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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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总则
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
签订合同
保密和披露
询问和质疑
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山西省公安厅给刑事技术业务用房购置购厨房设备、排烟工程和厨杂物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C-2020-022
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给刑事技术业务用房购置购厨房设备、排烟工程和厨杂物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9389元
最高限价:609389元
采购需求:
本次谈判分一个包进行,报价人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排烟系统、厨杂物品 | 1 | 批 | 具体采购明细见谈判文件 |
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其他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会议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会议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1如报价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完整复印件贰套)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领取采购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开标时间 | 拟投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2、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 号:0502126009200131228
3、公司邮箱:sxhxtzbdl@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安厅
地 址:太原市龙城北街78号
联系方式:0351-7387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电梯12B)1311室
联系方式:0351-2520767、0351-2488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丽、郝晓月、赵淑欣
电 话:0351-2520767、0351-2488390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山西省公安厅。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物品。
2.4“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报价人。
2.6“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报价人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报价人。
3.3依法注册的报价人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5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备案。
3.8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8.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8.2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报价人诚信档案。
③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报价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8.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人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8.5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拟采购的产品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4. 报价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谈判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注:本谈判文件中凡加注*部分必须提供且不得缺失或无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此项不做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报价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当天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报价人提供);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要求保证金必须为基本户汇出且汇出银行全称、账号必须与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开户银行、账号信息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形,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本次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本次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任意一险)的凭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注:本项报价人合同案例以提供同类型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完整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以在报价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为准。同时,本款可作为的合同案例指报价人自身同类型的合同案例或者制造厂商自身同类型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报价人或制造厂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报价货物采购需求指标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提供针对本项目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保障措施;
提供用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证件、有效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社保交纳证明(要求在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内体现),要求报价单位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情况;
*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账户信息函(基本户)(见‘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属于可不提供)(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属于可不提供)(见‘响应文件格式’);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不属于可不提供)(见‘响应文件格式’);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双面打印、统一编目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报价人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2000元作为保证金。
