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一、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753)号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柳州市福馨路12号9号标准厂房3-1第3间厂房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除去寒暑假3个月,总月数为9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蒙莉(组长)、黄力、刘迎春、张宇雯、祝宏辉(业主评委)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总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万零柒佰陆拾元整(¥3076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文华中学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文华中学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16号
联系电话:0772-261108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监督部门: 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7218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露思
电 话:0772-3808868
十附件:
【招标文件-定稿修】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20.9.25.doc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753)号
招标单位:柳州市文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1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1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GXTZ-ZB-2020第(753)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现就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753)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招标,服务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中国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包装食品等)达到本次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配备至少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亦不得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止(工作日,0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14日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形式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2682 1201 0108 4782 11
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埠分社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本次招标将于开标时间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____。
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柳州市文华中学
联系人:宋老师 0772-2611082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露思 联系电话:0772-3808868 传真:0772-3118118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方式:
本项目采取外部食堂配餐(含外送服务)的形式。即:配餐企业负责提供分餐餐具,以及就餐场地和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外送服务的餐品是在配餐企业加工完成并分装,装入保温箱中,配至指定就餐场所。
二、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除去寒暑假3个月,总月数为9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项目基本情况:
就餐人数:300(约300)人。具体按实际就餐人数。
就餐场所:采购人处。
配餐价格包含午餐外送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与储存:
1.本项目的原料采购,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确保卫生、安全、新鲜。
原料采购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进行验收。
原料采购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和台账记录制度。原料采购须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做到能够溯源;批量采购的,还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原料入库之前须进行验收,出入库时须登记,作好记录。
只能使用下列5个品牌花生油烹调:金龙鱼、福临门、鲁花、胡姬花、长生。不得使用别的任何种类油和其他品牌花生油。
本项目使用的生鲜原材料是指猪、牛、羊、鸡、鸭、鱼以及蔬菜等。其中:猪牛等生鲜肉,须有当天当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羊、鸡、鸭、鱼以及蔬菜等须有规范的采购渠道。
2.本项目配送企业须具备有严格规范的验收制度,每天对每项生鲜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过程标注有具体数量、规格、验收时间及验收责任人等。
3.本项目的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存放;冰箱或冷柜由专人负责检查,并标注分类标签,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食品原材料清洗后分类用保鲜袋包紧或放在带盖子的容器内分别储放在冷藏或冷冻冰箱,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不冷藏的食物应用纱布等遮盖好,以免落入灰尘等;凡易腐坏的原材料,应储藏在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柜。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厨师及管理、服务等从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有健康证以及按餐饮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配餐企业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须穿着工作制服并保持干净整洁。戴好口罩和帽子,系好围裙;工作期间不允许出现不雅观的动作,每年须对工作人员进行1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三)服务标准:
1.配餐数量及时间:用餐人数300人,开餐时间为每日的中午12:00。
2.配餐标准:每人每餐不少于1份全荤菜、1份半荤菜、1份素菜,以及1份例汤、1份米饭、1份水果。
全荤菜的标准为:猪、牛、羊等肉类全荤菜,每份的鲜肉含量不少于80g;鱼、虾等水产品全荤菜,每份的肉含量不少于100g;鸡、鸭、排骨等带骨的全荤菜,每份骨与肉的比例为4:6。
3.菜谱要求:本项目根据委托方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在确保营养合理搭配前提下保证每份食品质与量,做到品种多样化,味道可口,菜品丰富、新鲜、保温好。须提前一周以上提供菜谱(菜谱中的全荤菜不少于5个,半荤菜、素菜及炖盅汤不限)。
4.外送及分餐要求:由于不能在就餐场所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须将菜品、炖汤、主食、甜点、蔬果等存放于食品专用储藏柜,确保30分钟内保温配送到指定的就餐场所。
5.卫生要求:保证配送食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配餐企业需指定车辆作为专用送餐车,并购置相应的配餐餐具及容器。
6.留样要求。本项目外的餐品须在就餐场所留样封存。留样食品须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24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g。配送企业须建立投诉管理制度,对用餐者提出的意见与投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
7.特殊应急要求:如有临时接待、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餐,应积极配合提前做好按时用餐的准备工作。
8.场所及设备要求:配送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和维护就餐场所清洁卫生。配送企业负责派出工作人员对就餐场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配送、分餐的设备要求具备保温、保鲜、密封、卫生、整洁、易操作等功能。
9.食品安全要求:配送企业须按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卫生部门有关单位饮食行业规定进行管理。须预防食物中毒,重视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配送速度和温度控制。须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按照饮食行业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杜绝就餐场所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因配送企业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的,由配送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五、公司制度要求:
1.公司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具备15项管理制;
2.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细化,要求公司每天做好留样记录、农药残留检测记录、消毒间消毒记录、分配间消毒记录、实验室消毒记录容器清洗记录、工作人员健康晨检记录、厨房卫生晨检记录、配送车辆清洗记录、各餐厅就餐人数签收记录。每周做到厨房设备安全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实验室方便米饭检测记录;
3.整体要求具有独立的操作间、发配间、清洗间、消毒间、仓库、实验室、办公室、参观通道,要求生产区与办公区分开。
六、其他:
本项目须建立节能、节约方面的工作制度。配餐企业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等能源;在工作过程中,对食材、物品、物资的使用要合理安排、节约使用。
配餐企业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须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并得到委托方认可后执行。
七、项目结算方式:
如若供应商中标,根据每年在校的实际人数计算,公式如下:300人(每年在校实际学生人数)x15元/人x22天x9个月x3年=约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柳州市文华中学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无须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零柒佰陆拾元整(¥30760.00),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含评委评标费。 |
3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第八条办理。 |
4 | 答疑与澄清: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
5 | 投标文件组成: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
8 |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
9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体一致。 |
10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签订完毕,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送交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帐、电汇方式退还至该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银行帐单的投标人帐户上,交纳保证金时银行帐单上无投标人帐户或帐户不清楚的,将退还至投标文件投标函所明确提供的投标人账户上。 |
11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
13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柳州市文华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单位:柳州市文华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义务和投标人的承诺。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
5.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负责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3.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认真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所有实质性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法律重新招标。
(九)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投诉人向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3.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否则将按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视为无效文件。
资信及商务文件
必须提交以下(1)-(11)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查验);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原件进行查验,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9)投标人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告)复印件;(如新成立的投标人则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格式自拟);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技术文件
必须提交以下(1)-(3)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1)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3)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执行。投标文件在有效期内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公开招标公告第八项规定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帐、网银、现金方式。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3.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保证金。
