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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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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5 15:59

一、项目编号
510121202000053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市银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8号1栋1层4号
中标(成交)金额 1029843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服务范围:负责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120人(含科玛小镇入驻单位及企业)正常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早、中两餐的餐点制作以及负责周六85人(含赵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延时服务午餐供应。就餐服务所涉及的人力成本(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福利费,餐费补贴,节假日加班费)和食材采购费用。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六章;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大春(SC0114036)、罗燕(SC0117916)、徐增祥(SC0107308)、李博(SC0104531)、韩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2年不下浮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4.48万元/年,中标金额1029843元/年。二、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三、本项目需求已论证。四、监督管理办公室:金堂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151055。五、备案号:20-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84922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春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区3-1-1708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磊;联系电话:028-63047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 028-849226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平 公正 公开 招标编号:5101212020000531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春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8 月 公平 公正 公开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2 公平 公正 公开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0月 13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01212020000531 项目名称: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4.48万元/年 最高限价:104.48万元/年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政策法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 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公平 公正 公开 2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只需提供报名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将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 296074394@QQ.com,并须取得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的回执单方为报名有效。(注:网上报名须先行电话告知,否则因未及时告 知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 18502808554) (3)开标当天请带上以上报名资料原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开标人员。 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月 13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3 区 3-1-17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平 公正 公开 3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地 址: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 388号 联系方式:028-84922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华春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3区 3-1-1708 联系方式:028-63047730 /18502808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8-63047730 /18502808554 2020年 8月 公平 公正 公开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华春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4 招标编号 5101212020000531 5 服务期限 (实质性要求) 2年(合同一年一签)。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04.48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4.48万元/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 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 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 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 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公平 公正 公开 5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投标产品中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 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 中进行承诺。 11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范围。 12 投标保证金 A:不缴纳? B:缴纳□ 13 履约保证金 A:不缴纳? 公平 公正 公开 6 B:缴 纳□ 14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A:不接受? B:接 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 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4)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1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 10月 13日13:30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原件1份),电子文档(U盘)1份。 18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3047730 /18502808554。 1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3047730 /18502808554。 2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6304773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3 区 3-1-1708。 22 投标人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3047730 /1850280855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3 区 3-1-1708。 23 投标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可扫描、邮递等方式),以其他形式提 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 刘女士 。 联系电话:028-63047730 /1850280855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 E3区 3-1-1708。 注: 公平 公正 公开 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 24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金堂县财政局 。 电话:028-84151055 地址:金堂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2年不下浮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27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本项 与本次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 关联,仅用于方便办理保证 金退还事宜) (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保证金收据原件 (如已开)、转账凭证(4)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需在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参加的招标编号、包号及缴纳的金额,同 时加盖单位鲜章(6)采购合同(中标单位提供)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1-5)在开标时提供。(本项目不涉及) 28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 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内容,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为准。 3、在评审时,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少数民族地区或 不发达地区的投标单位。 29 备注 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 17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 策。 30 特别提醒 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供应商严禁提供虚 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公平 公正 公开 8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春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公平 公正 公开 9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 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公平 公正 公开 10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牵头人,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公平 公正 公开 11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服务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服务应答表; 公平 公正 公开 12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公平 公正 公开 13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 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 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相 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 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公平 公正 公开 14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 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 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 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 