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一、合同编号:2020-73591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CD-KFQ(2020090)2020077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991-3775776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市华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385号
联系方式:熊雪晴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双门蒸饭车
数量:1
单价(元):30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4层
2.合同金额(元):18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个日历日,招标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0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0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区)教育系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书.docx
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招标项目名称: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ZCD-KFQ(2020090)2020077
采 购 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乌鲁木齐市华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二Ο二Ο年10月 日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含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3楼
中 标 人:乌鲁木齐市华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385号
招标代理公司: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鉴于:甲方开展“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由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经评审小组评定,确认乙方为该项目的中标方。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为:“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所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共同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3.承诺、答疑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签署的变更、修改协议和备忘录(若有),合同执行中双方关于项目的洽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6.双方确认并签字认可的设备清单、技术规格、方案、图纸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 建设项目内容
本合同的建设项目内容为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等设施设备采购,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培训等所有相关内容。建设要求、设备清单详见甲方招标文件。
第三条 合同价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182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款以及辅助材料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运输费用、技术服务费以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2.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所列的价格进行增减;在整体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供货内容,并经甲方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至合同总价款的 95%,即¥1729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贰仟玖佰元整),预留5%为质量保证金;在叁年质保期限满后、无质量问题和根据相关质保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质保内容且经再次验收合格、由采购人一次性将剩余5%的质保金支付完毕,即¥9100.00元(大写:玖仟壹佰元整)。
2.质保期限:质保期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上述款项的付款比例不变,具体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4.乙方均应在达到付款条件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产地、数量、单价等见附件一。
第五条 性能和安全要求
1.产品备件、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照招、投标文件及产品说明书,如果招、投标文件及产品说明书有矛盾冲突地方以有利于甲方为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应当满足甲方的项目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的目的,达到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参数要求及技术指标,并且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或要求。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等。
第七条 安装、质量保证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等,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含甲方及第三方所有损失。
2.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项目质量,保证使用适当、合格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符合本项目目标。
3.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交付验收使用之日起叁年。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被告知出现故障后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不少于3天,直到甲方完全熟练掌握设备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
第九条 设备送检和验收
1.甲方从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中,随机抽取部分产品进行抽检,送第三方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如抽检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将终止采购合同并取消乙方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法定机构检测费等和验收检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统一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进行初步验收。
3.所有设备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甲方熟练掌握设备后,乙方提出设备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生产厂家及技术规范国家检验标准进行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和乙方及丙方在交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丙三方验收人员签写货物验收单及项目最终验收单,注明验收结果,三方签字盖章。验收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检测报告原件、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件的用件、工具等。
4.货物的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仍属于乙方所有。
第十条 售后维护
1.全部设施设备免费质保叁年(含维护),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配件属质量问题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并负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由乙方原因时间脱延而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由乙方赔偿。如果由于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或使用不当等原因,而造成产品损坏,无法使用的,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甲方仅承担相应的材料费。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包修响应时间为:每天10:00—19:00期间为12小时。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维修,解决故障。
