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CC2020-014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2020-0146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4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14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食堂管理服务。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其他具体内容请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6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9月27日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采购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
售价:免费。
四、 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9月16日公告之时起至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四)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至10时15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并进行磋商。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 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三)磋商说明
1.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2. 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磋商。
3.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磋商。
4. 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进行谈判,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
(四)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招标答疑会。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1号
联 系 人:石玮 联系电话:(020)38766163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黄婕,联系电话:(020)28866119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 9月 16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2.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其它附件:
网址:www.gzggzy.cn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CC2020-0146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16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报价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报价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响应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2、? 首次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材料,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 供应商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交易中心恕不接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
5、?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6、? 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报价的项目,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8、? 磋商小组评审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9、?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0、?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11、?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谈判,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携带以下资料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①电子签章的CA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与的);③身份证原件。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CC2020-014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2020-0146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4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4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食堂管理服务。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其他具体内容请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6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9月27日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采购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
售价:免费。
4、? 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9月16日公告之时起至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四)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9月28日9时15分至10时15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并进行磋商。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5、? 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三)磋商说明
1. 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2. 供应商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参与磋商。
3.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磋商。
4. 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进行谈判,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
(四)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招标答疑会。
8、?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1号
联 系 人:石玮 联系电话:(020)387661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3)?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黄婕,联系电话:(020)28866119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 9月 16日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采购文件
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办事指引
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
7.质疑函范本(模板)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1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1)? 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 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磋商供应商: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5)?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文件。
(6)?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8)?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2、? 报价的费用
(1)?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采购额≤100万元 | 1.2% | 1.2% |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 0.88% | 0.64% |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 0.64% | 0.36% |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 0.4% | 0.2% |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 0.2% | 0.08% |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 0.04% | 0.04% |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 0.028% | 0.028% |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成交金额。
(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
成交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成交供应商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成交供应商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交易中心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4、? 关于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 关于分支机构报价
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关于中小微企业报价
