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5 16:56
一、项目编号 |
5109012020001018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遂宁康味厨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兴隆街54号1层,1层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7228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彭志、刘兰兰、黎正学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20〕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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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地址: | 遂宁市开发区雅居巷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825-26680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锦城路327号金鸿城归谷7幢2层201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787007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黎先生 |
电话: | 0825-2668019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 务外包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九月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32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 ............................................................................................................... 3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0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9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9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106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 页 共 124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 局委托,拟对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9012020001018。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 包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72.6 万元/年,最高限价 72.6 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包括局机关、嘉禾派出所、富源路派出所、北固派出所、新桥派出 所、广德派出所的食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 页 共 124 页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 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 页 共 124 页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 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进行报名获取磋商 文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3.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 民币 24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获取磋商文件时,招标文件通过网上报名进行获取,供应商报 名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在“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 所有资料需盖鲜章后再进行扫描,扫描件需为 PDF格式,文件名称为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将扫描件发至邮箱 2328127224@qq.com,发送 后添加微信 15182592007(备注公司名称)缴纳报名费。单位介绍信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4 : 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遂宁市船山区滨江北路 1180 号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 页 共 124 页 3 层 1 号(面对未来城东门左侧中商国信),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通讯地址:遂宁市开发区雅居巷 1 号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0825-266801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界福东路 66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0414396 报名及财务咨询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5182592007 公司邮箱:2328127224@qq.com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 页 共 124 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72.6 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72.6 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 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 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 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 中记录。 4 联合体要求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5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 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 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 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 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 页 共 12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 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节能产品政策体现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相关要求,依 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 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 优先采购产品、环保采购清单中产品给予 3%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 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 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 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 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 三、信息安全产品 1、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 库[2010]48 号)的规定,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安全隔离 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产品、安全审计产品、 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防火墙产品、 入侵检测系统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强制认证实 施规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网络脆 弱性扫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智能卡 cos 产品必须 获得信息安全认证。 2、 响应产品属于上述产品范围的,供应商须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 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 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 页 共 12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 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六、产品强制性 3C 认证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所投产品如涉及 强制性 3C 认证的,供应商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 七、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5]3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 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 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 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 GB1562911/1102 )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安 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 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 除外)。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 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 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 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 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 告。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0414396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0414396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 个工作日 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皓悦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5182592007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皓悦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皓 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 质疑由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 页 共 12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18040414396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界福东路 66 号 邮政编码:629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 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 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遂宁市财政 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5-2313824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 169 号四楼。 邮编:629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18 中标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 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 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携带公司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 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备查)与招标代 理服务费的缴纳凭证。(须加盖公司鲜章) 19 供应商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 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 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 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 〔2020〕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查询。