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应当与投标投标人 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分包号 (如有分包)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 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公平 公正 公开 15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 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 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 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公平 公正 公开 16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 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退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公平 公正 公开 17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 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32.1 如招标文件规定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 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公平 公正 公开 18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 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公平 公正 公开 19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存 在控股关系人、存在管理关系人、项目经理)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 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公平 公正 公开 20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公平 公正 公开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 标 编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公平 公正 公开 22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 。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公平 公正 公开 2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 称) 处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此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时无须提供; 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其他组织 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无须提供。 3、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公平 公正 公开 24 格式 1-3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25 格式 1-4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公平 公正 公开 26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 标 编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公平 公正 公开 27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 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见 开标一览表。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用于 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28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 公平 公正 公开 29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0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元) 1 2 3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元/年 人民币小写: 元/年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它费用。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投标 有效性。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 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1 格式 2-4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单位:元/年) 1 2 3 … 年总价(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期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相 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2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3 格式 2-7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投标人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投标人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投标人应 答“招标 文件第六 章服务要 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投标人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投标人商业秘密。若投标人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4 格式 2-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5 格式 2-9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6 格式 2-10 九、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 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 虚假响应,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且 有权追索投标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7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公平 公正 公开 38 格式 2-12 十一、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华春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公平 公正 公开 39 格式 2-13 十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公平 公正 公开 40 格式 2-14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公平 公正 公开 41 格式 2-15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平 公正 公开 4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政策法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承 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证 明材料。 注: 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 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 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 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公平 公正 公开 43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公平 公正 公开 4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 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 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有效的注册 会计师证书),②也可提供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 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零申报的提 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缴纳情况提 供,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 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公司 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公司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 公平 公正 公开 45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务部 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 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政策法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 供承诺函)。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亲自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授权代表投标适用)。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鲜章)。 公平 公正 公开 4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 120 人(含科玛小镇入 驻单位及企业)正常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早、中两餐 的餐点制作以及负责周六 85 人(含赵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延时服务午餐供应。 就餐服务所涉及的人力成本(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 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福利费,餐费补贴,节假日加 班费)和食材采购费用。 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经营场所、配置厨具,如厨房排烟系统、冰库及大件厨 具等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气等能耗资源。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服务位置:金堂县科玛小镇 27 栋。 2、金堂县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总建筑面积约 3000 ㎡,食堂工作区 面积约 100 ㎡,就餐区面积约 300 ㎡,可同时容纳约 100 人就餐。 三、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餐饮服务内容 1、负责金堂县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 120 人(含科玛小镇入驻单位 及企业)正常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早、中两餐的餐点 制作服务。 2、负责周六的延时服务午餐供应,就餐人数为 85 人(含赵镇政务服务中心)。 3、负责后厨的打扫整理,就餐区餐桌及地面卫生的打扫和就餐服务,就餐 工具的清洗消毒。 4、本项目执行供餐标准如下: 类别 餐标 年费用 (元) 备注 公平 公正 公开 47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用餐 早餐 6元 (鸡蛋 1个、豆浆 1份、牛奶 1份、菜稀饭 1份、小菜 3道、 包子、馒头、花卷适量,以当 天供餐具体样式任选) 午餐 16元 (2 荤、2 素、1 汤、1 水果, 参考菜品以实际菜单为准) 696960 按每月 22 个工作日计算,(6+16)× 120人×22天×12个月(实际操作中, 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周六延时服务午餐 午餐 18元 (2 荤,1 素,1 汤参考菜品 以实际菜单为准) 73440 按每月 4个工作日计算,18×85人×4 天×12 个月(实际操作中,按实际工 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合计 770400 (二)管理要求 1、服务模式。由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采购人食 堂提供管理服务,为办公区职工提供自助就餐膳食服务。