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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凉山州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11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凉山州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9-11 19: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343120200007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凉山州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采购项目名称更正为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日期: 2020年9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使用
  • 附件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色先生;联系电话:1832888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党坤;联系电话:028-879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辑女士
    电话: 18048746965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编号:(5134312020000722)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 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昭觉县)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共同编制 2020年09月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44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4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 4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69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昭觉县教育 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 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4312020000722) 二、招标项目: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 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民商事纠 纷败诉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 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09月10日9:00至2020年0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长安北路1号5层)领取或网上邮 箱(3310934723@qq.com)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验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通过网上邮箱报名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310934723@qq.com, 开标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给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9月 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5 层)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4 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 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 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 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 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政采贷”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为“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 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 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 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 担风险。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 出“政采贷”正式申请。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 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 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吉色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82117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1号5层 邮 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517999 项目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2020年9月7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金额:437.69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金额:437.6900万元。 投标人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应报出总价。 要求: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 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 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 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 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 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 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 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 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 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 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 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 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7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政策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 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 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 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 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同等的 情况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提供产品 (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 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 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 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 民族地区。 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 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 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本 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 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相关 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12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 知书。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人配合代理机构处理询问答复。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西昌市长安北路1号 5层)。 邮编:615000。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 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 购结果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配合代理机构处理质 疑答复。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西昌市长安北路1号 5层)。 邮编:615000。 接收方式:只接收书面质疑函原件,不接收扫描、复 印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 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的质疑时间:为各采 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 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昭觉县财政 局 联系电话:0834-8331853。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新街10号 邮编:616100。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昭觉县财政局备案。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 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取。 1.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中标价的 1.5%,中标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 理机构。 