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网
手机版
首页 > 招投标 > 厨房设备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 上海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上海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10-21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DZB2020-076(招标文件编号:JDZB2020-076)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知秀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888弄209号

中标(成交)金额:13.28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知秀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CMJS9-1 CMJS9-1 CMJS9-1 7套(含安装) 189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建华、张盈宇、陈炜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成交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定标日期:2020年10月21日
3、评审专家对成交供应商的推荐理由:上海知秀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经综合评分得分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4.本公告有效期1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向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99号

联系方式:祁老师021-54484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漕宝路400号903室

联系方式:卢荣魁 021-6475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荣魁

电 话: 021-64755560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文件.pdf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 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DZB2020-076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目录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 及安装项目 2 编 号 JDZB2020-076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4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 理。 4 采购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人 单位名称: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99 号 邮 编:200235 联 系 人:祁老师 电 话:021-54484702 7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邮 编:200233 联 系 人:卢荣魁 电 话:021-64755560 传 真:021-64755560 邮 箱:253777394@qq.com 8 采购内容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 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9 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0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11 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 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1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13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4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每天 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时至 4时(北京时间,双休、 2 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磋商文件 600 元/本,售后不退。 15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16 领取磋商补充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报价人) 17 提问方式 书面提问(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18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7项 19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20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800 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 账为准。 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 非现金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 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帐 号:121 935 006 210 401 注:1、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资金用 途,例:“JDZB2020-076,投标保证金” 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地点: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22 磋商会 时间、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注:上述时间前,所有报价人授权代表须按时抵达上述会 议地点,否则将按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 3.4 条处理。 3 2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报价一览表(附件 4); 5)报价明细表(附件 5); 6)报价货物报告(附件 6); 7)报价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8);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 9); 10)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份 2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 成交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成交单位一次性向 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5000 元整。 27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报价人的报价将 被拒绝 1)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 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3) 报价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4) 未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 的。 2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 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 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9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0 其他 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谈判会的报价人进 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报价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 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5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明申商务广场 90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B2020-076 项目名称: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4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 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 采购需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 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 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 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人民币 6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99 号 联系人:祁老师 电 话: 021-54484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漕宝路 400 号 903 室 联系方式:卢荣魁 021-6475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荣魁 电 话: 021-64755560 7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8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 采购综合说明 1.1 “报价项目”系指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1.2 “货物”系指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报价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 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3 “服务” 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 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 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4 “采购人”系指《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1.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 “报价人”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 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 “卖方” 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报价人。 1.8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主要内容 1.8.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8.2 磋商公告; 1.8.3 报价人须知; 1.8.4 采购需求; 1.8.5 合同条款; 1.8.6 评审办法; 1.8.7 格式附件。 1.9 本磋商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项目采 购内容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报价要求 2.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2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9 2.2.1 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书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 为准; 2.2.2 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2.2.3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2.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如有计算错误,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2.7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3 报价有效期见前附表。 2.4 保证金 2.4.1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4.2 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递交, 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保证金,并确保已如数到账。 2.4.3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4.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4.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4.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5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递交 3.1 响应文件应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3.3 响应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3.4 每份书面响应文件建议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 样。 10 3.5 响应文件的外包装需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 传真”等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6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报价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 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3.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 对应要求的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报价代 理人的签字或印章。 四、 磋商及评审 4.1 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4.3 评审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五、 定标 5.1. 成交通知 5.1.1 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 报价人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一经发 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 签订合同 5.2.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5.2.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3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5.2.4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报价人无息 退还其保证金。 5.2.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六、 评审内容的保密 11 6.1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 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均不能向报价人或与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泄露。 6.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评审小组成员施 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七、 质疑 7.1 报价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 7.2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 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3 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7项。 八、 其它 8.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全部费用。 8.2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8.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1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数量:7套(含安装) 1.灭火种类:油锅火 2.启动方式:自动+机械 3.感温器温度:183±1℃ 4.药剂充装量: 10KG±0.5kg 以上 5.药剂品牌:无毒、无味、不复燃、易清洁 6.药剂有效喷射时间:≥30s 7.药剂喷射剩余量:≤3% 8.氮气充装量:14g±5g 9.氮气瓶材质:不锈钢 10.氮气瓶公称值:12MP 以上 11.液压阀信者存压力: 12MP 以上 质保期:1年 二、安装调试 1)交付期:合同签定后 1个月内设备到位并做好安装调试工作。 2)验收: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正式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 双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三、售后服务和要求 1)中标方提供 1年的质保及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中标方提供的设备试运行 1个月,若各项设备指标达到要求,双 方签署验收证书,质量保修期自证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3)收到业主方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 2小时内排除故障。 