中小微企业报价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报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报价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报价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 报价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报价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10、? 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响应文件的制作
(1)? 响应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 磋商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磋商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 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磋商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6)? ★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 磋商供应商要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交易中心之间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必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2、? 响应文件的提交
(1)? 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响应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3)? 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磋商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磋商供应商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
13、? 响应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对诚信分予以扣除。
(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
(7)?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
(8)?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15、? 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四)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16、?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2章? 采购需求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成交供应商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项目说明
采购人食堂位于天河区车陂路463号副楼2-3层。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餐厅位于2楼,面积约700平方米(含配餐间和洗碗区),餐位250个;厨房及接待餐厅位于3楼,面积约700平方米,接待房2个、接待厅1个。机关就餐人数约240人。
二、食堂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为采购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和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餐。
(二)按需配置厨师和服务员团队,机关食堂人员薪资(五险一金等)、服装、管理运营、工伤医疗和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厨房、集中就餐区、接待餐厅以及相应附属空间,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工作。
(四)所需要的原材料、油料、调味品等实行配送制,由采购人采购确定的配送公司进行配送。
(五)水电气由采购人负责。
(六)厨房油池和油烟管道清洗、油烟风机系统维修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七)清洁用品、给养器材和日常消耗品(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垃圾桶、洗碗用洗洁精等)、所有厨房使用的设备维保及维修(冰箱、压面机、洗碗机、榨汁机、豆浆机、蒸饭机、消毒碗柜、炉具、炉头、自助餐具发热板等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供餐模式
(一)就餐方式
1.所有人员日常就餐采用自助餐就餐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分餐制。
2.接待用餐和临时性加餐,由办公室确认就餐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菜单,根据情况由配送公司负责。
(二)配餐要求
1.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不得少于6种。早餐必须有1种粥(白粥、杂粮粥或味粥),1种五谷杂粮,1种粉或面,1种包子(馒头),1款面包(蛋糕),小菜1款)。午餐及晚餐为六菜一汤(净肉菜2个,半荤半素2个,素菜1个,凉伴菜1个),另配汤,米饭,面食,水果)。每餐根据实际情况,就餐时间内提供现场制作的粉、面等。
2.会议、培训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标准、要求制作并供应。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伙食标准和要求以及结合时令,提供营养菜肴搭配与制作、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品相良好的饭菜供采购人人员选用。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菜品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
(三)配餐计划
1.菜单制定要确保经费正常使用不超支。每周的星期四下班前,餐厅经理、厨师长和采购人指定的食堂管理人员一道,共同拟定下周菜谱,并报采购人核准,做到一星期每日菜色不重样,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备。每月菜品更新率不得低于10%。饭菜要讲究色、香、味、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少数民族或病号的特殊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
2.每天下午四点前提交次日食材配送计划,所提交数量、种类和标准清晰准确。
3.每季度开发出2至3个有特色的菜式或面点。
4.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晚餐18:00-18:45。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供餐时间:早餐:8:00—8:45,午餐:12:00—12:45,晚餐18:00-18:45。另采购人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就餐,需延迟开餐或留餐的,由采购人的办公室统一安排与协调,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4.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就餐报备人数并结合供餐经验,合理控制采购提供饭菜,不得少又不宜剩余过多,尽量避免食物浪费。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工作,准时提供餐饮服务。
6.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允许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外来人员在食堂用餐。
7. 食材加工尽量符合营养学标准,注意避免相克的食材混杂加工,否则由此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
四、餐饮服务人员
(一)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4人。项目经理1人,餐饮服务人员13人,其中:厨师4人(1人为厨师长,川湘菜厨师1人)、面点师1人、厨房辅助工2人、服务员6人。
(二)厨师和面点师需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服务员需品貌端庄,年龄一般不超45岁(接待餐厅服务员35岁以下),有一定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年龄,男性一般在45岁以下,女性在50岁以下。食堂所有配备人员需均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经理和厨师长人选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其他人员须提前备案)。
(三)项目经理需在三星级(含)或以上宾馆(饭店)担任过餐饮经理或就餐人数在250人以上机关或500人企事业单位或高校食堂担任过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由所服务单位开具证明经理和厨师长需具有三年以上(不含三年)实际管理经验,以其在任职公司的社保证明为准,不同公司可累加,并有较强沟通能力。
(四)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五)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六)该服务团队任何人员不得兼任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或工作。
(七)所有成交供应商派遣工作人员如需在采购人单位用餐,应参照采购人文员伙食费标准39元/天/人缴纳伙食费。
五、食堂食材物资管理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每日需根据食材消耗量和库存量合理制订和提供第二天的食材采购清单。
(二)成交供应商做好给养器材、日常消耗品购买工作。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需到正规商店购买且需达到食品级标准;协助采购人做好食材、日常消耗品、给养器材到货的验收工作,且每日至少指派一名厨师进行验收工作,妥善保存各类合格证明并张贴公示。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仓库的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食堂仓库管理,所有物品入库、出库都必须有清晰详细的台帐记录,并在每月月初向采购人提交报表。
(四)成交供应商在加工食材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等,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立即停止该种食材的供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应急措施。