19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本项与本次采购项 目不存在任何关联,仅 用于方便办理保证金 退还事宜)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20]28号) “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0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的采购人是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 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 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 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 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 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11 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 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做出实质性12 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 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 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 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 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 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13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14 (一) 投标函; (二) 承诺函 (三) 开标一览表 (四) 商务应答表; (五)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 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七) 技术参数应答表; (八)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九)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15 部分应分册装订。 17.2 投标人应按17.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 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7.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7.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实 质性要求) 17.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8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7.9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 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 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8.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 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 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 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16 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 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 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 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 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17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 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 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 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 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 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 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 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 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 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3.开评标过程存档18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 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辑女士,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19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6份)送中经国际 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4份送昭觉县教育 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 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0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履约 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35. 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行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 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21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根据《四 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 [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22 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 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1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 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 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 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 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 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24 格式1-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XXXX 投标包号:第 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投标包号) 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 投标人地址:XXXX 投标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25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 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 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6 格式1-3 承诺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27 格式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 式要求的格式自拟。28 格式1-5 诚信承诺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招标编号为: 号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自开标之 日起倒推1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否)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否)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 秩序的; (否)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 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 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 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否)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 府采购合同的;(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 诉、举报的;(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否)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公章):29 年 月 日 备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 人诚信管理办法》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昭觉县财政局举报,由昭觉县财政局调查处理。30 格式1-7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加招标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招标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 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31 格式2-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XXXX 投标包号:第 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投标包号) 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 投标人地址:XXXX 投标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32 格式2-2 投 标 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 民币XXXX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33 格式2-3 承诺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 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 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 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34 格式2-4 开标一览表 第XX包 序号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报价(万元) 1 2 3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万元)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 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 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 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35 格式2-5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格子自 行添加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 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3.1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3、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36 格式2-6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要求名称 招标要求(招标文件第 六章的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应答内容 格子自 行添加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37 格式2-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38 格式2-8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39 格式2-9 技术参数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正偏离/负 偏离/无偏 离 品牌/型号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40 格式2-11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41 格式2-1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XXXX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42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43 格式2-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4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 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名单。 