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 山西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西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9-24
:标书样本附件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TYS-20200901-01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山西毅成博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1期72号商铺

3.中标金额:258134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宿舍管理、秩序维护服务、学生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日平、王强、田谊、马丽坤、杨永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服务费:2.77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

地址:大同市南环东路1028号

联系方式:13133336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联系方式:0352-777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霞

电话:0352-7779991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无

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9月24日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k">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医务办公物品采购 ta content="Administrator" name="author">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YS-20200901-01

2.项目名称: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物业服务

3.预算金额: 268.60万元/年

4.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主要内容为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宿舍管理、秩序维护服务、学生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等。

(2)服务范围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3.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如无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4)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5)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2019)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7)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期限: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

注: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

4.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账号密码填报信息(星号必填)、自主备案,否则无法发布结果公告。

2.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

地址:大同市南环东路1028号

联系方式:13133336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联系方式:0352-7779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霞

电 话:0352-777999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税金、调试、相关附件配件、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的伴随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6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附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存储)壹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投标函 (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019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照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部分参照第三章2.2.2项条款编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方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代理公司账户进行缴纳(以到账为准)。

开户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行

账 号:0420 1401 0400 0092 6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须在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的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按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中标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按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8.5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年(2686000.00元/年),超过本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当单价相加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元,包含该项服务所有内容的价格,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管理费(含人工成本费、管理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其它费用。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并按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4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5.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5.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会议,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推荐两名投标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唱标。

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采购单位代表1人。

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初步评审

17.1资格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7.2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要求和标准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范围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废标: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内容、范围、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1. 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4.中标通知

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待公示期过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

1.5%

1.5%

100-500

0.7%

1.1%

0.8%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中标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 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 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
3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2、采购产品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并出具节能清单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产品等优先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http://www.cqc.com.cn)

3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6、报价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公章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写,日期必须符合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投标报价

合理有效、唯一报价

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服务目标及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服务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信用记录

无失信、无不良记录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 术 评 审: 70 分

商务因素评审: 15 分

报 价 评 审: 15 分

2.2.2

技术

评审

标准

(70分)

整体服务方案

15分

管理制度及措施

9分

员工招聘、培训计划

6分

人员派驻计划

9分

各岗位人员配置

6分

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7分

安全保障措施

8分

服务目标及其他承诺

10分

2.2.3

商务因素评分标准(15分)

企业服务能力、信誉(对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进行评价、比较)

2分

投标文件编制(严谨、规范、条理清晰)

5分

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1分)

3分

近三年业绩

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计1分

5分

2.2.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

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及价格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值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5 * 100%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

2.2.1~2.2.4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阅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程序如下:

3.1.2.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于截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

3.1.2.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在商务投标文件中针对所投的服务提供资格、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具体内容见本招标文件规定。复印件必须有原件支撑。

3.1.2.3评标委员会商务组派专人核实投标人提供的原件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资料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1.2.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时,执行下述规定:

1)法人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2)2017年至今同类投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该项业绩不被认可。

3)2017年至今同类投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数量不一致的,以有原件支撑的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数量作为评分依据。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3)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在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时出现实质性偏差的;

7)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2 详细评审

3.2.1 价格评审:

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含技术服务)有漏报项,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其进行判定,如果这些缺漏项超出了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10%,则构成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判定这些缺漏项并未构成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同时,如该投标人中标,在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所缺漏项视为已含在其投标价中,授予合同的金额即为其投标金额。

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4)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5) 对单价、合价填报为“零”的细目,其价格视为包含在其它细目报价中。

按上述第1)至5)款原则进行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应作为投标文件澄清的内容之一,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原则进行的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和价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及服务范围: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位于大同市南环东路1028号,占地面积53000㎡,是晋北及周边地区唯一的国办综合性艺术中专学校,物业服务主要内容为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宿舍管理、秩序维护服务、学生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付款方式以月结算。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校区总建筑面积66646.99㎡,其中行政楼7102.3㎡、综合楼4734.9㎡、公寓楼14495.6㎡、教学楼19514.85㎡,绿化面积4947.95㎡。

