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SGP-2020-018)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JBSGP-2020-018 二、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
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JBSGP-2020-018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5
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 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一部分:邀请函
受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BSGP-2020-018
二、项目内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370.26万元(三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8月12日至2020年08月19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邮寄或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上午09: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2日上午09:30分
3.开标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22-8486212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6629110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云云
2.联系方式:022-6662911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和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0年08月20日下午14:00点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2020年08月12日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三、项目需求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人工、食材、相关必要保险等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4)运营期间水、电由学校承担,燃气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运营期间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添加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5)本次招标预算只为教师早、午餐费用,学生餐费根据学生个人实际需求自行承担,据实结算。
(6)教师早、午餐的合计固定餐标为30元/人(预计170人,每年按照 242 天计算),其中每餐的入口率不得低于65%,每餐的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餐标的35%,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各投标人商务报价一览表中均须填写本项目预算金额,报价明细表须列明入口率及管理费率,商务评审依据投标人所报管理费率报价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为:①评审价=管理费率报价-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价格;②管理费率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商务标得分为20分;③商务标得分=20*评审价/最低评审价。
2、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服务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1)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3、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供应商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投标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行号:310110000056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将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交至代理机构。
★6.付款方式: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餐费,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份费用(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询问予以解答。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下附表1)。
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三)评标
1.公开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评审。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部分评审。
2.具体评审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9条。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表详见下附表格2)
(二)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表1
资 格 审 查 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提交材料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 | 须提供复印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 须提供原件附在技术标中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 须提供原件附在技术标中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 须提供复印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7 | 投标保证金 |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到账 |
注:对投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附表2
评 分 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技术标(80分) | |||
第一部分客观分:(27分) | |||
1 | 投标人业绩 | 5分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提供类似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5分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10分 |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认证证书。 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10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内) |
3 | 项目负责人 | 1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开标前一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保险证明、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1)年龄45岁以下,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得4分,否则0分。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得4分,否则0分。 (3)须提供用户服务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可证明该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餐厅管理经验的,得4分,否则0分。 |
第二部分主观分:(53分) | |||
4 | 食堂人员配置 | 6分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明确的提供食堂负责人、厨师、采购、资料管理员等的配置,项目经理及人员配备齐全、有丰富经验、团队人员分工明确:6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人员配备齐全、有经验、分工明确:5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人员配备较为齐全、有经验、分工较为明确:4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员配备不够齐全、有一定经验、分工较差:3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员配备不够齐全、经验较少、分工较差:2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差:1分; 其他:0分。 |
5 | 餐厅经营方案 | 8分 | 餐厅经营方案完整详细,可实施性强,优于招标要求,结合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的现状提出餐厅经营方案,完全可以满足采购人需求,内容详细全面:8分; 餐厅经营方案考虑全面,内容完整丰富,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切实可行:7分; 餐厅经营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切实可行:6分; 餐厅经营方案较完整详细,可实施性强,优于招标要求,内容详细全面:5分; 餐厅经营方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较强,满足了招标要求,内容较全面:4分; 餐厅经营方案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基本起到了本次招标的目的:3分; 专业化餐厅经营方案完善、合理、可行:2分; 专业化餐厅经营方案基本完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
6 | 对项目情况的理解 | 6分 |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完全准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6分;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完全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分;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较为准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4分;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基本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3分;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2分; 对项目任务目标、重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1分; 未提供:0分。 |
