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宁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一、项目编号: 2020NCZ(WZ)000776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WZ)000776
二、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洼渠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爱特乐教玩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上前城村康居南区3号楼23房 | 18209678708 | 2772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其他生活用电器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277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岩中、廖公望
采购人代表: 吴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158.00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
联系方式: 0953-659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系方式: 0953-2998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桂蓉
电话: 0953-65911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伟宁
电话: 0953-2998222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幼儿园厨房设备招标文件.doc |
代理机构 :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0-21
货物类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洼渠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计划编号:2020NCZ(WZ)000776
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TOC \o "1-3" \h \u
一、招标公告 1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三、投标人须知 5
(一)总 则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标与评标 10
(六)授予合同 15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7
(八)质疑与投诉 17
四、合同主要条款 18
五、技术要求及说明 22
六、投标文件格式 23
目 录 24
(一)投标函 25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26
(三)供货及投标价格表 27
(四)技术响应表 28
(五)售后服务承诺 30
(六)资格证明文件 31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2
(七)附投标产品技术样本 33
七、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34
一、招标公告
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洼渠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的委托,对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洼渠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WZ)00077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联 系 人:马桂蓉 联系电话:0953-6591101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 系 人:马伟宁 联系电话:0953-2998222 13259568180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4872.00元.
七、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批)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幼儿园厨房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284872.00 | 284872.00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其他。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营业执照;
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洼渠分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委托编号:2020NCZ(WZ)000776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2 | 采购人: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联系人:马桂蓉 联系电话:0953-6591101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系人:马伟宁 联系电话:0953-2998222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
3 | 招标文件的发售:请于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
5 | 投标书递交至: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9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时00分。 |
6 |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15时00分。 |
7 | 开标地点: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9楼。 |
8 | 供货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
9 |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电子版:一份(U盘) |
10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1 | 是否退还招标文件:■否 □是 |
12 | 中标服务费:详见服务费收费标准 |
13 | 签订合同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幼儿园 |
14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4872.00元 |
