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项目概况
宁海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岔路中心卫生院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GNH[2020]012
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岔路中心卫生院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72800
最高限价(元):4728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472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岔路中心卫生院食堂及保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暂定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北路1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永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816268
质疑联系人:魏茫茫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203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海中路439号4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圆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236655
质疑联系人:刘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808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终稿).doc
723.4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NBCGNH[2020]012
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岔路分院食堂
及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宁海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采购邀请公告 1
第二章 项目需求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5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采购邀请公告
宁海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岔路分院食堂及保洁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NBCGNH[2020]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每年23.64万元,两年合计47.28万元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9日止
六、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最高限价) |
一 | 岔路中心卫生院食堂及保洁服务项目 | 暂定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且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 23.64万元/年,合计47.28万元 |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1日17:00止。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邀请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2020年10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并签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4日14: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10月14日14: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0月14日14: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或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5、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磋商小组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磋商小组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8、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9、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
联系人姓名:尤永泉
电话:1385781626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中路439号4号楼3楼
联系人: 叶圆圆
联系电话:0574-65236655
传真:0574-6523665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
十四、财务信息:
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帐 号:39102001040018504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特此公告。
注:本项目实施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开标。请投标人仔细查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特此提醒!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要求
采购内容 | 整个卫生院卫生保洁、洗涤、垃圾处理(含医疗废弃物)和食堂三餐服务项目 |
