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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LZZC2020

  • 广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0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LZZC2020-G3-030006-GXTZ)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ZZC2020-G3-030006-GXTZ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柳州市零距离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南环路88号新坡小苑1栋2楼1、2号

中标单价(元/人):人民币壹拾陆元整(¥1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忠群(组长)、王庆玲、安宇、韦红波、袁雪莉(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报酬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肆拾捌元整(¥238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柳州市西江路小学

地址: 柳州市西江路66号

联系方式: 0772-2051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方式: 0772-380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秀华

电 话: 0772-3808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2020年08月17日 2020年09月08日

附件信息:

  • 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LZZC2020-G3-030006-GXTZ).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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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LZZC2020-G3-030006-GXTZ 招标单位:柳州市西江路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63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LZZC2020-G3-030006-GXTZ)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li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YFQ[2020]1524号-001 项目编号:LZZC2020-G3-030006-GXTZ 项目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28512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2851200.00) 采购需求: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 采购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食药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地址必须与本项目食品制作地点一致,主体业 态应是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ggzy.liuzhou.gov.cn) 的“交易信息”——“政 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在弹出的界 面填写相应的信息,填写信息完毕后点击“获取文件”。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事业或其它组织应按照其主体资格证明资料上面的名称(如营 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完整正确填写,自然人应按身份证姓名填写; 未按上述地点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到 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268212010108478211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埠分社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以免耽误投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监督部门: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316035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 地 址:柳州市西江路66号 联系方式:0772-2051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方式:0772-380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秀华 电 话:0772-380886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5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报价 1.本项目按午餐配送约定价格16元/人,每月工作日暂按22天,每个工作日午餐人数暂按约300人计 算,每年供餐为9个月,供餐天数按照学生在校午托吃饭的天数计,服务期限三年,总预算约人民币贰佰 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2851200.00)元。 2.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上述价格和人数以及暂定天数来报价,在本次招标中按三年的服务费进行报价。 不按上述规定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服务方式 本项目采取餐饮配送的形式。即:午餐配送企业负责提供分餐餐具,以及就餐场地和餐具的清洗消毒 工作。食品是在午餐配送企业加工并分装,装入保温箱中,配送到指定就餐场所。 五、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六、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委托方是柳州市西江路小学,负责安排学生上午放学后中午在校统一使用午餐。委托方提供 就餐人数、就餐场所,约定午餐配送价格。 就餐人数:学生300人 ,具体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供餐天数:按照学生在校午托吃饭的天数计。 就餐场所: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就餐场所配有用餐桌椅、配餐工作台,以及简易换洗池。 配餐标准:午餐配送价格,约定为16元/人。此价格包含午餐和午休后午点及配送服务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 七、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与储存 1.本项目的原料采购,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确保卫生、安全、新鲜。 原料采购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进行验收。 原料采购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和台账记录制度。原料采购须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做 到能够溯源;批量采购的,还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原料入库之前须进行验 收,出入库时须登记,作好记录。 本项目所用的食用油花生油,须为金龙鱼、福临门、鲁花、胡姬花、长生品牌或同等同类品质的产品。 本项目使用的生鲜原材料是指猪、牛、羊、鸡、鸭以及蔬菜等。其中:猪、牛等生鲜肉,须有当天当 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羊、鸡、鸭以及蔬菜等须有规范的采购渠道。 2.本项目配送企业须具备有严格规范的验收制度,每天对每项生鲜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过程6 标注有具体数量、规格、验收时间及验收责任人等。 3.本项目的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存放;冰箱或冷柜由专人负责检查, 并标注分类标签,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食品原材料清洗后分类用保鲜袋包紧或 放在带盖子的容器内分别储放在冷藏或冷冻冰箱,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不冷藏的食物应用纱布 等遮盖好,以免落入灰尘等;凡易腐坏的原材料,应储藏在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并将生、熟食物分 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 或冷柜。 4.(1)每个功能区(操作间,分配间,清洗间,实验室参观通道)安装有监控设备。(2)有独 立实验室,并且实验室配有台式干燥箱、台式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留样机各一台。(3)操作间 要求配至少有(5台及以上蒸饭机,5台及以上大灶,2台及以上小灶)。(4)公司配有两辆及以上厢 式配送货车(配送货车要求内厢增加不锈钢厢)。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厨师及管理、服务等从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有健康证以及按餐饮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件, 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配送企业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须穿着工作制服并保持干净整洁。戴好口罩 和帽子,系好围裙;工作期间不允许出现不雅观的动作,每年须对工作人员进行1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 岗。 (三)服务标准 1.配餐数量及时间:每个上课日用餐人数约300人,开餐时间为每个上课日的中午11:20。 2.配餐标准:每人每餐不少于1份全荤菜、1份半荤菜、1份素菜,以及1份例汤、1份米饭、1份午 点。 全荤菜的标准为:猪、牛、羊等肉类全荤菜,每份的鲜肉含量不少于80g;鸡、鸭、排骨等带骨的全 荤菜,每份骨与肉的比例为4:6。 3.菜谱要求:本项目根据委托方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在确保营养合理搭配前提下保证每份食品质与量, 做到品种多样化,味道可口,菜品丰富、新鲜、保温好。须提前一周以上提供午点及菜谱(菜谱中的全荤 菜不少于5个,半荤菜、素菜及炖盅汤不限)供用餐人员选择,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各窗口单位做好菜谱统 计工作。 4.配送及分餐要求:由于不能在就餐场所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须将菜品、炖汤、主食、甜点、蔬果等 存放于食品专用储藏柜,确保30分钟内保温配送到指定的就餐场所。为节约就餐时间,在就餐场所现场 分餐,按照划分好的窗口就餐区域进行摆放。 5.卫生要求:保证配送食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配送企业需指定车辆作为专用送餐 车,并购置相应的配餐餐具及容器。 6.留样要求。本项目配送的食品须在就餐场所留样封存。留样食品须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 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g。