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14:32
一、项目编号
YMXMGL-20200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下财采计备【2020】0681号
三、项目名称
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石市明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向阳巷5号1栋2单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53.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工作餐次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就餐人数约 100 人,其中老人人数80人、职工人数20人。除供应工作餐外,还需满足点餐、老人生日宴席及接待用餐需求,具备烹制酒席菜品的能力。 服务要求: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早餐提供的品种不少于 4 种,中餐提供的菜品不少于 5 种,晚餐提供的菜品不少于 2 种,主食不少于 2 种。职工的晚餐(每周一至周五)单独开餐,菜品为二荤一素,主食为米饭。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柯厚民,彭东,胡玉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9-30
2、评审地点: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民之家)四楼谈判询价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项目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市下陆区民政局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714-5317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桂林南路明秀山庄7栋B座4楼
联系方式:13872127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872127270
- 0 - - 0 - 磋商文件备案表
项目名称: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黄石市下陆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下财采计备【2020】0681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 石市下陆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 于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XMGL-2020006 项目名称:区福利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服务外包(详见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 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 场主体注册→黄石市本级→供应商注册》(https://www.hsztbzx.com)。 - 2 -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账号密码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明确所投项目后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地点: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 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 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地点: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 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 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内容发生变更,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和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若为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防护措施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参加磋商会议,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人到场。 (2)各供应商须出示健康码、戴口罩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并进行酒精全身消毒。 (3)各供应商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 3 - (4)开标会结束后,各供应商须尽快离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市下陆区民政局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 联 系 人:胡玉莲 联系方式:0714-5317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桂林南路明秀山庄7栋B座4楼 联系方式:0714-6577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87212727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须知 3、磋商 4、服务内容及要求 5、综合评审 6、合同主要条款 7、附件 二、磋商文件说明 1、除本磋商文件内容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磋商答疑以及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 函件,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4 - 2、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磋商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代理机构 提出,以便补遗。 3、代理机构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遗 书将发布给所有已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都有约束 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若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磋商造成困难,其可能 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自行确定响应文件的内容和编排顺序,采用A4规格纸张(图表可例外)直接打印。 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与副本内容保持一致: 1、磋商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报价表格式要求 见附件) 2、明细报价表(内容、格式自行确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行政 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未注明原件的,均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注 明原件的,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原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 份证原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注册成 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没有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2020年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单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 - 5 -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 截图应清晰明了,如因截图内容辨认困难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综合实力资料(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1)供应商简介,具体介绍供应商主营范围、组织机构、人员状况、服务网络以及针对 本项目的实力与优势。 5、技术与服务部分(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1)项目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2)拟派的服务团队主管及服务人员名单、健康证及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拟投入的设备情况一览表 (4)安全卫生、员工制度等管理方案 (5)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1)项目不转包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2)餐饮管理服务质量、安全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3)响应本项目合同款结算方式的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 7、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注: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条款规定的文字资料,因此对磋商造成困难而可能造成的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资格审查内容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 份证原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 6 -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注册 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没有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2020年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单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 询截图应清晰明了,如因截图内容辨认困难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内容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未注明原件 的,均须是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注明原件的,除将扫描件或复印件 装订进磋商响应文件中外,还须提供原件核验。若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缺项或提供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磋商报价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2、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 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4、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予以变更。 5、磋商报价及最后报价应是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 求及其他服务要求要求中所列的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办理与该项目相关手续、保 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6、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也需列入磋商报价及最后报 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 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及最后报价中。 7、供应商需严格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及最后报价表格式填报。未按磋商文件提 供的格式填报的响应文件无效。 8、供应商针对每位老人和职工的每月用餐标准进行报价,涉及服务对象约100人(老人 - 7 - 80名,职工20名),采购人设置的单价最高限价为450元/人/月(包含直接材料成本、人工 成本等)。 供应商对服务对象进行统一的单价报价,将单价报价乘以总人数再乘以服务时间得出的 积作为磋商报价。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未报出单价报价的响应文件 无效。 9、本项目设置的磋商控制价为 54 万元,磋商报价(将单价报价乘以总人数再乘以服务 时间得出的积)超过磋商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磋商报价的有效性 (1)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一致时,以正本报价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报价表与明细表不一致时,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七、磋商费用 1、本项目资料费300元/份,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支付,无论磋商结果如何, 供应商已支付的资料费概不退还。 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在磋商采购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及其他损失均 自行承担。 