食堂经营场地、设施设 备均由采购人提供。 2、原材料验收。采购人派专人负责对供应的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进 行验收。 3、加工。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供应工作。 4、食堂保洁。保证就餐区、工作区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 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 5、库管管理: (1)库房管理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保障菜品质量,即时填写出、入 库单据。 (2)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并进行登记。 (3)所有的出入库单据及盘点表,均需有库管、经手人、负责人的签字。 6、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协助项目创建节能减排 示范单位。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 化体系。 公平 公正 公开 48 (3)负责员工的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 晋升培训等。 (三)人员要求 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用餐服务采购项目餐饮人 员配置不少于 4 人。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均需持有效《健康证》。 四、餐饮服务考核办法及标准 甲方每月度组织的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甲 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度考评,甲方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 断完善和细化。每月综合考评在 85 分以下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要求 其整改,并扣除当月餐饮管理服务费(不计算专项食材采购费用)的 3%,连续 3 个月考评在 85分以下,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组织管理 (10 分) 按响应文件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主要炊事人员持证上岗,餐厅 人员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上墙公布。 5 分 每少配置 1 人扣 1 分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采购制度等。 5 分 每少 1 个制度扣 1 分 卫生管理 (20 分) 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3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 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3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 地面、墙壁无污物。 3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 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2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吐痰。 2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 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2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2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菜肴质量 (30 分) 早午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5 分 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 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5 分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 5 分,每发 生一次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 应扣 1 分。 菜肴新鲜,色泽、口味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1 分 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 2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 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 3 款时令菜。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 1 分 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制合理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公平 公正 公开 49 服务质量 (20 分) 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 明礼貌。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 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碗筷补充及时。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题,及时打 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 5 分 每发现一次不达标,扣 0.2 分 原、辅料 管理 (10 分) 原、辅料实行定点采购,对所有品牌要进行逐一核实,不得采购假 冒伪劣产品。 4 分 抽查不符合,每次扣 4 分 原、辅料具有溯源票据,不得采购和使用任何三无产品。 3 分 抽查不符合,每次扣 3 分 注意产品保质期管理,生熟食分区分类保管,标注清晰明确。 3 分 抽查不符合,每次扣 1 分 能耗管理 (10 分) 落实专人负责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 施。 5 分 制定有节能工作方案并按要求落 实,做好能耗管理台账的,得 5 分,反之不得分 做好财产物资管理,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 5 分 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五、项目相关商务条款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4.48 万元/年(含食材采购的专项列支费用),超过 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 2、食材采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本项目用于食材采购的专项列支费用为 770400 元/年,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此项费用,此项费用只能作为食 材采购使用,实际操作中,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采购方以最终 核算据实费用支付,具体如下: 类别 餐标 年费用 (元) 备注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用餐 早餐 6元 (鸡蛋 1个、豆浆 1份、牛奶 1份、菜稀饭 1份、小菜 3道、 包子、馒头、花卷适量,以当 天供餐具体样式任选) 午餐 16元 (2 荤、2 素、1 汤、1 水果, 参考菜品以实际菜单为准) 696960 按每月 22 个工作日计算,(6+16)× 120人×22天×12个月(实际操作中, 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周六延时服务午餐 午餐 18元 (2 荤,1 素,1 汤参考菜品以 实际菜单为准) 73440 按每月 4个工作日计算,18×85人×4 天×12 个月(实际操作中,按实际工 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合计 770400 公平 公正 公开 50 3、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4、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其中食材专项费用按实际工作天数、用餐人数和餐 费标准据实支付。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公平 公正 公开 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投标 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公平 公正 公开 52 2、 评标方法 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 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符合性检查。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 公平 公正 公开 53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的除外);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 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 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公平 公正 公开 54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 可以不予认可。 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 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 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 公平 公正 公开 55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 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 公平 公正 公开 56 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 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 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 57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评审(15 分)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规定执行。(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经济评 分因素 商务 评审 (38 分) 投标人履 约能力 业绩 (10 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餐饮服务内容), 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说明: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鲜 章。) 共同评 分因素 人员经验 (8 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特级厨师证的得 2 分,具有公共营养 师证的,加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中,每有 1 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证的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说明: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服 务水平及 售后服务 能力 满意度 评价 (6 分) 投标人管理的类似项目中,每有一个项目获得业主单位书面表彰的,得 1 分,最高得 6 分。(说明:①提供评价项目合同复印件②提供业主单位 出具的评价证明复印件) 管理 体系 (6 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投标人 荣誉 (8 分) 1、在以往实施案例中,投标人参与过成功实施建设“标准化食堂”或“标 准化餐厅”的,得 4 分。 (说明: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参与过成功实施建设“标准化食堂”或“标 准化餐厅”的书面证明,以及建设“标准化食堂”或“标准化餐厅”获 奖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2、2017 年 1 月以来,投标人管理的项目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部门颁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或“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荣誉称号的,得 2 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017 年 1 月以来,投标人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授予 “安 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得 2 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服务 方案 (45 分) 餐饮管理服务的整体 设想、策划及组织落 实方案 (10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餐饮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进 行综合比较评分: 提供了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落实方案的得 2 分(任意一个方案未 提供的不得分) 方案中包含了①服务目标、服务总体定位及规划②服务理念③服务 技术评 分因素 公平 公正 公开 58 思路及工作重点④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 4 个要素,技术实施方案满足以 上全部评定方向的得基本分得 4 分,投标人每有一项内容详实且有利于 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最 多加 4 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此项最多得 10 分。 