(五)成交供应商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等公用物品,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聘用厨师和服务员团队(以下简称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五险一金”,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五险一金。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二)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切合采购人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各项制度应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采购人委托的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的内部承包。一经发现,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成交供应商聘用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服务人员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五)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厨师和点心师等技术岗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六)成交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选型经采购人确认,佩带统一工号标志。
(七)成交供应商作为本项目食堂的实际管理者,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及时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九)采购人不提供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十)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派驻该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名单(含简历、任职岗位)、员工个税证明,经采购人审查确认后备案。重要岗位(如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仓库管理员等)人员聘用和辞退要经采购人审定,其人员的变动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其中项目经理和仓库管理员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七、卫生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二)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三)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四)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五)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六)配合做好就餐秩序监督,特别是新冠病毒防控特殊时期,督促全休人员消毒水,戴口罩。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洗涤、消毒。
(七)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八、安全管理要求
(一)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五)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六)坚持每日每餐48小时留样制度,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并接受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七)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九、节能管理要求
(一)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二)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十、违规及损失处理
(一)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指出并要求更换违规人员。
①合同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一、管理服务时间及招标限价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最高限价114万元。
十二、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成交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二)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包干形式。其中包括食堂管理费及员工费用,员工费用包括工资、社保、食宿、交通、服装、培训及其他所有费用等。
(三)本项目统一采用月度结算的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每月28日前,准备上一月份的情况材料(如发票等报销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人审核,采购人收齐请款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特别说明: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依法纳税的服务发票。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而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机关食堂管理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2020-0146)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饭堂提供以下服务:
1.1服务组成
1)为支队机关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和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餐。
2)按需配置厨师和服务员团队,机关饭堂人员薪资(五险一金等)、服装、管理运营、工伤医疗和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厨房、集中就餐区、接待餐厅以及相应附属空间,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工作。
4)厨房油池和油烟管道清洗、油烟风机系统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5)清洁用品、给养器材和日常消耗品(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垃圾桶、洗碗用洗洁精等)、所有厨房使用的设备维保及维修(冰箱、压面机、洗碗机、榨汁机、豆浆机、蒸饭机、消毒碗柜、炉具、炉头、自助餐具发热板等设备)由乙方负责。
1.2工作任务
1食堂:供应约240人的早餐、午餐、晚餐和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餐。
2)厨房一线人员的管理,厨师配备,饮食服务,清洁卫生,餐具洗涤,保洁消毒,拟制膳食计划、指导采购食材,食物成品制作,食材预加工,把控食品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1.3工作内容
(1)就餐方式
所有人员日常就餐采用自助餐就餐模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分餐制。
接待用餐和临时性加餐,由办公室确认就餐标准,乙方提供菜单,根据情况由办公室/配送公司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所需原料、材料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2)配餐要求
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不得少于6种。早餐必须有1种粥(白粥、杂粮粥或味粥),1种五谷杂粮,1种粉或面,1种包子(馒头),1款面包(蛋糕),小菜1款)。午餐及晚餐为六菜一汤(净肉菜2个,半荤半素2个,素菜1个,凉伴菜1个),另配汤,米饭,面食,水果)。每餐根据实际情况,就餐时间内提供现场制作的粉、面等。
菜品兼顾不同地域对饮食要求,分为川、粤、湘等主要菜品。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菜品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
乙方应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和要求以及结合时令,提供营养菜肴搭配与制作、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品相良好的饭菜供甲方人员选用。
会议、培训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制作并供应。
(3)配餐计划
菜单制定要确保经费正常使用不超支。每周的星期四下班前,餐厅经理、厨师长和甲方指定的食堂管理人员一道,共同拟定下周菜谱,并报甲方核准,做到一星期每日菜色不重样,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备。每月菜品更新率不得低于10%。饭菜要讲究色、香、味、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少数民族或病号的特殊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
每天下午四点前提交次日食材配送计划,所提交数量、种类和标准清晰准确。
每季度开发出2至3个有特色的菜式或面点。
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晚餐18:00-18:45。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供餐时间:早餐:8:00—8:45,午餐:12:00—12:45,晚餐18:00-18:45。另甲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就餐,需延迟开餐或留餐的,由甲方的办公室统一安排与协调,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需根据甲方就餐报备人数并结合供餐经验,合理控制采购提供饭菜,不得少又不宜剩余过多,尽量避免食物浪费。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工作,准时提供餐饮服务。
乙方不得擅自允许未经甲方同意的外来人员在食堂用餐。
1.4工作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二、人员安排
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4人。项目经理1人,餐饮服务人员13人,其中:厨师4人(1人为副厨,川湘菜厨师1人)、面点师1人、厨房辅助工2人、服务员6人。
厨师和面点师需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服务员需品貌端庄,年龄不超45岁(接待餐厅服务员35岁以下),有一定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年龄,男性在45岁以下,女性在50岁以下。食堂所有配备人员需均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经理和厨师长人选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其他人员须提前备案)。
