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厨房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HJ2020-WZ-G-001号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越厨具金属(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民富路550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贰万陆仟柒佰肆拾叁元整(¥102674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学校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1 | 金山高级中学 | 不锈钢工作台 | 1800*800*800 | 东越 | 2 | 1660 |
| | 不锈钢工作台 | 1100*550*800 | 东越 | 1 | 1211 |
| … | … | … | … | … | … |
2 | 木渎中心小学 | 18个消毒柜架子 | 32*25.3*2.7 | 东越 | 72 | 137 |
| | 食梯 | 200KG | 天利 | 1 | 68210 |
3 | 姑苏实验小学 | 电力双门蒸饭车(横插盘) | 1050*740*1440 | 东越 | 1 | 9474 |
| | 不锈钢洗菜池 | 1800*800*800 | 东越 | 2 | 2149 |
| … | … | … | … | … | … |
4 | 南行小学 | 切菜刀 | 常规 | 东越 | 20 | 234 |
| | 双层送餐车 | 890*500*900 | 东越 | 3 | 1074 |
| … | … | … | … | … | … |
5 | 范仲淹实验小学 | 三层平板车 | 1000*630*1000 | 东越 | 5 | 1074 |
| | 双层收碗车 | 900*490*860 | 东越 | 2 | 1074 |
| … | … | … | … | … | … |
6 | 藏书小学 | 饭盒 | 95*125*40mm | 东越 | 100 | 74 |
| | 单层卷边碗 | 直径13.5mm | 东越 | 100 | 23 |
| … | … | … | … | … | … |
7 | 木渎实验中学 | 学生午餐保温车(每车100份/台) | 1280*790*1360 | 东越 | 10 | 8790 |
8 | 藏书中学 | 操作台 | 1800*800*800 | 东越 | 2 | 1660 |
| | 厨房冰柜(六门双温) | 1837*760*1965 | 东越 | 1 | 1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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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行中学 | 大铁锅 | 直径88cm | 东越 | 2 | 430 |
| | 不锈钢盛菜方盆 | 330*535*150 | 东越 | 20 | 176 |
| …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乾宇、朱晓惠、王纪兴、刘建贤、张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
2、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1538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联系方式:张达 (0512)66571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系方式:焦晓琳 0512-65221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晓琳
电话:0512-65221883
十、附件:无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600235375730687230e667994f9ab23ce63125ae3625SZHJ2020-WZ-G-001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标 号:SZHJ2020-WZ-G-001号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 采购类别:货物类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总目录 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招标书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分标准 前附表 (下列附表说明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采购执行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张达 联系电话:0512-665717392招标编号SZHJ2020-WZ-G-001号3招标项目名称厨房设备4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元 依据苏财购告〔2020〕7号文,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详见附件)6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系人:焦晓琳 电话:0512-65221883 传真:0512-65221885-804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10日8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四份10投标时间2020年8 月25日10:00~10:30(北京时间)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12投标解密时间及地点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 地点时间:2020年8 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15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16履行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J2020-WZ-G-001号 二、招标项目:厨房设备 三、招标范围:详见标书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元) 五、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六、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食品设备类)、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 2、投标单位具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从事安装、在职维修作业人员至少2名须取得燃气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不低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原件开标现场核查)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黄色按钮―“供应商”绿色按钮,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点击“查看报名登记表”点击导出打印出来并加盖印章,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报名确认单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QQ:864274166(软件客服);0512-81876166(业务咨询)。 (4)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8月 10日。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信息的方式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应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未及时关注或获取信息而导致的责任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6)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如有)、身份证等资料。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七、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8 月 25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3.开标时间:2020年 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八、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系电话:0512-65221883/(FAX):0512-65221885-804 联系人:焦晓琳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达 联系电话:0512-66571739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九、相关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采购文件,请贵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投标人: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5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2.6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8天:日历日。 2.9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1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2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13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14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及特殊条件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4.