3、根据和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11]534号文服务类项目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及最后报价 应当包含此项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 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市物价局 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标准的通知》(黄价工服发〔2017〕 39号)和《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减免涉企收费(基金)的通知》(黄财办 发〔2013〕69号)精神,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八、质疑和答复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 - 8 - 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供应商所提交质疑书的内容格式应符合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有关事项 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已经超过质疑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供 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 对在质疑有效期收到的质疑,将以书面回复函形式进行答复。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章及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报价的密封和标识 (1)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应合并包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加贴封条,并在档案袋的 封口处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2)磋商报价表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3)上述第(1)、(2)目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采购人的名称; 2)“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和“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3)供应商的名称,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和磋商 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 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 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 十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 9 - 供应商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磋商会议。 3、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磋商控制价。 4、磋商报价表及最后报价表未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 5、在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前,提交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报价的。 6、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次磋商要求。 7、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有改动痕迹而未加盖公章的。 8、未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9、未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单据或证明材料。 10、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11、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十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十六、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十七、其他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向代理机构提供壹份完整的服务合同。 第三章 磋 商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磋商地点: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 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 - 10 - 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 二、磋商程序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核对 供应商代表身份,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 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审 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 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文规定,磋商小组将在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按审查 不合格处理。 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 11 -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响应处理。 1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服务管理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4、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磋商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三、确定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 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 黄石市财政局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银[2019]25 号)》的文件 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 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网址: 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 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供应商平台。 五、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相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他服务要求 一、食堂概况 食堂操作间面积约 100 M
2
、就餐区面积约 200 M 2
、约 140 个座位及厨具设备若干。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期:壹年。经采购人考核和同意,最多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 2、服务范围 供应工作餐次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就餐人数约 100 人,其中老人人数80人、职工人数20 - 12 - 人。除供应工作餐外,还需满足点餐、老人生日宴席及接待用餐需求,具备烹制酒席菜品的能力。 3、餐次时间 早餐 7:20 中餐 11:20 晚餐 17:20 4、服务标准 早餐提供的品种不少于 4 种,中餐提供的菜品不少于 5 种,晚餐提供的菜品不少于 2 种, 主食不少于 2 种。 职工的晚餐(每周一至周五)单独开餐,菜品为二荤一素,主食为米饭。 5、人员配备要求 至少配备 3 名员工,其中厨师 2 人(红案、白案各1人)、厨工 1 人。 三、服务管理模式及结算方式 业主提供厨房场地、餐厅场地、餐桌、餐椅、厨房设备(包含炉灶、蒸饭设备、冻库、 消毒柜等硬件设备)。 承包商自行承担承包期间经营相关全部成本与费用,主要为:自备足量餐具(碗、筷、 碟、小饭菜匙、汤匙等)及易耗品;承担食堂水、电、燃气所需费用;承担食材及低值易耗 品等物资采购;承担食堂设备、用具维护和维修费用;承担食堂厨师、厨工等食堂工作人员 的配备管理、人工费用(包含工资、食宿、交通、保险、福利等)、税金及风险费用。 承包商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应自觉按工商、税务、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有关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 承包商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最终 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承包商为治安、消防、卫生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根据相关要 求做好工作。 四、管理方式 1、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协调食堂承包商的各项具体事务。 2、管理考评:每个月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就餐人员的反映对食堂的安全工作、饮食卫 生、菜品质量、服务质量、设备用具维护等内容进行满意度考核。考核小组由老人代表(4-5 人)、老管委(4-5人)和管理人员(20人)组成。考核标准为满分100分,95分以上为满意, - 13 - 85-95分为基本满意。分数在85分以下的,需根据考核小组的建议进行整改。 五、服务人数及服务费用 涉及服务对象约100人(以实际服务人员数量据实结算),分别为: 老人80人,服务费用为450元/人/月(包含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职工20人,服务费用为450元/人/月(包含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六、项目服务费结算办法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54 万元,成交供应商按其磋商最后报价表所报的单价乘以实 际服务人员数量和服务时间得出的服务费据实结算项目服务费。 2、如因服务对象数量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年度服务费总额超过人民币伍拾肆万元,采购 人只按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支付项目服务费。 七、结算方式 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实际服务费用后按月度结算;次月15号结算上月实际发生的服务费 用。 八、安全 1、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物卫生、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禁止发生任何食源性细菌感染和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承包商承担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和因违 规经营导致执法部门罚款等费用。 2、卫生安全: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健康证。保持厨柜卫生,要求各种餐具用品 做到卫生、洁净、消毒,定期灭杀四害,环境符合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3、电气安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使用标准和要求,定期对管 道、气阀等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短路、老化、空开烧毁, 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承包商承担由于自己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人员安全:承包商要在食堂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按安全管理规定操作,如 发生机械伤害、割伤、烫伤、跌跤、扭伤、触电、火灾等人身伤害,由承包商承担一切事故 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 14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参考,具体格式、内容以釆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成交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 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 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2)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书; (4)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附件; 1)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 15 - 6.货物(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 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磋商 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 执 份,乙方执 份。 