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库[2011]181号文(2)财库[2014]68号文(3)财库[2017]141号(4)财库[2019]9号文(5)财库[2019]18号文(6)财库[2019]19号文(7)2019年第16号(8)财办库[2020]123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段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5点30分到 2020年10月19日19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5点30分 3、磋商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建设环保科技大厦 2 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建设环保科技大厦 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各投标供应商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某单位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联系方式: 0991-4887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山兵团工业园区丁香1街9-131号 联系方式: 1599910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萍 张红艳 电话: 15999103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