投标委托 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 投标方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 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有关说明: 7.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服务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8. 招标文件说明 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采购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10.投标答疑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 10.2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11.质疑 投标人认为本采购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1.1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11.2联系单位: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11.3联系电话:0512-65221883 11.4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106室 11.5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6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2.勘察现场 12.1各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说明 13.对投标人的提示与要求 13.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4.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4.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15.1.1法人授权委托书; 15.1.2投标函; 15.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5.1.4投标报价分项表。 15.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1.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5.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投标书二、三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5.2.1投标产品配置清单表,包括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规格、型号等详情说明; 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本表格中不得出现价格、格式见附件; 15.2.2投标货物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如规格偏离;(格式见附件); 15.2.3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 15.2.4详细的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 15.2.5技术支持和服务:投标人需书面作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服务方案,对项目投管理方式的承诺,对培训与服务的承诺; 15.2.6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15.2.7《同类项目案例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15.2.8其它应说明的事项,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5.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 15.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5.3.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5.3.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3.5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5.3.6、2019年度财务报告; 15.3.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15.4投标文件由“15.1” 、“15.2”、“15.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15.1”的全部资料不可缺少,“15.2”和“15.3”按规定提交。 15.5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正本中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16.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给公证处,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6.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1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4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7.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7.1投标文件按上述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 17.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8.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8.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8.2投标人应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标的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8.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8.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8.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8.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9.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注: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19.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19.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 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1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9.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 19.5.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9.5.4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 19.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0.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1.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2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3. 投标截止时间 23.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23.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的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标和评标 25. 开标 25.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5.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6.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6.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6.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6.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6.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7. 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8. 资格审查 28.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8.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8.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8.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 28.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9.对投标文件评审 29.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9.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29.1.2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9.1.3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9.1.4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 29.1.