关正常无尘明亮;楼梯扶手及玻璃干净无手印。

(2)办公房间:空气清新、无蚊虫;天花板、墙面无蛛网、灰尘;各种装饰物及办公家具均干净整洁、表面光滑,无灰尘、污渍,窗帘每年清洗二次。

(3)会议室沙发、桌椅无尘干净摆放整齐;照明灯具开关正常无尘明亮;暖通架构无尘干净;垃圾桶清理及时干净卫生;玻璃干净明亮,窗帘每年清洗二次。

(4)公共走道地面干净无水渍;墙面光滑无灰尘;不锈钢楼梯扶手及玻璃清洁光亮;消防设施无尘干净能安全使用;照明灯具开关正常无尘明亮;保持各楼梯口、梯间干净整洁。

(5)公共卫生间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地面、水龙头、弯管、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洗手盆、小便池感应器电池及时更换;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2个,并及时更换;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卫生纸,并及时补充更换;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设备(灯、开关、暧气、门锁等)无尘、无污迹;空气清新、无异味;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6)消杀服务对象为蚊蝇、蟑螂、老鼠等;应根据季节的变化规范、调整卫生消杀工作的作业频次;消杀区域包括办公楼出入口、楼梯间及周围、卫生间、通道、垃圾箱等室内外公共区域;消杀工作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填写《消杀服务过程记录及质量检验表》;杀虫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料和粘鼠胶;喷药、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保管。

(7)公共区域及楼体玻璃、东西两侧大门及门两侧标牌每月清洁一次,办公房间玻璃每年清洁两次,确保玻璃干净明亮;清理外墙空调机罩内杂物,并提供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进行职工的安全培训。

(8)对门前“三包”区域进行清洁,包括花坛整修清理、路面清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9)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桶身干净、无异味,垃圾不满冒。

(10)按照垃圾分类相应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清理工作。

(三)食堂服务

1、食堂供餐时间:早餐:7:15-8:30、中餐:11:40-13:30;工作日中午为区社矫正中心送饭(车辆自备);周六负责部分工作人员午餐。每日早餐:包含素菜三种、主食三种、汤食两种;每日午餐:包含素菜两种、荤菜两种、主食三种、汤品两种。

2、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及时调整,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自查自检。

4、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食堂管理部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等,确保安全。

5、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6、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范、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7、物业单位需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物业单位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8、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

9、每年两次对厨房烟道进行清洁服务。

10、食堂日常所需的水、电、燃气由采购人负责。

11、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每日早、午餐食物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的查验。

12、食材采购过程中,需经正规渠道采购,并提供采购食材的正式票据。采购生鲜食品需提供相应批次检验检疫许可证等。

13、能按照国家相应执行标准和规定,接受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综合评定标准在B级以上。

14、按采购人需求量提供回民餐品及相关器具。

(四)全工维修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对司法局机关、社区矫正中心楼内的水、电、暖气等主要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对大楼修缮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2)对司法局机关、社区矫正中心及个别司法所的门窗、门锁、灯具、桌椅、洁具、电器(空调、冰箱、饮水机)、家具等提供维修和安装更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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