项目经理选需在三星级(含)宾馆(饭店)担任过餐饮经理或就餐人数在250人以上机关或500人企事业单位或高校食堂担任过项目经理。经理和厨师长需具有三年以上实际管理经验并有较强沟通能力。在承包期间内,如乙方聘请厨师不满足甲方的需求,乙方必须再聘请其他厨师,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一个月内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报告,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否则不得在食堂工作。
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该服务团队任何人员不得兼任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或工作。
所有派遣工作人员如需在采购人单位用餐,应参照甲方文员伙食费标准39元/天/人缴纳伙食费。
三、费用与结算
3.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
3.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包干形式。其中包括食堂管理费及员工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工资、社保、食宿、交通、服装、培训及其他所有费用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3本项目统一采用月度结算的支付方式,由乙方每月28日前,准备上一月份的情况材料(如发票等报销所需资料)报送至甲方审核,甲方收齐请款材料并审查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特别说明: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依法纳税的服务发票。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而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四、服务期限
自 2020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
1)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综合支持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的疏忽而引起的财物损毁作出赔偿。
3)确认乙方拟定的综合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4)监督乙方的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确认乙方提出的综合服务计划、帐务预算及结算。
6)若乙方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7)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8)有权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工作监督检查。
9)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更换餐厅管理人员。
10)有权要求乙方实行大厨轮岗制,并按规定时间定期更换大厨。
5.2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免费向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室、办公家具供乙方工作之需。
2)免费向乙方提供配餐场地、设备和用具。
3)为乙方提供现场现有的设备,双方应详细清点和对核,明确物品清单,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性养护及维修工作,日常使用过程中导致主要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5)免费为乙方提供项目正常运行必要的水、电、饮用水及其它所需的必要能源,乙方将尽力节约使用能源。
6)凭乙方提供的发票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当月的服务费。
六、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应在使用前检查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用具,发现明显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让甲方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如上述设备及用具发生正常损耗或磨损,乙方不负责赔偿。
3)根据甲方所需服务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商议增减现场服务人员。
6.2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综合服务工作的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2)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制度,切实做好综合支持服务工作。
3)应遵守甲乙双方内部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卫生常规,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负责承担其员工的管理及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服装劳保用品、体检和工伤、宿舍费用等,员工因此引起的纠纷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一切物资,以及物质、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若物资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私自改造甲方提供的一切建筑物和设备。
6)负责约束并监督其服务工作人员遵守甲方公司的廉正纪律,避免出现任何收受贿赂、接受馈赠等现象。
7)如甲方有其他临时性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乙方应临时调派人员支援解决。
8)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增减服务人员时,需将人员调整情况报甲方批准并备案。
9)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包括但不限于对食物中毒等事项进行投保,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卫生、安全事故等,并导致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等责任并予以赔偿。
11)某些特定清洁用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乙方使用清洁用品时将最大限度地限制这种危险。乙方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清洁剂,并在有关清洁剂上贴附安全使用标志。乙方向甲方提供清洁剂安全使用方面的情况,以及有关正确操作和安全使用各种清洁剂的证明文件。
12)承诺并严格遵守具体服务中的约定。
13)提供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服务所需的资格和相关许可证明。
14)按规定时限交每周小结、月度工作总结、每月满意度调查,及时提供相关综合服务数据,并以此作为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15)食材加工尽量符合营养学标准,注意避免相克的食材混杂加工,否则由此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
七、卫生管理
7.1乙方需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每半年由卫生检验部门进行餐具、经营场地和食品卫生检验,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7.2乙方使用的任何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ISO14000环保标准的要求, 并提交甲方备案。
7.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卫生检查,检查内容见附表。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7.4乙方做好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7.5乙方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
7.6配合做好就餐秩序监督,特别是新冠病毒防控特殊时期,督促全体人员消毒水,戴口罩。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洗涤、消毒。
7.7乙方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八、食材管理要求
8.1乙方每日需根据食材消耗量和库存量合理制订和提供第二天的食材采购清单。
8.2乙方做好给养器材、日常消耗品购买工作。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需到正规商店购买且需达到食品级标准;协助甲方做好食材、日常消耗品、给养器材到货的验收工作,且每日至少指派一名厨师进行验收工作,妥善保存各类合格证明并张贴公示。
8.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仓库的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食堂仓库管理,所有物品入库、出库都必须有清晰详细的台帐记录,并在每月月初向甲方提交报表。
8.4乙方在加工食材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等,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立即停止该种食材的供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应急措施。
8.5乙方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等公用物品,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
九、项目管理要求
9.1乙方聘用厨师和服务员团队(以下简称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五险一金”,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五险一金。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9.2乙方应制订切合甲方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各项制度应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3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乙方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的内部承包。一经发现,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4乙方聘用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服务人员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9.5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厨师和点心师等技术岗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9.6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乙方提供选型经甲方确认,佩带统一工号标志。
9.7乙方作为本项目食堂的实际管理者,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乙方负责。
