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 目 编 号:SCIT-CQFC-20200828
项 目 名 称:渝北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 4 -
二、资金来源 - 4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
四、比选有关说明 - 4 -
五、比选保证金 - 5 -
六、其它有关规定 - 5 -
七、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 7 -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 7 -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 10 -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 10 -
二、报价要求 - 11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1 -
四、履约保证金 - 12 -
五、付款方式 - 12 -
六、知识产权 - 12 -
七、关于转、分包 - 12 -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2 -
第四篇 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4 -
一、比选程序及方法 - 14 -
三、无效响应 - 18 -
四、采购终止 - 18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9 -
一、比选费用 - 19 -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 19 -
三、比选要求 - 19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0 -
五、成交通知 - 20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20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21 -
八、签订合同 - 21 -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22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5
一、响应文件封面 26
二、经济部分 27
三、采购服务需求 29
四、采购商务需求 31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 35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的委托,对渝北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单价)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1 | 渝北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 | 1.政府最高补贴限额3000元/户(改造户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改造选项,超出金额由改造户自行支付) 2.改造项目评估费:300元/户 | 0.66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20年10月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上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
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9日17:00(工作时间)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比选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北部新区星光5路8号土星商务中心C3栋22-1,递交供应商营业执照《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比选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营业执照、《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63997855@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北部新区星光5路8号土星商务中心C3栋22-1财务处换取发票。
户 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冉家坝支行
账 号:123910264110501
3.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比选保证金的。
(四)比选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星光5路8号土星商务中心C3栋22-1)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5:00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0年10月30日15:00
五、比选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明确项目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比选当天09:00。
递交保证金账户
户 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冉家坝支行
账 号:123910264110501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部咨询电话:(023)67825237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或到代理机构领取,请各供应商注意或领取;无论供应商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联系人:戚老师
电 话:(023)88790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3)67825237
地 址:重庆北部新区星光5路8号土星商务中心C3栋22-1
现场踏勘、改造方案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地址的现场踏勘、评估,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完成改造方案、工程施工图纸及改造清单
现场踏勘、评估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023)88790211
第二篇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渝北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
2.工程地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53户、石船镇13户、茨竹镇11户、木耳镇5户、大盛镇2户、洛碛镇1户,共85户(按实际改造户数结算,总户数不低于85户)
3.计划工期:80 日历天;
4.采购范围:
(1):现场踏勘及改造评估清单/户
(2):改造范围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一)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
5 | (二)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6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
10 | (三)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
13 |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
18 | (五)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
20 | (六)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
24 | (七)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 |
29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 |
注:所有改造项目分项报价,分项报价需采购成品材料的应注明规格参数及品牌,并附图片及说明。(供应商可提供非本项目改造范围的改造方案及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价不计入报价评分,进入方案综合评选)
政府补贴最高限额为3000元/每户,如申请人整体改造费用超过政府补贴限额,高出补贴限额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支付(按实际改造项目及金额结算)。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成交人应在完成入户统计改造明细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80 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采购人可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5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全部承担并赔偿。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此作出承诺。(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二)实施地点:渝北区双龙湖街道53户、石船镇13户、茨竹镇11户、木耳镇5户、大盛镇2户、洛碛镇1户,共85户(按实际改造户数结算,总户数不低于85户)。
(三)验收方式:
1、采购人有权核实资料的真实性,中标人应提供相应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虚假提供资料,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无条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施工要求
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不得损坏其他设备,人员伤亡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的报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含采购人抽检)、售后服务、培训费、质保期内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各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的总和。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2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和强制标准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包括节假日、夜间);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采购人账户);
2. 担保金额:2万元;
3. 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 退还时间:全部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付款方式
1.完成踏勘及入户评估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出具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
2.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同时出具剩余金额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余下合同金额的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支付方式:中标人出具税票,采购人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银行账户。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关于转、分包
(一)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 %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时,须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第四篇 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比选程序及方法
(一)比选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比选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比选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比选。
(二)比选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比选。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服务部分 | 本比选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商务部分 | 本比选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
比选有效期 |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
(六)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合格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九)比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2 | 技术部分 (50分) | 改造方案(25分)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实用于本项目的改造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踏勘路线及时间规划、采购项目服务需求多种实施方案的建议及报价,内容齐全、采购项目服务需求多种实施方案合理化建议最多并适用于本项目为优秀得25分;内容较齐全并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为较优得15分;内容较齐全不适用于本项目为良得10分;内容不齐全为一般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分部分,比选小组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取算术平均值。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实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应急处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内容齐全并适用于本项目为优秀得10分;内容较齐全并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为较优得6分;内容较齐全不适用于本项目为良得4分;内容不齐全为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先进、合理和可靠;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科学、可靠。内容齐全并适用于本项目为优秀得5分;内容较齐全并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为较优得3分;内容较齐全,不适用于本项目为良得2分;内容不齐全为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 | 以网络图的方式表示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期间的人员措施安排,各关键路径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期等,内容齐全并适用于本项目为优秀得10分;内容较齐全,基本适用于本项目为较优得7分;内容较齐全,不适用于本项目为良得5分;内容不齐全为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评分(50分) | 业绩(28分) | 1.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养老院或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维修、改造、修缮、装修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上的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18分。 2.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适老化产品或设施配置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上的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荣誉、奖项(12分) | 2017年至今获得过适老化改造领域相关奖项的,每获得1个得3分,最高12分。 | 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后期服务 (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期服务承诺、质量保障措施,包含后期配合采购人设备和系统的安装、维修维护的方式方法等综合评定。人员安排和后期服务非常详细适用于本项目得6分;人员安排和后期服务详细适用于本项目得4分;人员安排和后期服务较详细基本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人员安排和后期服务无实质内容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说明:比选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比选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比选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报价政策性扣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比选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第三点功能详情中第(四)点运营运维服务内容未做一一响应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比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比选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比选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比选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比选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分别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退还其投标文件。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证明材料),质疑模板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
2、供应商对除开评标过程以外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质疑文件的递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比选活动后,再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冉家坝支行
账 号:123910264110501
八、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比选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附清单)
三、采购服务需求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四、采购商务需求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工期、施工地点、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评审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定)
(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基本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如有)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响应文件封面
比选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比选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清单)。本项目在比选过程中,未对比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我公司报价以清单报价为准,否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比选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采购人和竞争性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工程量清单及分项报价(含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格式自定
(三)供应商建议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分项报价(含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格式自定
三、采购服务需求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采购商务需求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工期、实施地点、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比选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020年3月至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如有)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供应商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供应商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