负责校区行政楼、综合楼、公寓楼、教学楼公共区域内的和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清运,负责校园内的户外卫生保洁、食堂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2、负责男、女公寓楼宿舍管理,24小时值班。

3、公共设施维护修缮工作,包括门窗玻璃破损,墙面修补维护等,各类灯具、家具的小修,五金配件的更换工作,校园广播、监控、空调、路灯、操场灯、变电柜、电缆线路(沙艺专线长度约7公里);日常水、电、暖的维修工作,需方负责支付材料费,服务方负责人工及机具费用。

4、消防管道设备、设施维护管理需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消防资质的管理单位维护。

5、教职工餐厅及学生餐厅的委托经营管理。

6、琴房管理包括卫生、设备、人员、学生管理及使用管理。

7、励志班、成龙训练班、假期不休息物业人员正常工作。

8、校园绿化保养,树木保养维护。

9、校园操场的维护,主要是塑胶跑道维护。

10、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联系原厂维保工作,配合完成电梯年检工作(费用甲方负责)。注重平时养护、保洁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11、负责学校区域内秩序维护工作。

(二)各类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管理人员2名,室内保洁员30名,户外保洁、绿化员4名,工程维护人员4名(水暖工1名、电工2名、弱电工1名),秩序维护16名,宿舍管理员9名。

2、项目负责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

3、技术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专业技术证,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年龄55岁以下男性。

4、保洁人员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着统一工作服,仪表仪容端庄,受过专业训练、形象好,年龄50岁左右的女性。

5、其他工作人员要求:

(1)具备初中(含)以上文化。

(2)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工作。

(3)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并进行相关预防接种,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全体员工应具备对工作负责的精神,服从管理,诚实、踏实、肯干,挂胸牌着工装上岗,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后上岗。明确要保洁的功能区域划分与分类执行操作规程。

2、所有人员仪容仪表:统一着工装、工鞋,穿着整洁,仪表端庄;行为举止:精神饱满、诚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蔼、保护个人隐私、使用文明用语;遵规守纪: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需方规章制度。

(四)具体服务要求

1、卫生保洁服务

公共区域保洁:

(1)楼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楼内地面无尘土、无水迹、无油迹,无碎屑、无杂物。

(3)楼道门窗、内侧玻璃、窗台、窗缝、开关面板、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消防箱门、花盆、垃圾桶等处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花盆内无烟头等废弃物。

(4)雨雪天在楼道大厅内铺设防滑毯。

(5)楼顶、阳台要求定期清扫保洁,达到无积尘、无纸屑、无杂物。

(6)建立每天巡视检查制度,每天保洁两次。

2、楼道保洁

(1)楼道开窗通风,用尘推把楼道推干净,楼道内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清洁、干净。

(2)擦拭楼道里的门窗、内侧玻璃(窗台、窗缝)、通风口、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开关面板、消火栓箱门、花盆、垃圾桶等,表面应干净、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

(3)随时对楼道进行保洁维护。

3、楼梯保洁

(1)楼梯扶手、踏步、踢脚线、开关面板、疏散指示灯箱擦拭干净,表面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

(2)楼梯每天随时保洁、维护,楼梯间保持无灰尘、无水迹、无蜘蛛网、无污垢、无乱堆放物品。

4、男、女卫生间保洁

(1)卫生间地面每天冲洗干净后,用墩布由里到外将地面擦拭干净,并随时清洗、擦拭,保证卫生间清洁无味,干净。

(2)卫生间墙壁、面盆、台面、镜面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及时更换卫生纸和添加洗手液(需方负责购买乙方根据需求进行领取更换)、除味剂,保证厕所内无异味、无浪费用水现象。

