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 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 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法院审判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工程,总用地面积34381.6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421平方米,绿地面积10314.5平方米,道路广场占地面积15646.17平方米。本次调整改造内容包括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 (1)精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控制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大要案件指挥调度室、专业审委会会议室、新闻发布厅、羁押区、档案室、主门厅、控制室、食堂等,共计9988平方米。 (2)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室内灯具及风机盘管开关、通风空调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厨房灭火、厨房设备、厨房通风工程,电梯,弱电工程等。(3)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室外热力工程,室外园林绿化、道路、照明系统、围墙、弱电工程、化粪池,室外下沉庭院,警卫室等。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市区西北,东临裕华路,南临艺术大道、北临祥云北道。总工期:19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21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54930100.54元(大写:伍仟肆佰玖拾叁万零壹佰元伍角肆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1 09:00至2020-10-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自行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09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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