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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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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0/09/07】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ZB32019180-A1

二、合同名称: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开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CZB32019180

四、项目名称: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贵池区清风东路101号

联系方式: 13305661129

供应商(乙方): 安徽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与丹霞路交口名筑花园33幢商101号~102号

联系方式: 13675601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餐饮管理及经营服务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

主要标的数量: 1个

主要标的单价: 0元

合同金额: 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三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0-08-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定稿)一楼食堂承包经营合同2020.8.26.doc
(定稿)一楼食堂承包经营合同2020.8.26.pdf
(定稿)一楼食堂承包经营合同2020.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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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安徽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做好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餐饮管理及经营服务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基本情况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食堂位于池州市委党校学员生活服务楼一、二楼,其中一楼食堂建筑面积约1874㎡,一楼食堂大厅可同时容纳260人就餐,主要提供机关干部职工等食堂就餐。

二、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基本设备设施(不含低值易耗品),会同乙方做好交接工作,详细验收各项厨房设备,验收签字后由乙方负责管理。(保质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使用期折旧赔偿,保修期外产生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因经营需要,更新、改造、添置设施设备,必须报甲方批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3、甲方不收取乙方承包费,食堂经营所支出的水电气费用,甲方按营业8%额度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5、乙方自行聘用员工,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安全等。

6、机关食堂服务对象为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等,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允许扩大服务范围、不允许使用微信和现金等方式出售服务产品。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饭卡的发放充值及售饭系统的维护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菜、配菜、加工、出售、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全流程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有权对食堂的菜品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状况、成本、利润等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5)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秩序安全,提醒督促乙方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

(2)乙方供应的食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并且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提前向甲方书面报备,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行。

(3)乙方经营所需原材料必须保留原始凭证票据,确保可查可追溯,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调味品及食用油、米等要优先采购市场上认可度高的知名品牌,严禁使用劣质、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

(4)乙方应遵守党政机关办公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文明经营,合理有序竞争。

(6)乙方必须遵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环境和食品安全卫生的标准,乙方自觉接受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安全、卫生等责任事故,因经营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卫生、防疫、消防等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供餐。

(8)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9)乙方要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机械事故等工作。承包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易耗品除外),如损坏按价赔偿,并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撤走乙方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甲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1000 元,直至甲方强制撤出。

四、结算方式

为结算方便,乙方必须在池州注册成立分公司。餐费每月结算一次,根据结算统计报表,乙方出具税票,甲方转账付款。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六、其他

1、签订合同前,乙方需缴纳风险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如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甲方没收风险保证金。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经营权。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托管区域的用途。

4、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考核),一年内三次测评达不到80%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时间长达一周,甲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及甲方配备的餐具用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甲方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对测评(考核)结果特别优异的甲方予以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5、合同期满时无论续约还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履行过程中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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