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 16 - 第六章 综合评审 一、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总分为 100 分,其中磋 商报价部分 10 分,技术、商务部分 90分。 二、磋商报价部分(1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 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设定的相关条件。 供应商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 可;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 予认可。 - 17 - 三、技术、商务部分(90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服务管理方案 (40分) (1)供应商编制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完整详实,有针对性;食品加 工操作管理制度完整、科学、合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合理;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得当得26-40分。 (2)供应商编制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完整详实;有食品加工操作管 理制度、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置保障措 施得11-25分。 (3)供应商编制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处 置保障措施尚有欠缺得1-10分。 人员配备 (14分) 根据岗位配备人员情况,在满足磋商文件人员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 1人得 2分,最多得 4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人员健康证及供应商2020年6月至8 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 不得分) 本项目拟派厨师不少于两人: 每提供一名持有四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得 1分; 每提供一名持有三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得 2分; 每提供一名持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得 3分; 最多得 6分。 (同一厨师不累计计分,以最高标准为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 章的拟派厨师的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及供应商 2020 年 6 月至 8 月为 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 分)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持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职业培训机构颁 发的高级营养师证书的,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多得 4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拟派营养师的劳动合同、资格证书及 供应商2020年 6月至 8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 18 - 相关认证 (8分)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通过 OHSAS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 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荣誉 (14分) 1、供应商加入了省级餐饮行业协会组织的得 4分,加入了市级餐饮 行业协会组织的得 2分; (此项不累计计分,以最高标准为准)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持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职业培训机 构颁发的高级营养配餐师证的得 1分; 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人员持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职业培训机 构颁发的持有省级餐饮服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 1分。 (以上三项最多得 6 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获得政府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组织给予的奖励、表彰的,每获得一项 得 2分,最高得 6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 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2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 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类似服务业绩 (10分) 近三年(2017 年 9 月至今)正在执行或已经完成的政府机关、企事业 单位、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多得 10 分。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以 及经委托单位盖章的用户反馈意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 合要求均不得分) 承诺 (4分) 出具了项目不转包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餐饮管理服务质量、安 全承诺及违反承诺处罚措施;响应本项目合同款结算方式的承诺及违 反承诺处罚措施的;得4分。 (须提供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行政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 诺未提供或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 19 - 四、评分计分办法和有关规定 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通过磋商和竞争性响应,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磋商小组按照实质 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供应商顺序,磋商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部分(服务管理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书面报告后,依法确认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成交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特殊情况不按照排序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备案后,方可从有排序的成交候选 人中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特殊情况是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 20 - 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除装订到响应文件外,请单独准备一份纸质版原件,以便于开标 时核验身份。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 正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 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 21 -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及办理相关公 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除装订到响应文件外,请单独准备一份纸质版原件,以便于开标时 核验身份。 附: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 正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 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 正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 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 22 - 三、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单价) (元) 服务时间 (年) 拟派人数 (名) 备 注 元/人/月 磋商报价(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行政公章。供 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磋商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注明单价的,为单价报价;注明总价的,为单价报价乘以总人数再 乘以服务时间得出的积。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在单独的小信封内密封,封口加盖行政公章;另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 中。磋商报价表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未提供磋商报价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 23 - 四、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单价) (元) 服务时间 (年) 拟派人数 (名) 备 注 元/人/月 磋商报价(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供最后报价(第二次)时使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磋商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注明单价的,为单价报价;注明总价的,为单价报价乘以总人数再 乘以服务时间得出的积。 3、此表单独打印一张空白表,供应商携带到现场,根据磋商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磋商小组要 求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逾时未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 24 - 五、明细报价表 说明: 明细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但应能完整、清晰的反映出磋商文件第四 章采购需求及其他服务要求中所列的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办理与该项目相关手续、 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总价应与磋商报价表的磋商报价保持一致,落款加盖供 应商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如实填写,若不符合条件则自行删除此项条款)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相关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25 -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如实填写,若不符合条件则自行删除此项条款)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相关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八、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 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26 - 九、诚信投标承诺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我单位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及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我单位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中标; 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中标; 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8、我单位在中标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 9、我单位在中标合同履行中不违背合同实质性条款; 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 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处罚。同意取消“黄石市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会员资格,记不良行为记录,并 上网公示,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27 - 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5000
≥100 且,≥ 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8000
≥10 且,≥ 100
<10 或,<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 28 - 十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三、技术、商务部分(90分) (40分) (14分) 相关认证 (8分) 五、明细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