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JZZ-Y-2020F1013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安馨又伊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7幢102室
中标金额:85.95985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王家湾办公区食堂供应内部工作人员约350人的一日三餐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2020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侃方、华珊珊、张倩、封磊、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8折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2%收取)。中标服务费合计10315.18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洪公祠1号
联系方式:025-8442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李文博 025-5289652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维
电 话:025-84420375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新营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pdf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JZZ-Y-2020F10131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二○二○年十月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单位名称,以下 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线下国内公开 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ZZ-Y-2020F10131 2、项目内容: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92.9868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无效)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材料: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 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 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 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 理或食堂管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有自2017年9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提供 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7、集中勘察现场时间、地点:不组织,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咨询相关具体情况。 8、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8.1 时间:2020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每天 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 8.2 地点: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三层 0313 室 8.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开标一览表请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0、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下午13:30-14:00(14:00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 何文件,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地点: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3室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0日下午14:00 地点: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3室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维 联系电话:025-84420375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编制:李文博 联系电话:025-52896520-8007 邮箱:13809005405@wisdomzz.com 办公室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三层0311室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本次招标除投标邀请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 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 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 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 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 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 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 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 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 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 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 资质等级,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 7.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5 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 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 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 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服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 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 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 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 6 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 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 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 报价。 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 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 正其投标。 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 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 用章等印章。 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 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6.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7.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 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 购活动。 7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19、开标 19.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 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 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 承认。 19.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19.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19.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19.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8 同时出现 20.4-20.6 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 20.4-20.6 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19.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二家的,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 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供应 商只有一家的取消采购任务。 20、评标 20.1 评标组织 20.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0.2 评标程序 20.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8 20.2.1.1 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 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0.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 的项目,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20.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服务要求或文件中作出特别说 明的其他要求。 20.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没有详细做出各项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 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9 (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 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 的其他费用等。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2.2.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情形的,比照20.2.2.5执行。 20.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0.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0.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 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 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 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10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 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0.4 评标方法和标准 20.4.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0.4.2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1、确定中标供应商 21.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 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1.2 预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 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1.5 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1.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2、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3.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 露。 五、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5、询问 25.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 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机构。 26.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 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6.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 交,否则,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6.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6.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 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 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 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 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 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 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9、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29.