9.8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9.9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9.10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及时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9.11甲方不提供乙方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
9.1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驻该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名单(含简历、任职岗位)、员工个税证明,经甲方审查确认后备案。重要岗位(如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仓库管理员等)人员聘用和辞退要经甲方审定,其人员的变动必须报甲方备案。其中项目经理和仓库管理员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
十、安全管理要求
10.1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0.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0.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0.4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10.5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10.6坚持每日每餐48小时留样制度,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并接受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十一、节能管理要求
11.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11.2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十二、违规及损失处理
12.1乙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2乙方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指出并更换违规人员。
①合同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三、投诉处理
13.1 甲方负责甄别投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3.2乙方在饭堂应提供一本投诉意见薄,用于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记录。13.3乙方收到投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十四、其他
14.1本协议的文本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有关双方的情况都应当是保密的。无论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协议终止以后,双方都不得将此透露给第三方。双方保证其员工遵守本保密要求。
14.2双方管理人员有责任确保每月服务质量评定活动的定期进行,并对评定报告存档保留。
14.3除双方以书面另有约定外,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之后的一年之内,未经双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任何被对方正在雇用或曾经雇用的与此综合服务有关的管理人员。这里所提到的“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协议执行的最后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在甲方的场所直接参与管理或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
14.4 如乙方出现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责令限期改正;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纠正违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4.5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另一方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地址,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
十五、附则
15.1合同双方同意应尽力以友好方式解决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索赔或争议,并且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争议通知时,立即着手进行双方代表之间的协商工作。如果双方在第一次协商开始后60天内仍无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则该争议将最终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15.2除争议部分外,在诉讼期间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及相关附件。
15.3本合同的形成、生效、解释、执行、修正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5.4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本合同不得擅自修改或放弃。与本合同项下利益相关的任何人之间所达成的做法不得被认为具有修改或修正本协议任何部分或本合同项下任何人的责任或权力的效力。
15.5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造成任何一方受到严重损失或严重受困,合同双方应互相理解和友好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做出必要的修改,以便体现本合同的公平性。
15.6本合同、附件及引用的其他文件是双方与本合同主题相关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在此之前以口头或书面任何形式达成的任何与此主题有关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或表示。
15.7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影响到合同其他条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有效性和完全执行。然而,如果这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严重损害合同一方的权益,协议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中相关的条款。
15.8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出现违约,应当按照两个月的服务费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15.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盖章)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签约日期: | 20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 20 年 月 日 |
第4章? 磋商、评审及成交
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磋商小组全部由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 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中超过一名。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 评审方法
(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次报价形式进行。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响应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
1.? 开标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
2.? 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7.?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9.? 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磋商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10.?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3)?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 磋商小组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供应商的现象。
4.?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3、? 磋商、评审及成交
(1)? 公开首次报价。
1.? 按规定时间,由交易中心启动开标程序,解密时间截止后,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并记录所有响应文件,获取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2.? 因磋商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响应无效,不得参与磋商。
3.? 交易中心通过数字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将《首次报价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
(2)? 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谈判顺序。
(3)? 初审。初审包括开标情况核定、资格性审查和初步符合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表所列情形之一时,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初审表》如下: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开标情况核定 | 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 |
资格性审查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根据以下信息进行评审:《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初步符合性审查 | 首次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 |
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报价的。
2)? 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更正的。