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 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 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 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文件 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 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 页 共 12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0 签到说明(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 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到 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加盖公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 页 共 124 页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 页 共 124 页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 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 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2 页 共 124 页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 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 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 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 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 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3 页 共 124 页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 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 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定的特定条 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 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 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 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4 页 共 124 页 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 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 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 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 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5 页 共 124 页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 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 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6 页 共 124 页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 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 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7 页 共 124 页 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 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的,可以在开标前 1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 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 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 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 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 商自己承担。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8 页 共 124 页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 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 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 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 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 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 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 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9 页 共 124 页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 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 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 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 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 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 章。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0 页 共 124 页 18.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 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 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1 页 共 124 页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 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 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 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 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 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2 页 共 124 页 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 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 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 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 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 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 表签字的方式。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3 页 共 124 页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 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 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 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 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 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4 页 共 124 页 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 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 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 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代理机 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 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 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 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5 页 共 124 页 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 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 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 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 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6 页 共 124 页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 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 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 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 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 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 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 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7 页 共 124 页 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 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 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 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 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 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 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8 页 共 124 页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 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 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 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 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29 页 共 124 页 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 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 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材料到四川皓悦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 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0 页 共 124 页 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 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1 页 共 124 页 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 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 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 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 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 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 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 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 要求。 42.(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2 页 共 124 页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提交“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体工商户:提交“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 提交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 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六、商 业信誉承诺函。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3 页 共 124 页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 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 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 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银行资 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个月内由供应 商所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 件;⑤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 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公司简介。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 2019 年(任意三 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 2019 年 (任意三个月) 缴纳社保的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4 页 共 124 页 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原件),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 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自行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2)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本项目行业行政主管的明 文规定或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听证标准为准。