配送企业须建立投诉管 理制度,对用餐者提出的意见与投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7.特殊应急要求:如有临时接待、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餐,应积极配合提前做好按时用餐的7 准备工作。 8.场所及设备要求: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保持和维护就餐场所清洁卫生。配送企 业负责派出工作人员对就餐场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配送、分餐的设备要求具备保温、保鲜、密封、卫 生、整洁、易操作等功能。 9.食品安全要求:配送企业须按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卫生部门有关单位饮食行业规定进行管理。须 预防食物中毒,重视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配送速度和温度控制。须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就餐场所火灾和食物中毒事 故的发生。因配送企业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的, 由配送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四)配送企业(投标单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食药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地址必须与本项目食品制作地点一致, 主体业态应是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 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目原则上每个月为结算周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结算方式为:本项目支付金额=16元/人/ 天×每个工作日实际就餐人数×每月实际工作日天数/月。 九、公司制度要求 1.公司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具备15项管理制; 2.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细化,要求公司每天做好留样记录、农药残留检测记录、消毒间消毒记录、 分配间消毒记录、实验室消毒记录容器清洗记录、工作人员健康晨检记录、厨房卫生晨检记录、配送车辆 清洗记录、各餐厅就餐人数签收记录。每周做到厨房设备安全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实验室方便 米饭检测记录; 3.整体要求具有独立的操作间、发配间、清洗间、消毒间、仓库、实验室、办公室、参观通道,要求 生产区与办公区分开。 十、其他 本项目须建立节能、节约方面的工作制度。配送企业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等能 源;在工作过程中,对食材、物品、物资的使用要合理安排、节约使用。 配送企业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须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并得到委托方认可后执行。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费率和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付清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 等非现金形式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2682 1201 0108 4782 11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埠分社 5 现场踏勘:无。 6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7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 应当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 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壹份;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PDF或JPG格式)。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 (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厅。 10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具体开 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厅9 11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12 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3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 内,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无。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16 资金来源: 17 付款方式:招标人自行支付。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9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20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 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0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西江路小学午托学生午餐配送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 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开发、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 使用的招标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 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 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招标单 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政府招标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 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 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公告; 2.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及标准; 5. 合同主要条款; 6.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 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组成。其中,第六章12 “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有特殊要求除外),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1.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时须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 (5)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 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食药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包含本项目经营 范围,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 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国税或地税)(必须提供); ③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⑤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文件(最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 以成立年份至今)。 2. 技术文件 (1)食材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方案及配送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2)主要人员情况。 3.商务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业绩证明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 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内 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及税金。 3.报标报价要求见前附表。13 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广西同泽工程 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的时间。 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把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 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 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相关资格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均应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把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封装,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一并密封封装,《开标一览表》(格 式见附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提交时共计四个包封袋。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 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即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及 商务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包装 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 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 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 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 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 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 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商务性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组成材料和提供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商务条 款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15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 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来的,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前来的,必 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 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开标一览表外包装; 6.