9、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 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 料。45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 件: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 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020年新成立 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 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 7.投标人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4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原件); 4、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适用);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适用)。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 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 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47 得一概而论。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②投标人若为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若为事业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 内);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③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④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的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1 电磁大 锅灶 1、尺寸:≥2400*1300*800+400(参考),功率:≥2*30KW/380V面板使用液压成 型不锈钢板材,厚度≥ 1.2mm,配Ф1000大锅; 2、具有≥9档以上多段式磁控滑档火力调解功能,火力调解开关不漏电、能防水, 能够正常启停≥10万次; 3、显示屏防水等级≥IPX7,且带有故障显示,方便维修处理; 4、电磁炉整机断电置于≥75℃的高温48小时后, 依然能够正常使用,不影响性 能; 5、电磁炉整机断电置于温度25℃和湿度 95%RH 环境中48小时后,依然能够正 常使用,不影响性能; ★6、提供大锅灶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7、提供Ф1000型大锅灶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且能 效不低于95%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8、所投电磁灶的机芯按规定方法试验(振动频率:10Hz-55Hz、最大振幅:± 0.35mm、振动时间:三轴向(XYZ轴)各0.5小时),试验后,外观无异常,试验 后通电工作正常。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 证; 9、所投电磁灶的机芯壳通过IEC60695-10-2球压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提供权威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0、所投电磁灶的显示器面壳通过IEC60695-10-2球压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提 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台 3149 ★11、所投商用电磁灶的重要部件线盘在灼热丝可燃性指数≥850℃,灼热丝温度 为750℃下,部件不产生火焰或产生火焰时间≤2s,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 定检测机构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2、所投商用电磁灶从最小档位功率加到最大档位功率反应时间为≤1.5秒,须 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 章佐证; ★13、所投商用电磁灶重要部件整流桥在750℃的温度下进行灼热丝试验且试验结 果合格,须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 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4、所投商用电磁灶产品机芯为独立风道设计,电路为全封闭结构提供具有CMA、 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2 四门 冰箱 1、规格:≥1200*700*1900mm(参考);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冷藏 -5- +10℃、冷冻-18-6℃;功率:≦30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880L;总能量消耗:≤3.75kwh/24h;取得中国能效标识;达到一 级能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鲜章(型号一致); ★5、产品符合JB/T7244、GB4706.1、SB/T10424国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 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6、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电流、静 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 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标,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 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3150 3 双门 高温消 毒柜 1、远红外线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 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 均为≥4,同时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 保证经久赖用;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5、进行微生物检测柜内最高温度≥175度,对大肠杆菌的杀灭率可达99.999%, 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对数值≥6,提供相关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出具的分析检测 报告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其它符合GB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有关规定,提供相关部 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31 4 食品留 样柜 1、制冷方式:直冷,压缩机制冷;2、温控:机械控温,多档位温度调节≥1星级; 3、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制冷单循环,手动除霜;4、电压/频率:220V/50Hz;5、 容积:≥30L。 台 31 5 四层平 板货架 1、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层板厚度≥1.0mm;共分四层; 2.立柱采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3、尺寸:≥1200*500*1550mm 台 124 6 绞切 肉机 1、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用于肉类切 片、切丝、绞馅、灌肠。 3、生产效率:≥200kg/h(片)、≥140kg/h(丝)、≥180kg/h(绞肉)、≥150kg/h (灌肠) 台 31 7 土豆脱 皮机 1、额定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生产能力:≥400KG/H;防水等级:≥IPX1; 3、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706.1及GB4706.38,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台 3151 8 24盘电 气蒸饭 车 1、电源:50Hz 380V3~;功率:≥24kw;额定载重量:240Kg;蒸盘数量:24盘; 外形尺寸:≥1400*600*1400(mm); ★2、泄压要求:柜内压力为微压;全铜泄压阀;泄压阀数量≥2个,提供第三方 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参数; ★3、材质要求:水箱底板釆用304#材质,厚度:≥1.0mm;溢水阀采用304#材质 制作;脚轮底架采用201#材料,厚度≥1.2mm扁钢制作。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复印件盖鲜章佐证参数; 4、饭盘托架悬空设计,双卡槽,托条移动式,便于清洗,杜绝卡盘,提高蒸汽循 环性及食材高速吸收热能;门封条采用柳叶式设计,蒸汽越饱和气密性越好,杜绝 漏蒸汽浪费热能; 5、蒸柜整机材质符合GB4806.9国标要求;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 件盖鲜章); 6、加热管采用316耐腐蚀、耐高温顶级不锈钢定制,快速加热,使用寿命长;加 热管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不应超过0.2mA; ★7、其他符合:SB/T10697 商用电器两用蒸饭柜、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 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3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强 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佐证参 数(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31 9 不锈钢 碗 1、Ф14cm,厚≥1mm优质304食品用级不锈钢双层碗 个 4755 10 油烟净 化一体 机 1、材质:不锈钢外壳,厚度:≥1.2mm;风量≥8000m3/h; ★2、低空排放,净化率达到95%以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加盖鲜章; 3、★油烟净化器通过电压过流、放电监测、高压开路检测结果合格,提供国家认 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4、★油烟净化器触摸屏和触摸开关防水等级≥IPX7,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套 3152 11 食堂饭 店抽油 烟机 1、含烟罩、镀锌风管、抽风及支架。 2、风机壳体使用≥1.2mm厚镀锌板制作,内置风机,宽广吸烟范围。风机功率≥ 350W,风量≥200m3/h。 3、烟罩规格:2000*1300*500mm,镀锌风管规格450*450mm 套 62 12 电子秤1、测量范围;0- 150kg(kg),准确度≤0.1kg,秤台尺寸≥60*80cm 台 31 13 排气扇 1、产品功率≥300W,换气量≥180m3/h,噪音≤45dB 。 2、产品电源220V/50Hz 台 124 14 饭瓢 不锈钢材质,中号 个 4755 15 木勺 打饭用 个 1240 16 分菜瓢不锈钢制 个 1240 17 保温桶≥50L 厚≥1.5mm,304食品级不锈钢。 个 158.5 18 保温桶≥40L 厚≥1.5mm,304食品级不锈钢。 