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 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 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 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 续。 29.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信用南京”核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信用数据,签署“核对无误”后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招标服务费 30.1 本次采购的招标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 8 折计算(中标金 额 100 万元以内部分按 1.2%收取)。本次项目评委费预计 2000 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中标单位向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理费汇款单位: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费汇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挹江门支行; 代理费汇款帐号:10366000000495882。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 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 15 2.1 服务 方案 综述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实施方案综述进行评分(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制 定食堂经营实施方案,体现企业整体设计和经营理念),本项最高得 12 分: (1)提供的经营实施方案综述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 12 分; (2)提供的经营实施方案综述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 9 分; (3)提供的经营实施方案综述有缺失,针对性差的,得 6分; (4)提供的经营实施方案综述不合理,得 3分; (5)未提供不得分。 12 2.2 组织 机构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方案是否合理进行评分,本项最高 得 3分: (1)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分; (2)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方案一般的,得 2分; (3)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3 人员 管理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募、薪酬、培训、上岗等) 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分: (1)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 分; (2)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 分; (3)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4 人员 考核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考核方案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分: (1)提供的人员考核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 分; (2)提供的人员考核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 分; (3)提供的人员考核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5
进场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场方案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1)提供的进场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分; (2)提供的进场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分; (3)提供的进场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6
应急 预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 灾害事件等)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分: (1)提供的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分; (2)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分; (3)提供的应急预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14 2.7
安全 预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措施、设施维护等)进行 评分,本项最高得 3分: (1)提供的安全预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分; (2)提供的安全预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分; (3)提供的安全预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8 供餐 菜品 搭配 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包括早、中、晚、夜四餐)一周供餐菜品 搭配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得 6分: (1)供餐菜品搭配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6 分; (2)供餐菜品搭配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 得 4分; (3)供餐菜品搭配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6 2.9 营养 配餐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养配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配比、营养配餐等)进 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1)提供的营养配餐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 分; (2)提供的营养配餐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 分; (3)提供的营养配餐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10 质量 管理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措施、仓储保管、文 档管理、菜品留样检测、保密工作等)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1)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5 分; (2)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3 分; (3)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5 2.11 卫生 保障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卫生、后厨卫生、烟道清 洗等)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分: (1)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 分; (2)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 分; (3)提供的卫生保障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2.12 重大 活动 保障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户外保障活动保障、突发 应急事件保障等)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1)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3分; (2)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较好,可行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2分; (3)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有缺项,较差的,得 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 3 人员资质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进行评分: (1)参与本项目人员具有厨师中式烹饪技师技能证书,得 4 分; (2)参与本项目人员具有厨师中式烹饪中级工技能证书(含)或及以上级别证书的, 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分; (3)参与本项目人员具有营养配餐师技能证书,得 3 分 (4)参与本项目人员具有中式面点技师技能证书,得 4分; (5)参与本项目人员具有中式面点中级工技能证书(含)或及以上级别证书,得 3 分。 以上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同一人员持有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 20 4 业绩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有实施服务的类似项目进行打分,每 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 6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对应开据的收款发票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 15 5 履约能力 具有国家商标局颁发的企业注册商标证,得 3分。(须含饭店商业管理或餐饮服务 类别)(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具有获得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颁发的公司获奖或荣誉称号证书,得 3 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具有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AAA 级资信等级证书、AAA 级重质量守信用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3 合计 100 信用等级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南京市供应商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系统进行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进行打分。三星级得 1 分, 四星级得 2分,五星级得 3分,诚信档案里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 5 分。 5 诚信指数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分;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 分。
-10 厨师级别的说明:原颁发的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相当于中级工,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相当于高级工, 特三、特二级中式烹调师相当于技师,特一级中式烹调师相当于高级技师。 说明: 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 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 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3、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 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 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 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5、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5.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5.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6.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6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新营地食堂为新建食堂并负责供应内部工作人员约 350 人的一日三餐,本项 目拟招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 2020-2021 年度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办公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服务对象 南京市公安局王家湾新营地内部工作人员约 350 人 服务次数 全年约 10 万人次就餐服务(含全年不低于 200 次夜餐服务) 服务期限 2020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 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 期限不超过二年。 服务概况 1、办公区食堂:约 150 个餐位,每天需提供约 400 人次就餐服务(含夜餐 30 人次); 2、接待餐厅:共 2 个包间,其中大间 16 人/间,小间 12 人/间,每天需根据接待需求提供 及时就餐服务; 3、外卖部:每天需提供品种不低于 10 个,数量不低于 200 个的各式中点、西点和卤菜外卖。 服务时间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就餐方式 办公区食堂刷餐卡消费、外卖部刷餐卡消费和“宁警之家”线上消费。 ★三、最低供餐要求 办公区 食堂 供餐餐标 早餐 7 元、午餐 14 元、晚餐 14 元、夜餐 12 元(含食材和调味品成本价)。 供餐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 早餐(共 15 种):点心 6种(含杂粮 2 种)、粥 2 种、软食 2 种、酸奶 1 种、调 味小菜 4 种; 午餐(共 15 种):大荤 3 种、小荤 3种、蔬菜 3 种、杂粮 2 种、特色档口 2种(面 条、炒饭、盖浇饭或米线)、汤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晚餐(共 11 种):大荤 2种、小荤 2 种、蔬菜 2种、汤 1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粥 1 种、面点 2 种; 夜餐(共 9 种):大荤 1种、小荤 1 种、蔬菜 2 种、汤 1 种、粥 2 种、特色档口 2 种。 供餐标准 早餐套餐: 套餐一:点心 2 种、粥 1 种、酸奶 1 种; 套餐二:软食 1 种、酸奶 1 种。 午餐套餐: 套餐一:大荤 1 种、小荤 1 种、素菜 2 种、汤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套餐二:特色档口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晚餐套餐: 大荤 1 种、小荤 1 种、素菜 2 种、汤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夜餐套餐: 套餐一:大荤 1 种、小荤 1 种、素菜 2 种、汤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套餐二:特色档口 1 种,水果 1 种或酸奶 1 种。 - 17 - 接待餐厅根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外卖部 供餐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