2.自合同签订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中的所有售后服务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护。保修期后,提供永久性跟踪服务。超过保修期,配件以低于市场价供应。
第十一条 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技术培训服务及维修。在我公司调试期间,贵方工程部门人员可随时我公司技术人员同步工作,保证贵方人员懂原理、会安装、会调试、会修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可随我厂技术人员同时再调试、再使用,壹个星期内保证贵方人员掌握设备的使用、保养,以达到设备的最佳运行效果,免培训费。免费提供设备使用的告示牌,以免非操作人员的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我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维修人员,专职处理用户的咨询、保养及维修等设施中的任何问题。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可直接拨打售后服务电话:0991-5881128 传真:0991-5862699,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接到电话后我公司将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解决问题。
2.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1.我公司所供的设施设备每一件确保设备质量、美观、耐用。 2、对设备使用提供免费培训及技术支持。 3、对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涉及人身安全的,我公司给出书面的安全保证。4、我公司产品保证符合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的要求。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如果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及时予以纠正或补救,并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行为纠正或补救后还有的损失予以赔偿。如违约方在7个日历日内未做出纠正或补救,则守约方有权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该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
2.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招标投标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4.在甲方解除或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时,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的未交货物或服务。在甲方解除或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时,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交付设备的检测报告原件、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不符合招标、投标文件要求,视为乙方虚假投标,甲方将终止合同,此时不管合同项目已部分履行或者全部履行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设备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未在合同约定期内未按时完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验收采取一次终验方式,验收不通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8.甲方或者乙方因对方原因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终止合同时,不再继续履行未完成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合同条款、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现场答疑和承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如有)组成。当本合同及组成部分的各文件条款之间发生冲突时,以维护甲方利益的文件为准。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做出书面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四份,丙方一份。
甲方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教育局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维泰支行 行号:313881000109 账号:0000020020110077688080 税号:650106K45537018 签字日期:2020年 月 日 | 乙方名称:乌鲁木齐市华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385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熊雪晴 电话:15899239687 传真:0991-5862699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黄河支行 行号: 313881000490 账号: 0000020000110041587985 税号:91650103798152010D 签字日期:2020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代理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一: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蒸饭车、大锅灶等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清单
合同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操作间 | |||||
1 | 双门蒸饭车 | 24层 | 1 | 3070 | 3070 |
2 | 单头大锅灶 | 1300*1300*1250 | 1 | 1755 | 1755 |
3 | 洗面池 | 500*1300*1250 | 1 | 500 | 500 |
4 | 一炒一大锅灶 | 2200*1300*1250 | 1 | 3200 | 3200 |
5 | 双星水池 | 1200*700*950 | 1 | 560 | 560 |
6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750 | 1500 |
7 | 冷面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2070 | 4140 |
8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1 | 620 | 620 |
9 | 电烤箱 | 三层六盘 | 1 | 4515 | 4515 |
10 | 四门高身雪柜 | 1000升 | 1 | 3500 | 3500 |
11 | 大二门保鲜柜 | 1000升 | 1 | 3500 | 3500 |
12 | 开水器 | 60升 | 1 | 1880 | 1880 |
13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2000*1600*2套 | 3 | 12730 | 38190 |
14 | 不锈钢装饰扣板 | 6000*1500 | 9 | 260 | 2340 |
15 | 柜式排风机 | 7.5KW低噪音 | 1 | 8400 | 8400 |
16 | 排风管道 | 600*800 | 40 | 275 | 11000 |
17 | 送鲜风机 | 2.2KW | 1 | 1500 | 1500 |
18 | 送鲜风管道 | 300*300 | 20 | 260 | 5200 |
19 | 风机减震架 | 标准配置 | 1 | 750 | 750 |
20 | 风机变频启动保护器 | 标准配置 | 1 | 750 | 750 |
21 | 低空油烟净化器 | 15000风量 | 1 | 8500 | 8500 |
面食加工间 | |||||
1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750 | 750 |
2 | 饼盘车 | 12层 | 1 | 560 | 560 |
3 | 和面机 | 25KG | 1 | 1800 | 1800 |
4 | 压面机 | 60型 | 1 | 2000 | 2000 |
5 | 打蛋机 | B30型 | 1 | 2500 | 2500 |
面食操作间 | |||||
1 | 双星水池 | 1200*700*950 | 1 | 620 | 620 |
2 | 大二门保鲜柜 | 1000升 | 1 | 3500 | 3500 |
3 | 双层工作台 | 1200*600*800 | 1 | 620 | 620 |
4 | 单门醒发箱 | 16层 | 1 | 1000 | 1000 |
5 | 电饼铛 | 60型 | 1 | 1420 | 1420 |
6 | 刀具组合柜 | 650*590*1750 | 1 | 1000 | 1000 |
7 | 饼盘车 | 12层 | 1 | 560 | 560 |
收残间 | |||||
1 | 移动式垃圾桶 | 120L | 1 | 263 | 263 |
2 | 双星水池 | 1200*700*950 | 2 | 620 | 1240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600*800 | 1 | 750 | 750 |
4 | 热水器 | 80L | 1 | 2257 | 2257 |
备餐间 |
推荐招标
全国
浏览历史 |