服务期限 | 暂定两年。合同须一年一签,且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医院为24小时无假日医院,宁海县岔路中心卫生院位于宁海县岔路镇后山葛村171号,医院卫生保洁环境面积约6500m2,核定床位40张,实际使用床位21张,医院食堂就餐职工人数约40人。
2.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的费用只包括以下:(1)人员费用(工资、津贴);(2)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等);(3)企业的其它运行费用;(4)税金。
3.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1)物耗费用:食材原料,餐厨用具、保洁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2)能耗费用:包括水、电、燃气;(3)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4)室内盆花租赁费用;(5)其他相关费用。
★4.项目配置人员: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持健康证; | 具体岗位由供应商自行安置 |
2 | 厨师 | 1人 | 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持健康证; | |
3 | 厨房帮手 | 1人 | 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商业保险证明,持健康证; | |
4 | 保洁员 | 3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保洁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在开标前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商业保险证明,持健康证 。 | |
5 | 其它岗位 | 供应商认为有需要设置的其它岗位 | ||
合计6人(不包含其它岗位) | ||||
★注:1.供应商必须按不少于上述人员的数量进行配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所配备人员厨师的年龄不提超过55周岁,其余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人员岗位须应固定,不得兼职其他岗位,所有保洁人员须配戴“禁烟劝导员”标志。 2.中标单位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或商业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 |
5、工人工资福利标准包含基本工资、福利保障、补贴和保险等。
(二)保洁服务:
1.保洁服务工作内容: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环境卫生后勤服务工作,需要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保洁后勤支持队伍,对医院的环境、屋顶、雨棚、楼梯、地面、扶手、厕所、卫生洁具、墙裙、天花板、病床、被服,外窗玻璃及下水管道疏通等一切需保洁的进行保洁服务,以确保医院医疗一线工作的正常运行。
2.卫生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全院所有建筑物室内环境(住院楼、门诊楼、供应室、中西药房、中西药库、行政办公区、员工宿舍区等)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
(2)外环境:全院露天各个区域(停车场、道路、露天排水沟、绿化带、屋顶平台、屋顶排水沟、路标、报栏、垃圾、不包括外墙清洗等)。
3.保洁勤杂洗涤工作内容:
3.1常规要求:
(1)各病房、走廊、楼梯、大厅、诊室、办公室、地面,保持经常性清洁,随时清除病人及病人家属丢弃的各类零星垃圾。
(2)门窗、墙角无浮尘、蛛网,门诊候诊椅做到干燥清洁,摆放有序。
(3)卫生间无异味,坐便器、小便器无污垢,地面保洁干燥,无杂物。
(4)对各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按院感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并分别置入容器内,封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清洁箱里,装运及处置,清洁箱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再次使用,并负责生活垃圾的外运。
(5)地面铺设的塑胶地板、花岗石、大理石、地砖要经常保持地面光亮整洁。
(6)外环境地面、草坪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杂物垃圾,无卫生死角。
(7)抹布、拖把要专用,不同场合不得混用。
(8)及时关闭走廊、楼梯路灯。
3.2病房的特殊要求:
(1)病人的床架、桌椅做到一桌一床一抹布,采用按比例配制的消毒水灭菌后,再用清水擦拭,发现病人血液、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即时以消毒水消毒处理,急诊室留观病床处理参照住院病房。
(2)上、下午分别按规定冲灌开水二次。
(3)负责病房被服的调换、洗涤、翻晒。
(4)协助护士做好调换氧气筒,加床钢丝床的铺设和撤换,陪人床具的处置和病人出院后借用热水瓶等器具的收回工作。
3.3门诊特殊要求:
(1)各检查室、治疗室诊擦床布、血布定时送洗。
3.4急诊室、注射室特殊要求:
(1)保管留观病床的被服和送洗衣房进行换洗。
3.5工作服、被服清洗要求:
(1)工作服每次洗涤干净后要熨平,检查纽扣是否完整、服装有无破损。
(2)被、服洗净后要检查有无破损。
(3)对洗涤物件每次清洗后要进行洗涤清洁程度。
(4)对破损纽扣不完整的进行修补。
4.宁海县岔路中心卫生院清洁进行检查项目及标准
4.1卫生间:
(1)每天上午保洁员必须全面清洗洗手间,尿槽、洗手盆、地面应定期清洗,注意循环保洁。
(2)洗手间内发现烟头、纸屑及其他杂物、污渍时需及时进行清洁,更换垃圾袋。
(3)做到卫生间无臭味。
(4)地面无积水,瓷砖无水渍,坐厕、洗手盆、尿槽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
(5)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保持光亮干燥。
(6)注意维修事项及时处理,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4.2各类地面
(1)大厅注意日常地拖,每天保持清洁,无污渍、定期清洗地面、每天数次地拖,地面光亮洁净。
(2)公共场所走廊、过道、楼梯、水磨地面每天须循环拖地,推尘要求无杂物、无水渍、地面光亮。