个 158.5 19 炒菜铲不锈钢 套 310 20 捞菜斗不锈钢 个 310 21 滤油斗不锈钢 个 310 22 大号铝 瓢 铝制 个 310 23 砍骨案 板 塑料材质 个 186 24 菜板 塑料材质 个 620 25 菜刀 不锈钢 个 930 26 砍骨刀不锈钢 个 620 27 汤瓢 不锈钢 个 2377.5 28 生熟菜 板架 不锈钢 架 62 29 大号筲 箕 不锈钢 个 620 30 大钢盆不锈钢 个 158.553 31 小盆 不锈钢 个 158.5 32 磨刀石标准 块 310 33 磨刀棒标准 把 155 34 一次性 口罩 一盒50个 盒 620 35 钢丝球型号:标准,一包20个 包 310 36 刷把 竹制品 把 620 37 肉钩 300mm 把 186 38 扫把 塑料 把 930 39 拖帕 棉制 把 620 40 铁质撮 箕 铁质 把 310 41 大号垃 圾滚筒 80L 个 124 42 大水桶160L 口 310 43 小水桶40L 口 620 44 水管 4分 米 1550 45 白纱布纯棉白色 米 1550 46 工作服纯棉白色L码 件 317 47 围腰 pvc防水防油无袖均码 件 317 48 雨鞋 塑胶、防磨、防滑、防、38-41码 双 317 49 袖套 橡胶、防、防油、防酸碱、均码 双 317 50 厨师调 料不锈 钢盆 不锈钢材质,圆形直径≥20cm,厚≥1.2mm。 套 155 51 厨师工 作台 1、规格:≥1800mm*800mm*800mm 2、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0.8mm,底板厚度≥ 0.9mm,其它加强筋均采用相应厚 度不锈钢板结合,配不锈钢全钢重力调节脚。 架 62 52 送饭菜1、规格:≥900*600mm,铁质、无框架、可折叠,加厚型,配耐魔轮,承载≥250KG 架 6254 推车 53 标签牌pvc安全生产标识牌 个 620 54 工作吊 牌 pvc环保塑料证件套 张 317 55 移动工 作台 1、规格:1500mm*800mm*800mm 2、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0.8mm,底板厚度≥ 0.9mm,其它加强筋均采用相应厚 度不锈钢板结合,配不锈钢全钢重力调节脚。 台 31 56 留样标 签 50mm*40mm*500张/卷 包 310 57 公牛插 座 三位分控三米,电流≥25A。 个 620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大锅灶、双门高温消毒柜。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 标准。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报价应该包括货物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一切相关费用,报 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 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必须正规厂 家生产,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 最新国家标准,所有产品提供质量保障承诺原件。 2、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试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 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 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 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55 五、交货时间地点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交货地点: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六、售后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所有产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其它产品免费质保高于或严格按厂家出厂标准和 产品说明执行,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全新产品(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 不低于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方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在接到用户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3、明确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承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做到故障30分钟内响 应,24小时内修复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除外) 4、中标后提供电磁大锅灶、四门冰箱、高温消毒柜、油烟净化一体机制造厂家针 对本项目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内容与投标内容不相冲突)。 5、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以达到采购人要求为准。 七、履约验收 验收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 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八、资金结算(实质性要求)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货通过后支付 至合同金额的70%,所有货物全部配送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剩余合同金额3%,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5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 办法。 1.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 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57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3.2.1、资格审查责任主体 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3人以上(含3人)单数)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2.2、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58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资格性审查认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及 时告之采购代理机构并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和处理。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认为招标文件有关资格性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 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解释内容 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内容模糊不清的,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五)审查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 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六)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3、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完成后,采购人代表或其资格审查委托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 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三)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符合性审查资格的投标人名单; 3.2.4、资格审查结果的复核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 核,特别是要对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重点复核。 3.2.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 3.2.6、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之其未通过原因。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59 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 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 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60 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 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 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 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 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61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 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62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 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 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63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 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 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 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 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 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 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 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小微企 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 利企业相关 要求见投标 人需知前附 表64 (经济类评 审因素) 2 技术指 标和配 置对招 标文件 的响应 性40% 40 分 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要求的没有 (负偏离)得40分,★号参数负偏离一项扣2.5 分,非★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所有带★参 数产品提供 厂家参数证 明函佐证参 数(技术评审 因素) 3 信誉及 质量保 证14% 14 分 1、双头电磁大锅灶生产厂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 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每少一个证书扣 0.5分; 2、消毒柜制造商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每少一个证书扣0.5分; 3、双头电磁大锅灶生产厂家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得2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鲜章); 4、提供双门高温消毒柜产品权威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投标人商鲜章); 5、提供双门高温消毒柜产品“CQC产品认证证书 (附试验报告)”、“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安全认 证证书(附实验报告)”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 公章(共同评 审因素。)