15 |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注: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后放于正本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吴忠市教育局拨付,参加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投标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7营业执照;
1.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2.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2、营业执照副本;
2.3、税务登记证副本;
2.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注:以上资质证明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携带原件(若因三证一书变更等不可抗因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说明文件),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交进行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须知。
4.3合同主要条款。
4.4技术要求。
4.5投标文件(格式)。
4.6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招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标准。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招标人的利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的“12.6”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转账;
(2)电汇;
注:投标人须使用公司基本户转账、电汇,不接受个人转账及现金缴纳的方式。
12.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4 未中标单位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后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发送退还请求,将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
12.5 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发送退还请求,将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单位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2.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⑵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一份。
14.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注: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后放于正本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5.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人。
⑵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15.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6.投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
18.2 开标时,应当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评标
19.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由采购人1人,专家2人共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19.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⑴投标文件初审。
⑵澄清有关问题。
⑶比较和评价。
⑷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⑸编写评标报告。
19.4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⑴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⑵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⑶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⑷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6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 |
2 | 招标文件响应程度70分 | |||
商务标响应 情况 | 10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8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技术标响应 情况 (技术指标、参数) | 40分 | 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满足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等同于或优于技术指标的,必须将相应的检测报告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现场备查,否则视为低于技术指标,进行减分) | ||
3 | 类似业绩 | 5分 |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2份,每有一项得2.5分。(开标现场需提供2017年至2019年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
4 | 售后服务 | 15分 | 在宁夏当地企业或外地企业有进宁分公司或指定经销商(即售后服务点)的得5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5-10分;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原件) |
评标要求:
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如最终得分出现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优劣排序,前几项还出现一致相同的,由评委会投票决定投标单位排名。