(3)瓷砖硬地面,要求表面及其接缝清洁干净,水泥地面干净无损坏,墙角线、地角线及易发现的地方无积尘、杂物、污渍等。
(4)外环境道地要循环清扫,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停车场随时清扫,保持整洁。
4.3工作用房:
(1)所有病房、公共场所、有关工作用房(如医办)的地面,墙面无垃圾、天花板无蜘蛛网。
(2)工作用房的门窗、门档、病床档循环擦拭保持清洁无尘。
4.4玻璃金属类:
(1)清洁工必须对自管区域内的玻璃进行擦拭或用清洁器刮进行整理,要求无水渍、污渍、尘渍,达到玻璃光洁明亮(含镜面)。
(2)对铜、不锈钢及其他金属材料制成的装饰、栏杆、指示牌、灯座等用专业清洁剂擦拭,要求无灰尘、无锈渍、污渍等。
(3)各类金属擦拭时,必须按纹理进行,切勿用硬物刮产,以防人为性的损坏。
(4)玻璃门、窗、镜面等要求洁净无暇,玻璃趟槽、窗门趟槽干净、无积尘、无沙粒。
4.5综合类:
(1)墙面、墙角干净、无污渍、无破损,大理石、瓷砖等干净、明亮、整洁,各种装饰、金属类、门窗等洁净无积尘、无脱漆、无破损等。
(2)花坛、绿化带、花槽、花盆内无杂物、烟头等,摆花周围保持洁净,叶片无积尘等。
(3)各种悬挂批示牌、天顶筒灯、装饰灯及装饰物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无蜘蛛网。
(4)屋顶平台、屋顶排水沟要保持清洁,做到排水畅通。
(5)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运送至环卫所垃圾指定点。
4.6设备类:
(1)各类工作中注意设备、设施、电器、工具的完好性,
(2)若有维修事项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5.宁海县岔路中心卫生院保洁勤杂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共同履行保洁服务合同,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特作如下考核办法。
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测评。保洁方应派出管理人员协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字认可。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当月承包款2%,平时采取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要求,当即扣10-20元,如1小时内未及时清理的一次扣100元,扣至人员最低工资为止;发现投诉,核实后每次扣2分,纳入月底总分。
二)具体考核细则如下,考核满分为100分。
检查 项目 | 应得分 | 标准 | 检查扣分标准 |
各楼层大厅 | 15 | 1、大厅、走廊、天棚、墙面、玻璃、天栅、设施等,无污渍、蜘蛛网、水渍、水印、灰尘。 | 发现一处污渍扣1分 |
2、不锈钢制品表面无污渍、手印 | 发现一处扣1分 | ||
3、每层(厅)视线内的烟蒂、纸屑等杂物不得超过三个。 | 每超过一个扣0.5分。 | ||
洗手间(卫生间) | 10 | 1、大小便池、洗手盆、坐盆器等,无垢、无臭味、无污渍等。 | 发现一处扣1分 |
2、天棚、墙面、地面、设施等无灰尘、水渍、污渍、蜘蛛网等 | 发现一处扣1分 | ||
病房及医疗场所 | 20分 | 1、清洁时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 | 发现一例投诉成立扣2分 |
2、每天循环干拖地面二次以上 | 少一次扣1分 | ||
3、玻璃、地面、墙面、门窗、走廊、楼道、天棚、设施等污渍、水渍、手印、灰尘、蜘蛛网等 | 发现一处有污渍扣分 | ||
4、每天下班前应打扫好走廊、病房卫生,冲烧好病人开水,按时收发病人床,清倒垃圾、废品等,清倒垃圾要专人负责。 | 不合格一次扣2分 | ||
5、每层视线内的烟蒂、纸屑等杂物不得超过三个。 | 每超过一个口0.5分。 | ||
医疗废物储存室 | 5 | 1、废物箱及工具摆放定位、整齐。 | 发现一处扣1分 |
2、废物箱及内外地面每天冲洗二次以上,每周清洁一次。 | 不合格一次扣1分 | ||
3、医疗垃圾每天至少一次外送至医疗废物中转站,做好电子监管平台录入。 | 发现未送垃圾站一次扣1分 | ||
上级检查符合要求。 | 不合格一次扣5分 | ||
外环境 | 20 | 1、地面停车场、停车棚、花坛、绿化带等无垃圾、污渍、油渍、积水等 | 发现一处扣1分 |
2、外环境视线内的烟蒂、纸屑等杂物不得超过四处 | 每超过一处扣0.5分 | ||
3、指示牌、墙面、玻璃、设施等无污渍、灰尘、乱贴等 | 发现一处扣1分 | ||
4、外环境每天上班前打扫完工,并做好保洁工作 | 不合格一次扣1.5分 | ||
办公室及其他辅助用房 | 10 | 1、规定打扫的办公室及其他辅助用房台、柜、座椅、天棚、墙面、走廊、楼道、玻璃、地面、门窗、设施等无污渍、灰尘、手印、蜘蛛网等。 |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2、废纸篓、痰盂外表无污渍、做到及时清倒、无臭味、外溢。 | 不合格一次扣1分 | ||
仪表仪容劳动纪律 | 10 | 1、着装整齐、统一、持卡(牌)上岗 | 不合格一次/人扣0.5分 |
2、微笑贴近服务,文明用语 | 不合格一次/人扣1分 | ||
3、不迟到、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 发现一次扣2分 | ||
4、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 | 违反一次扣2分 | ||
5、不得收取病人钱物。 | 发现一次扣2分 | ||
其他工作 | 10 | 1、清洁用具摆放整齐,用标志区别,按卫生要求用途区分使用 | 发现一次未做到扣0.5分 |
2、按医院规定的有关消毒制度执行 | 发现一次未做到扣1分 | ||
3、卫生标准应符合院感管理要求 | 不合格扣3分 | ||
4、做好工作内容中的勤杂工作 | 一处未做到扣0.5分 | ||
5、屋顶有垃圾、排水不通 | 发现一次扣2分 |
6.清卫保洁等服务的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承包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清卫运送工作,相关岗位不得互相顶替调换,合理安排岗位,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确保清卫服务的质量。若因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中标方应承担其造成的后果,同时院方可按实扣回费用;中标方应将人员安排表每月上报院方,以便院方督查。
(2)院方和中标方不定期对清卫工作、运送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中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人员,院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要求更换。