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对此 项无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证明材料: (1)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范围应包括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期限应为 3 年(若供 应商成立不足 3 年,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 (2)若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由供应商在响应文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5 页 共 124 页 件中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阶段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 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2)企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3)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二)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1)采取网银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6 页 共 124 页 金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含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2) 采取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现场提供保函原件,响应文件中 提供保函复印件。 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 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 提供。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 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4.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检测等服务的证明材料:(1)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 自拟);(2)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 件(格式)四“承诺函”填写,不单独进行承诺。 5.同一合同项下,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 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1)可提供承诺 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2)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 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四“承诺函”填写,不单独进行承诺。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7 页 共 124 页 6.同一合同项下,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未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证明材料: (1)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2)可参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四“承诺函”填 写,不单独进行承诺。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8 页 共 124 页 二、应该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证明材料 无。 注: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包含对原件扫描、复印、 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且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公章或 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 求。 2、本项目在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 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39 页 共 124 页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 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 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2.6 万元/年(超过最高限 价作无效竞标处理) 二、人员配置与工作职责 1.厨师 7名。 其中局机关 2名(含早餐厨师 1名)、5个派出所各 1名。 1)、负责对下属人员的工作分配与调动; 2)、菜品创新,每日菜谱的更新; 3)、调料的配置,菜与调料的比例; 4)、新鲜菜、冷冻卤菜、肉类、冷菜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进行分 类处理; 5)、熟练掌握大锅菜、小锅菜与调料加油的配比; 6)、炉台安全的管理; 7)、灶台上下卫生的清洁; 8)、对用餐人员反馈意见进行提炼改善; 9)、负责对陈、旧菜使用意见的确定; 10)、上级主管交办的事项。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0 页 共 124 页 2、帮厨 5名。 其中局机关 3名、嘉禾派出所 1名、富源路派出所 1名。 1)、负责对食材的清洗和加工工作; 2)、负责对碗、盘、筷等餐具淸洗和消毒工作; 3)、负责食堂的卫生; 4)、负责对清洁完毕的碗、盘、筷进行整理、堆放; 5)、负责对厨余垃圾等的清理; 6)、上级主管交办的事项。 3、如遇加班、临时供餐等事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就餐服务工 作。 ①抽调厨师高标准地做好每年 10次以内接待,免收服务费。 ②健全厨房资产台账。 ③健全库房物资出入库台账。 三、考核及工作要求 1.按甲方要求制作菜品,保质保量供应食堂用餐,节假日无休。 工作日每餐约 450 人就餐(其中局机关 150 人,嘉禾派出所 80 人、 富源路派岀所 80 人、北固派岀所 60 人、新桥派岀所 40 人、广徳派 出所 40 人),节假日有值班和加班人员用餐。机关食堂每天早上提 供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面包、小菜、油条、面条、米线等餐食, 午餐两荤两素一汤一水果,晩餐一荤一素一汤或水饺、馄饨等。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条 例》及消防安全等法规规定,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清三消毒”,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1 页 共 124 页 保证膳食的质量、卫生和安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配合甲方管理食堂。每日下午 5点前拟好次日全天食材采购清 单送甲方食堂管理员;协助甲方做好食材验收,防止变质发霉食物流 入;注重营养均衡,按周制定食谱进行公布;厉行节约,协助甲方严 格控制运维成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根据就餐人员数量准备膳食, 杜绝浪费: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作玚所、就餐环境整洁, 潲水等不得随意抛弃。 4.加强派遣人员的管理,所有人员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自 行承担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保险费(失业险、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 房租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法定税金等,负责处理与其引发的 劳动争议或产生的相关问题。派遣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做到 安全、文明服务,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围裙,戴工作帽、口罩,手 套等,着装整洁,不得高声喧哗。 5.负责管好甲方交付的各类设施、设备、食物等,不得将食堂内 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若有人为损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的 用具数量质量应与原物品相当。 6.不得利用厨房、餐厅、食材等物品从事合冋规定以外的任何经 营活动。 7.服务方应当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备查。 8.凡因食品安全卫生、加工不当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服 务方负责。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2 页 共 124 页 9.服务方要定期巡査厨房设备,保证安全使用,对食堂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设备使用不当等原 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人身伤害,均由服务方负责。 10.派遣人员掌握以下应急措施:(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 应急措施;(2)消防应急措施:(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四、处罚及安全责任 1.服务方因管理不善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发生消防、卫生、安 全等事故的,由服务方承担相应责任服务方应协助甲方检查食物、原 材料及调味品的品质。 2.服务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者不按合同规定供餐,甲方告知 服务方后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对服务方进行处罚。 3.甲方每月都将根据《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考核细则》进行 考核。 五、考核范围及处罚办法 1.考核范围: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病员、 医务人员满意率,有效投诉等。满分为 100 分,95 分以上为合格; 80-95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考核不合格。 2.处罚办法:甲方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加以运用。考核分在 95 分以上,全额发放当月劳务费;95 分以下,每扣 1 分罚款 100 元, 罚款在每月甲方支付服务管理费中扣除。如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的,甲方有权并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考核合格,方可发放上一月劳务 费;如连续 2 个月月考核或半年内有 2 次月考核结果在 80 分以下,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3 页 共 124 页 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没收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其中:食品原料不在保质期内者,罚款 200元; 熟食中发现有异物,罚款 50 元/次,第二次 100 元/次,以此类推, 如再次发生,罚款金额较上一次的标准增加 50元。) 3.考核明细表详见下页。 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考核细则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 结果 扣分 得分 服务 质量 (35 分) 食堂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 须持有效工作证上岗,着 统一工作装,仪表整洁, 不得佩戴装饰品,并将头 发置于工作帽内。 一项不符合要 求发现一次扣 1 分。 食堂内禁止一切吸烟、打 闹、酬酒、赌博等不良行 为。时刻保持自身形象, 不得有挖鼻孔、对食品打 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发现一次,扣 1 分。 分发食品时,必须使用食 品夹接触食品。发现一次 徒手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徒手 接触食品,扣 1 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4 页 共 124 页 食堂工作人员要耐心解 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 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有问题按正常途径反应汇 报。 发 生 有 效 投 诉,每人每次 扣 1 分。如造 成不良影响, 视情节轻重, 另作处理。 严格按照分局就餐规定时 间开饭,并及时摆放、清 洗、回收餐具。 未收到警保室 通知私自提早 或延后开饭, 发现一次扣 1 分。未及时摆 放、清洗、回 收餐具,发现 一次扣 1 分。 卫生 标准 质量 (20 分) 平时工作日,所有食堂工 作人员均须在岗在位:周 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在保 证食堂能够按时按质量供 应膳食的前提下,安排轮 岗。 营养食堂应时刻保持清洁 发现污染源一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5 页 共 124 页 卫生,特别是厨房操作间 应保证无四害等污染源, 防污、防尘设备应及时清 洗,保证防污有效。 次扣 2 分,未 及时清洗防污 防尘没备发现 一次扣 2 分。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 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 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 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 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无过期、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 并没明显的区 分标志扣 2分, 生、熟食品未 分开且食品存 放,没有分类 分架扣 2 分。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 净、无积水、无杂物,操 作台及售饭台及灶台卫生 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 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每周必 须组织员工对食堂至少进 行大扫除一次。 发现一项不整 洁扣 1 分,每 周内未大扫除 发现一次扣 3 分。 食堂食材在操作过程中必 须清洗干净,炊具餐具、 发现未清洗或 不干净的,一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6 页 共 124 页 菜具、熟食容器必须清洗 并保证消毒,做到“一洗 二清三消毒四隔离”,并 有记录。 次扣 2 分,发 现未记录视为 未消毒,扣 2 分。 食堂 管理 ( 5 分) 食堂人员有计划加工食 材,应杜绝浪费。 发 现 随 意 丢 弃、浪费的, 一次扣 2 分。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 理制度,下班前检查水、 电、气源是否关闭,关好 门锁,严禁非食堂人员随 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 作间及原料仓厍。 未按制度执行 的,一项扣 1 分。 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实名 登记及其社会关系进行严 格审査,并在业务及工作 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 理。食堂在招收新进人员 时,必须向警保室进行申 请审核同意过后才可录 入。 未经警保室同 意,私自招收 新进人员,发 现一次扣 2分。 人员档案资料 不全,食堂内 部管理包庇、 马虎,发现一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7 页 共 124 页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 等主要食品原料由警保室 采购,承包方必须认真检 查所购物品是否有卫生合 格证、保质期等。