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委托,就两院区厨房设备年度维保(重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0625-20317395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
三.参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 |
1 | 两院区厨房设备年度维保(重新采购) | 1 | 项 | 15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厨房设备及其他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1年。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3.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4.获取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邮件报名时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或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以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646662744@qq.com)。未按上述规定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20317395
七.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九.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会议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00)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0571-87767117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金俊超、朱淅
联系电话:0571-85860267、85860252
传真:0571-85860230
电子邮件:646662744@qq.com
附件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33.5 KB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日期: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 标书款 | (由代理机构填写) | |||
标项号(如有) | |||||
供应商全称 | |||||
项目联系人 (接收招标或采购文件资料、办理招标或采购相关事项等) | 姓名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电子发票指定接收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默认发票类型 | 电子普通发票 | ||||
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注明,并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 (如本栏未明确填写“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未完整填写相应的开票信息,则视作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说明:1、在项目采购公告公布的发售时间内,欢迎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联系代理机构并到代理机构查阅或购买采购文件。
2.随本表附标书费用缴纳凭证。
3.标书款默认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不退、不换。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特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