7 | 项目人员保密制度管理 | 6分 | 人员保密制度规范完整,保密制度内容详细、切实可行:6分; 人员保密制度规范、切实可行,可达到保密任务:5分; 人员保密制度基本规范、制度切实可行:4分; 人员保密制度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3分; 人员保密制度规范性一般、基本可行:2分; 人员保密制度偏简单、可行性较差:1分; 未提供:0分。 |
8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5分 |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五项及以上内容:4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四项及以上内容: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二项及以上内容:2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1分; 其他:0分。 |
9 | 公共餐饮器管理情况 | 3分 | 餐厅公共餐饮器具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 针对本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3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2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考虑不够周全,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1分; 上述方案无描述:0分。 |
10 | 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 | 4分 | 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非常细致、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4分; 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细致、全面,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充分:3分; 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比较细致,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2分; 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不够细致,各种故障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1分; 未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案或食品安全保障处理方案不能满足需求:0分。 |
11 |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 6分 |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完全能够保障服务队伍稳定:6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5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4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2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
12 | 食堂餐饮加工标准及菜品明细方案 | 6分 | 投标人须分别报出教师及学生早、中、两餐明细和方案计划等,按照下述标准编制方案:A、早餐:价格标准X元,要求均需现场制作,要求每餐品种至少包括XXXXXXXXXXX。B、午餐:价格标准为XX元,要求每餐品种包括XXXXXXXXXXXXXXX。 餐饮标准,加工标准及菜品明细详细,方案完整,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6分; 提供餐饮标准,加工标准及菜品明细方案较为详细,菜品齐全:5分; 较为全面的提供餐饮标准,加工标准,菜品明细方案丰富,菜品齐全:4分; 提供餐饮标准,加工标准,菜品明细内容一般:3分 ; 提供饭菜标准方案较为简单,公示不明确:2分 菜品明细方案不尽合理:1分。 未提供:0分 |
13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3分 | 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方案详细,可行性强:得3分; 投标人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健全、可行:2分 投标人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
商务标(20分) | |||
商务报价 | 20分 | 评审价=管理费率报价-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价格 管理费率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商务标得分为20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20*L/B A:得分;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投标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应包含内容: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第二阶段商务标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7条。第二部分附件
项目需求书(以下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食堂承包服务,主要为食堂运营管理。要求中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食堂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配餐服务,以满足就餐员工的就餐要求。
二、服务内容
1、就餐情况及需求
主要为提供日常(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教师早、午餐的制作、学生午餐的制作、教室送餐服务等项目,每周五前须将下一周菜品明细交采购人,征得采购人认可,并及时公示。
2、就餐人数及就餐标准
食堂运营商服务包括教师早、午餐的制作、学生午餐的制作、教室送餐服务等项目,每年按照 242 天计算,其中教师早、午餐的固定餐标为 30 元/人(预计 170 人);学生午餐的餐标为:小学生 12、15、18 元/人, 将征求家长意见确定各年级餐标(预计 1200 人);中学生 12、15、18 元/人(学生自选,预计 700 人);入口率不低于 65%。
三、服务要求
1.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的管理、监督及经济处罚和工作指导。凡在服务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方积极配合校方和相关部门做调查取证,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服务方责任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市教委文件的规定,严禁任何形式将食堂转租、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经营承包,不得在本校食堂经营对外的餐饮服务业务,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校方有权立刻取消其服务资格,且前期投入学校不予赔偿。
(3)投标人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餐厨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4)食堂从业人员由服务者自行安排聘任,人员经费、等由服务者负责。食堂从业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5)餐厅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负担;
(6)中标人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学校规定的学校食堂大宗商品采购平台供应渠道采购粮、肉、油、副食、调料等,中标人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和多样品种、多样风味,能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和口味。
(7)学校只提供师生就餐用的餐桌椅,现有的厨房设备、设施和大型设备采购和维修由校方负责。
(8)学校提供一卡通设备,食堂交易必须使用一卡通结算,严禁使用现金结算。
①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②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舍弃。剩食垃圾的处理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规定;
③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对食堂的工作检查、监督;
④食堂内的各类餐具严格实行规定的消毒、存放标准;
⑤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⑥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9)中标人设置专职资料管理员一名,负责索证、进货小票、台账登统和向校方提供各类报表的编报。
(10)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搞好辖区内的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对食堂烟道的清洗,负责学校灭鼠灭蚊工作。
(11)服务者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
(12)服务者需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行政历和作息时间保证营业时间,对学生供餐时间早上:6:30---7:50、中午:11:30---13:00、晚餐:17:00---18: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对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必须无条件执行。
(13)服务者需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价格、消防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在教育主管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第一次由校方进行约谈并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当市场物价出现波动时,服务者要自行做好平抑饭菜价格。