2、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其他评审。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需要澄清的情况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 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行,情节严重的,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2.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2.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书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22.1至22.5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3、政府采购政策
23.1 政府采购政策及适用范围
23.1.1 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7 号)、第 21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9 号)为准。
23.1.2 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要求,投标人及所供货物的生产厂家均满足中小微企业条件的价格予以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23.1.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1.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1.5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制作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24.合同的授予
24.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中标服务费
25.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
26.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人名称和电话。
26.2 在发布中标公告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
27.合同签订及履约
27.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采购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7.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7.4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具体工期由投标人进行测算并提供。除不可抗力外,超过合同期内未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建设方有权废除合同,承建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27.5付款方式: 完工后付60%,验收合格后付30%,质保金10%。
27.6履行合约:投标人应正确履行合同内容及施工工期承诺,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或严重延期或提出追加预算的,招标人将视其为违约,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2]1980号文件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万元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万元 | 0.05% | 0.05% | 0.05% |
100000万元以上 | 0.01% | 0.01% | 0.01% |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方式为: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八)质疑与投诉
序号 | 受理内容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1 | 质疑及投诉 | 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953-2998222 |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2.“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二)技术要求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参数响应表相一致。
(三)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属制造厂家包装的货物,卖方须得到买方同意方能拆封。
(五)装运要求
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合同款的支付
1.卖方须按合同条款规定交货,买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货物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2.实行买方直接支付的,当卖方忠实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买方对卖方所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签订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七)技术资料
1.卖方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在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2.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八)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在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等)负全责,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事故、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 天内,妥善解决完毕相关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如卖方未能或怠于按上述第2条约定的期限及内容履行义务,买方有权在该条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自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解决质量问题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风险、违约责任及卖方自行补救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九)检验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作为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