65 4 项目实 施方案 8% 8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总体实施组织方案、②进度安排、③备货 供货方案、④运输防损措施、⑤人力财力配备计 划、⑥质量服务保障计划、⑦管理制度、⑧安装 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 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情形的得4分,每有一 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 最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 技术评审因 素 6 售后服 务4% 4 分 1、电磁大锅灶制造厂家具有售后服务评价五星 级证书得2分,四星级证书得1分,三星级及以 下证书得0.5分,没有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②服务承诺; ③应急处理方式;④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审: 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 情况的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或不合 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最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一 项加1分,最多加2分。 共同评审因 素 7 节能、环 保1% 1 分 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国家强制节能产品除 外)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 项得 0.5 分,最 多得1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提供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鲜 章。 (共同评审 因素。) 8 扶持不 发达地 区或少 数民族 地区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各得1分。 注:①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 ②不发达地区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为准。 (共同评审 因素。) 9 响应文 件的规 范性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止。 (共同评审 因素。)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66 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 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实行 6%的报价加成予以惩戒、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即每有1次失信行为的报价加成6%,2次报价加成12%,以此类推 ),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 理。 4、以上评分项由技术类评审专家及经济类评审专家分项评分。 4.3.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 合评分明细表。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 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67 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 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 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68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6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经国际招标 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 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 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第四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70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71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72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及中标人招标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5134312020000722)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昭觉县)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共同编制 2020年09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9980298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PAGEREF _Toc499802986 \h 2  HYPERlink \l "_Toc49980298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499802987 \h 5  HYPERlink \l "_Toc49980298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499802989 \h 22  HYPERlink \l "_Toc49980299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PAGEREF _Toc499802990 \h 44  HYPERlink \l "_Toc499802991"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45  HYPERlink \l "_Toc49980299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48  HYPERlink \l "_Toc49980299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6  HYPERlink \l "_Toc49980299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4312020000722) 二、招标项目: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民商事纠纷败诉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或网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09月 10日9:00至2020年0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 5 层)领取或网上邮箱(3310934723@qq.com)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通过网上邮箱报名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310934723@qq.com,开标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给代理机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9月 30日 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 30日 上午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 5 层)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政采贷”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为“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吉色先生 联系电话:18328882117 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 5 层 邮 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517999 项目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2020年9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金额:437.69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金额:437.6900万元。 投标人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应报出总价。 要求: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联合体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7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同等的情况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提供产品(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8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12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13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4 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配合代理机构处理询问答复。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 5 层)。 邮编:615000。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配合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答复。 联系人:辑女士 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西昌市长安北路 1号 5 层)。 邮编:615000。 接收方式:只接收书面质疑函原件,不接收扫描、复印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的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昭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8331853。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新街10号 邮编:616100。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昭觉县财政局备案。18招标代理服务费1.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取。 1.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中标价的1.5%,中标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9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本项与本次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仅用于方便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函; 承诺函 开标一览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技术参数应答表;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7.2 投标人应按17.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7.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7.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7.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7.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8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7.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8.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辑女士,联系电话1804874696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6份)送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编号。