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城固县武警中队搬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7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HZ-ZFCG2020056号
2、项目名称:城固县武警中队搬迁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43,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160,000.00元;
第2包: 133,000.00元;
第3包: 460,000.00元;
第4包: 156,000.00元;
第5包: 134,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I标段, 1 套, 预算金额:160,000.00, 项目概况:采购会议室拼接大屏及扩声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位自用
第2包: II标段, 1 套, 预算金额:133,000.00, 项目概况:采购厨房设备及排油烟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位自用
第3包: III标段, 1 套, 预算金额:460,000.00, 项目概况:采购武警中队特制架子床、警用装备柜、器材架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位自用
第4包: IV标段, 1 套, 预算金额:156,000.00, 项目概况:采购安装武警中队与监区车行通道钢网墙、刀刺网、防撞升降柱、AB门及控制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位自用
第5包: V标段, 1 套, 预算金额:134,000.00, 项目概况:采购武警中队政治文化环境标语、灯箱、宣传橱窗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位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26 00:00:00 至 2020-11-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磋商时须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4、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30 17: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I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II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III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 IV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5包: V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7 09: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城固县公安局
地址: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
联系人:城固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91672323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16-8891819
传 真:0916-88918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