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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项目询价公告[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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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项目询价公告[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9 】

项目概况

沛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0年9月21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5.026万元

最高限价:55.026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附件--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具体供货时间听从采购人通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5日

地点: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自行。

方式:自行

售价:免费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为方便业务联系,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此表填报齐全,发送到下述邮箱:pxzfcgzx@163.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9月21日14点10分(北京时间)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43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沛县教育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沛县教育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沛县教育局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沛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15162048899

通讯地址:沛县沛公路2号

5、2020年9月15日后仍可以询价文件,2020年9月15日后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沛县教育局

地址:沛县沛公路2号

联系人:吴国栋

联系方式: :1516204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威威

联系方式: 0516-68869176

附件:1、询价文件:http://www.ccgp-xuzhou.gov.cn:80/Resource/UploadImages/附件202009091542365586.docx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http://www.ccgp-xuzhou.gov.cn:80/Resource/UploadImages/附件202009091543010273.docx


询价文件


文件编号:沛采询X(2020)066号

采购单位:沛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招标采购单位: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九月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通知书

询价编号:沛采询X(2020)06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沛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沛县教育局厨房设备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

报价人须知

一、表明报价为要约,同意本中心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同意本中心认为必要时可进行新的询价或采取其它形式采购。

二、报价方案的编写。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报价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领取询价文件后如不参加询价活动,须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书面告知【如不告知,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并说明原因。

三、所供产品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任何瑕疵。在承诺时间内及时按所报价格及承诺内容提供物品(送货上门,原包装方式验货)。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报价应包括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采购需求中没有分包的,供应商不得拆分报价;已经分包的,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分包报价,也可以选择多个或全部分包报价。报价产品属于中小企业产品的,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六、报价人应按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询价报价表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价,报价人须派代表(授权委托书中的受托人)参加,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七、本询价文件免费领取。

八、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向本中心报送密封的询价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样时以正本为准。信封上需注明“报价人、询价编号、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在送交本中心之前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九、采购物品详细描述[具体详见《项目要求》及《询价报价表》]。

十、报价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必须装订并按要求加盖报价供应商公(鲜)章)】,如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报价无效。

1、报价承诺书(按本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2、询价报价表(按本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3、分项报价表(按本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4、技术规格偏离表(按本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5、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本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时提供原件);

8、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开当月)缴纳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报价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原件)。

9、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开当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原始凭证复印件(报价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原件)。

10、开标结束后请中标的供应商将标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xczzxk@163.com.

十一、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故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项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成交后不能及时供货,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报采购中心备案),有权拒付货款,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赔偿额:延期交货价×1%×延期天数。

3.所采购物品出现问题,用户投诉,且确属卖方责任,除赔偿损失外,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成交供应商违反所供物品质量、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或服务承诺等,应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和任何额外费用由成交商赔偿。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其他违约,应赔偿损失,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供、需双方违约行为,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协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交货期及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十三、成交供应商原则在承诺询价内容的要约报价人中选定。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需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之后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才予认可】。

十四、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沛县教育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沛县教育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沛县教育局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受理单位:沛县教育局

联系人:吴国栋 

联系电话:15162048899    邮箱:wgdpx@163.com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2号

文中同时具有“斜体及下划线”的部分,为必须满足的要求,各参加询价供应商必须遵照执行。

本询价文件中仅具有“下划线”的部分,为一些重要提醒,要求各参加询价供应商必须熟悉、了解。

附:1. 报价承诺书

2. 询价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法人授权委托书

7. 项目要求

8. 合同主要条款

9、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二○二年月日




















1、报价承诺书

致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询价通知书》(沛采询X(2020)066号)】要求,本报价人正式提交以下报价文件一份。

(1)报价承诺书(按本承诺书格式和内容填写、原件);

(2)询价报价表(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原件);

(3)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报价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一、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交付货物的唯一报价见《询价报价表》。

二、报价人完全承担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在报价表中另作说明)。

三、报价人已详细审核《询价通知书》,包括书面的询价澄清(修改)通知书(如果有的话),报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提交询价文件后,不对询价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四、报价人保证所提供的报价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五、本报价有效期60个工作日。

六、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同意按违约责任处理。

七、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询价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八、报价人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二○二年    月    日




%1、 询价报价表

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报价(小写)

其中中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小写)



详见本《询价通知书》



报价:(大写)


说明:

1、本报价为最终报价,在启封后不得变更。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总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报价人(公章): 报价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及型号

单价×数量=小计(元)

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产品

单价×数量=小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上表如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无效。

2、在“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4、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沛采询X(2020)066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条目号

采购要求规格

报价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询价文件(含询价文件修改、澄清)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写入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询价文件要求。如直接拷贝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号)的询价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二○二年月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7、项目要求

一、项目编号:沛采询X(2020)066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550260.00元

三、项目要求:规格、型号及数量:


共12所幼儿园厨房设备


每所幼儿园厨房设备参数:

类别

序号

名称

规 格

数量

主副食加工间

1

双眼水池

304不锈钢120*60*80,带后背,不锈钢弯管水龙头,有一个水池是双池中平台加厚,可升降

2

2

操作台

201不锈钢,双通,无缝衔接,双滑道,可调节桌脚,不锈钢螺丝固定180*80*80cm

2

3

货架

采用201不锈钢板材,不锈钢螺丝固定1800*500*1550,四层

1

4

刀具

304不锈钢、切菜、砍刀

4

5

砧板

木质,40*60cm

6

6

灭蝇灯

20w双灯管,5——40M2

2

7

米箩筐

加厚不锈钢淘米两件套,外直径68cm,内直径62cm,高度19cm.

1

8

电热水器

海尔或美的60升,2000w变频加热

1

9

自动恒温电饼铛

780*930*880mm,锅盘直径71mm,430钢,有质检合格证

1

10

空调

格力或美的1.5匹变频冷暖空调

1

烹饪间

11

不锈钢大锅灶

201不锈钢双头大锅灶2300*1350*800/400,锅径100cm,锅深35cm,油气两用,有安全质检合格证,所需配件齐全

2

12

调料车

加厚,上掀门,带12个缸,调料缸16*9,下平板800*480*800mm.

1

13

蒸饭车

24盘全自动双开门电蒸箱、201无指纹,六面整体聚氨酯发泡,全钢蒸盘,具有防溢水保护装置,全自动进水、补水,有质检合格证

1

14

排油烟机

不锈钢、6米,含风机、净化器等设备齐全

1

15

单眼水池

304不锈钢,60*60*80

1

16

灭蝇灯

双灯管、LED节能灯管,4W 

1

17

不锈钢餐盆

直径60cm,304钢

4

18

不锈钢餐盆

直径90cm,304钢

6

19

操作台

201不锈钢,双层,无缝衔接,无门,可调节桌脚,不锈钢螺丝固定180*80*80cm

1

洗消间

20

三眼水池、

175*60*80不锈钢,带后背,不锈钢弯管水龙头,可升降

1

21

不锈钢带门柜子

不锈钢双层200*130cm

1

22

双开门消毒柜

不锈钢材质,8层,臭氧+红外线+紫外线消毒,型号YTP910-E,功率200w容量910L,尺寸:1000*435*1530.

1

备餐间

23

备餐台

120*40*60长宽高,304不锈钢

4

24

餐车

不锈钢加厚大号双层餐车

6

25

食品留样柜

40L带锁三层,41*43*37cm,带400ml食品留样盒及200张留样记录单

1

开水间

26

开水器

卧式、304不锈钢,4个水龙头,500L,15千瓦

1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完毕,投标报价含安装所需全部费用(含主辅材、协调等费用),厂家可实地考察,所有货物安装完毕正常使用,免费质保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参数的负偏离及总价高于550260.00元的报价。

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对应行业标准。

注:开标结束后请中标的供应商将标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xczzxk@163.com.


五、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所有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及其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有权将卖方送达的产品送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达不到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买方有权拒收。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扣合同总价的5%,第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扣合同总价的10%,三次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1、按照厂家标准提供质保服务,上门安装调试并进行培训。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服务响应时间:接到使用单位保修电话后2个工作日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

3、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未答复,或未到现场,则每推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4、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24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供应商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5、在质保期内,所投产品技术升级,将及时通知用户人,如用户有相应要求,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6、例行巡检

对所投产品进行每季度一次的例行巡检,并向用户提供巡检报告。

7、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8、质保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1、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202008003-262001 询价编号:沛采询X(2020)066

第一条定义

1.1 “买方”为沛县教育局

1.2 “工作现场”为买方指定地点。

1.3 “合同货币”即人民币。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的合同货物(服务)厨房设备项目,详见项目要求。

第三条价格

3.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有关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第四条支付

4.1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付款

①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验收调试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 %;②余款 %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第五条交货

5.1卖方应于 年 月 日17:30时前,按照买方要求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2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交货,卖方应按每天为迟交设备金额百分之一(1%)的比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卖方实际交付迟交设备的义务。

5.3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

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五(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第六条技术资料

6.1 技术资料应随合同货物一同交付给买方。

第七条检验

7.1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进行检验。

第八条验收和售后服务

8.1合同货物的验收应在卖方的协助下,由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并完成。详细情况应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卖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详见项目清单。

8.2如果验收因卖方原因发生迟延或在其它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买方有权就因迟延发生的损害和损失或任何额外费用请求赔偿。

第九条索赔

9.1买方有权选择本条款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9.2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14 日内作出回复,否则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日内,按照买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1.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5日内仍未能交付合同货物或技术资料;或者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3 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11.2 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或文件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货物或文件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3.3本采购合同一式四份,分别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沛县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沛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

买方卖方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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