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 29.1.6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9.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质保期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9.3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29.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9.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9.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5.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9.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9.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 投标的澄清 30.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0.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投标无效 31.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1.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 废标 32.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3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3.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3.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公证机构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第七章。 33.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34. 中标单位的确认 34.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3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4.3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5. 合同授予标准 35.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6. 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2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7. 合同的签订 37.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7.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8 履约保证金 38.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8.2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并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甲方可以接受的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供; 38.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完成后一周内由收款方退还(不计息)。 38.4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比如因为乙方单方面的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系统的初验),若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八、其他事项 39. 中标服务费 39.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9.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0. 监督和公证 40.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40.2整个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41.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 投标函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 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应包括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我方不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我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7、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9、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10、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提出诉讼的权力。 1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交货时间备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质保期:投标优惠条款说明:是否小微企业: □小型 □微型 注:1、投标总报价包括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我方不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我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2、本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分项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表格后附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投标分项报价表 4.1 投标报价分项表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标的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投标人是否为小、微企业(填“是”或“否”,如不填视为“否”)生产厂家是否为小、微企业(填“是”或“否”,如不填视为“否”)最终报价金额大写 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时,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投标单位自主生产的产品项目报价汇总表(格式)(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投标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和配置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单位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的须填报。 4.3 投标单位投报的产品是小型企业生产的项目报价汇总表(格式)(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投标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和配置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果投标单位投报的产品是小型企业生产的项目,需提供生产单位是小型企业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单位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4 投标单位投报的产品是微型企业生产的项目报价汇总表(格式)(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投标编号: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和配置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果投标单位投报的产品是微型企业生产的项目,需提供生产单位是微型企业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单位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技术响应对照表 技术响应对照表 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 号 序号品名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指标选择项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响应对照表》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3、各投标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对于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说明、加盖厂商公章的证明资料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质保期限2服务响应3到达现场4解决问题 注:1.