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C-GK-20200916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9.58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8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货物名称:厨房设备采购;服务期限: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主要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预算金额:295816元,保证金:5916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需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若有) 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a11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1101室-1(冶山路商业大厦)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文件方式: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1101室-1(冶山路商业大厦)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仓山区国投龙江幼儿园
地址:仓山区龙江路98号
联系方式:刘锦河 15980708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1101室-1(冶山路商业大厦)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学锋 133759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学锋
电 话: 133759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