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厨房设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 教育局厨房设备 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 年9月 15 日9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 161 项目名称: 食堂厨房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7 万 最高限价(如有): 7 万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协商指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4.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0年9月 15 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8点30至下午 17点整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网络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9月 15 日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六、公告期限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10 日至2020年 9 月 15 日上午9点 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 16 日上午9点00分 地址:河南锦州银行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 1、供应商需在报名公告期限内将资质和保证金已交证明发送到邮箱 1809068343@qq.com ,超时无效。 2、投标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次采购预算额度的2%(对公帐户转入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公告期限内未收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一切违反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无故扰乱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采购活动,请提前一天发函告知,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场报价要求: 3、报价人需要带公司相应资质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及采购人要求的资料到现场。委托人需带授权书(印有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到现场,法人参加直接带身份证。 4、报价单盖章并 密封 在档案袋中带到报价现场。报价单格式要与网上公布的格式一致,均以人民币报价,并且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报价含货物、运费、服务费、税费等价格,验收合格后付款。单价和总报价都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要求: 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使用网上公布的采购合同文本。 6、中标结果可登录:http://www.qingyuan.gov.cn/list.asp?s=33。 7、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 账户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410100222882230行 号:3132344600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 教育局 地 址: 清原县 联系方式: 53024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 联系方式: 53022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洋 电 话: 5302276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教育局161合同文本、报名格式、报价格式、技术参数.doc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ta content="Administrator" name="author">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需方)和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
2.付款方式:
3.付款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单位****项目采购报价单 |
公司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标段及产品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型号配置及品牌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11 | | | | | | |
12 | | | | | | |
13 | | | | | | |
14 | | | | | | |
合计 | | | | | | |
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格式样式 |
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