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4份送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1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1-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XXXX 投标包号:第 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投标包号) 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 投标人地址:XXXX 投标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承诺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1-5 诚信承诺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招标编号为: 号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倒推1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否)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否)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否)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否)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的; (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否)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昭觉县财政局举报,由昭觉县财政局调查处理。 格式1-7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加招标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招标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 1、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2-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XXXX 投标包号:第 包(如有分包,请填写投标包号) 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 投标人地址:XXXX 投标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2 投 标 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3 承诺函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2-4 开标一览表 第XX包 序号项目名称交货时间报价(万元)123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万元)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5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 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格子自行添加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3.1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3、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6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要求名称招标要求(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商务要求内容)投标应答内容格子自行添加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格式2-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格式2-8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格式2-9 技术参数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包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品牌/型号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格式2-11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 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格式2-1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格式2-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9、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 7.投标人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原件); 4、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适用);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适用)。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 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②投标人若为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若为事业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③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④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概述: 昭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一乡一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1电磁大锅灶1、尺寸:≥2400*1300*800+400(参考),功率:≥2*30KW/380V面板使用液压成型不锈钢板材,厚度≥ 1.2mm,配Ф1000大锅; 2、具有≥9档以上多段式磁控滑档火力调解功能,火力调解开关不漏电、能防水,能够正常启停≥10万次; 3、显示屏防水等级≥ IPX7,且带有故障显示,方便维修处理; 4、电磁炉整机断电置于≥75℃的高温48小时后, 依然能够正常使用,不影响性能; 5、电磁炉整机断电置于温度 25℃和湿度 95%RH 环境中48小时后,依然能够正常使用,不影响性能; ★6、提供大锅灶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7、提供Ф1000型大锅灶由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且能效不低于95%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8、所投电磁灶的机芯按规定方法试验(振动频率:10Hz-55Hz、最大振幅:±0.35mm、振动时间:三轴向(XYZ轴)各0.5小时),试验后,外观无异常,试验后通电工作正常。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9、所投电磁灶的机芯壳通过IEC60695-10-2球压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0、所投电磁灶的显示器面壳通过IEC60695-10-2球压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提供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1、所投商用电磁灶的重要部件线盘在灼热丝可燃性指数≥850℃,灼热丝温度为750℃下,部件不产生火焰或产生火焰时间≤2s,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2、所投商用电磁灶从最小档位功率加到最大档位功率反应时间为≤1.5秒,须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3、所投商用电磁灶重要部件整流桥在750℃的温度下进行灼热丝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须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14、所投商用电磁灶产品机芯为独立风道设计,电路为全封闭结构提供具有CMA、CNAS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台312 四门冰箱1、规格:≥1200*700*1900mm(参考);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冷藏-5- +10℃、冷冻-18-6℃;功率:≦30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880 L;总能量消耗:≤3.75 kwh/24h;取得中国能效标识;达到一级能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型号一致); ★5、产品符合JB/T 7244、GB 4706.1、SB/T 10424国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6、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标,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313 双门高温消毒柜1、远红外线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容积:≥640L;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同时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5、进行微生物检测柜内最高温度≥175度,对大肠杆菌的杀灭率可达99.999%,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对数值≥6,提供相关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出具的分析检测报告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其它符合GB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有关规定,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314食品留样柜1、制冷方式:直冷,压缩机制冷;2、温控:机械控温,多档位温度调节≥1星级;3、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制冷单循环,手动除霜;4、电压/频率:220V/50Hz;5、容积:≥30L。 台315四层平板货架1、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 层板厚度≥1.0mm;共分四层; 2.立柱采用?38*1.2mm不锈钢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3、尺寸:≥1200*500*1550mm 台1246 绞切肉机1、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用于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 3、生产效率:≥200kg/h(片)、≥140kg/h(丝)、≥180kg/h(绞肉)、≥150kg/h(灌肠) 台317土豆脱皮机1、额定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生产能力:≥400KG/H;防水等级:≥IPX1; 3、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706.1及GB4706.38,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台31824盘电气蒸饭车1、 电源:50Hz 380V 3~;功率:≥24kw;额定载重量:240Kg;蒸盘数量:24盘;外形尺寸:≥1400*600*1400(mm); ★2、泄压要求:柜内压力为微压;全铜泄压阀;泄压阀数量≥2个,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参数; ★3、材质要求:水箱底板釆用304#材质,厚度:≥1.0mm;溢水阀采用304#材质制作;脚轮底架采用201#材料,厚度≥1.2mm扁钢制作。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盖鲜章佐证参数; 4、饭盘托架悬空设计,双卡槽,托条移动式,便于清洗,杜绝卡盘,提高蒸汽循环性及食材高速吸收热能;门封条采用柳叶式设计,蒸汽越饱和气密性越好,杜绝漏蒸汽浪费热能; 5、蒸柜整机材质符合GB4806.9国标要求;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6、加热管采用316耐腐蚀、耐高温顶级不锈钢定制,快速加热,使用寿命长;加热管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不应超过0.2mA; ★7、其他符合:SB/T 10697 商用电器两用蒸饭柜、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3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佐证参数(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319不锈钢碗1、Ф14cm,厚≥1mm优质304食品用级不锈钢双层碗个475510油烟净化一体机 1、材质:不锈钢外壳,厚度: ≥1.2mm;风量≥8000m3/h; ★2、低空排放,净化率达到95%以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3、★油烟净化器通过电压过流、放电监测、高压开路检测结果合格,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4、★油烟净化器触摸屏和触摸开关防水等级≥IPX7,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套3111食堂饭店抽油烟机1、含烟罩、镀锌风管、抽风及支架。 