(3)中标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医院形象,服从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且有病人投诉,收受病人钱物,索取护工介绍费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院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辞退。
(4)中标方须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定期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院方将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中标方应依法用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及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服装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中标方应将每月工资福利发放清单上报院方,以便督查。
(6)医院不安排物业人员的住宿。
★(7)所配备人员厨师的年龄不提超过55周岁,其余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
(三)食堂餐饮服务:
1.食堂餐饮服务工作内容:
供应商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厨师、厨房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供应商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采购人负责验收管理采购的物品、干货备料仓库管理、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但若采购人提出需要供应商采购时,供应商应当负责采购。
2、食堂餐饮服务范围:
(1)全年提供全院医护人员约40人左右中餐,早晚二餐以值班人员为主。
(2)日常餐标与菜单设置:
医护人员早餐无固定餐标,用餐人员自选;菜单设置为各类干点湿点品种合计不得低于3个品种;午餐及晚餐主要为套餐形式:一荤二素一汤。另根据院部指定可提供相应的特殊餐饮服务。
(3)一般供餐要求:
每周服务天数:周一至周日。
每日餐次:每日早、午、晚三餐次。
用餐时间及人数: 早餐:06:30-09:00 10 人
中餐:10:40-12:30 40 人
晚餐:16:00-18:00 10 人
(4) 特殊餐饮活动: 科室工作餐、误餐(需要送餐)、专家餐、招待餐。
(5)供餐需求,价格合理、营养丰富及早中晚菜肴搭配科学合理的品种。
(6)特殊供餐:根据通知提供培训、值班人员就餐,就餐标准按照通知 要求进行供应。
(7)全年提供供餐服务,一般情况下双休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相应减少。
(8)医护人员:早餐自选,午餐分套餐形式和零点形式。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供应商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应商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3.2 供应商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3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4 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管理要求:
4.1 提供安全、卫生、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及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用餐环境。
4.2配置的厨师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的能力。
4.3 供应商必须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对停水、停电、停气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之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如须业主配合,须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络,以保障安全供餐。
4.4 供应商必须购买餐厅区域的公众责任险(食物中毒险),保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能提供相应之保险凭证及缴费单据原件或副本。
4.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水准不得低于现有服务的质量。
4.6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菜品定价机制,即能满足食堂各项费用的开支,同时满足用餐人员对价格的认可度,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定价方案。
5.考核内容
食堂各项工作考核根据(食堂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进行考核,由采购人主管部门考核每月一次,并结合每月检查及平时检查情况综合给予打分,综合得分要求在80分(含80分)以上,80分以下每扣一分罚100元。60分以下除扣款外将受到警告一次,连续两个月受到警告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警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食堂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考核细则
考核项 | 分值 | 得分 | ||
一、安全生产:8分 | ||||
1、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厨房设备)妥善安全使用设备,定期检查、保养不随意损坏设备现象发生。并做到设备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食堂工作正常运作。 | 2 | |||
2、节约用电、水、汽,杜绝浪费,做到随手关电、水、汽,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 2 | |||