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须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保证金要求报价人按以下要求交到指定帐户上。
收款单位: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
帐 号:0502126009200131228
(3)报价人的保证金交纳时,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账户信息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及银行保证金回单,以此作为谈判活动结束后退还保证金的依据。
(4)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报价人持保证金交纳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付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1-2520767
(5)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付。中标的报价人持保证金交纳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付手续。
(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付报价人的保证金,但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付的除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付:
(一)报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报价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移交、验收和售后服务等的全过程服务进行报价。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要按报价货物数量、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事项,并由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报价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在谈判时予以考虑。
(4)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谈判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谈判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报价人自行设计。
(6)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
为防止报价人恶意竞标,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是指报价人投标报价低于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指标且无法保证质量的成本价。对于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谈判小组将不予以评审,拒绝其报价。
(7)本项目为非单一采购项目,且核心产品为粤式双头单尾炒炉,如多家代理商提供的粤式双头单尾炒炉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第一轮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报价人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并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一轮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未按本项目主要技术要求提供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报价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二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但具体报价轮次方式的确定,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现场报价的情况调整报价轮次进行多轮报价,以最终轮次的报价作为成交报价。
15. 谈判会议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后方予签到。
15.3由签到报价人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
15.4所有报价人退场等待谈判。
16.组建谈判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6.2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报价人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三)编写评审报告;
(四)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的报价人违法违规行为。
17.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7.1资格性审查
谈判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仅接受正偏离或无偏离)、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谈判小组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将认定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报价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谈判小组发现报价人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17.4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报价人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17.5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数量不足3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本项要求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的项目预算。)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谈判小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人。
17.6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7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8.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2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作出书面响应承诺。
19.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9.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9.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作出书面响应承诺。
19.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保证金。
19.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
