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7
项目概况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银建-JXYJ(2020)42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6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管理费(食堂)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满足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1506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15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00860
质疑联系人:万国际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600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祺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2719717
质疑联系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827197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嘉兴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208590
附件信息: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定稿).doc
308.6K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银建-JXYJ(2020)42号
采购单位: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经嘉兴市财政JM-00037642号采购计划批准,现就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银建-JXYJ(2020)4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 岗位名称 | 服务人数 | 备注 | 预算金额 |
1 | 项目经理兼任食堂服务员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46万元 |
2 | 厨师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
3 | 厨房保洁 | 2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
4 | 厨工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
5 | 水上直属队厨工 | 6 | 直属6个站所,服务期限四个月 | |
合计 | 11 |
服务要求和工作内容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可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www.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说明: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供应商注册
2.1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2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3、获取招标文件(报名):
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查看招标文件。
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3.3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28日开标截止时间前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2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6、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14时0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至U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15楼1503室(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03室),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594338416@qq.com),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
2.4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9月28日14时00分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15楼1506会议室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年09月28日14: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9月28日14:30前)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纳地点为嘉兴市[含五县(市)]范围内的人员,供应商只需提供本项目所涉人员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即可,无需再提供纸质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核实存在造假情形,监管部门将记录企业不良信用并予以公示。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祺琛; 联系电话:0573-82719717
邮箱:594338416@qq.com
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82208590
采购单位: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其中直属6个站所(6个人)服务期限四个月。服务期满后,经考评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经财政同意则可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为一年,续签费用按中标价,如果有资金增加需按嘉兴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等级达不到合格的,不允许续签合同,招标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承包方式:包工。
四、招标范围: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五、岗位设置及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服务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兼任食堂服务员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2 | 厨师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3 | 厨房保洁 | 2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4 | 厨工 | 1 | 驻点本部,服务期限壹年 |
5 | 水上直属队厨工 | 6 | 直属6个站所,服务期限四个月 |
合计 | 11 |
六、服务要求和工作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后勤人员要求和工作内容要求
1、食堂概况:
食堂午餐就餐人数70人次;遇业主单位有接待任务,中标单位需合理安排相应规格,提供包厢服务。业主单位提供全套食堂专用设施。厨师持二级以上技能证书。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提供健康证。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及准确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投标人必须每月向采购人上报一次食堂收支及管理台帐。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达到B级餐饮服务标准。
(3)投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餐人员必须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3、人员要求: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厨师持二级以上技能证书。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提供健康证。
(1)项目负责人兼服务员1名,50周岁以内,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健康证,负责本项目日常食堂方管理及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做好采购方交代的工作事宜。
(2)厨师1名,55周岁以内,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健康证,有中式烹饪二级的职业技术资格证;按采购方指定的数量和时间确保职工就餐;加强工作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并予以提前公示。在确保食品质量的前提下,需努力提高菜肴色香味、花色品种、服务方式、并认真接受采购方改善服务质量的意见等工作。
(3)厨工7名,其中6名派驻6个直属站所服务,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按厨师的要求做好原料的清洁、加工,确保食物卫生达标;爱护餐厅设备财产,做好清洁保养工作。食堂洗碗工作。开餐前、中、后期餐厅清洁工作。
(4)食堂保洁2名,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有健康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做好日常食堂清洁整理工作。
投标人按照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合理分工调配。
4、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5、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1)食堂设备、工具等
①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投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②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投标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2)用餐时间及服务
① 投标人提供中餐、包厢服务。中餐服务时间为11:30-12:30,需制作2大荤、1小荤、2素、1汤、水果粗粮(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
② 投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中餐菜肴品种不少于50个,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每天拟定菜单,提供采购人采购;用餐以打菜形式。
③ 包厢供采购人工作接待使用,根据工作要求,投标人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费用另行结算。
④ 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投标人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值班。
⑤ 投标人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投标人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
(3)服务质量要求
① 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承包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② 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B级餐饮服务标准订立服务规程。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③ 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④ 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⑤ 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⑥ 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⑦ 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嘉兴市国家税务局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⑧ 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⑨ 投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⑩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4)节能措施要求
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② 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③ 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④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⑤ 食品原料的采购
a 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采购,由投标人厨师长、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验收。投标人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b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c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d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⑥ 食品加工:
a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b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c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d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e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oC;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f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oC或低于1 0o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g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h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⑦ 食品储存
a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b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c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d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e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f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⑧ 餐饮具消毒卫生
a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b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c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d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e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f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⑨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⑩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6、劳动管理