餐饮服务方案及措施 (12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方案及措施进行综合比较评分: 提供了餐饮服务方案及措施的得 1 分; 餐饮服务方案中包含了①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②公务人员餐厅服务 方案③接待餐(会议餐)服务方案④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服务方案⑤厨房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的,技术实施方案满足以上全部评定方向的得基 本分得 5 分,投标人每有一项内容详实且有利于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 科学性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每有一项缺 失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措施中包含了①清洁措施②成本控制与节约节能措施,且符合采购需 求的得 2 分。 此项最多得 12 分。 规章管理制度 (9 分) 根据投标人的规章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比较评分: 规章管理制度中,包含有①食品安全制度、②卫生清洁管理制度、 ③后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④食材采购制度、⑤库房管理制度、⑥餐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个要素,技术实施方案 满足以上全部评定方向的得基本分得 7 分,投标人每有一项内容详实且 有利于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基本分基础 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此项最多得 9 分。 应急处理方案 (8 分) 根据投标人的各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 方案中包含有①停电停水停气②遇燃气泄露③人为隐患处理④传染 病发生应急⑤食物中毒事件⑥食堂消防水灾⑦地震灾害⑧生产安全事故 8 个方面,技术实施方案满足以上全部评定方向的得基本分得 4 分,投标 人每有一项内容详实且有利于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完全满足 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完全满足 采购需求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此项最多得 8 分。 增值服务方案 (6 分)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增值服务方案进进行综合比较评分: 方案中,包含有①遇业主方重大活动提供餐饮支援保障服务②膳食营 养健康宣传活动③重大节假日特色服务④孕妇及生病人员的特殊服务⑤ 食品外卖及便民服务⑥当季特色饮品服务 6 个要素,技术实施方案满足 以上全部评定方向的得基本分得 3 分,投标人每有一项内容详实且有利 于项目实施、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加 1 分, 最多加 3 分;每有一项缺失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扣 0.5 分,扣完为止。 此项最多得 6 分。 公平 公正 公开 59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 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 分。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 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 分因素 投标文件规范性(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2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公平 公正 公开 60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公平 公正 公开 61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公平 公正 公开 6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餐饮服务合同(参考) 采购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服务位置:金堂县科玛小镇 27 栋。 2、金堂县淮洲新城政务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3000 ㎡,食堂工作区面积约 100 ㎡,就餐区面积约 300 ㎡,可同时容纳约 100 人就餐。 第二条 餐饮服务内容 1、负责金堂县行政审批局淮州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 120 人(含科玛小 镇入驻单位及企业)正常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早、中 两餐的餐点制作服务。 2、负责周六的延时服务午餐供应,就餐人数约为 85 人。 3、负责后厨的打扫整理,就餐区餐桌及地面卫生的打扫和就餐服务,就餐 工具的清洗消毒。 4、本项目执行供餐标准如下: 套餐标准 备注 早餐 鸡蛋 1 个、豆浆 1 份、牛奶 1 份、菜稀饭 1 份、小菜 3 道、包子、馒 头、花卷适量 以当天供餐具体样式任选。 午餐 2 荤、2 素、1 汤、1 水果 参考菜品以实际菜单为准。 公平 公正 公开 63 第三条 餐饮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X 年,自 XXX 年 XXX 月 XXX 日起至 XXX 年 XXX 月 XXX 日止。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餐饮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 3、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 送达对方之日起届满 30 日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 间,乙方应维护本餐厅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 餐饮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餐饮服务费总费用为 XXXX 元(大写人民币:XXXXX)。主要 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餐饮管理服务费用(包含人力成本、管理费和法定税金)为 XXXXX 元,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 XXXXX 元; (2)采购食材的专项费用为 770400 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甲方按照每月 实际工作天数、用餐人数和餐费标准向乙方据实支付。 类别 餐标 年费用 备注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用餐 早餐 6元 (鸡蛋 1个、豆浆 1份、牛奶 1份、菜稀饭 1份、小菜 3道、 包子、馒头、花卷适量,以当 天供餐具体样式任选) 午餐 16元 (2 荤、2 素、1 汤、1 水果, 参考菜品以实际菜单为准) 696960 按每月 22 个工作日计算,(6+16)× 120人×22天×12个月(实际操作中, 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周六延时服务午餐 午餐 18元 (2 荤,1 素,1 汤参考菜品以 实际菜单为准) 73440 按每月 4个工作日计算,18×85人×4 天×12 个月(实际操作中,按实际工 作天数和用餐人数据实核算) 合计 770400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按 月 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用,次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3、乙方须在下月初开具上月服务费正规发票,甲方凭发票向乙方支付餐饮 公平 公正 公开 64 服务费用。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五条 餐饮服务质量要求 1、餐饮管理要求 (1)服务模式。由乙方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甲方食堂 提供管理服务,为办公区职工提供自助就餐膳食服务。 (2)原材料验收。甲方监督乙方对供应的肉类、蔬菜和干杂等原材料进行 验收。 (3)加工。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供应工作。 (4)食堂保洁。乙方保证就餐区、工作区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 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 (5)库管管理 A、库房管理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保障菜品质量,即时填写出、入库 单据。 B、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并进行登记。 C、所有的出入库单据及盘点表,均需有库管、经手人、负责人的签字。 2、人员配备 (1)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 (2)上岗人员均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第六条 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1、甲方每月度组织的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 由甲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度考评,甲方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 准不断完善和细化。每月综合考评在 85 分以下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要求其整改,并扣除当月餐饮管理服务费(不计算专项食材采购费用)的 3%, 连续 3个月考评在 85分以下,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 2、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公平 公正 公开 65 (1)审定乙方拟定的餐饮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餐饮服务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向乙方提供工作、物品储藏场地; (4)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将有关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5)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乙方餐饮服务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针对目标餐厅制定专项服务方案, 并自主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2)餐厅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要求,乙方管理人员 有义务制止用餐浪费现象; (3)乙方员工须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和器具,并进行定期清洁和 养护。对涉及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的设备,应依照相应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进 行检查和检修; (4)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的 履行情况; (5)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收取餐饮服务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操作安 全,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人身损害或员工发生工伤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经 相关部门认定)。 3、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经相关部门认定),乙方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公平 公正 公开 66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X 份,乙方 X 份,财 政部门备案 X 份,采购代理机构 X 份。 第十二条 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考核标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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