上述1、2、3、4条请明确期限及时间; 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8.1 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1姓名性别2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年月3工作单位:4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5从事工作时间:6拥有的职称等:7资质认证8曾获得的奖励情况:9本公司承诺: 该项目经理在我单位已任职一年以上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10相关方面的经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页不够填写,可另附纸说明)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2 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 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质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备注12345678910… 注:1、附社保证明,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 年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甲方单位甲方联系人甲方联系电话备注123456注: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0、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营业收入 年 万元实现利润 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否则不作为认定依据。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3、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3.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 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 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第四章 招标书 招标书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J2020-WZ-G-001号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元)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学校名称品名单位数量尺寸技术参数参考图片1金山高级中学不锈钢工作台台21800*800*800台面SUS/304*1.5,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38*38*1.1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条板SUS/304*1.2压死边 不锈钢工作台台11100*550*800台面SUS/304*1.5,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38*38*1.1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条板SUS/304*1.2压死边 不锈钢收餐台台31800*800*800台面SUS/304*1.2mm,内框为20*40*1.0mm镀锌方管涂银色防锈漆;围板不锈钢*1.0mm;腿,不锈钢,38*38*1.2mm配不锈钢调整脚;车体为不锈钢*1.0mm;配3寸静音脚轮带刹车;开孔尺寸300*300;配垃圾桶 保温箱(备餐间大保温箱)台32250*700*890车身,门,隔条SUS/304*1.2;骨架30*30*1.0不锈钢方管;1支2KW不锈钢电热管2木渎中心小学18个消毒柜架子台7232*25.3*2.7不锈钢材质 食梯台1200KG四层四站,推车式,200KG;电压/功率:380V/3KW;有机房高度1800;须取得特种设备合格证书。3姑苏实验小学电力双门蒸饭车(横插盘)台11050*740*1440SUS/304*1.0外箱体,内箱体SUS/304*0.8;骨架为4#角钢,保温挤塑板填充保温;全不锈钢电热管380V-4KW,每门3支共13KW;不锈钢浮球阀;不锈钢铰链;电路要整齐规范及接地标示;全不锈钢渐进门把手;硅胶门密封条。 不锈钢洗菜池只21800*800*800台面;SUS/304*1.5,斗,SUS/304*1.2;腿腿不锈钢管304*1.2;配包钢调整角;配防臭落水,台面的的焊接拉丝纹路要一致,直角处焊接的焊点要整齐光滑,斗的焊接时要贴好美纹单面胶保护漏渣。 不锈钢洗菜池(斗加深)只11800*800*800台面;SUS/304*1.5,斗,SUS/304*1.2;腿腿不锈钢管304*1.2;配包钢调整角;配防臭落水,台面的的焊接拉丝纹路要一致,直角处焊接的焊点要整齐光滑,斗的焊接时要贴好美纹单面胶保护漏渣。 不锈钢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台21620*940*1960柜体采用SUS/201;0.6mm,内胆SUS/304;0.8mm配置电脑数显自动控温系统;门采用自吸式开关;配置耐高温风机并内置通风管道;配不锈钢绕片发热管;采取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和聚胺脂带刹立脚轮并用;配置自制SUS/201镀铬餐盘蓝3只、碗、碟篮1只、勺子冲孔篮1只,具有消毒器械类卫生许可证 直饮水机台81200*4100*1050380V/4.5KW,供水量:开水45升/小时,温开水250升/小时。出水咀数:一开水,三温开水。适用水压:0.1-0.6MPa。温度液晶显示4南行小学切菜刀把20常规不锈钢材质 双层送餐车辆3890*500*900台面SUS/304*1.5;把手和车架为30*30*1.0不锈钢方管,配4寸静音脚轮 消毒柜台3794*350*405控制方式:机械式;额定功率: 500W;消毒方式:红外线消毒星级;二星级款式:壁挂式容积:60L;面板材质:不锈钢;产品重量:13kg。 双层调料车辆2890*500*900每台车上配备4个1/4份数盒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台460W额定输出功率:60W;电压:220V;石英紫外线杀菌灯,采用优质石英玻璃管,紫外线透过率≥95%,有效提高紫外线灯管杀菌效率及灯管使用寿命;可折叠;可控时。 开水炉及架子只212KW电压功率:380V/12KW 保温桶个1030L单龙,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学生快餐盘只6005格食品级不锈钢材质;SUS304*1.0mm 不锈钢双层汤碗只600直径11.7mm食品级不锈钢材质;SUS304*1.0mm 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只31620*940*1960柜体采用SUS/201;0.6mm,内胆SUS/304;0.8mm配置电脑数显自动控温系统;门采用自吸式开关;配置耐高温风机并内置通风管道;配不锈钢绕片发热管;采取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和聚胺脂带刹立脚轮并用;配置自制SUS/201镀铬餐盘蓝3只、碗、碟篮1只、勺子冲孔篮1只,具有消毒器械类卫生许可证 不锈钢双层工作台只41800*800*800台面SUS/304*1.5,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38*38*1.1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条板SUS/304*1.2压死边 不锈钢双眼水池(斗加深)只41800*800*800台面;SUS/304*1.5,斗,SUS/304*1.2;腿38*38*1.2不锈钢方管;配38*38包钢调整角;配防臭落水,台面的的焊接拉丝纹路要一致,直角处焊接的焊点要整齐光滑,斗的焊接时要贴好美纹单面胶保护漏渣。5范仲淹实验小学三层平板车辆51000*630*1000台面SUS/304*1.5;把手和车架为30*30*1.0不锈钢方管,配5寸静音脚轮 双层收碗车辆2900*490*860台面SUS/304*1.5;把手和车架为30*30*1.0不锈钢方管,配5寸静音脚轮 三层平板车辆3900*490*860台面SUS/304*1.5;把手和车架为30*30*1.0不锈钢方管,配5寸静音脚轮 单班送餐车辆3900*600*800SUS304:外壳、内胆、门1.0mm,内嵌25mm保温XPS挤塑板;上开门与车体连接处;配4寸万向静音脚轮、SUS304门拉手;推车把手采用SUS304φ32mm*1.0mm圆管;层板10mm*20mm方管,4分的落水阀和保温水斗。放置4个1/2份数盒和2个φ300,高度300的双耳汤桶。 安装说明:1,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位置准确,调节动角使车体平稳,四角高低水平误差小于5mm。 挂凳式全不锈钢八人餐桌椅套182200*600*760台面SUS304*1.2,内衬16mm木板,内框采用不锈钢20*40*1.0mm方管,凳面实木板,厚度为25mm,支架SUS304 50*50*1.2 不锈钢双层保温桶(单龙)个130L双层;单龙;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消毒柜台1794*350*405控制方式:机械式;额定功率: 500W;消毒方式:红外线消毒星级;二星级款式:壁挂式容积:60L;面板材质:不锈钢;产品重量:13kg;ZTP70A-21C 电热水器台160升额定输出功率:3KW;电压:220V 6藏书小学饭盒个10095*125*40mmSUS304,1.0mm 单层卷边碗个100直径13.5mmSUS304,1.0mm 四门冰箱个11220*760*1965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整体发泡技术,欧式结构,220V/0.38KW,容量910L,温度范围00C~-150C,制冷剂R134a,直冷式 饭盒个10095*125*40mmSUS304,1.0mm 单层卷边碗个100直径13.5mmSUS304,1.0mm 双门消毒柜个21620*940*1960柜体采用SUS/201;0.6mm,内胆SUS/304;0.8mm配置电脑数显自动控温系统;门采用自吸式开关;配置耐高温风机并内置通风管道;配不锈钢绕片发热管;采取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和聚胺脂带刹立脚轮并用;配置自制SUS/201镀铬餐盘蓝3只、碗、碟篮1只、勺子冲孔篮1只,具有消毒器械类卫生许可证 不锈钢餐桌个82000*600*750挂凳式八人桌 台面SUS/304*1.2,内衬16mm木板;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50*50*1.0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7木渎实验中学学生午餐保温车(每车100份/台)台101280*790*1360车身,门,隔条SUS/304*1.2;骨架30*30*1.0不锈钢方管;1支2KW不锈钢电热管;拉手¢32*1.2不锈钢圆管;6寸静音轮带刹车;不含餐盘8藏书中学操作台台21800*800*800台面SUS/304*1.5,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38*38*1.1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条板SUS/304*1.2压死边 厨房冰柜(六门双温)台11837*760*1965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整体发泡技术,欧式结构,220V/0.44KW,容量1410L,温度范围+40C~-150C,制冷剂R134a,直冷式 蒸饭箱(横插盘)台11050*740*1440SUS/304*1.0外箱体,内箱体SUS/304*0.8;骨架为4#角钢,保温挤塑板填充保温;全不锈钢电热管380V-4KW,每门3支共13KW;不锈钢浮球阀;不锈钢铰链;电路要整齐规范及接地标示;全不锈钢渐进门把手;硅胶门密封条。 