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项目概况
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FCG2020TL-CS-070
项目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劳务外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
地 址:桐庐县迎春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凌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8500172
质疑联系人:330122211002fp
质疑联系方式:13606531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春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626647/13750807236
质疑联系人:宁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62664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
地 址:桐庐县春江路688号
传 真:0571-64217662
联系人 :陈毅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217655/0571-585070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采购文件2020-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购买服务项目.docx
116.3K
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CYZFCG2020TL-CS-070)
采购单位 : 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凌军
采购机构 : 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 总 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开标
5、 评标
6、 定标
7、 合同授予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财政局批准,现就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YZFCG2020TL-CS-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上限价 | 备注 |
1 | 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二年 | 52万元 | 详见采购内容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cn/)上自行查看和。
(注:招标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安装,(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
十一、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供应商应于2020年10月16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密封以快递或邮寄的方式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寄送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张春霞(收)联系电话:13750807236,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和收件将被拒收。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享商务报价分优惠。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当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凌军
联系电话:0571-58500172
投诉质疑联系人:王艺
联系电话:13606531178
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路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霞
电 话:0571-64626647/13750807236
投诉质疑联系人:宁婷
联系电话:18057161361
邮 箱:810323893 @qq.com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桐庐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217655/0571-58507058
传真:0571-64217662
地址:桐庐县春江路688号
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上限价 (两年总价) | 备注 |
食堂基础劳务服务 | 2年 | 28万元 | 需按人员进行报价 |
考评基础奖 | 2年 | 12万元 | 结合检查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的,给予0.5万元/月的基础考核奖金 |
考核优秀奖 | 2年 | 不超过12万元 | 在年度考核中达到良好以上的,给予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奖金奖励(0-0.5万元/月) |
合计上限价 | / | 52万元 | (其中24万元考核奖金为固定报价,不得下浮) |
二、服务人员需求清单:
(一)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人员安排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1 | 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 1名 |
2 | 早餐厨师 | 1名 |
3 | 包厢服务员 | 1名 |
4 | 打杂人员 | 1名 |
5 | 合计 | 4名 |
注:以上人员由中标方自行聘请厨房员工,被聘请的厨师和早餐厨师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需持有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三级以上烹调证书;服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打杂员工年龄50周岁左右,且每名员工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同时填写《招录员工报名表》,由中标方负责及时上报采购方管理备案。
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为基本要求,承包人可以根据项目特性及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合同期内,厨师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设备维护
(1)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承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2.中标方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中标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中标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检查和监督,建立采购人食堂管理小组,每月实施卫生、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卫生、安全检查档案;按季度进行全体职工对食堂满意度测评。基础服务外包费用为14万元/年,结合检查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的,给予0.5万元/月的基础考核奖金,在年度考核中达到良好以上的再给予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奖金奖励(0-0.5万元/月)。
注:考评内容见附件。补助奖励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临时安排增加的工作,月度卫生、安全检查结果,季度满意度测评,年度总测评。
6.食堂区域内垃圾用袋装收集,餐厨垃圾要按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的工作按相关卫生标准严格执行。
7.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7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承包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8.承包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9.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0.中标方要为食堂餐饮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投标人负担。
11.中标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食堂节电、节水、节气工作(水、电、燃气费用都由采购方承担)。
12.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中标方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3.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食堂内所使用的设备都由采购方提供)。
14.采购人会成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监督食堂平时菜品采购,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15.中标方要按时供餐。无故不得提早或推迟供餐时间,未按时供餐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 元。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早或推迟供餐,或可对部分人员提早供餐。
16.中标方着装要规范、整齐。不穿戴工作服的,需立即进行整改,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17.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中标方需立即进行整改。厨房垃圾未分类收集或溢流的,餐具清洗未到位有残余饭菜粒的,菜品中有较大异物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 元。
18.必须保证厨房员工及时到岗到位和食堂运作稳定保障供应。如因食堂工作人员更换或请假应事先征求采购方意见,并在三日内补足缺位,即第四天起仍缺员的,采购方将按照实际缺员的天数和平均月工资额扣除劳务工资。
19.中标方在中标后食堂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应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20.禁止事项
(1)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中标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中标方不得在食堂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食堂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食堂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21.合同总价金额中已包括一切税金和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资金、补贴、社会保险费、意外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人.年)、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按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个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食堂菜品、米、油、调味品采购
