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济开发区中法产学研园区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山河北侧、倪家堰港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4.8万平方米),建安造价约65000万元,要求限额设计。
2.2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招标内容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所明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所包含相关内容及所有建筑工程相关工程设计,具体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筑、结构、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智能化等)、消防、公共部位装修、节能计算、海绵城市、厨房设备、亮化、外立面、室外给排水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设计等。
2.3招标范围:海宁经济开发区中法产学研园区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后续服务等。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含二次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核及招标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4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4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的规模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5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
3.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09 月 25 日至2020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