(十)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⑴ 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价格。
(3) 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及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本“合同主要条款”的相关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索赔要求将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将视为可按照上述“索赔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十一)卖方误期赔偿
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报价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相关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及时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的,逾期 日内的,卖方按日向买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7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7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卖方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标准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三)税费
1.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交纳的所有税费。
2.如卖方经买方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未付合同价款及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十四)买方的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卖方可以拒绝买方合同以外的任何无理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十五)仲裁
买卖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卖方、招标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 份。
五、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参 数 |
1 | 双门消毒蒸柜 | 台 | 2 | 5200 | 10400 | 规格:150*138*150(误差±2CM);★柜身采用201拉丝不锈钢板材质,板材厚度≥0.7mm,箱体内食品级不锈钢;整机采用聚酯发泡填充保温,隔热保温;加热为加粗U型3单体不锈钢发热管,360度环绕蒸汽加热均匀;自动补水,缺水保护装置,安全泄压;独立门把手安全防烫,耐高温硅胶门封,牢固易清洗;双门双开24盘位,带24个蒸盘;配4个带刹车静音脚轮。额定电压:380v;额定输入功率24kw。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2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台 | 1 | 4800 | 4800 | 规格:131*65*198(误差±2CM),★柜身内外采用201拉丝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1.2mm,框篮采用304不锈钢圆支制作;双门双开8层,带8个筐篮;采用热风循环消毒功能,设置时控、温控开关,可调时0-60分钟,调温可达125度;配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配4个带刹车静音脚轮;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4.4kw。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消毒标准,通过国家3C强制性认证。 |
3 | 双门双开蒸饭车 | 台 | 1 | 5800 | 5800 | 规格:169*70*143(带脚轮±2CM);★柜身采用 201拉丝不锈钢板材质,板材厚度≥1.0mm,采用整体聚酯发泡保温,箱体内食品级不锈钢;加热为加粗U型3单体不锈钢发热管,360度环绕蒸汽,加热均匀,带外部可视压力表;自动补水,缺水保护,安全泄压,缺水断电;独立门扳手安全防烫,耐高温硅胶门封,牢固易清洗;双门双开24盘位,带24个蒸盘;外部带独立可视分区机械时控温控,带电源可视、加热指示灯;配4个带刹车静音脚轮。额定电压380v,功率输入24kw,最大蒸饭能力72-96kg。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4 | 多功能消毒柜 | 台 | 1 | 5800 | 5800 | 规格:120*55*180(误差±2CM);整机采用加厚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1.2mm,亚克力透视窗;上下两层,可分别消毒毛巾、刀具和砧板,刀具消毒内置带锁;毛巾消毒箱体大容量,推拉门双轨道,推拉顺畅,开合方便,刀具、砧板消毒箱体可同时消毒刀具≧15把、砧板≧9个,刀具消毒带沥水板,可排除水分,砧板架采用304不锈钢方柱制作,可放直径50cm,厚度≤11cm的砧板;消毒采用紫外线、热风循环消毒,消毒管采用石英管,侧面有风机,可循环热风,高温消毒达 125度;控制面板带有定时功能,并配置消毒及烘干两种模式;配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额定功率2kw,额定电压220V。符合国家二星级消毒标准,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5 | 烤箱 | 台 | 1 | 8500 | 8500 | 规格:170.5*93.5*133(误差±2CM),三层六盘;★整机外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炉门内室板为可食品接触镀铝钢板,隔热防爆可视玻璃门;工作微电脑控制,控制面板触控,电子自动控温仪,炉温可在20-300度自动调节,地火面火可单独控制,电子感温可恒温控温,有限温装置,可自动切断电源;空炉每层独立控制,可同时使用,也可单独操作,升温速度快,保温性能好;炉内有照明功能,带独立风门,手动排气独立调节;配4个带刹车静音脚轮;额定电压:380V/50Hz,额定功率:21KW。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6 | 单头大锅电磁炉 | 台 | 2 | 9500 | 19000 | 规格:110*110*80cm,锅尺寸为80Cm;★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面板板材厚度≥1.34mm,侧边板≥0.9mm;一体成型无缝面板,防虫、防水、防油渍设计,加厚导磁大锅一体成型;聚能超大线盘,三重立体防辐射金属外壳屏蔽,防磁场泄露,火力均匀强劲,加热效率≥92%;全数字DSP控制,智能数显屏幕显示运行状态;全直流风机散热,关机延迟2分钟停止,风力更大更安全;9档火力控制,功率在档间转换,火候精准掌控,锅体防干烧功能,自动检锅、故障自动报警提示;IPX4标准防水设计,四面可直接喷淋,304不锈钢180度旋转水龙头,加水方便,有单设过滤排水孔,排水便利,加厚可调节不锈钢承重脚;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20KW。