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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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水阁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0 072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代建单位):丽水南城新泓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水阁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批准文号:丽发改开审[2020]37号,财政资金来源为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临桐岭路,西侧为兴惠路
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2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0%,容积率为1.68,绿化率为35%。拟建350张床位的综合性医院,机动车停车位数约450辆。估算总投资约5.5亿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所有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消防设计、自来水等相关的深化设计、医疗工艺设计、医用专项设计(含医院智能化、医用气体、医用净化、中央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水处理间(血透)、污水处理、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抗震支架、充电桩、海绵城市设计、标识标牌、外立面夜景照明等全部内容的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及相应的医疗配套设施、供水供电及供气、机械停车设备等涉及本项目招标人需求的货物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包含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厨房设备)。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综合用房及其他配套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建设、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给水、强电、围墙、大门等以及五通一平(含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华数、通讯、电力、自来水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报告编制、环评编制、可研报告编制、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收取。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4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争取2024年10月1日竣工验收。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九龙杯”工程优质奖。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以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作为牵头人,也可以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作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拟派负责人要求:
3.1总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2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3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周年内无法院或检察院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无公诉阶段的记录)。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0年9月7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潘丽芳、吴子龙 ,联系电话:0578-2139703。
2.网上:2020年9月 7 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泓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国际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0578-2668578 电 话:0578-2139703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潘丽芳、吴子龙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9月7日
备案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