4.投标人须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按第六章保证金缴纳证明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
5.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7.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签订完毕,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送交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帐、电汇方式退还至该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银行帐单的投标人帐户上,交纳保证金时银行帐单上无投标人帐户或帐户不清楚的,将退还至投标文件投标函所明确提供的投标人账户上。投标人的投标函提供的投标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完整、正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否则因此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付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封面右上角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编制并装订成册。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于文件的散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提供原件以外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箱)中,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完成时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方案,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内容的。
(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商务标;
6.唱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一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合同签订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交给项目监督部门处理。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承诺严格执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万零柒佰陆拾元整(¥30760.00),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含评委评标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5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能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实施方案分……………………………………………………………………………………73分
(1)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分(满分15分)
一档(5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10分):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较为健全。
三档(15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2)食品种类分(满分24分)
一档(8分):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能提供5个单品,提供单品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二档(16分):食品种类品种丰富,能提供10个餐品单品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图片材料进行综合比较:菜谱质量基本可行、特色一般、完整程度一般,营养搭配较合理。
三档(24分):食品种类品种非常丰富,能提供15个餐品单品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图片材料进行综合比较:菜谱质量较优、考虑较全面、有一定特色、完整程度且营养搭配非常合理。
(3)食材安全措施(满分16分)
一档(5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
二档(10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
三档(16分):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
(4)配送方案分(满分18分)
一档(6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一般。
二档(12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良好;
三档(18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优秀;
2、服务方案分…………………………………………………………………………………… 24分
一档(8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一般。
二档(16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良好。
三档(24分):项目人员的管理架构、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车辆数量(自有配送车辆≥6辆)、配送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优秀。
3、业绩分…………………………………………………………………………………3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有食堂服务案例的,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
三、中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评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牛奶:学生饮用奶源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牛奶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利乐包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
2、副食品(面包、蛋糕、包子、馒头)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查部门备案制,采用独立包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
3、产品规格:牛奶200毫升(含)以上,副食品净重150克(含)以上。
4、牛奶至少提供两种以上口味,副食品至少提供拾种以上品种,每隔两周轮换一次。
5、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
6、采购内容含牛奶、副食品的生产、运输、配送、税收、检验等费用。
7、采购的牛奶和副食品的生产、运输、配送等各个环节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文件要求。
二、配送
1、乙方负责将产品配送到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具体配送安排由甲方最后确认。
2、每天配送一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附预计学生人数表:合计:300人。
三、留样要求
每次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必须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四、项目服务要求:
1、送货要求:
甲方每天提前8小时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无论数量多少,甲方都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2、服务承诺:
⑴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一份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给甲方;
⑵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3、售后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在甲方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项目结算方式:
如若供应商中标,根据每年在校的实际人数计算,公式如下:300人(每年在校实际学生人数)x15元/人x22天x9个月x3年=约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配餐场地所使用的水电,甲方将根据实际用水用电量按柳州市收费标准向乙方进行收费。乙方应在每个月收到业主提供的水电收费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所需费用。
5、需承担的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自然灾害等),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则按甲方当天的实际损失全由乙方负责。
因乙方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五、索证要求
每个合同期第一次配送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复印件。
六、供货时间
乙方从 年 月 日开始,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将学生营养餐送到学校,并派专人发放。以签订配送营养餐合同中的开始配送时间确定。
七、具体要求:
牛奶和面包实行捆绑供应。
牛奶要求为品牌液态常温纯牛奶,200毫升(含)以上盒装;必须有“QS”或“SC”标识、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必须是在省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部门取得备案资格的企业所经营的或授权经营的;牛奶奶源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专供牛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人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产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牛奶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
面包要求重量150g以上(总质量)。配送的面包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有“QS”或“SC”标识、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必须具有QS或SC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
八、合同的终止: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的履行: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供餐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九、评议考核:
确定乙方后,甲方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量为学校提供课间餐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课间餐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甲方可以定期对乙方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乙方被学校评议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四、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五、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两份,乙方三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 / 副本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一)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服务期限: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投标人在投标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截标日起 天(日历天)。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人数(人) | 数量(月) | 单价 (22天/月/人) | 服务期(年) | 投标报价(元) | |
1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 |||||||
服务期: 年 | |||||||
投标报价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运输费、配送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我单位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
6.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或投标人姓名,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进账单、电汇单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若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保证金专户在保证金递交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投标人足额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查验);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原件进行查验,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投标人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告)复印件;(如新成立的投标人则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格式自拟);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二)技术文件
(1)项目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按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项目概述或方案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服务承诺书
第1条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全部予以响应。
第2条 (由供应商按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为服务承诺格式,第1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列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