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2020-10-29]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位于上饶市三清山大道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大院3号楼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饶发改行政字【2020】52号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020-361100-92-01-033338 | ||||
建设规模 | 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90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加固、室内公共餐厅装饰装修、户外电梯和疏散钢梯、外墙涂料修缮、铝合金窗更换、厨房工作间改造等。工程内容包括结构土建加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钢结构、厨房设备及暖通(政府采购)等工程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 约366.6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250.8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所有按设计、工程规范要求、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措施。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投标单位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不含当月),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类似房建工程业绩。同一工程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2017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线下纸质评标。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按饶府办【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管理规定,如违反本规定,业主将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8、工期要求:80日历天。 9、本工程执行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饶府办字【2019】10号文件。 10、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1、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12、投标人提供 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重要说明:请各位潜在投标人重新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资审文件、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4、附件一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6)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备注:1、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作为附件,同时在开标会截止后再现场宣读。 2、在抽取30家后,再现场宣读,允许存在上述行为的投标人主动退出,否则,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4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
获取地址 |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35tsaMcjwTK33Bcizl2Rg 提取码:ity7 | ||||
联系人 | 程素 | 联系电话 | 13879378284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