并领取 建有食品台账。领取食物 要看清是否标有生产日期 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 味现象。 次扣 2 分。 有一项不合格 减 2 分。如食 物出现了卫生 质量问题,医 院根据造成经 济损失给予相 应处罚。 伙食 质量 ( 40 分) 每日饭菜应保证食材质量 新鲜、口感适宜,饭菜中 不得出现杂质异物等。 有一项减 1分, 有人举报一次 减 2 分;如造 成就餐人员食 品 中 毒 等 情 况,损失与后 果由服务方承 担。 菜谱应按照季节合理设 计,食堂人员不得因食材 处理烹饪繁琐而拒绝供应 个别菜品。每日早餐(粥 食堂人员在未 经许可的前提 下拒收、拒烹 制食材,发现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8 页 共 124 页 品+自制面点+时令小菜+ 凉拌菜、面条米粉类+现打 豆浆、自制水饺馄饨类等) 轮换,以保证膳食多样性, 中午工作餐,荤素营养搭 配合理。 一次扣 2 分; 荤素搭配不合 理,发现一次 扣 2 分。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1服务期限:叁年 1.2服务要求: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的签订根据上一年度服 务质量来确定,第一年签定的合同含试用期 2个月,如第一年试用期 内或年度服务考核未达标(由分局警保室评议),将取消服务资格, 不续签合同。 2.支付方式及其他事项 2.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月度终了后 10个工作日内(遇 节假日顺延)乙方开具上月劳务费有效票据,甲方凭票在 10 个工作 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2.2本项目计划工作日用餐人数为 400人(节假日不休息,用餐 人数减少),服务费用最高限价 72.6 万元/年,故报价按用工人数 12人进行报价,实际用工人数与实际服务费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 2.3按以下人员清单明细进行报价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49 页 共 124 页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 位 备注 1 厨师 7 名 局机关食堂 2 名、嘉禾派出所 1 名、富源路派出所 1名、北固派出 所 1名、新桥派出所 1名、广德派 出所 1名 2 保洁洗碗工 5 名 局机关食堂 3 名、嘉禾派出所 1 名、富源路派出所 1名 3 合计 12 名 3、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 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进行核实,无误后并签订合同。 4、验收标准及要求:中标(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0 页 共 124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 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 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 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响应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 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 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 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1 页 共 124 页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2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X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日期:2020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3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 目(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1、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 份证应提供正反面)。 2、若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只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4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 营 范 围 : 主 营 : ; 兼 营 :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 供正反面);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5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4:承诺函 承 诺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六、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失信行为有 次。(无则填“0”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工商部 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失信行为有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6 页 共 124 页 次。(无则填“0”或“/”)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7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 机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8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6:商业信誉承诺函 商业信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我方的商业信誉情 况进行承诺: 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59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 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2.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 3.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个月内由 供应商所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 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以上 1、2、3、4、5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0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公司简介。 注:以上 1、2 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1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1.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 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 拟)。 注:①以上 1、2 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2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0: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1.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 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承诺 函格式自拟)。 注:①以上 1、2 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3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 号(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 声明(格式自拟)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4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2:同一合同项下,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 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 明材料 同一合同项下,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 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1.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 式)四“承诺函”填写有效,不单独进行承诺。 注:以上 1、2 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5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检测等服务的证明材料 1.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 式)四“承诺函”填写有效,不单独进行承诺。 注:以上 1、2 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6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4:供应商及其现任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 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供应商及其现任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前三年内,我方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主要负责人 (姓名)无行贿犯罪记 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 : ( 加 盖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1、如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查实在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 理,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另提供相关事声明,格 式自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7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 :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公司代理的 ( 项 目 名 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若获中 标,我方保证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贵公司即四川 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认可的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以现 金方式一次性支付采购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若因我方过错造成 质疑、投诉或使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我方愿意承担所造成 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 ( 加 盖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8 页 共 124 页 格式 1-1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 他资格证明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69 页 共 124 页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0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时间:2020 年月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1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2:投标函 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 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 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所需货物,总投标价见最终报价函。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并完全提供项目的全部服务。 三、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磋商保证 金。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 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我 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 五、我方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 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 行为。 八、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支付招标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2 页 共 124 页 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九、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行为。 十一、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二、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 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 产品,我方对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3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3-1:首次报价函 首次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其他说明 注:1、报价为我方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的 固定不变价格,我方承诺不再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 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4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3-2:最终报价函 最终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其他说明 注:1、最后报价为我方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 格,我方承诺不再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特别提醒:最后报价表应密封提交;响应人需现场填写最后报价的,应自行准 备密封袋。