食堂餐桌椅台4002200*600*760长条形八人桌 台面SUS/304*1.2,内衬16mm木板;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50*50*1.0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9南行中学大铁锅个2直径88cm优质冷轧钢 不锈钢盛菜方盆只20330*535*150SUS304*1.0mm 保温桶只6直径450mmSUS304*1.0mm 灭蝇灯个540W功率40W,电压220V50HZ,外框铝合金,净重2.3KG 平板车台21200*650*860台面SUS/304*1.5,;衬板为1.6厚的木基板;加强筋25*38*1.0不锈钢方管;把手为¢32*1.2不锈钢圆管,配4寸静音脚轮 双层推车台21250*600*800台面SUS/304*1.5;把手和车架为30*30*1.0不锈钢方管,配4寸静音脚轮 灭蝇灯灯管根5040W功率:40W 304不锈钢筷子双300长度22.7mm食品级不锈钢 蒸饭方盘漏空方盘只5040*60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 蒸饭方盘漏空方盘(冲孔)只1040*60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 紫外线灯管根6040W功率:40W 304不锈钢汤碗个300直径11.7mm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 双层工作台个21800*700*800台面SUS/304*1.5,内框为25*38*1.0不锈钢方管;腿38*38*1.1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整脚;条板SUS/304*1.2压死边 单眼大锅灶台11100*1200*800SUS304台面1.5mm;背板、侧板、立板,面板1.2mm;炉体骨架采用38*38不锈钢并采用1.2的冷板做台面衬托板;脚采用Φ50*2.0铁管外套¢52*0.6不锈钢圆管,配有承重铸铁可调节子弹脚;气管为SUS/304-4*800波纹管;防水开关;配4寸环保静音型炉头;加厚型锅圈;配高品质摇摆水龙头;天然气或人工煤气;一拖一220V-250W中压式低噪音鼓风机。实现面板水阀控制。采用风气连动并配有熄火保护装置并能实现一键启动。 304不锈钢餐盘个3006格;36*27*2.5SUS304,1.0mm,带翻边 插盘式保温送餐车台21280*790*1360车身,门,隔条SUS/304*1.2;骨架30*30*1.0不锈钢方管;1支2KW不锈钢电热管;拉手¢32*1.2不锈钢圆管;6寸静音轮带刹车;不含餐盘。) 食堂蒸饭车、消毒柜线路电缆维修组10铜线电缆三相五星10平方线,每组100M 食梯台22层2站2层2站,推车式,200KG;电压/功率:380V/3KW;有机房高度1800;须取得特种设备合格证书。 四、安装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生产、安装进度计划表(经采购人确认)执行,采购人可根据进度计划表对中标人生产过程中进行中期检查,若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生产进度计划、采用的产品材料、规格尺寸等明显不符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2、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3、中标人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安装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6、中标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方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产品保护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保修不低于两年,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且更换维修期间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综合说明: 1、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等;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使用的材料的清单,提供说明书。所提供的彩页或说明书须具有本次投标设备的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本次招标报价总报价包括所有设备采购、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劳务、制作、运输、仓储、检测、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辅助材料缺漏,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补齐,不再增加各项报价。 4、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安全解决方案。甲方在此项目中不再就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5、投标人需承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实施方案等是真实的,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由专家或者采购人或者产品到货后或者使用中发现技术指标、产品资料、服务承诺等与投标文件说明不符,采购单位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6、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1)符合产品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2)采购产品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六、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 (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清单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的,则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及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提供投标人(包括制造商)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否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且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包括制造商)2019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由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包括制造商)缴纳社保人员数量证明等认定证明,否则不作认定。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且提供自有服务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部分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按比例进行扣除并汇总。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投标人对提供的制造商的认定证明负有核实义务及责任。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包括制造商)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协议供货 采购的标的物中若有苏州市政府协议供货目录中产品的,投标单位投标时须在最新一期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协议供货中标结果中选择相应的品牌型号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江苏省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相应的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查询。 4、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苏州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标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HJ2020-WZ-G-001号公开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厨房设备项目的购销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参数数量总价(元)合同总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 圆整(?: .00 )二、售后服务及培训安排: 1、 2、其他未及事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 四、验收标准: 1、服务质量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不得低于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由甲方及相关部门到场进行验收通过。 2、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3、如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对设备进行整改,如逾期交付设备,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仍需按本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双方如对验收结果存在分歧,双方同意将系统提交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圆整,包括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我方不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我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2、付款步骤: 合同生效后,全部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结束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持甲方盖章的确认单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除了支付本条款约定的费用外不再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提请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单据,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下列单据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其他(如有)。 