唱标:本公司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 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 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 该投标文件无效。16 (3)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 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 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 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评 标办法前附表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 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 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 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对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 与排序。未中标人亦可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相关内容。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如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17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招标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合同签订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账户直接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 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服务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 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三)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 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标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 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供应商 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给招标人造 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4.政府招标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招标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 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 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5.招标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其它事项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双方约定代理报酬参照原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 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服务类规定打八 折计取。18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招标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招标单位代表共五人以上单数 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 五条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服务方案分………………………………………………………………………51分 (1)工作方案分 (满分23分) 一档:基本满足,方案一般 8分 二档:方案较完善、可行 16分 三档:方案完善、可行,计划详细具体、有完善保障措施,体现午餐配送服务优势 23分 (2)售后服务承诺分(满分18分)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对售后服务内容的针对性、服务措施、售后服务监督和回访、售 后服务管理、承诺及本地化服务等。由评委确定各投标人所属的档次,在各档次内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6分):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措施等方案一般,只满足以上部分内容; 二档(12分):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措施、响应时间等方案良好,基本可行; 三档(18分):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及措施、响应时间等方案优秀,可行,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 施得力。 (3)投入人员安排合理及工资计划 (满分10分) 一档:投入人员安排基本满足要求 3分 二档:投入人员数量较合理、分工计划较合理 6分 三档:投入人员数量、分工计划较合理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10分 2、菜品质量分………………………………………………………………………18分 基本分:菜品满足招标需求 (6分) 一档:菜品承诺优于招标需求配餐标准(其中全荤菜不低于以下标准:猪、牛、羊等肉类全荤菜,每 份的鲜肉含量不少于100g;鱼、虾等水产品全荤菜,每份的水产品不少于120g;鸡、鸭、排骨等带骨的 全荤菜,每份骨头所占的比例不高于为35%。) 12分 二档:菜谱提供优于招标需求中的菜谱要求,承诺优于招标需求配餐标准(其中全荤菜不低于以下标准: 猪、牛、羊等肉类全荤菜,每份的肉含量不少于120g;鱼、虾等水产品全荤菜,每份的肉含量不少于140g; 鸡、鸭、排骨等带骨的全荤菜,每份骨头所占的比例不高于为30%。) 18分 3、食品安全………………………………………………………………………3分19 (1)3年内没有与合作单位发生终止合同或经济纠纷的得3分。 【备注:投标单位投标时出具承诺书,经核查不如实反映以上问题的,如已中标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 资格】 4、业绩分…………………………………………………………………………10分 (1)投标人承接服务过类似单位的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2分,满分为10分。(须提供合 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用餐单位证明为准,原件备查)。 5、信誉分…………………………………………………………………………18分 (1)投标单位的食品制作地点距就餐点的汽车行驶距离在10公里内的得2分。【须提供场地租赁合 同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地址必须与本项目食品制作地点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汽 车行驶距离按百度地图计算为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经营场地累计在200㎡以下(不含200㎡)的得0.5分,200~300㎡的得 1分,300㎡以上的得2分(属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场 地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年获得3A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质量服务信誉证书、资信等级证书、诚信经营示范 单位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诚信企业家、法人获得诚信经理人的,每个得2分,满分14分。(原件备查) (三)总得分 = 1 + 2 + 3 +4+ 5。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 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服务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服务项目 1、采购服务项目: 。 2、采购服务项目内容除餐饮的统一配送服务外,还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 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蔬菜类、水产类、肉 类家禽类、禽蛋类、副食调味品等货物配送业务。 2.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 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 3.甲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保证配送的副食品新鲜优质。 4.甲方应定期与配送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乙方对副食品配送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要求,甲 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5. 甲方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6. 如甲方有临时性及特殊性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配送。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 采购费用及支付方式 1、资金性质: 。 2、合同总金额(估算):(大写) (小写)¥ ; 3、结算方式:本项目原则上每个月为结算周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结算方式为:本项目支付 金额=16元/人/天×每个工作日实际就餐人数×每月实际工作日天数/月。 5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形式 6、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户名:21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乙方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单位,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当月结算2%。 2.乙方配送的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遇有质保过期、品牌“三无”、 假冒伪劣等情况,经甲方检查发现,第一次罚款乙方1000元;第二次罚款乙方3000元;第三次罚款乙方 5000元,并取消乙方的配送资格。 