19.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需经谈判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 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20.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20.2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作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0.3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1. 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2. 确定成交候选人
22.1本次谈判经采购人授权由谈判小组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报价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报价人,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2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货物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2.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报价人。
23. 谈判过程保密
23.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5. 成交通知
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报价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4采购人与成交报价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5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报价人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报价人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请报价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收取方式:现金或网上银行支付,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收取。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7.5违反27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采购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 报价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报价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二)联系部门:质疑投诉部
(三)联 系 人:李女士
(四)联系电话:0351-2520767
(五)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8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十三层1311室
报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报价人共同提出。
30.5报价人提出的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
30.9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
2、交货地点:山西省公安厅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及要求:全新货物,符合国家合格产品标准及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4、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三年。质保期内凡属正常使用情况下,因货物质量问题,报价人或厂家将给与保修服务(提供免费维修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服务);质保期内及质保期过后货物发生故障,提供24小时响应优质服务,确认故障并协助排除故障,以保证货物正常运行;质保期内人工费全免,质保期外只收取工料的成本价。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交付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6、验收:
(1)货物到达并安装调试完毕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如有其它情况,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具体满足产品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产品和附件清单、质量合格鉴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等。
(3)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为原厂家配置,不得以次充好,并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采购单位要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检,如不符合产品验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人承担。
(5)采购人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产品、技术等要求组织对成交人提供的产品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产品、技术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所提供的货物低于报价承诺标准的情况,将责令供货方严格依据谈判承诺标准予以全部重新提供货物,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赔偿责任。
7、本项目要求交货时报价人就所投货物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对货物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报价人提供非法渠道的货物,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报价人要承担货物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货物生产企业的责任。
8、包装要求:要求所报货物按相关标准包装,由于因包装造成的产品损害,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报价人需具有独立完成所承担项目的能力,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转包。
10、报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全面,否则谈判小组有权对其响应文件不予以重点评审,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指标 | 备注 |
一、厨房设备 | |||||
热加工间 | |||||
1 | 四头煲仔炉 | 1 | 台 | 1.规格750*760*950。 2.主架用40*40*4mm角铁焊接,坚固并能承载所有附件,角铁架涂有足够的防锈漆,配不锈钢子弹脚。 3.炉灶围板用1.2mm厚不锈钢板,且容易卸下,使用不锈钢螺丝固定, 4.炉台面用1.2mm厚不锈钢板,台面下有承托,不能下陷。 5.燃烧器上有铁炉花,厚20mm以上。 6.铜质管路,开关方便,火力任意调节,阀门耐用。 | |
2 | 炉拼台 | 3 | 台 | 1.规格300*1000*1250 2.采用304不锈钢板材;面板≥ 1.2mm 厚不锈钢板加强筋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Φ 51x1.0mm 厚支管并配重力调整脚。 | |