3、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违规操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各班组带班人员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电(保留应急照明灯)、水龙头,特别要求天然气阀门检查是否关好,杜绝火灾隐患。 | 2 | |||
4、日常排烟罩清洁检查,定期(4-6个月)委托专业烟罩(道)清洗公司进行烟罩(道)清洗,杜绝火灾隐患。 | 2 | |||
二、健康体检:4分 | ||||
1、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不得上岗。 | 4 | |||
三、投诉意见(科内、院内、院外):6分 | ||||
1、饭菜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
2、服务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
3、卫生质量有职工、病员投诉的。 | 2 | |||
四、服务质量:7.5分 | ||||
1、做到合理制定菜谱、价格并有明码标价,公布每周菜谱,荤菜做到一周每天不重复。 | 1.5 | |||
2、售菜窗口、病员订菜、病员买菜做到收费合理、准确、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做到零投诉。 | 1.5 | |||
3、售菜窗口服务人员应做到服务良好、礼貌用语、热情接待,不得有与就餐人员争执、吵架、打架现象发生。 | 1.5 | |||
4、合理安排售菜窗口人员调配,满足就餐需要,减少排长队现象,对迟下班的就餐人员窗口有专人值班接待,并有热菜供应。 | 1.5 | |||
5、根据医疗工作需要应做好按需订、送餐服务工作,不推诿。 | 1.5 | |||
五、食品留样:6分 | ||||
1、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菜肴做到留样48小时并有记录。 | 3 | |||
2、有留样人和第二天验证人签名。 | 3 | |||
六、原料采购:12分 | ||||
1、严格把好食源关,不采购过期腐败变质和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及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保证所购食品原料符合食用要求、安全、卫生。 | 3 | |||
2、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做到采购索证(三证)工作并进行台帐登记,肉类采购要有肉类上市凭证或检验合格证。蔬菜采购要有农药残留测试报告单,确保食品食用安全、卫生。 | 3 | |||
3、食品原料应按需有计划采购,不过量采购堆放在库房或厨房储藏,防止原料变质、过期腐败,影响食用安全并做到库房食品原料先进先出程序。 | 3 | |||
4、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不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或食用要求的食品原料及杜绝“三无”产品进食堂加工使用。 | 3 | |||
七、食品原料加工:7.5分 | ||||
1、食品原料加工严格规范,鱼、肉、蔬菜分池清洗,不混洗、混放,不着地,对各种食材清洗符合卫生、食用要求。 | 1.5 | |||
2、厨师必须严格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烹制变质食品原料及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损害人体健康食品原料。并做到切配生、熟菜櫈、刀具分开,切配肉禽、水产品、蔬菜菜櫈与刀具分开,且肉禽、水产品与蔬菜切配区域分开,防止污染。 | 1.5 | |||
3、食品原料必须烧熟、煮透,达到食用要求。 | 1.5 | |||
4、对每天,每餐售菜后剩余部分食品菜肴,需要放入冰箱的待凉却后放入熟食冰箱内,不随意放置外面。次日需使用的,出售前必须回锅彻底煮透方可出售供应。 | 1.5 | |||
5、熟食品(冷菜)操作,严格规范流程必须做到“四专一严”在专用的熟食间、专人操作、专用菜敦、刀具(操作前必须进行酒精消毒),专用冷藏设备,对操作间空气紫外线消毒、餐具、用具、手、抹布、容器严格消毒,而且工作人员要做到二次更衣,及戴手套、口罩,熟食品暂不出售或存放时应加盖保鲜膜。 | 1.5 | |||
八、食堂环境卫生:7分 | ||||
1、食堂各区域卫生都有专人打扫,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干燥、整洁、明亮,做到日常卫生保洁和定期大扫除相结合不留卫生死角。 | 1 | |||
2、餐厅卫生保持地面干燥清洁,餐桌、凳子用餐后擦拭干净、无油污及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并做到桌子摆放整齐,有良好的就餐环境。 | 1 | |||
3、售菜间卫生应保持整洁、窗玻璃明亮,每次开饭结束后,工作台、窗台、地面擦洗干净,保温台水及时放干,保持干净无油污,并做到售菜间常规性消毒工作。 | 1 | |||
4、食堂下水道应保持畅通,有专人清理污物残渣和卫生保洁,并确保杂物(竹筷、一次性物品等)不影响正常工作。 | 1 | |||
5、下货处地面卫生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杂物,垃圾处理及时无异味,每次下货后及时打扫。 | 1 | |||
6、办公室卫生,要求保持整洁,东西摆放有序,不堆放杂物,并做到正常整理打扫。 | 1 | |||
7、食堂各工作区域规范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及措施。 | 1 | |||
九、厨房卫生:14分 | ||||
1、厨房各区域卫生应有专人打扫,切配加工应规范操作,保持厨房卫生、整洁,不乱丢废料、杂物,每次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打扫,地面、墙壁、工作台、水槽、菜墩、刀具、箩筐用具等冲洗干净,无油污、杂物,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明显积水。 | 2 | |||
2、炉灶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后,对炉灶进行卫生清理打扫,灶面、墙面、炊具、用具等擦洗干净,调料缸加盖,调味品有序摆放并符合卫生管理“五常法” 要求。 | 2 | |||
3、洗菜间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桌面清洁干净、地面无积水,箩筐、用具摆放整齐。 | 2 | |||
4、餐具洗刷间卫生,每次工作结束应进行卫生清理打扫,保持水槽、工作台、墙面清洁干净,无卫生死角,地面拖干无积水,并及时清理餐饮垃圾,做到日积日清,不隔夜。 | 2 | |||