3)? 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4)?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无效,如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形成《磋商纪要》。《磋商纪要》由磋商小组在电子评审系统内制作,记录需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格式等。供应商不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磋商小组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磋商。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磋商地点等候参加磋商。
(7)? 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响应,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
(8)?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记载在《磋商纪要》中以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9)?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即《磋商纪要》)。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评审系统填写《磋商纪要》,在该文件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完成电子签章。此项操作供应商须携带具有电子签章的CA证书到交易中心现场完成。《磋商纪要》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 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11)? 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开标系统开标。
(12)? 最终符合性审查
1.? 最终符合性审查为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出现不符合下表所列情形之一的,不通过最终符合性审查。
最终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最终符合性审查 | 最后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未被认定低于其成本报价。 |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和《磋商纪要》)。 | |
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 |
说明: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1)? 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更正的。
2)? 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3)?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无效。
3.? 对不通过最终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4.?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如通过最终符合性审查少于3家时,磋商小组宣布项目采购失败。
(13)? 综合评分
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
分值 | 50分 | 35分 | 10分 | 5分 |
2.? 技术评分
(1)? 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
分值(50)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15 |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5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比较清晰、合理、可行,得10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5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15 | 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 计划、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5分; 计划、方案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比较清晰、合理、可行,得10分; 计划、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表述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5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12 | 安全卫生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饭堂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应急迅速,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12分; 特殊情况应急较迅速,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较详细,行性强较:得8分; 特殊情况应急有所延迟,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4分; 特殊情况应急严重滞后,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有众多缺漏,可行性较差:得1 分; 未提供或他情况不得分。 |
5 | 配餐菜单情况 | 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10种,菜品多样兼顾不同地域对饮食要求,荤素搭配、营养搭配、口味搭配非常合理,得5分; 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6种,菜品多样兼顾不同地域对饮食要求,荤素搭配、营养搭配、口味搭配比较合理,得3分; 小于6种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菜品清单及图片,不提供不得分) |
3 | 食品安全保险 | 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得0分。(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商务评分
(1)? 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
分值(35)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5 | 同类项目经验:依据2017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情况进行评审。【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最高得5分。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6 |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交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经理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设置的项目经理进行评审: 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 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具有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得1分; 最高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注:提供有关资格证件扫描件(有效期内)及所在供应商公司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以内的任意一个月份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6 |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类型得2分,同一人员证书不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有关资格证件扫描件(有效期内)及所在单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以内的任意一个月份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6 | 管理情况 | 供应商曾经管理的餐饮场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A级,得6分;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B级,得3分;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C级,得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
6 | 获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或国家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或奖项(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6分。 |
3 |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 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1分; 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0.5分。 以上合计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磋商小组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 |
说明:上表所列为供应商的商务条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2)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价格评审
(1)? 价格核准: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二条第(二)点。
(2)? 价格扣除: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磋商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8% | 最后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8%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计算报价得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指最后报价经修正、折扣后的报价)中,取最低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4)? 最后磋商报价仅用于计算报价得分,成交金额以最后报价为准。
5.?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属于商务评分的一部分)(适用于实行信用指数的项目)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