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上海化工区公安分局警务中台配套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上海化工区公安分局警务中台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上海化工区公安分局警务中台配套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7-19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ITEN-ZB-20201363) 3、预算编号:00-20-W0565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化工区公安分局警务中台配套项目分为基础装饰、弱电预埋、临时空调及电力扩容:(1)基础装饰工程,为化工区公安分局一层的装饰、强电管线及照明器具、给排水的总管等工程;(2)弱电预埋为化工区公安分局一层弱电管线及桥架施工;弱电机房、UPS间及指挥中心的防雷接地、弱电机房的气体消防;化工分局至临时办公点光纤敷设及弱电设备等;(3)空调的设备报价为临时空调用于弱电机房搬迁时临时过度用,本工程的正式空调由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的空调公司统一施工及安装,不在本次范围内;(4)电力扩容:本次电力扩容为整个化工区公安分局的电力扩容,电容量为照明50KW、空调为240KW、电热水器50KW、厨房设备15KW、饮用热水设备25KW、停车设备20KW、弱电机房150KW、净水机房50KW、新风机组150KW、车辆充电桩50KW,共计800KW;电力扩容包括:新购设备及安装、联络电缆和外线、供电局容量费、施工时不能影响化工分局的正常办公;(5)设计服务:化工区公安分局一层装饰工程。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上海化学工业区北河路88号。 6、交付日期: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2767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2767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钱芳 13、电话:021-63234076-10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4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代表联系手机及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8 16:00:00至2020-11-04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3.2本项目无需至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审核成功后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供应商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获取纸质采购文件时同时获得采购文件WORD版本。报名联系人:张佳妮,63234076-1023。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09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一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为电子平台采购项目,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签收回执、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且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工具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185号3楼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 邮编: | 201507 | 邮编: | 200080 | 联系人: | 王宝明 | 联系人: | 钱芳 | 电话: | 67120770 | 电话: | 17717346959 | 传真: | 67120770 | 传真: | 66983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