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发布时间:2020-09-09 09:11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06180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食堂餐饮承包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东钱湖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采购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6.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6.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6.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地 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北路4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226112
质疑联系人:林发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226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传 真:0574-874253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71
质疑联系人:孔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东钱湖玉泉南路
传 真:/
联系人 :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3710
附件信息:
6180G钱湖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doc
587.5K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全一册)
采购项目: |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CBNB-20206180G |
采购人: |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510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HYPERlink \l _Toc898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HYPERlink \l _Toc3040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1969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2
HYPERlink \l _Toc1412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9
HYPERlink \l _Toc207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BNB-20206180G
1.2.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3.预算金额(元):1300000元/年;3900000元/三年
1.4.最高限价(元):人工费用最高限价:30000元/月
1.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东钱湖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3.方式:
3.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3.2.潜在供应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采购文件浏览);
3.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2.投标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4.3.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大厅(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6.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6.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环湖北路426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226112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朱贤东、周旭坤、王莹巧、张嘉城、翁可欣、孔晖
联系方式:0574-87425371、87425381
传真:0574-87425373
7.3.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71
书面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东钱湖玉泉南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8371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服务期限: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实施地点: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通过建设本项目,达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景区安全水平的目标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详见本章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人员费用结算:按月度结算,在次月十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餐费结算:每月初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服务目标及技术规程按照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实际用餐人数,凭刷卡机导出清单做为餐费结算凭证与采购人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按合同约定扣减。详见考核细则。 |
3、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年度合同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
4、合同终止 |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鄞州区钱湖医院现对医院内部食堂及住院部病患送餐的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将由一家供应商独立承包,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不得分包经营。要求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统筹安排;餐饮花色丰富,品质保证,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全体员工在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同时要求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做好节能工作,配合采购人实现能耗逐年下降。
要求供应商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医院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全包”。全包的费用包括以下:
1、人工成本
人员费用(工资、津贴);
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等);
企业的管理酬金;
(4)税金。
2、食材原料(包括调料),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餐巾纸)等;
★由采购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
1.设施设备:场地、厨具设备、餐具等基础设施。
2.设备、厨具、餐具维护:承包期内因自然老化等原因须维修、更换或添置。
★由中标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
1.厨房燃料:水、电、燃气。
2.易耗、脱排清洗等费用。
(二)餐饮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供应商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医院职工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20人左右,中餐就餐人数约为 170 人左右,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1.2 供应商负责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及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采购人负责按餐费标准及要求监督考核管理。
2、食堂及用餐情况
2.1 职工食堂用餐方式为早餐自选,中餐、晚餐套餐制。住院部病患用餐方式为中餐及晚餐的送餐服务。
2.2 常规性餐饮服务:全年无休的早餐、中餐、晚餐三餐和接待用餐服务,其中:晚餐就餐人员为值班人员,供应商必须保证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在岗。
2.2.3 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就餐需求。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菜谱一周一定。具体配菜要求如下:
餐别 | 餐费标准 | 配餐标准 |
早餐 | 自选 | 品种提供不少于5种品类,3个咸菜 |
中餐 | 11.5元/人/次 | 大荤(至少2-3种可供选择)、小荤(至少2-3种可供选择)、素菜(至少2-3种可供选择)、一汤、米饭、水果;(米、油、调料必须提供进货渠道) |
晚餐 | 11.5元/人/次 | 1种大荤,1种小荤,1种素菜、汤、米饭、水果。 |
注:1、以上餐费标准,税费另计。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供应商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如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应报采购人审批。
3.4 供应商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 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服务期内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4、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 职位名称 | 人员数量 | 要求 | 备注 |
---|---|---|---|---|
1 | 厨师 | 2名 | 2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能带动厨师挖掘传统菜,研制创新菜。 | |
2 | 勤杂工 | 2名 |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 |
3 | 住院部送餐 | 1名 |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 |
合计 | 5名 |
备注:★1、本表要求的人员数量配置为最低人员数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
5、餐饮考核细则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人实行每月考核、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5.1 每季度开展医院职工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服务费500元;菜式口味、服务态度等单项满意度低于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视情扣服务费200元至500元,以此类推。
5.2 每月度根据《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率达到100%,所有食品原材料按质量体系验收;冬天实施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每周定期推出新品种。
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员工管理 |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人员资质和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 20分 | 每发现1次扣5分 |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2 | 服务质量管理 | 餐前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 20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开餐后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3 | 后厨操作管理 | 每周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再进行调整; | 20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不得断供或菜品缺少情况。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按照标准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出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仓库按六常法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4 | 安全、卫生管理 | 操作工作区、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20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无异物,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定期做好消防培训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5 | 节能管理 |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 | 10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6 | 部门管理 |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 10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合理控制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工作计划、培训计划、人员岗位安排表、时段分工安排表、考勤表等 | 每少1样扣1分 | |||
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 每发现1次扣1分 | |||
合计 | 100分 |
备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餐饮监管考核细则。
(三)服务商务技术条款
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
★2、委托管理权限: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权限为三年。食堂外包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如上一年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人工补贴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除采购人增加就餐人数、政府最低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外)。
★3、其他:(1)在投标报价中,餐费标准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管理法规与采购人项目管理合同,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合同执行期间,因故致使本合同配置人员数量发生变更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变更量,按中标单价进行增减,以联系单为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
★1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含人员工资(含福利、补贴等)、人员服装和作业工具、易耗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服务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价格变化因素;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将按比例予以调整)。 3、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若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注:中标供应商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 ||||||||||||||||||||||||||||
2 |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 | ||||||||||||||||||||||||||||
3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等网站。 | ||||||||||||||||||||||||||||
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
5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4、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5、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无;
(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食堂服务方案(包括食堂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工作流程)
菜品搭配、花色品种数量及营养配比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订餐方案;
停电、停水、停气等突发事件时的预案和措施,事故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渠道的时效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安全防火制度;
食材品牌、保管措施;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不适用于本项目)(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 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正本各 1份,副本各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版,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放入报价文件中),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若有多个子包,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分开包装,电子版放入报价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四、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1.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
1.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五)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六)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七)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八)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九)开标会议结束。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抽签决定。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六)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 |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 | |
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 |
不存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投标无效情形; | |
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 |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B、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5、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2、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
技 术 商 务 分 85 分 | 一、服务管理方案(2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依照采购文件的需求所制定的实施及管理方案等进行评审 | 1.1评委根据供应商供餐服务方案(5分) |
1.2进货检验规范(5分) | ||
1.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分) | ||
1.4大宗荤素菜采购管理方方法(5分) | ||
1.5餐饮应急处理预案(5分) | ||
二、人员配备(20分) | 2.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及岗位安排是否合理(5分) | |
2.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内容、目标是否合理、有计划(5分) | ||
2.3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录用考核机制(5分) | ||
2.4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服务质量承诺(5分) | ||
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渠道的时效性等进行评议(15分) | 3.1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的合理性(5分) | |
3.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完善性(5分) | ||
3.3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渠道的时效性(5分) | ||
四、业绩(3分) | 2016年1月1号至今有医院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五、服务承诺(5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作出的各项服务质量承诺进行评审(5分) | |
六、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停电、停水、停气等突发事件时的预案和措施,事故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评议(10分) | 6.1停电、停水、停气等突发事件时的预案和措施(5分) | |
6.2事故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5分) | ||
七、合理化建议(5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 | |
八、标书制作(2分)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方便阅读性、条理清晰性、编排合理性等综合评议。得满分条件:投标文件必须编有完整连续的编码。 | |
价 格 分 15 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价。 基准价得分15分。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1、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