3 | 粤式单头单尾炒炉 | 1 | 台 | 1.规格1200*1000*1250。 2.采用高强度SUS304不锈钢板材;整体拉伸灶面,Φ550 炮 台,Φ400 尾撑;台面≥1.2mm 厚不锈钢板,靠背、前脸、侧板、前围、侧围均≥1.0mm 厚不锈钢板。采用广式预混节能炉头,配二台 E级绝缘 550W/220V鼓风机;灶体骨架采用 4*4 不锈钢方管,炉膛采用A3§3mm 冷轧钢板,配一体炉膛节能炉头;内垫 25mm 厚保温矿棉隔热。配长明火及前置式保压开关水制、气制及点火棒,配火种制;风阀、风管和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管。 | |
4 | 粤式双头单尾炒炉 | 1 | 台 | 1.规格1800*1000*1250。 2.采用高强度SUS304不锈钢板材;整体拉伸灶面,Φ550 炮 台,Φ400 尾撑;台面≥1.2mm 厚不锈钢板,靠背、前脸、侧板、前围、侧围均≥1.0mm 厚不锈钢板。采用广式预混节能炉头,配二台 E级绝缘 550W/220V鼓风机;灶体骨架采用 4*4 不锈钢方管,炉膛采用A3§3mm 冷轧钢板,配一体炉膛节能炉头;内垫 25mm 厚保温矿棉隔热。配长明火及前置式保压开关水制、气制及点火棒,配火种制;风阀、风管和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管。 | |
5 | 单星盆台 | 1 | 台 | 1.规格600*600*800+150; 2.不锈钢板为304#不锈钢板; 3.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4.加强力加强筋: 5.脚管为38X38X1.2mm厚不锈钢管; 6.脚管下配38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7.横撑25X1.0mm厚不锈钢管; 8.来水为DN13mm;去水为DN50mm。 | |
6 | 洗地龙头 | 1 | 台 | 1.10米。 | |
7 | 单头大锅灶 | 1 | 台 | 1.规格1100*1200*1250。 2.采用高强度SUS304 不锈钢板材;整体拉伸灶面,Φ550 炮台,Φ400 尾撑;台面≥1.2mm 厚不锈钢板,靠背、前脸、侧板、前围、侧围均≥1.0mm 厚不锈钢板。采用广式预混节能炉头,配一台 E级绝缘550W/220V鼓风机;灶体骨架采用 4*4 不锈钢方管,炉膛采用A3§3mm 冷轧钢板,配一体炉膛节能炉头;内垫 25mm 厚保温矿棉隔热。配长明火及前置式保压开关水制、气制及点火棒,配火种制;风阀、风管和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 管。容积 200L;锅体采用一次冲压成型的半球形不锈钢锅体,整体圆度误差小。 | |
8 | 单头矮仔 | 1 | 台 | 1.规格600*700*500。 2.采用高强度SUS304不锈钢板材;面板厚度≥1.2mm;一次性铸造炉花,燃烧器为高效节能型6寸炉头。配≥4 只不锈钢子弹脚,带防泄漏阀门。 | |
9 | 双层工作台 | 2 | 台 | 1.规格1200*8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工作台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6.台下面安装有底层板,底层板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1.0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 |
10 | 电双开门蒸饭车 | 1 | 台 | 1.24竖盘。 2.采用304 不锈钢板材;柜身内框架厚度为≥1.2mm 厚不锈钢板,柜体外壳、门、前脸、侧板前围、侧围均为≥ 1.0mm 厚不锈钢板脚轮为塑胶万向轮(或加强支腿)。蒸柜门板骨架采用40x40x3.5mm 厚国标角钢焊接并刷防锈漆,前置开关水制,气制、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管,浮球阀自动补水。 | |
11 | 三层六盘烤箱 | 1 | 台 | 1.规格1200*900*1600。 2.层数:3层,每层烤盘数量:2盘。 3.温度范围:0~300℃ 外表面板材:不锈钢面板+喷漆板材。开门方式:向下向外。 | |
12 | 单通工作柜 | 2 | 台 | 1.规格1800*800*800。 2.工作柜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工作柜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侧面板及后围板用1.0不锈钢板。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应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脚管为直径60mm不锈钢子弹形调整脚。 6.活动式底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4面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层板下面安装25mm*100mm*25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7.所有不靠墙的工作台面四边折成U形。 8.滑动拉门用1.0mm不锈钢作外壁,1.0mm不锈钢作内壁。门安装平装式接引手柄。门采用双层式构造,中间发泡。门厚12-15mm。门采用吊装式滑轨,不用工具就可以卸下,拆卸方便,移动灵活,以便清理。 9.双滑动拉门安装双滑轨,下面并安有门的限位器,以防门在滑动时变位。 | |
13 | 双星水池(背靠背) | 1 | 台 | 1.规格600*1600*800。 2.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厚t≥1.0mm,支架竖撑采用Φ38mm*t≥1.5mm厚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重力子弹脚,水槽400深.每个槽口配有上、下水装置,配冷热水龙头及金属下水口。 | |
14 | 双层工作台 | 1 | 台 | 1.规格1600*8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工作台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6.台下面安装有底层板,底层板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1.0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 |
15 | 木面案制冷工作台 | 1 | 台 | 1.规格1800*8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木案选用木材制作,厚50mm,并经过干燥处理,不开裂,不变形。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 |
16 | 保鲜工作柜 | 1 | 台 | 1.规格1800*800*800。 2.温度范围:+5~-5℃。 3.制冷方式:直冷。 4.不锈钢箱体:内外不锈钢板,耐潮不锈,不容易滋生细菌。 5.箱体整体发泡:聚氨指高压发泡,箱体更稳固,保温性能更好。 6.新型门封:降低冰箱门与箱体的密闭间隙,降低漏热、能耗,增加食品卫生保鲜度,密封效果可靠性增加。 7.性能稳定,制冷效果好,高效、低噪音,节能更省电。 8.制冷系统化:设计精细,部件优化,制冷效果稳定均匀,安全可靠。 9.铜管蒸发器:采用了加厚处理,寿命长,制冷稳定。 10.新型丝管式风冷冷凝器制冷循环顺畅,能降低压缩机负荷,节约能源,延长使用寿命。 11.智能温控:冷柜温度自由掌控,操作方便。 12.自动回铰链,门体支撑加固,防止冷量流失。 13.线组:JST端子插接,更换、调试方便,安全系数高。 | |
17 | 双层台面立架 | 2 | 台 | 1.规格1800*300*600。 2.采用SUS304不锈钢板。 3.下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支架通脚采用Φ48×1.2mm不锈钢管。 | |
18 | 搅拌机 | 1 | 台 | 1.30型。 2.下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支架通脚采用Φ48×1.2mm不锈钢管。 | |
19 | 翻盖式和面机 | 1 | 台 | 1.50型。 2.尺寸约930*680*970。 3.本机器四面由油漆铁皮包围,面斗里面及面斗均采用不锈钢或同等材料制造,主轴经电镀处理,符合卫生要求。 | |
20 | 压面条机 | 1 | 台 | 1.75型。 2.采用 40*40mm 角铁做骨架,压辊直径:102mm。产量:100KG/时;采用铜线电机,电压:380V,功率:3KW,不锈钢双辊棍,铸钢齿轮;配备宽、窄面刀和托面板。 | |