(3)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尿碱、无水垢、无污迹、无异味。

(4)用清洁剂和软毛刷清洗挡板门。

(5)擦拭窗台、玻璃、洗手液盒、镜子、水龙头、烘手器等无积尘、无污垢,将垃圾筐清洗干净。

(6)将台面上的杂物和纸篓内的卫生纸倒入垃圾桶内,垃圾桶每天清运二次。

5、工程维修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内房屋、供排水、变配电室、强弱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保等,各类设备间清洁。并做好相关记录。维修所需材料由需方提供,物业服务方只负责人工和机具。

设施、设备的维修服务管理:

(1)建立健全各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制度,认真做好日常维修、维护工作记录,由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并签字入档。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主要有:各类标志标识、旗杆、岗亭、交通标志、围栏、果皮箱等。

(2)熟悉智能控制系统、设施设备实施规范化操作、维护、保养。建立和实施符合楼宇实际情况的设备日常操作及巡视、计划性维护保养、预防性检修管理规程。

(3)研究科学的养护方法,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设备效率及延长使用寿命,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

(4)设备发生故障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及时通知设备服务方。

(5)维修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维修物耗由需方负责。

电气设备系统:

(1)负责配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和配电室的值班工作。

(2)负责安全用电的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区域内电源、电缆、线路、灯具等与电有关设备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负责电器设备、电视接收设备等的日常维护维修。

(4)为区域内临时用电接线安装、调整和用电保障工作。

(5)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6)负责配合招标人高压绝缘工具每年的检验工作和供配电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费用由需方负责);配电室专用工具不能挪作它用。

(7)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和故障隐患要及时上报,正确果断的处置,并作好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8)各种电机和运行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维修、保养。

(9)各楼层的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每周检查维修一次,各电源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及时检修更换,接到报修及时完成维修工作。

(10)每月对服务区内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11)维修人员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无缺项、各连接处无跳火、发热等异常现象,指示灯、信号灯是否齐全,计量表是否准确。

(12)制定安全节约用电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天定时抄表,每月统计用电数据,绘制用电曲线图,每季度进行一次用电分析。

给、排水系统:

(1)给、排水系统:维修人员应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安全操作,检查其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自动控制是否良好。

(2)负责上水、下水、消防用水的保障和使用管理。

(3)负责开水供应和热水器的检查,使用管理维修工作。

(4)负责各种供水管线,用水设备器具和各种水泵及阀门的使用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协助各种水箱水罐的清洗、消毒、水质检验、报检工作。

(6)上、下水管道,设备、器具要求无跑、冒、滴、漏现象、维修及时。

(7)每周末检查和保养闸阀、逆流网、水表、联轴器、水泵轴承加油。

(8)每季度对泵体进行检查,更换易损件,并对水箱、压力灌、冷却塔等系统进行保养。

(9)外网地沟管理阀门每年检查保养不少于1次。

(10)对排水系统每月检查井进行一次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11)地下室的污水池要随时排净,夏季遇到大雨时,要派人员对地下排污水池进行昼夜值巡视,确保排水畅通。

(12)建立检查、维护制度,作好检查维修、保养内容的工作记录。

消防维护工作:

1、消防水系统阀门管道检修每年不少于2次。

2、消防水池内的备用水符合要求,自动补水系统灵敏可靠,水管压力必须保持在标准范围内。

3、对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灭火器的年检工作(灌装、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

秩序维护工作

1、学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负责学校门卫、行政楼值班,来客来访登记。

2、公共巡查、巡视服务

(1)负责管理区域内人员、车辆出入的疏导、指挥和管理工作,达到24小时值班,记录完整,大门周围秩序良好。内门岗秩序员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接待工作。