各式中点、西点和卤菜品种不低于 10 个 供餐标准
午餐:提供各式中点、西点和卤菜品种不低于 10 个品种,总数不低于 100 份; 下午:提供各式中点、西点和卤菜品种不低于 10 个品种,总数不低于 120 份。 以上菜品根据季节每月调整一次,原则上要求一周不得重复。 ★四、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需根据各服务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服务(采购人负责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必备的 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能源、食材等物资,中标供应商提供人员等并进行管理)。 (二)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服务区域含就餐区域、厨房内部、烟道清洗(每季 度一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清洗等。 (三)供应商需提供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供应商需配备专职工程人员负责设施设备日常 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专项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等。 (四)供应商需提供专项工作后勤餐饮保障服务。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专项工作提供户外保障 活动、突发、应急事件等随行餐饮保障服务。 (五)供应商需提供抽样检测服务。供应商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测 (抽样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给采购人,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须建立人事管理、工作日志、仓储保管等档案备查。供应商须制定一套符合采购人 要求的食堂管理制度,上交采购人一套完整的电子档以备采购人查验,食堂醒目处张贴规章制度,对 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形同虚设。 (七)供应商应每月招开一次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主持,总结一个月工作,找出不 足之处在后面工作中加以改进,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八)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培训制度,具体落实培训计划,包括上岗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 培训的内容为服务态度、职业道德、服务技能、服务知识等。 (九)供应商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的内容要与员工的效益直接挂钩,并做到“客 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以绩效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十)法律政策规定的应由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 - 18 - (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从业人员的卫 生要求和健康检查的规定。供应商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用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方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供应商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及采购方的相 关规定,供应商对于违反各种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劳动法的行为,工作中所产生的意外伤害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承接项目时需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 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 具等设备。 (五)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 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营业时间要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节能工作,指定安全人员, 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每位员工要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 逃生方法、懂扑救初期火灾,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人群)。 (六)供应商需将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 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 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七)供应商须指定一人(主管)为现场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食堂上班,作息时间服从采 购人安排,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采购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员工的日常 管理,因在采购人场地加工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商负责 自行处理相关的事宜。项目负责人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八)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接待使用 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并对餐具进行 严格消毒。上述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由供应商统一采购登记后分发使用,所需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食 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疫 情期间应做好佩戴口罩以及其他必要消毒和消洗安全服务工作。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 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九)供应商应当建立与公安业务相适应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情况下 提供正常饮食保障,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十)供应商需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 月出具书面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和采购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十一)供应商不得对食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和分租。若需要变更服务项目,需由采购 人书面同意。经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十二)供应商需制定食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 19 - 1、食堂厨房主要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现场实际清点确定),其所有权 归采购人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支配使用,如使用过程中需添加设备设施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 由采购人负责购置。 2、采购人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须赴采购人食堂现场探勘现有设备,检 查核对并测试设备,如有损坏书面通知采购人维修或购置。设备经维修或添置完毕,双方须书面确认。 成交供应商需爱护采购人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餐具、厨具成色新、无缺损, 及时更换成色旧或缺损的餐厨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负责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 备的理使用和日常维护,食堂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人员人为原因(维保 单位书面盖章确认)造成损坏,则由供应商人员负责赔偿。在托管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将采购人 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移交,破损者须照价赔偿。 3、供应商须对厨房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检查,并应按照操作说明正常使用厨房设备,禁止 违规操作,避免人为损坏,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4、供应商须在满足现场正常供餐的基础上尽量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六、采购人拥有的权利 1、对中标供应商的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有监督管理权。 2、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煤气泄露等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赔偿 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采购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免收场地使用费,水、电、气费。 八、服务环境优化方案 1、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服务环境舒适卫生,并视情自行添置、完善配套软硬件(费用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 2、所有软硬件改动,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对于经过同意后供应商添置的软硬件,在合同结束时,应承诺同意按照统一的折旧方案,优 先向下一合同中标供应商转让。 - 20 - ★九、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从业资格(提供有效从业 经验证明)
主要职责 人数 1
项目经理 兼厨师长 具备相关类似项目工作经 验(投标单位出具证明)。 1、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及管理; 2、做好本项目人员绩效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与采购人做好沟通; 4、厨房日常管理工作; 5、制定菜谱; 6、接待菜肴菜单筹划设计与创新研发工作; 7、烹饪特色菜品; 8、厨房所有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及安全检查工作。 1人 2 红案厨师 男 55 岁以下,女 50 岁以 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三 年以上;(投标单位出具 证明) 1、热菜加工及出品; 2、后厨卫生。
2人 3 切配工 男 55 岁以下,女 50 岁以 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三 年以上;(投标单位出具 证明) 1、团餐的切配; 2、包间用餐切配。
1人 4 白案厨师 男 55 岁以下,女 50 岁以 下;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 上,(投标单位出具证明)。 1、各餐面点的制作; 2、特色档口的制作; 3、外卖面点的制作。 2人 5 服务员 女 35 岁以下;需具有从事 相关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投标单位出具证明) 1、餐厅供餐时间用餐人员的服务工作; 2、包间用餐服务及卫生; 3、仓库保管工作; 4、收银、充值等管理工作。 2人 6
勤杂工及 餐厅保洁
女 50 岁以下; 1、餐厅的保洁工作; 2、食材初加工及清洗; 3、协助团餐切配工作; 4、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3人 合计 11 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规定的格式填报上述岗位人员的人数配备情况,不得低于上述各 岗位的基本要求,项目经理明确岗位,需填报性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除经采购人同意外, 不得随意变更。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对入职的员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与健康证,交采购备案(书面承诺)。 4、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有入职人员近半年内的入职体检报告(含肝功能 9 项),费用由中标 供应商支付(书面承诺)。 5、投标人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 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 - 21 - ★十、服务考核与奖惩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每季度以问卷调查模式共同组织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达到 90% 以上满意的为合格。若低于 90%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整改后满意度调查低于 90% 的,采购人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满意度 80%-90%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扣 800 元, 满意度调查低于 80%的,则一次性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 南京市公安局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选项打√ 性别:男/女 序号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是 否 1 伙食 质量 打饭 1、饭菜是否热或口感较符合口味 2 2、饭菜内是否干净,无发现异物、杂物等现象 3 3、饭菜是否当日先做,无供应隔夜饭菜现象 4 菜谱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5 服务 质量 仪容仪 表 1、厨师工作期间是否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 6 2、厨工是否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首饰、双手干净 7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是否禁止吸烟 8 4、供应食品时是否使用工具,无用手直接接触食品现象 9