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5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4: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年) 1 2 3 … 总价(万元) 注: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 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首次报价函”报价 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6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5: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 资格。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 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 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 受。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7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6:服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内容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 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 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 答而拒不接受。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8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79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8: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 其它人员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0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1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0: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服务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 涉及内容。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2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1: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文第九条以及《四川省政府 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 我方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方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 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 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方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我方愿承担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存在以上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将按照川财采〔2015〕 33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具体详见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 2、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 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3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我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我方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我方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 ( 单 位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1、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4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此证明,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5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名称 : ( 单 位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6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5: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函 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函 :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 现我方作 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 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本项目采购人独享由该招标项目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若我方中 标,使用该项目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需获得采购人的书面授权,否则视为 侵权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我方如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我方采用自己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7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 他材料(如有) (格式自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8 页 共 124 页 格式 2-17: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 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 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 “采购文件” 的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 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服 务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价 格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 服务要求(如:交货期、 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 .... .... .... ...... 注: 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 述。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89 页 共 124 页 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 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0 页 共 124 页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 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 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1 页 共 124 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 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 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 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 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 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2 页 共 124 页 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 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 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 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 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3 页 共 124 页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 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 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资格审查人员应依 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 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 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 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2 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 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 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4 页 共 124 页 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 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 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 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 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 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 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5 页 共 124 页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 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 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 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 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或磋商文件不 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2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 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 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6 页 共 124 页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 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 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 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 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 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 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 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 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7 页 共 124 页 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 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 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 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 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 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 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8 页 共 124 页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 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 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 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 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 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99 页 共 124 页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 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评分标准。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 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 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 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 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 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0 页 共 124 页 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 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0。 