1.食堂用餐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餐和中餐全体人员用餐;值班人员晚餐和周末及节假日中餐为8人桌餐,餐标8菜1汤;如有特殊情况外来人员桌餐订餐,采购人会提前通知。
2.餐标:日常快餐用餐食材由中标方负责采购及加工,标准为400元/人/月。
早餐:白米粥、现磨豆浆、鮮肉大包、菜包、菜饼、麻球、鸡蛋、煎馒头、玉米、炒粉丝、汤面、油条、煎水饺、小笼包等。
中餐:四个荤菜、三个小炒、三个时令蔬菜,荤菜应有肉类、水产类、家禽类,小炒应荤素搭配,菜品应确保新鲜,一周内每天搭配不重复。
晚餐及周末、节假日桌餐:(8人标准为8菜1汤)。
中标方每周末应提前列好下一周的菜单供采购方审核,审核确认后由中标方按菜单进行采购。
3.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中标方负责,并由双方共同验收。中标人人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4.每月食堂费用
按110人测算,110人*500元/人=55000元/月。其中400元直接用于购买每月食堂消耗的菜品、米、油、调味品等用餐费用。100元为工作人员充卡自行在食堂小卖部购买临时便餐和其它食品。消费完卡内余额一年一结,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要在当年内消费清卡。
5.其他情形
(1)增加人员就餐。如有会议用餐,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需增加人员的人数,中标方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规定人数增加菜品数量,会后凭会议用餐申请单以规定的就餐标准另行结算。
(2)来客就餐。如有来客等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食堂就餐的,凭当日领取的餐券到食堂就餐,中标方凭餐券以规定的就餐标准另行结算。
(3)公务招待。如有县外来客确需进行公务招接待的,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中标方提前排好菜单,做好菜品食材采购,餐标原则上为30-40元/位,按标准不超过40元/位,凭公务接待申请单结算。结算方式为菜品食材购买成本加工资补助。菜品食材购买成本以实际为准,工资补助以就餐人数为依据,6人以下为50元/桌,6人以上为80元/桌。
(4)采购人已经为中标方承担所有劳务人员开支;食堂经营水、电、燃气费;食堂所有设备;因此在食堂菜品销售定价时应报采购人备案,如实提交采购菜单的价格并进行接近成本价低利润销售。
6.食堂每月消耗的菜品、米、油、调味品等一切货物供货方都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供货采购,同时所有商品都必须提供该批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生产日期等信息。所有菜品、米、油、调味品等需留取不少于120克样品封存48小时。
四、 转让和分包
未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资信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 | 二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可续签一年合同。 |
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 | 1.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入采购人指定帐户,服务期满后,经用户单位确认,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2. 按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一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如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 |
六、其它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提起民事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合同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所属所有人员、设备、车辆如发生纠纷或各种意外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必须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与采购人无涉。
▲5.采购人将组建食堂监督管理小组不定时对中标方进行临时卫生检查和全员满意度测评,如检查和测评多次不合格或测评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单方面的解除合同。
5.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含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1.5%。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第三章 投标方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磋商内容及要求 |
3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4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5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制作进报价文件中;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政策 融资对象: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桐庐县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5-24/3117.html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5-30/3144.html |
6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7 | 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交纳。 |
8 | 中标人须负责完成所中标项目的运输、安装等事项,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9 | 答疑与澄清:磋商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 |
10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
11 | 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密封以快递或邮寄的方式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寄送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荣正财富广场1302室(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张春霞(收)联系电话:13750807236,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和收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5、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且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开标。 |
13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4 | 评标结果公示: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cn)发布中标公告。 |
15 | 质保(服务)期:所有产品要求不低于1年7*24小时质保期和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实行无条件免费更换。 |
16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7 | 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 |
18 | 采购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
20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21 |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22 | 本项目设上限价,上限价为人民币52万元,(其中24万元考核奖金为固定报价,不得下浮)。 |
23 |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产品的供货、运杂、保险、装卸、搬运、质保期、售后服务及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总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报价不唯一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24 | 服务期:2年 |
25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 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关于环保检测要求和质量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6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 |
27 |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招标人”指桐庐县人民政府桐君街道办事处。
3.“采购机构”系指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特别说明
1、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磋商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服务商
▲6、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七)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标人认可采购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及投诉(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磋商原则和程序
5.政府采购合同
6.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澄清。
2.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供应商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3.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均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质文件(不含报价):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若需要)。
2.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
(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格式见附件);
(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应急的响应、处理、定期回访、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
(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
(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
(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格式见附件);
(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资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资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