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7 | 单头小炒电磁炉 | 台 | 1 | 8500 | 8500 | 规格:110*110*80cm,微晶盘面≥40cm;★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面板板材厚度≥1.34mm,侧边板≥0.9mm,一体成型无缝面板,防虫、防水、防油渍设计,高强度微晶面板;聚能超大线盘,三重立体防辐射金属外壳屏蔽,防磁场泄露,火力均匀强劲,加热效率≥92%;全数字DSP控制,智能数显屏幕显示运行状态;全直流风机散热,关机延迟2分钟停止,风力更大更安全;9档火力控制,功率在档间转换,火候精准掌控,锅体防干烧功能,自动检锅、故障自动报警提示;IPX4标准防水设计,四面可直接喷淋,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设置,加水方便,有单设过滤排水孔,排水便利,加尾撑设计,可实现抛炒和爆炒,加厚可调节不锈钢承重脚,配套不锈钢水缸、专用炒锅2个;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15KW。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8 | 单头电磁低汤炉 | 台 | 1 | 7500 | 7500 | 规格:110*80*55,微晶盘面≥43.2cm;★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机身材质,板材厚度≥1.2mm;一体成型无缝面板,防虫、防水、防油渍设计,高强度微晶面板;聚能超大线盘,加粗双层纯铜线圈;三重立体防辐射金属外壳屏蔽,防磁场泄露,火力均匀强劲,加热效率≥92%;全数字DSP控制,智能数显屏幕显示运行状态;全直流风机散热,关机延迟2分钟停止,风力更大更安全;9档火力控制,功率在档间转换,火候精准掌控;IPX4标准防水设计,四面可直接喷淋,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设置,加水方便,配送60*60电磁炉桶2个;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15kw。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带相关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
9 | 四门双温冰箱 | 台 | 1 | 4650 | 4650 | 规格:195*120*73.5cm(误差±2CM),容积1000L;整机拉丝不锈钢材质,环戊烷整体密封发泡,导热系数小,保冷隔热;四门双温,纯铜管制冷,智能电子控温,冷藏冷冻温度区间为5度至-18度;内藏式DS紫铜蒸发器,名牌压缩机组、冷凝器,长效静音稳定耐用;配4个可拆卸静音脚轮,产品整机、压缩机均质保五年,1年换新;输入总功率370W。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10 | 多功能绞肉机 | 台 | 1 | 3300 | 3300 | 规格:60×40×80cm(误差±2CM),孔板眼直径:Φ3.2mm/Φ4.8mm/Φ6.4mm;材质整机采用304不锈钢及铝合金材质制作;不锈钢机头、刀组孔板、绞龙等,刀片锋利,持久耐用,绞肉切肉可同时进行,切片产量450kg/h,绞肉转速350r/min,切丝产量225kg/h,绞肉产量180kg/h;大功率铜芯线电机,耐用不易损坏;整机可拆卸清洗,卫生可靠易于拆卸清洗;4个可刹车静音脚轮,配套替换刀头一组,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1.5KW。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 |
11 | 和面机 | 台 | 1 | 4200 | 4200 | 规格:75*47.5*97cm(误差±2CM),容量25KG;全包式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加厚面桶,板材厚度≥1.2mm;纯铜电机,漏电保护,高能低耗,双向转动螺旋式搅拌,无死角和面均匀;可透视观察窗,操作面板按键控制电机的启动,停止和点动反转,有定时功能;额定功率:2.2KW,工作电压380v/Hz。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12 | 智能数控电饼铛 | 台 | 1 | 1850 | 1850 | 规格:650*80*78cm,锅内径≥56cm,深≥2.5cm;采用不锈钢机身,铝合金锅体,不粘锅材质,双面加热盘,受热均匀;温控范围:20~300℃,自动控温, 上下独立控温,配置数显温控器,防水等级IPX4;生产能力10Kg/h;额定电压220V,功率5kw。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
13 | 醒发箱 | 台 | 1 | 2600 | 2600 | 规格:50*71*194cm,16盘(带盘);全食品级不锈钢机身,板材厚度≥1.0mm,一体成型水箱,透视钢化玻璃观察窗,加厚密封条;微电脑控温仪,全自动发酵调节,热风内循环,箱内蒸汽雾化,温湿独立控制;带静音万向轮子;额定功率:2.7KW,额定电压220V。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
14 | 压切面机 | 台 | 1 | 4500 | 4500 | 规格:90*55*125cm(误差±5CM);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2.0mm;国标优质铜芯电机,轧辊宽度不小于220mm,轧辊直径不小于120mm,轧辊转速不小于70r/min,工作效率50kg/h;手动调节面皮厚度,可调范围不小于1-18mm;防漏电开关,自动断条功能,面刀可选,配两把面刀;额定功率1.5KW,额定电压380v;带有防鼠设置。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
15 | 切菜机 | 台 | 1 | 4800 | 4800 | 规格:105*60*95cm(误差±2CM);★整机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可切片、切丝、切块,刀具选用优质材料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轴采用双轴承串列安装方式,保证刀轴组具有良好的同心度;根茎类:300-500KG/h ,叶菜类300-800KG/h,切割尺寸2-60 ㎜,额定功率1.3KW/220V ,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
16 | 移动弧顶烤盘架 | 台 | 1 | 1250 | 1250 | 规格:48*64*160cm(误差±2CM),12 层,立柱 40×40×1.5mm方管;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1.2mm;层架为L型不锈钢片材,精细打磨高亮,不割手,可放置60*40烤盘12个,4个万向静音滑轮带刹车。烤盘架含12个40*40*4.8cm铝制烤盘,板材厚度≥0.8mm。 |
17 | 四门碗柜 | 个 | 2 | 2200 | 4400 | 规格:120*50*180cm(误差±2CM);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面板板材厚度≥1.2mm,层板板材厚度≥1.2mm,侧边板及背板≥1.0mm、层板≥1.2mm;可调节隔层高度,滑动吊拉门双层构造,滑动顺畅,面板与加强筋用不锈钢钉加固,层板与加强筋用不锈钢钉加固;台脚采用不锈钢可调节脚。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18 | 双眼水池 | 组 | 1 | 850 | 850 | 规格:120*60*80cm(高度不含防水靠部分,误差±2CM);整体304不锈钢材质,板厚≥1.2mm;两眼水池,一体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水池宽≥50cm,水池深度≥22cm;工作台带防水后靠背,不锈钢下水器,配不锈钢双水水龙头、优质下水管、不锈钢调节腿。 |