注: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 品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监狱企业 的产品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出现以上条 件时,最多折扣 10%。按照《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 商同时出现以上条件时,最多折扣 10%。 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中小企业应 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如是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须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如是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1 页 共 124 页 2 项目 服务 方案 45% 食 品 保 障 方 案 10 分 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 供的食品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 内容至少包含:(1)食品安全质量保 障措施;(2)食品储存计划;(3)食 堂卫生管理制度;(4)食品留样措施; (5)对食堂现场的管控。以上内容科 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每有一项 内容缺失扣 2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 不够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1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 得分。 服 务 保 障 方 案 6 分 2、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 供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 内容至少包含:(1)日常接待管理; (2)重要紧急用餐接待措施;(3)完 整的服务体系及质量保障措施。其方案 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 分,每有 一项内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描述不 完整、不够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扣 1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 供的不得分。 管 理 制 度 8 分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 供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至少 包含:(1)防鼠、防虫的措施内容; (2)餐具、厨房、餐厅、人员的卫生 管理制度;(3)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4)食堂内部监管措施。以上内容科 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每有一项内 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 不够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1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 得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2 页 共 124 页 供 餐 管 理 8 分 4、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 供的供餐管理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至少 包含:(1)日常的供餐安排;(2)饭 菜搭配标准;(3)每周饭菜安排计划; (4)营养搭配方案。以上内容科学合 理、符合本项目需求得 8 分,每有一项 内容缺失扣 2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 不够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1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 得分。 应 急 预 案 8 分 5、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 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至少 包含:(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等 应急情况处理;(2)消防事件的应急 措施;(3)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4)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上 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每有 一项内容缺失扣 2 分;每有一项描述不 完整、不够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扣 1 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 供的不得分。 食 堂 管 理 意 见 或 建 议 5 分 6、供应商通过实地踏勘,针对本项目 各食堂的现状,能对食堂的各项管理服 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每提 出一项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管理意见 或建议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3 项目团队人 员配置 13% 13 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厨师具 备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证书,每有一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中 具备公共营养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提供相应人员有 效的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 鲜章。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3 页 共 124 页 4 履约能力 9% 9 分 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得 3 分, 本项最多得 9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或中标(成交)通 知书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单位鲜章。 5 政策扶持 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 区的得 1 分。 注:投标人提供为不发达地区或注册地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 投标文件规 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 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 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 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 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4 页 共 124 页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 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 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 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 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5 页 共 124 页 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 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 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 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 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 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 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 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的请托。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6 页 共 124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 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二、合同期限服务完成期限为 XX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 XX 内完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XXXX; 2. XXXX; 3. XXXX。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XX 万元; 2. XX 万元; 3. XX 万元。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7 页 共 124 页 内容。 2. 工作完成后 XX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XX , ¥XX 元,人民币大写 XX 元整;XX 后 XX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 同金额的百分之 XX,¥ XX 元,人民币大写 XX 元整, ....。 3.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 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4.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 支付结算。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 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履约保证金 1. 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 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 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 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 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 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8 页 共 124 页 除履约保证金。 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 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 时配合处理投诉。 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 监督。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 合同的正常履行。 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 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 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 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 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 构出具的证明。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09 页 共 124 页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 委员会仲裁。 2.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 行。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 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3.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 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五、附件 1. 项目招标文件 2.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 项目投标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5. 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0 页 共 124 页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1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2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3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4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5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6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7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8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19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20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21 页 共 124 页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南充:南充市锦程路 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 2层 201铺 遂宁:遂宁市界福东路 66号 第 122 页 共 124 页 附件一:报名介绍信格式 介 绍 信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姓名、身份证号) 等 位同志前往 贵公司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 ) ,请予以接洽! 公司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联系人: ③电子邮箱: ④联系电话: (手机) / (座机) ⑤公司地址: 若联系方式不准确,以致采购中心不能顺畅联系,责任我方自负。 公司名称(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