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0-22 |
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电气化餐车厨房设备维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电气化餐车厨房设备维修招标项目(南铁段招【2015】33号),因一次公告报名厂商不足三家,现予二次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
名称: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魏路2号 邮编330002
联系人:韩普 联系电话:0791-87022344(市电) 018-22344(路电)
传真:0791-87022334
技术咨询:韩普 电话:0791-87022344(市电)
二、招标依据:
1、《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三、招标内容:
电气化餐车厨房设备维修
四、资质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铁路客车餐车用电磁灶、电炸炉、电蒸饭箱、排油烟机产品制造资质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铁道部CRCC认证证书),具备铁路餐车厨房设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制造、维修、保养不锈钢厨具及厨房工程设计、安装及技术改造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维修铁路客车餐车电气化厨房设备的能力,承担过铁路客车餐车电气化厨房设备维修业务,信誉良好(由一个或以上站段出示服务良好证明)。在北京西、上海南、广州东等重点车站有驻点人员提供应急质量保证服务,并具备对我段南昌、九江、鹰潭(含赣州)运用客车电气化餐车厨房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及质量保障的能力,且在我段各客技站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7.投标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质。
五、技术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段修规程(试行)〉和〈铁路客车厂修规程(试行)〉的通知》(铁总运〔2014〕34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的通知》(铁总运〔2015〕2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试行)〉的通知》(铁总运〔2015〕29号)等文件要求。
3.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不得随意改变原车装用的电气化餐车厨房设备型号及参数。
2.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招标日期和安排:
1、投标申请:10月30日17:00时前,将投标申请传真到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招标采购办公室。投标申请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含手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必填)等信息。并注明所投包件
2、发售招标文件:预计在11月上旬对符合资质的单位发售电子标书。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自带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