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RZ20C066
项目名称: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世纪花园 1 幢”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1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1 -
二、资金来源 - 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四、投标报名、开标有关说明 - 1 -
五、供应商须知 - 3 -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 3 -
七、联系方式 - 3 -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 6 -
一、工程概况 - 6 -
二、项目内容 - 6 -
三、项目要求 - 6 -
四、其他要求 - 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8 -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 8 -
二、报价要求 - 8 -
三、付款方式 - 8 -
四、知识产权 - 8 -
五、其他 - 8 -
第四篇 评审标准 - 9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9 -
二、评审标准 - 11 -
三、无效响应 - 12 -
四、采购终止 - 12 -
第五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12 -
一、经济文件 - 14 -
二、服务文件 - 16 -
三、商务文件 - 18 -
四、资格文件 - 20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委托,对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世纪花园 1 幢”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世纪花园 1 幢”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服务 | 14 | 2800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报名、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磋商文件发售、报名
1.发售期: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3.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
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123907228910802
3.2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登记并购买。
4.报名方式: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4.1非现场报名方式:
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本篇后附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1629@qq.com(邮箱)。
4.2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磋商地点: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磋商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30开始,2020年10月22日14:00截止。
(五)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00
(六)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七)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
(八)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十)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前一日北京时间17:00。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号:123907228910802
2、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十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人民币3500元。
1.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
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较场口支行
账 号:123907228910802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023-8869696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6399333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
附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HRZ20C066 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世纪花园 1 幢”装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服务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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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购本项目标书 份,共计 元。 转账人名称(个人转账必填): |
标书金额:300元。 发售人: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月 日
说明:
1.现金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后,请在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63993330
2.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1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3.请完整填写本表。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程概况
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世纪花园 1 幢”装修工程位于: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工程规模约1.4万平方米。工程范围为:地上6层(办公楼),地下2层(车库),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工程、生活给排水、消防末端改建、车库墙柱及护角翻新、新作地坪漆、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智能系统、厨房设备等(详见各专业施工图)。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200万元,暂定工期210天。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包含: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合同清单进行审查,提出咨询意见;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项目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1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在本单位注册,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驻场人员需具有独立实施装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经验且项目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或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或证明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派驻人员常驻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监督,做好跟踪日志。派驻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范围内必须驻守现场,法定节假日如因工作需要到现场的,由委托方提前通知。
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合同清单进行审查,提出咨询意见;
2、督促第三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3、对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情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格合理性等前期程序,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出具审核意见或者评价;
4、监督合同(施工、监理、设计等)履行情况;
5、参加本工程涉及到工程造价及合同的相关会议;
6、参与施工现场收方及签证,对隐蔽工程全过程形成影像资料备查;
7、对主要的建筑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协助招标人完成认质认价;
8、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咨询;
9、对新增项目及单价进行造价咨询;
10、审核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进度款,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
11、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13、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索赔纠纷;
14、配合招标人完成该项目的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15、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工作;
16、不得泄露跟踪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审核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交项目成员表,且配置人员工作经验及能力必须与工程项目工作难度相适应,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二次更换人员后仍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将扣合同服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项目人员应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2)接受项目后收集相关资料,跟踪审核单位按各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并作为考核跟踪审核单位的咨询成果;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材料设备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工作,并将相关意见反馈给相关参建单位(必须附询价记录或市场考察记录)。
四、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计价规范、行业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实施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按重庆市工程造价审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价要求
(一)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成交供应商对该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除完成以上本磋商文件内容约定外,如遇未列明可能出现、可能不出现的其他事项,其服务费用按成交金额固定不变。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达到5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达到80%时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最终竣工结算后一次性结清全部服务费用。
四、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审标准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 三、(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 |
3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评分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服务部分(60%) | 60 | 对项目全过程审计的目标、工作思路、内容、重点、风险及管控措施、实施路径与方法、组织管理等进行评分(20分): 目标思路清晰、内容详实、措施合理、实施方法切实可行20分;目标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完整、措施合理、实施方法切实可行15分;目标思路模糊、内容一般、无有效措施、实施方法可操作性一般10分;目标思路不明确、内容简单、措施方法一般5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 |
对项目实施方法措施先进、合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和保障手段进行评分(20分): 方法措施先进合理、具有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和保障措施20分;方法措施基本合理、具有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和保障措施15分;方法措施可操作性一般、能提供信息化管理、保障措施一般10分;方法措施可操作性一般、能提供信息化管理、无保障措施5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对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人员安排的合理、责任及分工是否明确进行评分(10分): 人员安排合理、责任分工明确10分;人员安排合理性一般、责任分工明确7分;人员安排合理性差、责任分工明确4分;人员安排合理性差、责任分工模糊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对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质量控制的思路、重点、实施路径与方法措施等进行评分(10分): 质量控制制度全面与保障措施完善的得10分;质量控制制度全面、保障措施一般的得7分;质量控制制度简单、保障措施一般的得4分;质量控制制度简单,无有效保障措施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3 | 商务 (30%) | 15 | 业绩(15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有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装修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的,有一个加5分,最多15分 | 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企业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等级及以上等级的得1分; 2、获得过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等级证书AAAA等级及以上的,得1分; 3、获得过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的,得1分; 4、获得过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成果奖”荣誉的,得1分;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师(全国注册造价师)的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不低于15年(以证书签发时间或注册时间为准)的,得1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获得过重庆市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先进工作者”或“十佳造价师”的,得2分;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师(全国注册造价师)的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5、拟派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师(全国注册造价师)的,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6、拟派人员中具有建造师的,得1分; 7、拟派人员中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级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预算定额或概算定额)的,得1分,最多得2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国家或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定额书籍封面及编制人员署名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五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第五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文件
(一)项目服务应答
(二)服务条款响应
三、商务文件
(一)商务条款响应
(二)业绩合同、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商务证明材料
四、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书面声明(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六)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自附)
投标文件必须软面装订
一、经济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服务文件
(一)项目服务应答
1、服务方案
说明:结合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和第四篇评标标准要求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2、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根基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条款响应
磋商项目名称:
本公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无偏离、无差异。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文件
(一)商务条款响应
磋商项目名称:
本公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无偏离、无差异。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业绩合同、与评标有关的商务证明材料:
四、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