21 | 六门雪柜 | 1 | 台 | 1.双机双温。 2.温度范围: -18/-22°C运行环境温度43°C容量: 600L,外部尺寸: 720 X865 X 2025 mm,內部尺寸: 600 x 660x 1400 mm,雪种: R404A层网:4个,供电要求: 220-240V/50Hz/1P,运行功率: 597W制冷功率: 480W,蒸发温度: -30°C电流:4.1A凈重量: 136kg,SUS304不锈钢外壳内胆,门可做半门或全门,双真空三层LOW-E玻璃,整体不锈钢拉手,内部圆角,控制器带冷凝器报警功能,蒸发器防腐处理,节能环保隔热层245fa,EC型节能风扇,节能型制冷系统。防倾斜GN层网支架,带锁自动闭合门,欧式承重可调脚。 | |
22 | 四头保温卤台 | 1 | 台 | 1.规格700*700*800。 2.水箱槽体采用厚1.5不锈钢板,配电热管,配不锈钢1/1GN盆连盖;采用数显温控装置,自动恒温,设漏电保护电路。 3.柜脚采用φ38*1.5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子弹脚。 4.配上水、下水口及阀门。 | |
23 | 双层工作台 | 1 | 台 | 1.规格1400*7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工作台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6.台下面安装有底层板,底层板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1.0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 |
24 | 单眼煮面炉 | 2 | 台 | 1.φ500。 2.采用304不锈钢制作,额定电压:380V,额定输入功率:18kw, 3.额定频率:50HZ,防水等级:IPX4。 | |
25 | 落地电炸锅 | 1 | 台 | 1.规格800*500*800。 | |
26 | 木面案工作台 | 1 | 台 | 1.规格1200*8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木案选用木材制作,厚50mm,并经过干燥处理,不开裂,不变形。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 |
27 | 电饼铛 | 1 | 台 | 1.落地 2.上档下档单独控制,自动恒温,配深白铝锅,功率 380v/220v 5kw。 | |
28 | 9KW电开水器 | 1 | 台 | 1.规格480*450*1310。 2.连接自来水水管,经过高温100度杀菌,所有管道全部封闭,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 3.自动进水,无加水麻烦,数码显示水温,温度达到100度自动断电,水罐始终满水,不存在干烧问题; 4.采用不锈钢制造,人机工程设计。 注:本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 |
29 | 灭蝇灯 | 1 | 台 | 1.规格400*150*350。 2.功率:约40w;石英玻璃制成,透光率强; 3.臭氧浓度大70%mg/m,紫外线辐照度大于70uw/cm(1米处),输出稳定; 4.灯开启能同时产出臭氧和紫外线协同消毒杀菌; 5.灯经特殊处理,寿命≮8000小时; 6.陶瓷灯头,防老化开裂。 | |
30 | 收碗车 | 2 | 台 | 1.规格500*688*850。 2.全不锈钢结构,符合食品安全卫生,分三层,每层高度240mmm,850*500*900mm。 3.车身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 4.配有四个灵活的自由转向活动脚轮,两个带有锁紧装置。 5.脚轮直径:100mm,脚轮材料:耐磨、耐油、塑料材料,安装滚动轴承。 | |
凉菜间 | |||||
1 | 单星洗手台 | 1 | 台 | 1.规格450*400*800+150; 2.不锈钢板为304#不锈钢板; 3.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4.加强力加强筋: 5.脚管为38X38X1.2mm厚不锈钢管; 6.脚管下配38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7.横撑25X1.0mm厚不锈钢管; 8.来水为DN13mm;去水为DN50mm。 | |
2 | 灭蝇灯 | 1 | 台 | 1.规格400*150*350; 2.功率:约40w;石英玻璃制成,透光率强; | |
3 | 单星盆台 | 1 | 台 | 1.规格600*600*800+150; 2.不锈钢板为304#不锈钢板; 3.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4.加强力加强筋: 5.脚管为38X38X1.2mm厚不锈钢管; 6.脚管下配38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7.横撑25X1.0mm厚不锈钢管; 8.来水为DN13mm;去水为DN50mm。 | |
4 | 双层台面立架 | 1 | 台 | 1.规格1800*300*600; 2.采用SUS304不锈钢板; 3.下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支架通脚采用Φ48×1.2mm不锈钢管。 | |
5 | 保鲜工作柜 | 1 | 台 | 1.规格1800*800*800; 2.温度范围:+5~-5℃; 5.箱体整体发泡:聚氨酯高压发泡,箱体更稳固,保温性能更好; 6.新型门封:降低冰箱门与箱体的密闭间隙,降低漏热、能耗,增加食品卫生保鲜度,密封效果可靠性增加; 7.性能稳定,制冷效果好,高效、低噪音,节能更省电; 8.制冷系统化:设计精细,部件优化,制冷效果稳定均匀,安全可靠; 9.铜管蒸发器:采用了加厚处理,寿命长,制冷稳定; 10.新型丝管式风冷冷凝器制冷循环顺畅,能降低压缩机负荷,节约能源,延长使用寿命; 11.智能温控:冷柜温度自由掌控,操作方便; 12.自动回铰链,门体支撑加固,防止冷量流失; 13.线组:JST端子插接,更换、调试方便,安全系数高。 | |
6 | 台式电磁炉 | 1 | 台 | 3KW | |
7 | 单开门展示柜 | 1 | 台 | 1.规格650*760*1950; 2.304不锈钢制作。 | |
8 | 紫外线消毒灯1 | 1 | 台 | 50W | |
9 | 五层平板货架 | 1 | 台 | 1.规格800*550*1800。 2.工作层架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层板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25mm*100mm*25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4.所有层板都安装补强撑,面板能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 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 |
粗加工间 | |||||
1 | 双层工作台 | 1 | 台 | 1.规格1800*700*800。 2.工作台为全部不锈钢结构,满足卫生和清洁要求。 3.工作台面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 4.所有工作面都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1500kg/m?的平均载荷不变形。 5.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5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都安装不锈钢子弹形底端可调脚。 6.台下面安装有底层板,底层板38mm高,12mm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1.0mm的不锈钢槽型补强撑。 | |
2 | 单星盆台 | 1 | 台 | 1.规格1000*700*800+150; 2.不锈钢板为304#不锈钢板; 3.台面及星斗不锈钢厚1.2mm; 4.加强力加强筋: 5.脚管为38X38X1.2mm厚不锈钢管; 6.脚管下配38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7.横撑25X1.0mm厚不锈钢管; 8.来水为DN13mm;去水为DN50mm。 | |
3 | 三星盆台 | 1 | 台 | 1.规格1800*700*800+150; 2.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厚t≥1.0mm,支架竖撑采用Φ3 推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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