(2)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出入口安全管理、巡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管理区域内楼内24小时服务,白天巡查楼内二次,夜间巡查楼内三次,巡查楼内安全和防火、防盗及设施设备情况。关闭门窗、水龙头、照明开关。负责楼宇门的开关和楼内的送、关电工作。(4)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登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监控室24小时值守,随时观察监控视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汇报。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1、面向全体住宿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生活秩序管理,定时开关大门,加强晚归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2、加强学生宿舍物品进出、人员进出管理,认真履行值班记录、外来人员登记、物品进出登记等相关手续,注意察看值班室监控图像,保障学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3、每天不同时间段安排楼内逐层巡查,察看公共设施设备有无损坏,学生寝室是否关门,并做好相关处理和记录;定期做好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通道门检查,并做好相关处理和记录;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禁止学生乱拉电线、网线和使用违章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收缴相关违禁物品,并发布安全检查通报。

三、食堂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大同市文化艺术学校在校教职工90名,学生384名实行封闭式管理,就餐为一日三餐。

2、需方委托服务方管理教工餐厅及学生餐厅,服务方按照需方要求及供餐标准负责菜品制作及食品安全工作,餐厅由成交服务方自行配置工作人员,需方每年支付成交服务方管理费24万元,不足部分由服务方负担,餐厅工作人员由服务方按照工作量合理配置。

3、成交服务方负责食材采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厨房设备、用具、水电由需方负责。

(二)服务标准

1、供餐为一日三餐。学生餐按照需方的标准要求合理制定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同等学校的售卖价格,教工餐一日两餐,早餐4元/人,午餐8元/人。

早餐提供但不限于2个热菜、3个主食、1个汤粥,鸡蛋。

午餐提供但不限于个3个热菜,4个主食、1个汤粥、小食2种。

3、成交服务方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4、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餐厅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

5、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需方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

6、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成交服务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服务方自行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7、服务方应对全体派驻人员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定期专业强化培训。食堂人员应遵守需方相关规章制度。

8、服务方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需方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需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9、服务方应保证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制作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需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服务方,服务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

10、餐厅操作间、用餐区所需的灶具、器具等设施、设备,餐厅经营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由需方负责,需方有权对水、电、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浪费。

11、在承包期内,服务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需方无关,由服务方自己处理。

12、承包期内,服务方应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服务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服务方全部承担。

注:以上技术要求为本次采购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等于或优于此标准的服务。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 的物业管理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服务区域: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包括 。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等。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图纸、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维护为有偿服务项目,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协议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对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建议权;

3、对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4、对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有权发表意见;

5、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监督、督促、指导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7、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

8、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公约的行为,依照管理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自修责任;

11、与乙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2、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13、负责督促各业主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应事先向乙方申请;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

2、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通报、制止等措施。

5、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6、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

7、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9、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得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

10、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

11、发生物业服务纠纷时,乙方应主动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上报并做好前期处理工作。

12、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本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管理内容

1、设立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规范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4、在本物业交接时,对工艺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6、征询甲方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二)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日至少巡查一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花、草、树林等,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损坏现象的,应及时保修,通常情况下的维修要求在五天内完成。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90%以上。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范围的,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年检制度健全,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获救标志和防范措施。

4、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水、电、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公共场所设置的果皮箱或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实行垃圾分类袋装的垃圾袋由物业公司提供。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3、公厕必须每天保持清洁卫生、无污垢、无异味。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进行保洁巡查,公共场所及楼道内无杂物、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干净整洁。

7、负责垃圾清理、转运。

(五)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一周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区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发现有破坏绿化地处设置的提示爱护绿化宣传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五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以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其它维修、维护包干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年计人民币 元,其中第一部分(物业服务费) 元,按 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年检等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及垃圾外运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自 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专项维修基金列支。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起 日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约定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对没有做的服务项目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对没有做到位的服务项目甲方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对乙方做适当的罚款。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甲方、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财政局采购办备案 壹 份。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 标 函(格式)

致: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总报价: (大写) (小写)元/年;服务期: ;服务地点: ;服务承诺: 。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如若我方成为中标人,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中标服务费。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 项目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投 标 人 名 称:

序号

项 目

报 价

备注

1

2

3

4

总报价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承诺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本报价一览表及投标函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唱标用。 

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员工总人数

组织结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企业简介

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

序号

用户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期限

备注

1

2

3

...

备注:表中所列的业绩请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