4)中标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主要培训内容 14 为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 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5)设备安装验收后,质量保质期内设备出现自然损坏,中标方免费 修复或者免费提供损坏的部件供需方修复。 四、付款方式 设备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 元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以转帐方式递交,待质保期满足后无息退还成交 人),待采购人收到成交人质保金和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16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 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 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 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17 2.3 服务期限: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 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 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设备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本项 目的质保金(以转帐方式递交,待质保期满足后无息退还成交人),待采购人收到成 交人质保金和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 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 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 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 18 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 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 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 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 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 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 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 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 19 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 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 (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 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 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 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 解。 20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 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 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 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日期: 21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22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次采购成交人的依据。 1. 磋商评审程序 1.1 成立磋商评审小组;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 商小组总人数的 2/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1.2 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拟定磋商提纲; (2) 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及详细评审; (3)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4) 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5) 编写评审报告; (6)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2 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报价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 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 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磋商要求 2.1 磋商顺序:按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进行磋商。 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报价人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 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2.3 磋商小组与报价人进行磋商的内容,报价人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 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 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23 2.4 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报价人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 容,并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和选择成交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评审总则 3.1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 30%,技术 商务标权数为 70%。 价格标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报价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联合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 扣除。 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 成交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24 3.3 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会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4 如有下述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响应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5)报价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6)报价人委派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 7)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 中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最终报价等资料的; 8)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5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评审小组将 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 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满两家的,可继续磋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磋商小组经磋商、评议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25 评分细则 一、价格标得分(30 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说明 1 报价 30 分 1、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 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报价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二、技术标评分(70 分) 序 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设备选型 30 根据产品选型先进性、环保性、使用安全稳定性以 及产品易于操作及维护进行评审: 产品选型先进性、环保性高、使用安全性高、易于 操作及维护的得 30分。 产品选型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使用率不高、环保和 安全性略有不足、操作及维护便利性略有欠缺的得 20分。 产品选型先进性有明显不足,操作及维护性均有欠 缺的得 10分。 未提供不得分。 2 质量保证措施 2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产品质量的管理和 保障措施说明等情况进行评审: 质量管理完善,保障措施合理的得 20分。 质量管理较完善,保障措施较合理的得 10分。 质量管理一般,保障措施一般的得 5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10 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打分: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服务方案,1-5分。未提 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本市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得 3 分(提供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未提供不 得分。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充足齐全、经验丰富得 2 分,售后服务人员略有欠缺 0-1.5分。 4 类似业绩 10 根据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 8月至今)所完成的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 业绩得 2分(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为 准),本项最高得 10分。 合计 70 分 26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报价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 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点两位)。计算每个报价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 低排出名次。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报价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 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27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28 附件 1 报价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响 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其他 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采购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注 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 (2)采购人接受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3)采购人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 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 贵方没收。 (7)采购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29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 任我单位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报价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0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委托 (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 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价人:_________(盖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1 附件 4 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包括所有采购内容及安装等费用) 小写 大写 交付时间 注: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 5-1 投标报价明细表(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 (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及型号规 格 制造商 原产地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元) 质量保 证期 交货 期 …… 总报价(元)(小写): 总报价(元)(大写): 注: 1、报价明细表格式为参考,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2、该表中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 6 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 需求 报价文件的响应 偏离说明 详细内容所对应报 价文件名称及所在 页 1 2 3 4 5 …… 注: 1.报价人应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响应。 2.如果报价文件的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 明。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 7 报价服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选型 2、质量保证措施 3、售后服务方案 4、类似业绩; 5、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 事项。 35 附件 7-1 报价人 2017 年 8 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 授权函; 9.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须知 1、报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他的资格和履约 能力。 3、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等。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如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等 (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征收专用收据或单 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缴纳通知书不能做为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 附件 8-1 资 格 声 明 致: (采购人)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的报价邀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3.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 总所等)授权函; 10.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1.其他。 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报价人名称(公章): 报价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38 附件 8-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42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 报价人全称: 保证金的递交 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 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退还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报价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 2、报价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采购代 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

版权所有:厨联科技 (c)2008-2022 CFSB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户服务邮箱:350319542@cfsbcn.com 邮编:610000 蜀ICP备14006818号-4 联系电话:13880215230

成都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天府新谷10号楼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