19 | 双池一平台水池 | 组 | 1 | 1500 | 1500 | 规格:180*60*80cm(高度不含防水靠部分,误差±2CM);整体304不锈钢材质,板厚≥1.2mm;两眼水池,一体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中间为平台,水池宽≥50cm,水池深度≥22cm;工作台带防水后靠背,不锈钢下水器,配不锈钢双水水龙头、优质下水管、不锈钢调节腿。 |
20 | 定制多区水池操作台柜 | 组 | 1 | 4500 | 4500 | 规格:400×60×80cm(高度不含防水靠部分,误差±2CM);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材质,板厚≥1.5mm;三眼水池,成型盆斗与面板一次焊接成型,水池宽≥50cm,水池深度≥22cm;底面带推拉柜门,无底;工作台带防水后靠背,柜门为推拉式,柜体底部加强撑,承重效果好;配优质落水口及不锈钢调重力腿,配送优质不锈钢水龙头。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1 | 不锈钢脚踏双眼水池 | 组 | 1 | 1500 | 1500 | 规格:120×60×80cm(高度不含防水靠部分);整体304不锈钢板材材料,板厚≥1.5mm,配优质落水口及不锈钢调节腿及脚踏不锈钢水龙头。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2 | 拉门工作台 | 个 | 2 | 1650 | 3300 | 规格:180×80×80cm;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面板≧1.2mm, 层板≧1.2 mm,侧板及背板≧1.2mm;脚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可调节重力脚;面板与加强筋用不锈钢钉加固,层板与加强筋用钢钉加固。滑动吊拉门双层构造,外壁≧0.8mm,内壁采用≧0.6mm。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3 | 双层工作台 | 个 | 2 | 1250 | 2500 | 规格:180×80×80cm;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面板≧1.2mm, 层板≧1.2 mm,侧板及背板≧1.2mm;脚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圆管,并配有优质可调节重力脚;面板与加强筋用不锈钢钉加固,层板与加强筋用钢钉加固。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4 | 双层工作台 | 个 | 3 | 900 | 2700 | 规格:140*80*80cm;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不锈钢材质厚度≧ 1.2mm,下层≧1.2mm,不锈钢板折边焊接成型,腿采用38×1.5mm 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调平脚。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5 | 木案工作台 | 个 | 1 | 1500 | 1500 | 规格:180×80×80cm;框架、底层板采用304不锈钢板材质,板材厚度≧1.2mm,下层板≧1.0mm,木质面板采用柳木,厚度≧3.5cm;腿采用直51×1.5mm不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调平脚;不锈钢板折边焊接成型,台体拐角处一次折弯成型工艺,便于清理,防止割手。 |
26 | 四层货架 | 个 | 9 | 950 | 8550 | 规格;150×50×155cm;材质采用304不锈钢,层板≧1.2mm,支架38mmX1.2mm不锈钢圆管;层板厚不锈钢板槽型补强撑,面板承受≥50KG/M2平均载荷不变型,层板可调节,配不锈钢可调节脚。 |
27 | 米面架 | 台 | 3 | 550 | 1650 | 规格:150×60×30cm;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层板≧1.2mm,立柱38×1.0mm圆不锈钢钢管,全不锈钢调节腿。 |
28 | 留样柜 | 台 | 1 | 950 | 950 | 规格:容积不小于120L;双层中空玻璃门,可调节式层架;配置进口压缩机,电子温度显示器,直冷无霜,温度范围0-10度,蒸发器为全铜管,隐藏式门扳手,加强型门框结构,PVC密封条,自动复位磁吸门封,保温效果好,配置防盗安全锁,额定电压220V。 |
29 | 调料车 | 个 | 1 | 750 | 750 | 规格:不锈钢304材质,板材≧1.2mm,配优质静音脚轮。 |
30 | 落地电子称 | 台 | 1 | 280 | 280 | 规格:100KG秤架结;表面碳钢经喷砂、丙烯酸烤漆处理;仪表立柱方管,仪表的角度可 120°旋转;承载支脚可活动,对地面的要求较低;内置软件功能,置零、毛重、净重、累计、计重、计数等。 |
31 | 克度称 | 台 | 1 | 180 | 180 | 规格:500g秤架结构;具有去皮,自较,记忆,计数,故障显示等功能。天平称量准确,快速稳定,操作简单,功能齐全。 |
32 | 立式电热水器 | 台 | 1 | 3500 | 3500 | 规格:容量不小于200L;保温耐用效果好,液晶显示,防电墙功能,不锈钢加热管,温控防超温,防水等级IPX4,能效不小于二级,额定功率3000W。 |
33 | 平板车 | 个 | 2 | 950 | 1900 | 规格:不锈钢 304 材质,聚氨酯(PU)材质静音脚轮,镀锌轮架,轮架材料厚度 2mm;减震、耐磨、耐油污。 |
34 | 排烟罩 | 套 | 1 | 10500 | 10500 |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罩体板材厚度≧1.3mm,隔板板材厚度≧1.2mm,配优质LED灯,节油杯等,全部压死边处理,光滑不割手,拆洗方便,按实际需求制作。 |
35 | 集烟管 | 平米 | 37 | 210 | 7770 | 规格:61*61cm;材质采用≧1.2厚镀锌板制作,含4*4角铁法兰、变径、软连接和所有安装配件。按实际平米计算。 |
36 | 水电及环境改造 | 批 | 1 | 48625 | 48625 | 对原有厨房给排水、电气线路重新改造铺设,保证用电功率使用需求,增设电路点保障电器使用规范,其中包含电气柜调适增设、线路更换、照明用电布局、消毒驱蝇配置等,所用电缆、线材、开关插孔、管件等耗材设备均具有安全阻燃、防水性能,并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对厨房区域进行隔断改造,所用材质具有吸音、静音、降噪、阻燃、隔热、保温等作用,材质均匀坚实,富有弹性、韧性、耐磨、抗冲击、不易划破;改造原有房屋为公共卫生间,男女分离,坑位不少于6个,有盥洗设备,洗手池不少于2个,所用材质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具有隔音、防潮、阻燃等作用;“明厨亮灶”改造增设监控摄像头及其存储设备,摄像头布设不少于8个,存储设备存储天数不少于90天,所用设备管线耗材均符合防水、防热、低故障率等性能。以上改造所需材料辅材、配件等中标单位全部包含。 |
37 | 水净化处理系统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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