5、蒸饭间卫生,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地面无饭渣、污物,蒸饭车、蒸灶应定期清洗,蒸饭桶、蒸汽锅、割饭器每次用后应清洗干净,无饭渣遗留无异味。 | 2 | |||
6、食堂每天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做到日积日清,用专用垃圾袋装,专用的运输工具,统一放置医院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垃圾房)不随意乱放、乱丢。 | 2 | |||
7、食堂工作区域用于食品、餐具清洗的水池严禁清洗私人物品(工作服、日常衣裤)及洗头、洗脸、洗脚等。 | 2 | |||
十、面点间卫生与添加剂使用:6分 | ||||
1、面食间卫生,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墙面、地面、作板、蒸笼、蒸席、机器设备等要做到干净清洁,无霉变现象,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 3 | |||
2、面点制作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过量、不使用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并且妥善保管好食品添加剂及使用记录。 | 3 | |||
十一、餐具消毒:4分 | ||||
1、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餐具消毒必须做到以下操作流程: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有专用消毒柜,专人负责消毒,温度在摄氏100度,持续时间20分钟以上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 2 | |||
2、消毒好的餐具及时放置在保洁柜里,不得随意放置在外面,消毒效果要符合国家餐具消毒检测标准、各种细菌不得检出。在每餐售菜结束后,把剩余的餐具及时放进保洁柜不得随意在外面放置。 | 2 | |||
十二、冰箱、冷库储藏与卫生:4分 | ||||
1、冰箱卫生,食品储藏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肉类与鱼类分开,做到食品不堆积、积压存放。并保持冰箱内外清洁卫生。定期冲洗清理冰箱,内无异味,熟食冰箱还应做到定期消毒。 | 2 | |||
2、冷库卫生,食品储藏做到肉类、鱼类、蔬菜类分架、分库储藏,蔬菜类不随意堆放在一起,并做到有计划进货,防止积压,而且要保持冷库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无异味。 | 2 | |||
十三、个人卫生:6分 | ||||
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勤洗澡、勤洗手剪指甲),上班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场所及操作时不吸烟、不戴金银饰品(特别是耳环、戒子),并做到开饭前、便后洗手消毒,养成良好习惯(进洗手间更换工作服)。 | 2 | |||
2、站窗口开饭人员必须仪容整洁,穿工作服(进熟食间做好二次更衣)、戴工作帽、戴口罩(并且要规范佩戴)、手套,出售面食点心有专用工具。 | 2 | |||
3、配菜员病区订送饭菜时仪容整洁,穿工作服、佩戴胸牌、戴工作帽,开饭时戴口罩、手套,发放面食点心有专用工具;出售熟食或打包不用手或戴手套手直接接触熟食。 | 2 | |||
十四、仓库卫生:6分 | ||||
1、仓库卫生应保持整洁,并按“6T法”要求,规范操作,物品储藏应做到隔地、离墙分架分类摆放有序,有明显的标志,仓库采购应有计划备储,不积压物品。发现过期、变质物品及时清理。 | 2 | |||
2、禁止“三无”产品进入仓库。 | 2 | |||
3、做好防潮、防鼠、防蟑螂措施。 | 2 | |||
十五、更衣室卫生:2分 | ||||
1、男、女更衣室应保持室内卫生整洁,衣服、鞋子挂放整齐有序,无杂物堆放、无异味。 | 1 | |||
2、有专人打扫,每人随时整理。 | 1 | |||
总分 | 100 |
(四)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如供应商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6、供应商应符合国家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
7、中标单位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并由中标单位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8、中标单位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9、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10、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符合社保缴纳要求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
11、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并包含国家规定的员工年假费用;业主方不另外增加费用。
12、所有员工入职服务时都必须体检,并且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13、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五.其他说明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管理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服务承诺、各项保洁区域的人员安排、上岗人员工资、津贴等各类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服装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
★(1)各类人员费用分别报价(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并报出详细的内容及单价,)。
★(2)用工服务项目分别报出工资、社会保险、税金、服装、管理费等投标价格。
(3)未经医院同意,中标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4)为保证服务质量,总服务人员设定不得少于6人。(需列出分布地的人员数量配置表),其中所配备人员厨师的年龄不提超过55周岁,其余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若在实际工作中少一个配置人员,院方则扣取1500元/人。