2、风机壳体使用≥1.2mm厚镀锌板制作,内置风机,宽广吸烟范围。风机功率≥350W,风量≥200m3/h。 3、烟罩规格:2000*1300*500mm,镀锌风管规格450*450mm套6212电子秤1、测量范围;0- 150kg(kg),准确度≤0.1kg,秤台尺寸≥ 60*80cm台3113排气扇1、产品功率≥300W,换气量≥180m3/h,噪音≤45dB 。 2、产品电源220V/50Hz台12414饭瓢不锈钢材质,中号个475515木勺打饭用个124016分菜瓢不锈钢制个124017保温桶≥50L 厚≥1.5mm,304食品级不锈钢。个158.518保温桶≥40L 厚≥1.5mm,304食品级不锈钢。个158.519炒菜铲不锈钢套31020捞菜斗不锈钢个31021滤油斗不锈钢个31022大号铝瓢铝制个31023砍骨案板塑料材质个18624菜板塑料材质个62025菜刀不锈钢个93026砍骨刀不锈钢个62027汤瓢不锈钢个2377.528生熟菜板架不锈钢架6229大号筲箕不锈钢个62030大钢盆不锈钢个158.531小盆不锈钢个158.532磨刀石标准块31033磨刀棒标准把15534一次性口罩一盒50个盒62035钢丝球型号:标准,一包20个包31036刷把竹制品把62037肉钩300mm把18638扫把塑料把93039拖帕棉制把62040铁质撮箕铁质把31041大号垃圾滚筒80L个12442大水桶160L口31043小水桶40L口62044水管4分米155045白纱布纯棉白色米155046工作服纯棉白色L码件31747围腰pvc防水防油无袖均码件31748雨鞋塑胶、防磨、防滑、防、38-41码双31749袖套橡胶、防、防油、防酸碱、均码双31750厨师调料不锈钢盆不锈钢材质,圆形直径≥20cm,厚≥1.2mm。套15551厨师工作台1、规格:≥1800mm*800mm*800mm 2、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0.8mm,底板厚度≥ 0.9mm,其它加强筋均采用相应厚度不锈钢板结合,配不锈钢全钢重力调节脚。 架6252送饭菜推车1、规格:≥900*600mm,铁质、无框架、可折叠,加厚型,配耐魔轮,承载≥250KG架6253标签牌pvc安全生产标识牌个62054工作吊牌pvc环保塑料证件套张31755移动工作台1、规格:1500mm*800mm*800mm 2、不锈钢材质,台面厚度≥0.8mm,底板厚度≥ 0.9mm,其它加强筋均采用相应厚度不锈钢板结合,配不锈钢全钢重力调节脚。 台3156留样标签50mm*40mm*500张/卷包31057公牛插座三位分控三米,电流≥25A。个620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电磁大锅灶、双门高温消毒柜。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报价应该包括货物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 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必须正规厂家生产,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所有产品提供质量保障承诺原件。 2、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试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 五、交货时间地点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交货地点: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六、售后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1、所有产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其它产品免费质保高于或严格按厂家出厂标准和产品说明执行,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全新产品(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不低于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投标方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并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接到用户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3、明确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承诺提供 24 小时电话服务,做到故障30分钟内响应, 24 小时内修复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除外) 4、中标后提供电磁大锅灶、四门冰箱、高温消毒柜、油烟净化一体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内容与投标内容不相冲突)。 5、 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以达到采购人要求为准。 七、履约验收 验收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八、资金结算(实质性要求)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货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所有货物全部配送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合同金额3%,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3.2.1、资格审查责任主体 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3人以上(含3人)单数)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2.2、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资格性审查认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及时告之采购代理机构并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和处理。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认为招标文件有关资格性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解释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内容模糊不清的,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审查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六)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3、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完成后,采购人代表或其资格审查委托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三)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符合性审查资格的投标人名单; 3.2.4、资格审查结果的复核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要对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重点复核。 3.2.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 3.2.6、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之其未通过原因。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30%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需知前附表 (经济类评审因素)2技术指标和配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40%40分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要求的没有(负偏离)得40分,★号参数负偏离一项扣2.5分,非★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所有带★参数产品提供厂家参数证明函佐证参数(技术评审因素)3信誉及质量保证14%14分1、双头电磁大锅灶生产厂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每少一个证书扣0.5分; 2、消毒柜制造商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每少一个证书扣0.5分; 3、双头电磁大锅灶生产厂家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得2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提供双门高温消毒柜产品权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投标人商鲜章); 5、提供双门高温消毒柜产品“CQC产品认证证书(附试验报告)”、“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安全认证证书(附实验报告)”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共同评审因素。)4项目实施方案8%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实施组织方案、②进度安排、③备货供货方案、④运输防损措施、⑤人力财力配备计划、⑥质量服务保障计划、⑦管理制度、⑧安装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情形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最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4分技术评审因素6售后服务4%4分电磁大锅灶制造厂家具有售后服务评价五星级证书得2分,四星级证书得1分,三星级及以下证书得0.5分,没有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②服务承诺;③应急处理方式;④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审: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或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最有利于项目实施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共同评审因素7节能、环保1%1分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国家强制节 能产品除外)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每一 项得 0.5 分,最多得1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审因素。)8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1%1分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各得1分。 注:①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 ②不发达地区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共同评审因素。)9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2分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审因素。)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实行6%的报价加成予以惩戒、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即每有1次失信行为的报价加成6%,2次报价加成12%,以此类推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以上评分项由技术类评审专家及经济类评审专家分项评分。 4.3.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万元; 万元; 万元。 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项目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其他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及中标人招标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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