①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②投标人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③食堂内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和早点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④员工保险要求
a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投标人所有人员的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如投标人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采购人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采购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b其他保险及费用: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6、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①投标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②投标人要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投标人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投标人负担。
③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④投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食堂节电、节水、节气工作。
⑤投标人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⑥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投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⑦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⑧采购人保证投标人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投标人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投标人正常开展服务。
⑨禁止事项
a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投标人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b投标人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c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4、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凋解与处理,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5、中标单位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相关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由招标单位确认合格后由嘉兴市财政局集中支付部门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款项。若合同签订前已经发生的服务费用,则按规定予以核减。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无。 |
5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无。 |
6 | 现场踏勘:无 |
7 | 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9月28日14时00分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1506开标室(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
9 | 演示:无 |
10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11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
12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3 | 履约保证金:无 |
1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15 | 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16 | 本项目预算:46万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
17 | 付款条件: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
18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9 | 关于参考品牌:除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 |
20 | 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
21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无 |
22 |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
23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人”)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供应商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信商务文件:
1.1资格文件: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1.2投标声明书;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诚信承诺书;
1.5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承诺函;
1.6劳动用工书面承诺;
1.7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8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1.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1.10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供应商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如信誉荣誉、节能环保、本地化服务等。提供复印件);
1.11供应商情况介绍;
1.12商务响应表;
1.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14供应商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1.15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2、技术文件:
(1)招标项目的理解;(格式自拟)
(2)工作思路;(格式自拟)
(3)技术路线与工作内容;(格式自拟)
(4)进度安排、服务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格式自拟)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7)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报价文件:
3.1投标函;
3.2开标一览表;
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运输费、调试、耗材、通讯、工作证、服装、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保险费、税费、日常交通费人工、劳保、设备购置维修费、不可预见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也考虑了服务期内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等的调整因素。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
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开标程序(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后,代理公司将建立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投标的钉钉群;(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完成钉钉联系方式)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钉钉群方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钉钉群方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可在钉钉群中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钉钉群方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 5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4)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标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
八、招标代理费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人民币5000元按5000元计取。
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支付。
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收款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户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3300 1638 0470 5000 4370
7、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0-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网站截图)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资信商务技术分(9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和标准 |
1 | 企业基本 情况(11分) | 1、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执行能力等方面,由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比较打分。(1-5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的,得1分,具有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0-4分) 3、供应商自身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2分,无法提供的得0分。(评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 | 成功案例及业绩(12分) | 2017年6月1日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服务内容需含餐饮食堂内容)业绩或案例证明,经专家组评审,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12分; (评标时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相应的客户评价表(三者缺一不可),不满足不得分。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实施 方案(40分) |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服务理念、服务目标、管理方向。(6分):各供应商比较打分,最优的得4-6分,较优秀的得2-4分,一般的得0-2分。 2、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及日常考核(8分):各供应商比较打分,严密的得6-8分,较优秀的得3-6分,一般的得1-3分。 3、针对本项目食堂制定的技术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及其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最优的得7-10分,较优秀的得5-7分,一般的得2-5分。 4、针对本项目食堂制定标准化、特色化服务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及其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最优的得4-6分,较优秀的得2-4分,一般的得0-2分。 5、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实力情况给分(10分):本项目项目经理的专业职称、履历、技能等级等综合实力比较打分(4分):人员综合素质高得4分,人员素质较高得2-4分,人员情况一般的得0-2分;其他服务人员根据年龄层次、技能等级等综合实力比较打分(6分):人员综合素质高得4-6分,人员素质较高得3-4分,人员情况一般的得1-3分。 |
4 | 合理化建议(8分) | 评委根据总体情况酌情打分:能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本项目物业服务品质的合理化建议。最优的得6-8分,较优秀的得4-6分,一般的得2-4分。 |
5 | 耗材投入及管理(7分) | 设备、工具及消耗材料配置的满足性、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以及耗材的清洗、更换、补充时的质量把控;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比较打分(7分),最合理的得5-7分,较合理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 |
6 | 服务承诺 (7分) | 服务保障承诺及措施(7分):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及措施;安全文明礼貌的承诺及保证措施;重大接待任务及重要节假日加班措施。各供应商比较得分,最优的得5-7分,较优秀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 |
7 | 诚信分 (3分) | 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分为0,若无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得3分(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有不良记录又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
8 | 投标文件 质量(2分) | 按标书制作质量给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双面打印、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2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0-2分) |
注:建议在制作投标书时,在目录后附一个评分索引表,方便查找。
注:1、评审时以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为准(必须齐全),否则评审时不予得分。
2、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3、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涉及到的评分项缺项时评分为“0”。对响应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注:以上评分区间中间值均计入高分区间(如:最优的得8-12分,较优秀的得6-8分,8分计入高分区间)。
第五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招标编号:银建-JXYJ(2020)42号
合同编号:银建-JXYJ(2020)42号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JM-00037642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文本;
(2)招标文件与采购投标文件;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次采购的是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金额(元) | |
合 计 |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2) 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
(3)其他方式:
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
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
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备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