3. 乙方供应的食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退换,乙方供应的食品如有缺斤少两等现象,甲方 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乙方供应的调料非甲方要求品牌,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视情扣 除相应质保金,如情节严重,可取消配送资格。 4.乙方配送的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甲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事故责任 及费用,没收质保金,取消配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与单位联合擅自篡改、伪造配送清单,出现清单与实物不符、虚增数量、抬高价 格等违规情况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配送资格。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自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 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22 4.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送达条款 1、的任何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双方注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前,原送达地址仍为 有效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均有权采用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两种形式进行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应当通过中国邮 政快递进行送达,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的第五日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送达的,应当通过本合同注明的电子邮 箱发出,自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日起的第二日视为送达。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附则)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 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 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 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 版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24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25 目录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26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27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招 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可不出具本授权委托书。)28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格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名称): 我方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供的(项目名称) 的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如我方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没收 投标保证金条款的事实,你方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供监督人员审验。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粘贴处:29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法人营业执照证 号 注册资 金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 号 单位总 人数 (人) 其中 厨师(人) 管理人员 (人) 其他 (人) 投 标 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0 五、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 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食药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包含本项目经 营范围,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 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国税或地税)(必须提供); ③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⑤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文件(最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任意一年的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 供以成立年份至今)31 近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格式) 注:本表后附上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32 三、 技术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33 目 录 一、食材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方案及配送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二、主要人员情况34 (1)主要人员情况 拟参加本工程人员汇总表 序 号 姓名 拟任 职务 性别 年 龄 从事 工作年限 注:1.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 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35 四、商务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36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 (2)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递交,格式见第六章) (3)业绩证明材料3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 1、投 标 函 ( 招 标 人 名 称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 同 名 称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16 元/人)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投标范围为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招标内容范围全 部工程的服务工作。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自然日)。 4. 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报 价 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我单位已经认证审阅招标文件,我们愿意按照 16 元/人的用餐标准提供学生用 餐配送服务。 企业类型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分 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响应无效处理。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勘测费、购买及制作标 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利润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包括柳州人民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 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工费及相应保险费用)。 3、工资、社保费用及人员意外伤害。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等保险办理费用按 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的相关规定由供应商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税费按国家要求由供应商缴纳。 5、超时加班费,国家法定假加班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企业类型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按供应商所属企业类型填写。 投 标 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39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我单位已经认证审阅招标文件,我们愿意按照 16 元/人的用餐标准提供学生用 餐配送服务。 企业类型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响应无效处理。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勘测费、购买及制作标 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利润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包括柳州人民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 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工费及相应保险费用)。 3、工资、社保费用及人员意外伤害。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等保险办理费用按 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的相关规定由供应商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税费按国家要求由供应商缴纳。 5、超时加班费,国家法定假加班费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其他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企业类型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按供应商所属企业类型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40 三、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注:在表后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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