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0]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9252004210101 | 项目名称 | 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 | ||
标段编号 | 3209252004210101-BD-003; | 标段名称 | 建湖九龙口温泉度假酒店装修装饰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0]85号《关于同意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湖九龙口温泉度假酒店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入口处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五星级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7776平方米(其中主楼26480平方米、别墅三幢1296平方米),主体建筑五层,地下一层。 2.1.3工程造价:预算价约22985万元,其中智能化部分约1400万元、建筑机电安装部分约250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19日。 2.2招标范围:建湖九龙口温泉度假酒店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空调、智能化、外立面灯光、电梯、结构加固、外墙改造、厨房、游泳池、标识标牌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为准。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下述3.1.1.1资质或具有3.1.1.2所列四项资质: 3.1.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四项专业承包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同时具有3.1.1.2条四项专业承包资质的,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四家。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1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办公建筑、商场、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包含办公建筑、商场、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的,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明确体现出需要扣除的相应指标,如均未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⑤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3.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绍壮 联系电话:0515-690783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邮箱:310920981@qq.com 2020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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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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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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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0]85号《关于同意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九龙口温泉度假文旅综合体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湖九龙口温泉度假酒店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入口处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五星级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7776平方米(其中主楼26480平方米、别墅三幢1296平方米),主体建筑五层,地下一层。 2.1.3工程造价:预算价约22985万元,其中智能化部分约1400万元、建筑机电安装部分约250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文件为准。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19日。 2.2招标范围:建湖九龙口温泉度假酒店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空调、智能化、外立面灯光、电梯、结构加固、外墙改造、厨房、游泳池、标识标牌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为准。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下述3.1.1.1资质或具有3.1.1.2所列四项资质: 3.1.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四项专业承包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同时具有3.1.1.2条四项专业承包资质的,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四家。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额达1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办公建筑、商场、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包含办公建筑、商场、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的,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明确体现出需要扣除的相应指标,如均未能明确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⑤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3.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绍壮 联系电话:0515-690783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邮箱:310920981@qq.com 2020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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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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