服务 1、食堂服务人员是否微笑、文明服务 10 2、食堂服务是否文明,无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11 卫生 标准 餐饮制 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严格区分, 无存在交叉污染现象 12 2、生熟食品是否分开 13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14 4、餐饮制作是否使用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15 厨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壁、抽烟机是否干净、无 油污、灰尘、蜘蛛网 16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是否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 17 3、工作间地面是否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18 4、货架是否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19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是否干净整洁 20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是否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 洗二净三冲四消毒” - 22 - 21 7、各种机器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标识清晰 22 餐厅 1、餐厅地面是否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3 2、餐桌是否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渍 24 3、餐余回收处是否干燥整洁无残渣 25 库房 1、地面是否保持清洁 26 2、所有食物是否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27 3、夏季是否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28
4、冰箱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 分开、标识清晰。 29 食堂管理
食堂区域严禁外人进入,外人不能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 作间及原料仓库 满意率 满意率分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级。 请各位打分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每一项“是”为 1 分, “否”不得分。20-29 为满意、19-15 为一般、15 分以下为不 满意。 满意/一般/ 不满意 2、食材配送到食堂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查验食材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合格商品,食 材采购方应及时退换。在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者餐后出现的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3、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功能区域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以口头问询, 服务对象反馈意见为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重大问题事项进行核查,查实为中标供应商责任 的,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 1000 元,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 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区域内有员工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一经确认,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5、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因设备、能源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响的,发生一 起扣除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6、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能按时间提供服务,出现断供,缺供的情况下,造成重大影响的, 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7、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时,合同终止。 8、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在服务期间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一经确认,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 合同,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缴纳 3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 23 - 2、供应商须通过采购人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于每月 20 日前按中标价格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 月服务管理费。 十二、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 (二)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 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法,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项证件并接受 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 录用备案,并将所有人员合同送至采购人处备案,如中途有特殊情况人员变更,也需将变更人员合同 送采购人处备案。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自行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四)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服务至服 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单位人员按时就餐;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须提供承诺书),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采购文 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 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如有疑问 请与采购人联系。 - 24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服务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 25 - 合同编号:xxxxxxxx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工程、服务: ,货 物、工程、服务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 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 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 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公开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 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乙方承诺; (6)服务承诺; (7)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 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 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 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 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 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 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 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 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 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 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 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 - 26 - 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 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 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 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 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24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 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 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 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 3 款处理, 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0%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 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 责任。 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 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 赔偿金。 - 27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 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 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 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4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 29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30 -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分项报价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技术参数偏离表 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九、项目验收标准 十、服务与承诺 十一、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 31 -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 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 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本次采购活动行为,我们 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 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 人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 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 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 32 -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两份,要求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另一份装订在投标文 件中。(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 时使用。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 33 -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 34 - 目录七、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目录九、项目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标准 目录十、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 35 - 目录十一、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合同金额 合同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 印件。 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36 - .. .. .. .. ..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37 -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采购人、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若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 声明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概况 ★三、最低供餐要求 ★四、服务内容 ★五、服务要求: 六、采购人拥有的权利 七、采购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免收场地使用费,水、电、气费。 八、服务环境优化方案 ★九、人员要求 ★十、服务考核与奖惩 十一、付款方式 十二、其他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