(5)中标方使用的消毒药剂由院方提供,中标方按照院方感染科的工作要求实施,此项费用投标方不应再另计入成本,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院内医疗垃圾袋由院方统一提供,按市医疗处置标准执行。此项费用投标方不应再另计入成本,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7)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单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方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三、商务要求
服务地点 | 宁海县岔路中心卫生院指定现场 |
★付款条件 | 承包费用由院方根据合同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考核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经医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10日支付当月费用。 |
★配置人员参保费用 | 所配备人员厨师的年龄不提超过55周岁,其余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中标单位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招标人按实际参保人数支付保费。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 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以履约保证金进入业主指定帐户号为准; 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 4)履约保证金的退取: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的40至60日历天内按约定退还(无息)。(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 |
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单位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岔路分院食堂及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
2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47.28万元 |
★3 | 投标报价和 预算 |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投标报价为完成服务期内食堂和保洁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厨房和保洁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人员工作服、、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其他管理费)、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费用、设备维修费、燃油费、绿化养护、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采购邀请;若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计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标准计取,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5、成交供应商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60天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2020年10月14日14:00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0年10月14日14:00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
9 | 评标办法 | 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0 | 评标结果公告 | 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将中标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
11 | 采购资金来源 | 单位自筹资金。 |
12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
★1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承包费用由院方根据合同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考核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经医院考评合格后,在次月10日支付当月费用。 |
★14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 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以履约保证金进入业主指定帐户号为准; 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 4)履约保证金的退取: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的40至60日历天内按约定退还(无息)。(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 |
15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6 | 授予合同 | 按政府采购办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合同见证并报政府采购办备案。 |
17 | 签约方 | 宁海县岔路中心卫生院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的食堂、卫生保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十)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