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0-22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020-110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O616425)
3、预算编号:00-15-260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于2009年建成启用至今 ,一直使用柴油作为主要能源。为响应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及使用清洁能源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我所预备将伙房的能源由使用柴油变为使用管道天然气。项目拟对锅炉、灶具等做相应改造或更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同时委派投标人代表持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2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12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2、开标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投标回执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各投标单位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021-54679568*16206*5。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线上报名截止后,于2015-11-11下午16: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至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领取招标文件及交纳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庆丰路1号地 址: 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邮 编: 201701邮 编: 200052
联 系 人: 石晓云联 系 人: 金泉明 刘未
电 话: 18918525852电 话: 021-62836127/18721731902/18616778236
传 真: 69208730传 真: 021-62835300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liu3315173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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