(15)服务者要实行饭菜价格成本公开,饭菜要明码标价,每出一个新菜品,经营者必须将新品的成本上报学校总务处,经批准后方可上架,未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上架经营。
(16)服务者在未经校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食堂进行结构性的改造。
(17)其他未列名事项必须遵守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的相关规定。
(18)服务经营期间,服务方在学校的配合下,每学期至少一次征询师生或委员会意见,方式采取窗口征询、座谈征询、问卷征询。
(19)服务经营期间,服务方必须按时上报学校规定的报表和相关资料。
(20)菜品每周调整一次,调整比例不得低于30%,午餐免费向师生提供汤或稀饭。
(21)设置菜谱公示,及时显示当天当餐菜谱价格。
(22) 服务范围为:师生餐厅。操作间、售饭窗口独立。
(23)餐厅从业人员不得少 10 人(不含管理人员)。
2.经营范围及注意事项
(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营合同约定,服从学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无条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方面的监督检查。
(2)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经营招标人认为对校园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商品和招标人不允许经营的商品如烟酒。
(3)中标人独自在校经营,不得采取转包、分包形式,不得经营中标项目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且合同约定具体经营项目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经营期间食堂内不得使用煤气罐、液化气等招标人认为存在安全危险的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须经校方同意,并在校方电工指导下安装。
(5)食堂内出现有燃气设备、厨具、餐具、餐桌椅等设施设备可以继续沿用外,增添其他设施设备均需由学校解决。
(6)在承租区内,严禁存放国家违禁物品和危险品,严禁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餐饮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不按照规定执行的,由此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均有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在正式开业前自行办妥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其从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中途更换从业人员的,应及时更换相关信息。
(9)从业人员在经营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证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经营场所及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学校公共设施进行经营或展销,不得将非经营场所和设施挪作它用。
(11)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税务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中标人经营期间,所经营的食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出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不得从事欺骗性的活动、损害师生利益,不得冒用天津市天津中学学校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13)中标人经营期间对食品添加剂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擅自使用或使用程序、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任何给师生造成危害的,均有中标人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提出的相关环境要求,门前实行三包(包卫生、保管理、保安全),垃圾随出随清。不得擅自在经营环境外部、门窗上进行粘贴宣传物品。
(15)中标人应自觉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及师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受理并妥善解决师生投诉。
(16)中标人经营期间如遇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或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时,中标人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给予配合。
(17)经营期内学校因临时需求,需要占用经营场所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同意学校占用其场地如:学生上体育课、学生体检、招聘会、文体排练、晚自习、会议等)。
(18)中标人负责在经营区域内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19)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凡涉及校园安全问题,均要无条件的接受校方保卫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20)中标人由于经营、服务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法律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1)经营期间中标人负责经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养护,由此产生的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如需对房屋进行检查和养护,中标人应给予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22)经营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墙体、地面结构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中标人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23)经营期间,学校将组织师生满意度年度测评,满意度按照(A)满意、(B)比较满意、(C)基本满意、(D)一般、(E)不满意进行设置,测评人数为随机抽取师生100人以上。师生满意度:A+B≥80%,若低于80%,中标人须按照校方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若整改不成功或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4)经营期内中标人中途无故终止服务,造成学校无法正常供餐的,校方有权收缴中标人全部风险抵押金。
(25)其他未述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3.重大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中标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学校有关治安、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2)如需对经营房屋进行装修,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设立安全设施,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3)中标人在经营经营期内,由于安全事故或其他认为原因造成学校公共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食品安全:服务经营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经确认系服务方责任,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服务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由服务方承担。
(5)服务经营期间,经营者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投标人中标后须为采购人购买相关公共责任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四、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等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除特殊约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4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8.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后盖上公章,递交至代理机构,传真号:022-25295859,或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企业邮箱:tedagp@126.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五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2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2.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4. 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五部分附件)。
16. 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7.3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 投标保证金保函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17.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7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投标标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五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建议投标文件的制作选择胶装并双面打印。
19.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20.2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0.3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4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1.3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2.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