5、付款方式: 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并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甲方可以接受的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供。 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完成后一周内由甲方退还(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甲方因此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逾期金额的5%。 1.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验收和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在合同价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2 乙方逾期交付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2.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经甲方责令改正超过3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4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不可抗力 3.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 (4)乙方未本按合同约定、乙方承诺的内容提供服务的。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本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在甲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导致甲方为处理此纠纷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 双方所确认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首部所载明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文书送达不能等一切不利后果。 十一、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须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二份备存。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乙方:(盖章)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社会事业局)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及各比重根据具体评分内容为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4、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如投标认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30分) 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0%)。 技术与质量比较(15分)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每项扣0.5分;技术参数性能等偏离不能改变采购设备使用的质量和功能。本项最高5分,扣完为止。 2、检测报告(8分),有1份得一份,最高8分。 (1)304不锈钢板材,规格厚度1.5mm,报告中应包括成分、力学性能、中性盐雾试验、弯曲性能及食品级检测报告, 1分; (2)304不锈钢板材,规格厚度1.2 mm,报告中应包括成分、力学性能、中性盐雾试验、弯曲性能及食品级检测报告, 1分; (3)304不锈钢板材,规格厚度1.0 mm,报告中应包括成分、力学性能、中性盐雾试验、弯曲性能及食品级检测报告, 1分; (4)304不锈钢管材,规格1.2mm,报告中应包括成分、力学性能、中性盐雾试验、弯曲性能及食品级检测报告, 1分; (5)电力双门蒸饭车,报告中应包括对产品表面要求、产品焊接部位、产品链接部位、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运行性能,表面粗糙度,1分。 (6)四门冰箱,报告中应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强度、机械强度、接地措施,1分; (7)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报告中应包括对产品表面要求、产品焊接部位、产品链接部位、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1分; (8)挂凳式全不锈钢八人餐桌椅,报告中应包括对产品表面要求、产品焊接部位、产品链接部位、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1分; 注:(须提供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包括封面封底)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不提供不得分。 所投产品(大锅灶)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共2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不提供不得分)。 (三)实施方案比较(5分)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措施、节能措施等)(5分) 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详细,能更好的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5分;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项目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比较(6分) 1、投标单位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员,有一个得2分,共6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所有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五)售后服务能力比较(9分) 投标单位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标准及服务响应时间、备件支持、保修措施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化程度高、服务响应时间较短、备件较齐全、保修措施较完善的得9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化程度高、服务响应时间较短的得6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化程度高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六)项目实施(19分)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比较(7分) 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详细,能更好的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7分;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问题解决方案(6分) 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详细的得6分;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6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详细,能更好的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6分;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七)公司实力比较(16分) 1、类似项目案例,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高6分 注: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承担过并履行结束的类似业绩证明,有效得分的类似业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1)、(2)、(3)的规定,缺任一资料,相应类似业绩不得分。 (1)合同金额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2)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且投标文件中的发票复印件内容清晰完整; (3)合同履行完工的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资料。 2、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2分 3、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分 4、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共3分。 5、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认证,最高3分。五星评价得3分,四星得2分,三星评价得1分。 评分项1-5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不提供不得分。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件材料,以供评委会审查。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原件材料。 2、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 (全文完) PAGE \* MERGEFORMAT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