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发布时间: 2020-09-25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就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供货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北、琼州路东。
2.3竞谈范围: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安装、质保及其他附随服务等(详见竞谈文件供货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通过验收。
2.5交货及安装工期:30日历天,满足项目整体安排要求,确保工程总工期。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
3.2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委托代理人、拟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作出承诺)。
3.4.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被证明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或某一供应商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供应商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情形;
3.5.2供应商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供货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和损失的权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无须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免费,详见附件。
网址:国机集团通采平台(网址:http://epp.sinomach.com.cn/)和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sippr.cn/xwzx/zbxx/)。
5.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 郑州市中原路191号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新办公楼六层视频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606615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
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目 录
目 录 I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竞谈须知 3
1.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3
2.竞谈 文件 8
3.响应文件 9
4. 投标 11
5. 合同授予 12
6 .纪律和监督 13
7.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4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5
第四章 谈判办法 19
第五章 合同格式 22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1章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就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供货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北、琼州路东。
2.3竞谈范围: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安装、质保及其他附随服务等(详见竞谈文件供货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通过验收。
2.5交货及安装工期:15日历天,满足项目整体安排要求,确保工程总工期。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委托代理人、拟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作出承诺)。
3.4.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被证明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或某一供应商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供应商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情形;
3.5.2供应商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供货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和损失的权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无须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免费。
网址:国机集团通采平台(网址:http://epp.sinomach.com.cn/)和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sippr.cn/xwzx/zbxx/)。
5.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下午 15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郑州市中原路191号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新办公楼六层视频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606615
2020年9月23日
第二部分 竞谈须知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9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606615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采购、安装、质保及其他附随服务等(详见竞谈文件供货要求)。 |
1.3.2 | 交货及安装工期 | 15日历天,满足项目整体安排要求,确保工程总工期。 |
1.3.3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科技信息园项目(一期)建设工地现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北、琼州路东)。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通过验收。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委托代理人、拟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2017年1月1日以来供货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没有严重违约,没有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作出承诺)。 4.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被证明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或某一供货商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供应商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情形; 5.2投标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和损失的权利。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供货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3 | 澄清文件发出的形式 |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交货及安装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及内容等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差 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按扣分处理,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2.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补正、答疑等相关文件 |
2.2.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 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将需澄清的问题,发送至592292434@qq.com 形式:书面形式,应附提出单位名称及企业公章。 |
2.2.2 | 竞谈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电子邮件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谈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按照要求回复,否则24小时内视为已收到 |
2.3.1 | 竞谈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发出。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谈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文件后按照要求回复,否则24小时内视为已收到 |
3.1.1 |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13% |
3.2.4 | 控制价 | ?无 有,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发出 |
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见供应商须知正文 |
3.3.1 | 竞谈有效期 |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以来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以来(如无可不提填写或写无)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B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根据竞谈文件要求在规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盖章 |
4.1.1(B) | 文件密封要求 |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标明项目、供应商单位、联系电话、响应截至时间前不得开启等内容,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9月29日15时00分 |
4.2.2(B) | 递交响应文件 | 按开标时间、地点现场递交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B)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2020年9月29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郑州市中原路191号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新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
5.2(4)(B) | 谈判程序 | 谈判顺序:谈判文件递交签到时间的逆顺序 |
6.1.1 | 谈判委员会的组建 | 谈判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选定评标小组 |
6.3.2 | 谈判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2名 |
7.1 | 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本招标项目竞谈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4 | 是否授权谈判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根据谈判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供应商候选人按序确定供应商。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2 | 类似项目 | 是指供应商近年完成的企、事业及政府行政单位厨房设备等的业绩。 |
2.竞谈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
本竞谈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竞谈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谈判办法;
(5)合同格式;
(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2 竞谈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谈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谈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竞谈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谈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谈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竞谈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谈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报价表;
(3)设备参数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营业执照;
(7)资格审查资料;
(8)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谈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变化以及政策性变化引起的风险,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再调整。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应包含:
(1)设计、生产制造或采购、包装、仓储、装卸、运输及保险、质保等的全部费用。
(2)职工食堂智慧餐盘(结算)设备系统采购清单的所列设备、系统安装材料及辅材为参考数量,由供应商自行深化设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前报监理、采购人及设计部门审核确认,除新增采购设备外工程费用不予调整。系统有关的工程检测、工程验收(含消防等专项验收)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图纸资料、技术培训等相关伴随服务费用。
(4)直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软硬件,辅助设备,安装及调试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包括安装辅材,如各类管线)、安装设备及工器具、现场二次搬运、水电费等全部费用。
(5)与厨房装修等现场各施工单位的配合,提供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图纸等,并指导施工。
(6)供应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各类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谈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4.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具体时间要求和须提供的业绩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案件的情况,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4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谈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谈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按竞谈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B)供应商应当按照竞谈文件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